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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做个小地主吧 > 做个小地主吧_58
  于是这般的,吃饱喝足的牛东抱着一大堆书还有一份林立轩免费赠送的冰皮月饼,心满意足回到了客栈。
  像牛东这样的人物,隔三差五林记食肆便要出现好几个,林立轩连忙叫松韵书坊的人加班加点制作书册,也让家里的两个人,加班加点制作书的周边。
  一整个炎热的夏天过去,西瓜生长期不算长,摘了一个又长出了新的,那五亩西瓜地里,产出一个又一个大西瓜,等天上的毒辣太阳与地上行人告别,林立轩一茬又一茬的西瓜卖光了,到最后,西瓜的价钱降下去了,即便如此,仅仅靠着卖西瓜,他把春天买果树苗的本钱赚了回来。
  碧溪村所有人,加上全水县县令还有管理土地的主簿,包括水生火大两名兄弟,都被林立轩的种瓜事迹惊呆了,他们没想到,这个书生种的水果,真能赚回那么多钱……有一些村民,内心起了骚动,在心里暗暗的想:明年,我也像他这般种西瓜。
  林立轩的荷包越来越鼓,里面的银子也越来越多,他在心里估算了一下,新修房子的钱够了,只是,马上要秋收,不好叫人来修建房屋,等秋收过去再建房子吧,他们现在的房子,已然不够住。
  到了现在,赵立娘几乎不管她儿子赚回的银子,她和葛老娘她们靠着养鸡,挣了一大笔之前完全不敢想象的钱财,她如今沉溺于自己的养鸡事业,完全不管儿子口袋。
  林家的每个人,都有了自己的赚钱事业,雨哥儿靠着卖灯笼,卖竹伞,卖手工布偶,卖手绣书皮……渐渐的,他的小口袋,已经积累了十二银子,小小的雨哥儿依偎在自己的亲哥哥身边,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他美滋滋的想到,还差二十三两银子,他就能为自己赎身,真好!
  说不定等到明年,他就能买下自己的卖身契。
  每次提到等他赚够了三十五两银子,哥夫就打趣他:“我们家雨哥儿,要为自己攒嫁妆了。”
  虽然雨哥儿不打算嫁人,但嫁妆什么的,就像哥哥说的那样,还是要存一些。
  第61章
  秋收时分, 风调雨顺的年头, 稻谷堆满了庭院, 趁着天公作美, 连续几天未下一滴雨水, 将稻谷铺陈晒干,收入粮仓。
  对于村民来说,一年最幸福的时节,莫过于此。
  林立轩家的水田和旱地,出产了上千斤的粮食, 其中有大米、糯米、黄豆、花生、紫薯、红薯……那填满一箩筐又一箩筐的黄豆, 足以供应店铺一年做豆腐的消耗。
  他家已经放不下这么多粮食, 幸好荒山上还建有几所空屋, 那几所木屋, 变成了他们家的仓库。
  收获这么多粮食, 在林立轩的意料之中,然而叫他惊讶的是荒山上的果树,这些树移过来还未满一年, 他原以为自己今年收获不到果实, 却没想到,那几百棵果树上,零零散散结出了水果。
  荔枝树、龙眼树……别想了, 这些树上什么都没结出来,空落落的跟路边的野树没两样,林立轩想吃荔枝的愿望如泡沫般破灭, 让林立轩觉得欣慰的,结出果子的,是那些个芒果树香蕉树。
  虽然果树上结出来的果子模样不太好看,味道也不太行,个儿还小,一棵香蕉树,上面仅仅只产出了几十斤香蕉,多的有上百斤,香甜能吃才几斤而已,多是酸酸涩涩,令人下不了嘴。
  芒果也酸的要死,又酸又苦,都让林立轩产生一股怀疑,他手上的这个黄黄的扁圆的果子,真的是芒果吗?怎么能酸苦成这样?
