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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首席新闻官 > 292 无罪辩护
  与被告席相对的原告席上坐着检控官,代表德国对秦意提出公诉,赵凌楠此时并不在法庭内,而是作为证人等待传唤才能出庭。
  其实不用反告赵凌楠,赵凌楠的证人资格也有待商榷,只是有联邦情报局的运作,这份不合理被忽略掉了。
  秦意看了一眼空无一人的证人席,突然感觉有一道阴冷的目光黏着自己。
  她回看过去,只见旁听席的人大部分都在打量自己,但她一眼就看到了角落里坐着一个德国男人,见她发现了自己,唇角露出一抹冷笑,做了一个手势。
  秦意瞳仁猛地一缩。
  见她被吓到,那人咧嘴笑起来,因为他坐在角落里,没人发现他的动作。
  “秦意,你怎么了?”
  霍俊峰觉察她的情绪变化,忙问道。
  马上开庭了,他不希望有任何影响到秦意的状态。
  庭审中辩护律师固然可以力挽狂澜,但委托人能hold住,也直接影响着案子的审理。
  “角落里那个德国男人对我做了开枪的手势。”她小声说道。
  霍俊峰顺着她说的位置看去,果然看到了一个高瘦的德国男人窝在角落里,觉察到他的目光,挑了挑眉。
  “岂有此理!”霍俊峰眉毛一竖,扭头对着刚进来的法官,毫无顾忌地发作了,“法官大人,旁听席有人对我的委托人做出死亡威胁,严重影响到我的委托人的情绪,我要求驱逐此人!”
  旁听席里的人一脸懵逼,死亡威胁?
  法官皱眉:“法庭之上,谁能对你的委托人做出死亡威胁?”
  对于霍俊峰的小题大做,秦意暗暗给他点赞:这场庭审他们先天出于下风,霍俊峰这么先发制人,气势立马就上去了。
  那个德国男人脸色变得很难看,眼神阴骘地盯着霍俊峰,霍俊峰毫不犹豫指着他:“就是那位先生,他刚才对我的委托人做了开枪击毙的动作。”
  那个德国男人脸都绿了。
  这种动作平时无关紧要,但是在法庭上却是藐视法庭。
  他很快换了副表情,不紧不慢道:“律师先生,我很理解你想打赢官司的心情,但如果你不能拿出证据的话,我会要求法官撤销你的律师资格。”
  法官不由怀疑霍俊峰故意制造事端,先发制人。
  霍俊峰一笑,指了指法庭里的审判席摄像机,“你要的证据就在这里面。”
  那个德国男人脸色一变,目光阴沉下来,抿紧了双唇。
  法官一看,哪还能不知道怎么回事,但是他知道那人的来头,决定直接忽略掉霍俊峰的话,拿起法槌要宣布开庭。
  “法官大人,如果您不能驱逐这位威胁我委托人的先生,我对您能否做出公正的判决感到怀疑,非常抱歉我并不想这么怀疑,但您对藐视法庭之人的容忍让我不得不怀疑。”霍俊峰看穿他的意图,及时说道。
  法官脸都黑了,“你的行为才是真正的藐视法庭!”
  驻德大使也出声了:“法官大人,华国官方也非常关注此案审理,如果柏林法庭不擅长处理此类案件,我建议把案子提交给联邦法庭,或者欧盟法庭审理都可以。”
  法官果断做出了选择,吩咐法警:“把那位先生请出法庭!”
  那人面如锅底,临走前,他回头看了一眼秦意。
  这一眼阴冷刺骨,像毒蛇吐着信子,让人不寒而栗。
  秦意对他龇牙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知道那是什么人吗?”霍俊峰有点担忧,感觉那人有点来头。
  “应该是联邦情报局的人。”法官刚才有所顾忌,显然也知道那人的来历,赵凌楠跟联邦情报局达成合作,联邦情报局肯定会派人来听审。
  霍俊峰心里有了数,知道是谁就好。
  “肃静,开庭。”法官敲了下法槌,法庭里顿时安静下来。
  一直没作声的检控官开始跟陈述秦意的罪行,控诉她借华国商务代表团访问之际,从赵凌楠处窃取了一份关于德国军工科技的机密资料,在被发现后跟警方发生激烈交火,逃亡途中更杀掉了两名警察,直到被周牧泽所救,鉴于周牧泽拥有外交豁免权,法庭无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对于秦意的窃取机密罪、暴力抗法罪和故意杀人罪在内的主要三项罪名,检方要求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秦女士,你是否认罪?”法官直接问道。
  秦意坐在轮椅上,没有说话。
  霍俊峰站起来,用一口流利的德语铿锵有力道:“法官大人,我的当事人不认罪,我要为我的当事人做无罪辩护!”
  旁听席里传来小小的惊呼。
  在很多人看来,秦意窃取机密已经证据确凿,她竟然要做无罪辩护。
  “肃静!”法官再次敲动法槌,把目光投向秦意,“秦女士,请问你确定要做无罪辩护?”
  “是的,法官大人,我非常确定,我没有罪,不会承认任何莫须有的指控。”秦意坚定道。
  检控官冷声道:“你做过的事证据确凿,不是你不承认就等于你没做过!任何狡辩的挣扎在铁证面前都是无用的挣扎!”
  霍俊峰深以为然:“我非常认同您的观点,不过您所谓的证据真的是铁证吗?”
  “当然!”检控官抬起了高傲的下巴。
  霍俊峰把目光转向法官:“依你所言,机密资料是我的当事人从赵凌楠处窃取,是吗?”
  检控官对他问出如此低级的问题感到不屑,“是的。”
  “那为什么赵凌楠是证人而不是原告?”霍俊峰摊手,“实在让人匪夷所思,既然你们说我的当事人窃取了赵凌楠手上的资料,那么她应该是受害人才对,为什么反而成为证人?——据我所知,原告的证词是证据之一,当原告不能作证人,难道德国法律什么时候改了吗?”
  德国法律当然没改,原告不能做证人这是各大法系都普遍认知的事实,但是赵凌楠作为证人比作为原告更有用。
  毕竟她若是作为原告,她控告秦意窃密,还需要提供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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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查了大半天资料,也没查到德国对这种案子的原告是谁,查到一些国家是司法部,一些国家是检察机关,最后我决定用检控官代表原告,检控官是国家起诉的原告,如果有熟知这方面的小仙女可以告诉我。
  哎,我一个半法盲写庭审,我为啥要这么为难自己_(:3」∠)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