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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无耻之徒 > 第二百三十四章红泥晓梦心思各半
  人生不过是一场旅行,你路过我,我路过你,然后,各自修行,各自向前。
  霍静珊醒来的时候希望昨夜的经历是旅途中一场春梦,最好一直做下去,不要醒来也不要停。
  可男人却还是停下来了。
  “以前我一直搞不明白霍静琳为什么那么骚,总觉得这世上没有什么事情比练武更有意思了。”她慵倦的躺在床上,目光随着男人的动向移动着,道:“现在才知道她说的及时行乐是什么意思。”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李牧野道:“咱们不这么做就不要想瞒过那几个老江湖的眼睛。”
  “你不必有负担,不夜城是极乐之地,我们霍族人一向是开放自由的。”霍静珊道:“你我都不过是彼此的过客罢了,这件事之后,你我各奔西东,也许永不相见,为何不趁现在及时行乐,给彼此多一些欢乐记忆呢?”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有些情怀,你只能当它不存在,但是它始终在那里,因为那是来自人性本能的东西。
  她的语气轻松随意,但心意却未必真是这么无所谓。
  出生在不夜城这样的地方,从小生活在亲情淡漠的霍族中。她还没学会爱就已经先学会不相信爱情。霍族子弟只相信两件事,实力和享乐。有实力就能得到霍家三老的欣赏和重用,如果没有实力,便只能任命运摆布随波逐流,在不知道明天又没有昨日可回顾的情况下,绝大多数霍族子弟都是过着醉生梦死及时享乐的生活。
  她不是不在乎,而是早学会了装成不在乎的样子。
  嘴巴可以说谎,身体语言却永远是最诚实的。一夜缠绵,李牧野这花丛老手怎么会感觉不到她内心的激情和渴望。
  “这样最好不过。”李牧野淡漠的样子:“我希望你能明白一个事实,我们是为了活下去,达成各自的愿望才走到这一步的,你是为了救回母亲,我是为了救我的助理,当然,顺便也想给太平会的计划添点堵,咱们各取所需,仅此而已。”
  “姓李的,你这就有点没意思了,我有黏上你的意思吗?”霍静珊不悦道。
  “我只是希望这件事不会影响到彼此以后的生活。”
  “霍泽有一百多个儿女,你知道有一百几十个兄弟姐妹的感觉吗?”霍静珊忽然带着怒气说道:“别小看了女人,更不要小瞧了我,我能活到今天凭的不是解开裤带卖弄风骚,就算离开这里,我也不会凭着跟你打过一炮而对你有什么别的期待。”
  “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就是这个意思。”霍静珊有点歇斯底里的:“你打心眼里瞧不上我,嫌弃我,如果不是为了你的计划不被识破,你根本不会跟我上床。”
  “好吧,随便你怎么说吧。”
  “看,说实话了吧,你果然就是这么想的。”霍静珊眼泪汪汪道:“姓李的,你别跟我这里装好人了,你跟姓霍的三个老畜生还有天机组其他几个老不死的没有区别,你们这些自诩枭雄的混账王八蛋,女人在你们眼中就是繁殖工具,用的时候爽几下,不用的时候就丢到一旁,我恨死你们了。”
  李牧野安静的听着,一直等她情绪稳定些了才道:“你出生在这种地方,从小到大没见过几个好人,说出这些话来我不怪你,但我要告诉你的是,外面的世界并非你想的那么坏,你保持警惕是对的,可也要学会张开怀抱,作为你人生中第一个男人,我希望自己能带给你的是积极正面的回忆,如果你足够聪明,应该知道我不好看的另一面一直为你有所保留,所以别逼我展示出来给你看。”
  霍静珊不说话了,痴痴凝视着李牧野,良久,忽然哇的一下大哭出来:“我为什么要生在霍家啊!”
  ??????