  都能和中药媲美。
  眼睁睁看着这些果子,林立轩意兴阑珊极了,但好歹也是产出,得把它们摘下来,可他自己不愿意出那个功夫,便让碧溪村的村民去摘,帮他摘果子,可以随便吃,免费吃。
  这又酸又涩的果子,吃得下算他佩服。
  他说完这句话没多久,马上就有人打他脸,还真有人吃得下。
  碧溪村半大不小的孩子们对树上的香蕉深有兴趣,虽然这香蕉酸酸涩涩,但也有甜滋滋的味道呀,只要是甜的,他们就喜欢,可比以前吃的野果子好吃多了。
  不过就是一点酸罢了,承受得住。
  这酸涩的东西,一旦入嘴了,还会让人上瘾。
  比甜腻的水果更要让人流口水。
  言哥儿撕下青黄皮的香蕉,在果肉上咬了一口,其中的酸味让他眉宇一凝,而后来的甘甜带着缕缕涩意使他的眉头舒展,一时不察,整个香蕉便吃完了,他忍不住又去拿下一个。
  半人高的箩筐里装满了一串又一串香蕉,像一把把发福的小扇子堆积而成,一半是青色,一半是黄色,这些香蕉不大,一个个的,像小小的月牙,还没有人手掌长。
  他的手臂伸进装满香蕉的箩筐,握住一个小香蕉,正要用力一扯,手腕便被人抓住,言哥儿吓了一跳,但他又不是做贼,何必心虚,他抬起头来看,熟悉的容颜映入眼帘。
  林立轩英俊的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言哥儿,你怎么拿这边的?那边的香蕉更好吃一些,甜。”
  言哥儿看着他放大的俊脸,屋子里光线灰暗,就他们两个人,带有一丝暧昧的薄纱,虽然他们已经是夫夫,但他偶尔陡然看见林立轩时,还是会忍不住心跳加速。
  和最初成婚那时的林立轩相比,他黑了不少,但他的五官却比曾经还要俊朗,连曾经在碧溪村里嘲笑他是书生小白脸的大婶娘,在林立轩路过时,也会忍不住回过头来瞅他一眼。
  林立轩从来不会在外人面前裸露上身,不会像村里的庄稼汉子一样打赤膊,所以,也只有言哥儿才晓得,那瘦如排骨的身材如何在这一年里,长出了结实而有条理的肌肉,在夜晚睡觉时,言哥儿最喜欢把手掌放在对方的胸前。
  “我喜欢吃酸的。”言哥儿这般说道,他的脸上爬上一抹绯红,在灰暗的光线下林立轩看得并不明显。
  “哦?喜欢吃酸的。”林立轩的声音里夹杂着丝丝笑意,让言哥儿忍不住解释道:“酸的开胃。”
  “我家言哥儿还需要开胃?”他那一双含笑的眼睛,将言哥儿上上下下打量一番。
  那视线好像在说:你本来就那么能吃,再开胃,是不是能把一家四口人的饭菜全给吞下。
  “……”
  跟去年相比,言哥儿好似放大了一个号,不加拘束的他又加上林立轩的各种投喂,即使他天生骨架小,虽然说不上是小胖墩,穿上衣服外人也看不出什么,只有林立轩和他自己知道,言哥儿有一个鼓鼓的小肚子,私藏了许多软软的肥肉。
  每天晚上,林立轩把手俯在他肚皮上,在他的耳边感叹:“这是我的私人收藏。”
  每到这时,言哥儿便像被揪住尾巴的猫儿一样,全身的绒毛炸开,愤愤的说自己以后再也不多吃,他要节食。
  但他的节食,永远长不了。
  都怪林大哥,总是把好吃的摆在他眼前,自己要是不吃,可不是对不起他的关爱。
  言哥儿自己也觉得自己越来越娇气,以前经常饿肚子的那些年,他都忍了下来,为何偏偏现在,只是少吃一些,他都克制不住。
  我该不会变成一个胖子吧。
  每次他产生这样一个想法的时候,林大哥都会笑着把它搂进怀抱里,用最温柔的声音安慰他:“放心吧,你就是变成了一个大胖墩,我也喜欢。”
  ……所以他才会,有恃无恐的胡吃海塞。
  言哥儿也为自己找了个理由,因为他们家是卖吃食的嘛,而且,他们还种了一山的果树,会结出数不清的果子,你看,像那些卖猪肉、开饭店的老板,不都有一个大大的小肚子吗?他自己这般发展,也是符合常理的……
  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