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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相遇此生 > 第297章 今天过生日
  “那你想怎样?有证据吗?如果有证据,让当事人去控告他,这已不是什么工作误会甚至冲突的问题,这是在违法犯罪。”肖玥说着也有些气愤。
  肖玥把利害关系分析给王力听:“但你现在没有证据,闹大了,对你的声誉影响也不好,只能两败俱伤。”又劝解王力道:“先装在肚子里。不要一遇到事儿,就沉不住气。”
  见王力点头儿无语,肖玥又说:“常在河边儿走,没有不湿鞋的。这个庭长以前我也听说过,在农村基层法庭轮转着干了多少年了,到哪里就是哪儿里的土霸王。这种人,早晚会出事儿的!”
  “对,多行不义必自毙!”王力孩子般地诅咒道。
  肖玥笑道:“行了,别生气了。今天我过生日,高兴点儿,谢谢你送的花。”肖玥故意轻松道。
  王力听了,忙缓了脸色,笑起来:“啊对,你今天过生日,不应该惹你糟心。”王力转而又露出孩子般纯真的笑。
  肖玥瞅了王力一眼,淡淡地笑了下,从抽屉里拿出几页纸,又对王力说:
  “这有个案子,由家庄村一村民和村里签订了一个山林承包合同,合同期限只签了20年。这村民和先前的村主任闹了点矛盾,去年合同到期了,村主任就以村民民主表决的名义不继签合同。村民上访了一年多也没个结果。今年换届选举,原来的村主任被选下去了。新当选的村主任也不敢做主续签这个合同,就建议村民起诉到法院,如果法院判决延续合同,村里就签。”
  “合同是双方意思自治的结果,法院能强行村里和村民签合同吗?”王力觉得案子有问题。
  “这你就不了解,”肖玥笑起来:“所以,你不能光研究刑事方面的业务,也要涉猎其他方面的业务,这对你做好刑事辩护也会有帮助,律师就是个杂家。”
  说着肖玥又拿出一张纸:“这有个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承包期限短于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期限,承包方请求延长的,应予支持。村民的这个林地,是以家庭方式承包的。”
  “我还真不知道有这个规定。”王力自疚道。
  “所以,这个案子你来做。林萍林总也看好了这片林子,想从村民手里租过来,但前提必须是得合同延续上。这户村民全家都投入到这片山林里,却没有一点收入,家里连打官司的钱都没有,还是林总答应拿钱帮着打官司。”肖玥又说。
  “不能和村里调调吗?法律规定的很明确。”王力不解地问。
  “原来的村主任不继续签,新上来的村主任要是续签,怕个别村民有想法。法院判了,村里也就顺里成章签订了。”
  “这不是逼村民打官司吗?”王力又生气道。
  “你不要太书生气了,这就是社会。”肖玥说着又笑道:“没人打官司,律师喝西北风啊?”肖玥又玩笑道。
  王力也笑起来,接过材料:“我现在就去立了。”
  “在城南区法院,不太远。早点回来,到厨房站好最后一班岗。”肖玥笑道。
  “是,主任!”王力站起身保证道。
  肖玥看着王力的样子,忍住笑:“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