  生在霍家的不只有霍静珊一个。
  霍家兄弟多年前在一个游方术士那里得了个生儿育女的方子,后来他们还有了很多很多钱,于是就找了很多女人生了许多个儿女。这些儿女对霍氏三兄弟来说,是传宗接代的工具,也可以是交换利益的筹码,还可以是拉拢重要手下的王牌,却唯独不是广义上的孩子。
  霍静珊在屋子里练拳,她用这种方式让自己冷静,在极致的疲倦中进入空明状态。从记事起她便没有对父爱有过期待,陪伴她的只有母亲。她母亲虽然是俄罗斯族,却是个地道的东北女人。几乎是能走路时,便开始指导她习武。那时候母亲最常挂在嘴上的话就是,人终究要靠自己,霍家的女孩子想要主宰自己的命运,就必须做个强者。
  她的天赋不高不低,母亲的教导十分严格,但收效并不显著。每当她很长一段时间停滞不前时,母亲总是哭的非常伤心。霍静珊知道她为什么哭,作为霍泽的女人,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母亲唯一的希望就是霍静珊能学有所成,母凭女贵,就不必在年老色衰时去到杂役区度过余生。
  所以她一直加倍努力着,但受到天赋限制,不管她怎样努力,也没办法在短期内打破瓶颈。十二岁那年,她眼睁睁看着母亲步了其他女人的后尘,被送入杂役区生活。那时候的母亲还不到四十岁。
  她的生活一下子坍塌了,那一年她天葵不期而至,身体发育进入鼎盛时期,身上的功夫居然一日千里的进步,终于引得霍泽的关注,甚至为她倾斜了部分资源来着重培养。数年后,她逐渐成为霍族二代子女中身手最强的一个。那时候的霍静珊以为自己够资格跟父亲提条件了,甚至开始憧憬接回母亲的日子。
  霍泽给了她一个机会,从夜魔人组二十八将当中随便选一个交手,只要打赢了就可以接回母亲。她满怀信心的选了自认为最弱的一个,结果一交手就败下阵来。那人功夫并未登峰造极,却穿了一件软甲,抬手一枪就将她十几年的努力破灭。
  那时候她才明白自己其实努力错了方向。当软甲取代抗击打能力,枪械代替攻击手段,这个时代早已经不属于单纯的武者。但她并没有放弃,曾几何时,她也渴望过加入夜魔,为此还不惜寻找一切机会向霍泽证明自己的忠诚和能力。而最终换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霍泽根本没打算给她机会,只想在某一天用她做筹码,也许是某个商业伙伴,也许是哪个能力出众的手下,那就是她和母亲的宿命。
  一首布兰妮的更坚强回响在房间里。
  她开始加快速度,一边打拳,一边对正弄了许多普通食材鼓鼓捣捣的李牧野说道:“你知道我父亲最厉害的功夫是什么吗?”不等李牧野回应,自问自答道:“他全身都是宝贝,如果太平会的目标是刺杀他,我认为根本没有机会。”
  “为什么?”
  “如果有机会得手,我们早就做了。”霍静珊毫不避讳的说道:“不夜城是魔域谁也别想逃走,而他就是魔王,我们不是不想反抗,而是心里知道如果反抗根本毫无胜算。”
  “他是一位令人惊叹的强者。”李牧野把几样食材切碎混合后放在一边用炉火慢慢熏烤。
  “是的。”霍静珊点头道:“强大到不可思议的地步,只有亲眼见过他出手的人才能理解我说的话。”稍停顿了一下,接着又道:“大约是三年前吧,一支国外很有名的佣兵队伍受到某个西方势力的雇佣来到不夜城,也是在围猎活动中,骤然对他发起突袭,当时那些人当中有个人可真厉害,双手双枪,弹无虚发,甚至还能躲避子弹,四名夜魔人组高手冲上去阻止,一个照面,其中两个就被爆了头。”
  “你可以说的具体些。”
  “具体就是好多人突然发起偷袭,包括一些请来的客人,而霍泽身边只有四个夜魔人组的护卫,对方以雷霆万钧之势发起突袭,直接就干掉了四名护卫,但却没办法打死霍泽。”霍静珊回想起当时的情况,眼中闪着惊怖和狂热的光,继续说道:“他就站在那里,戴了一副特殊的手套,所有打向头部的子弹都被他挡下了,其他打在身上的子弹却根本不起作用,然后一转圈的工夫就把来犯之敌杀的只剩下那一个高手。”
  “世上还有这么厉害的避弹衣?”
  “不是避弹衣,而是盗门那个燕鸿飞送给他的一件镗猊龙甲,加上大成境界的金钟罩和巧妙的卸力功夫。”霍静珊道:“据说他身上有五件宝贝,这件常年不离身的镗猊龙甲就是其中之一,那副手套则是另一件,我还知道他穿的鞋子叫弹簧马,也是一件江湖奇物,至于其他两件就不得而知了。”
  “听你这么一说,想要杀他确实是一件非常不容易办到的事情。”李牧野道:“但是世事无绝对,你功夫远胜于我,到了水里却一样只有束手就擒的份儿。”
  “这江湖中没人敢在水里跟他交手!”霍静珊道:“就算是武榜第一人也办不到。”
  “你的意思是他的水性很厉害?”
  “正是。”霍静珊道:“他曾经为了寻一件宝贝,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也不借助任何潜水设备的情况下,跟着几个专业的潜水者潜入贝加尔湖深处,最后那几个人全死在了湖底,只有他一个人上来了。”
  李牧野道:“我只是用水下环境举个例子,这世上没有绝对杀不死的人,只要条件合适方法对路。”
  霍静珊忽然问道:“如果太平会的目标真是他,而皮日修以你那位助理的性命威胁你来做这件事,你会打算怎么做?”
  李牧野起身,答非所问道:“我想找人喝一杯,你要不要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