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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阳光落在自己身上的那一刻,她激动得都快哭出来。
  如陆启明所说,别墅损坏得很严重,墙壁上到处都是大洞,窗户和门更是无一幸免,看起来随时都会倒塌。
  别墅外面,丧尸的数量明显比之前少了许多。
  上次去别墅时,走几公里的路至少能看到上千丧尸,成群结队的。现在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在游荡。
  她走起了丧尸步,摇摇晃晃地跟在陆启明身后。
  路过那片桃树时,不禁停下脚步。
  桃花已经谢了,树枝上挂满了青色的小毛桃。
  她粗略一扫,就发现了好几十个。
  江妙妙咽了口唾沫,暗自下决定:如果夏天时她还活着,一定要来摘桃子吃。
  “跟上。”
  陆启明回头发现她落后好远,小声提醒。
  她连忙追过去,与他穿街过巷,走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看到他说得太阳能房子。
  那是一栋位于市中心的湖畔别墅,面积比她之前租的别墅大得多,外观也豪华得多。
  楼顶铺满了黑色的太阳能板,花园里甚至有私家泳池。
  小区外面,前面是超市,后面是中学。左边是商业区,右边是政府大楼。
  后院连接一条小石子路,走一百多米就是人工湖,湖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简直是天堂啊!
  江妙妙激动得憋不住,抱住陆启明开心地亲了口。
  后者愣住,脸颊浮起淡淡的红晕。
  陆启明咳嗽两声,想说话,江妙妙却已经松开手,迫不及待地朝新“家”走去。
  他只好跟上,进门时想到她嘴唇的触感和温度,忍不住摸了摸脸颊。
  别墅院门是锁着的,江妙妙试了一下,打不开,后退两步,望着高耸的院墙发愁。
  “我们要不要……”
  话未说完,身边刮过一阵轻风。陆启明已经爬到院墙上,蹲在那里,转身对她伸出手。
  她目瞪口呆,对他比了个大拇指,然后抓住他的手努力往上攀爬。
  陆启明像拖麻布袋一样,把她拖了上去。
  “谢谢。”
  她好不容易站稳,抬头道谢,对方已经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在地上。
  江妙妙:……腿长了不起。
  她抓着墙壁,笨手笨脚地往下爬。陆启明托住她腋下,把她抱到身边。
  他收回手,得意地抬了抬下巴。
  “要是我没回来,你连这堵墙都翻不过来。”
  江妙妙心中的感激顿时烟消云散,竖了个中指,抬脚往大门处走。
  走到一半时她看着紧闭的大门,怀疑那扇门也是锁着的,于是调转方向,绕到后面的窗户外,从窗户爬了进去。
  陆启明跟在她身后,轻笑。
  “总算长点脑子了,孺子可教也。”
  江妙妙实在受不了了,蹲在窗台上回头道:
  “你要么闭嘴,要么找你朋友去,自己选。”
  她希望留下来的是一个得力伙伴,而不是啰啰嗦嗦的苍蝇精。
  陆启明嗤笑:“你是心虚,才不准别人说。”
  她瞪圆了眼睛,一副要啃人的模样。
  他只好做了个ok的手势,一把将她抱进去,自己单手撑着窗台,轻松地翻进屋子里。
  江妙妙已经在幻想住进新房子后的美好生活,谁知进去后四处看了看,宛如被人当头泼了盆冰水,激动的心脏被浇了个透心凉。
  “这里……怎么什么都没有?”
  转来转去都是四面白墙,别说啥豪华装修了,连张小板凳都看不见!
  陆启明道:“应该是刚建好没多久,所以没来得及装修。”
  她沮丧地坐在地上,十分失望。
  这里电是有了,可是没家电啊,有电又有什么用?
  陆启明垂眸看着她,“你不喜欢吗?”
  江妙妙恹恹地说:“倒也没有。”
  “那我们要不要搬过来?”
  “搬过来怎么住?没床,没桌椅,没炉灶,怎么生活啊?”
  陆启明早有打算,“我们先将就两天,期间在周围转转。旁边都是房子,超市也离得近,有什么需要的就带回来。用不了多久,就能满足正常生活需求了。”
  她啊了一声。
  “直接去别人家拿?那不是偷吗?”
  超市里的食物不吃也会坏掉,所以心里好接受些。直接像这样去别人家搬东西,总感觉怪怪的,违背她这么多年接受的教育。
  陆启明说:“这就得看你怎么选了。可以回地下室跟老鼠抢吃的,可以在这里睡地板。也可以按照我说得做,要什么拿什么。”
  她在心里挣扎,一方面难以突破道德底线,一方面实在向往有电的生活。
  几分钟过去,后者战胜前者,江妙妙起身道:
  “听你的吧,现在去拿?”
  “不急,咱们现在先回去,把有用的东西都带回来。”
  尤其是那只小丧尸,体力差,攻击性较低,最适合留在身边当血包了。
  两人又回去,翻墙时江妙妙坦然自若地冲他伸出手。
  陆启明帮助她翻墙,言语中掩盖不住的得意。
  “是不是离开我不行?”
  她轻哼一声,掸掸衣服上的灰尘。
  “当个梯子,瞧把你开心的。”
  陆启明顿时像吃了屎一样糟心,话都不愿说了。
  江妙妙成功怼了他,回去的路上心情大好,步伐比来时轻松许多。
  二人回到地下室,小丧尸躺在地上扭成一条泥鳅,看见有人来更加躁动不安。
  他们没有管它,推出从超市带回来的推车,把需要的东西都放进去。
  食物自然得带上,末日后没人生产,吃一点少一点,哪怕是一片薯片也非常珍贵。
  水太重,搬不动,好在新家旁边有湖,应该不会缺水用。
  被子衣服都几个月没洗了,脏得要命,她宁愿冻死也不想穿在身上。
  收收捡捡半个小时,食物装了半辆推车。
  陆启明看着他们的全部家当,难以置信。
  “就这些?”
  “是啊,手电筒、充电宝、纸笔……还有吃的,能派上用场的都在这里了。”
  好吧,幸亏他们马上就搬家,否则生活质量连末世前的乞丐都比不上。
  江妙妙推着车,目光落在小丧尸身上。
  “它怎么带去?绑在推车上吗?”
  陆启明摇头,从被套上撕下来一根布条,将一头拴在绑着小丧尸的绳子上,另一头握在手里。
  “走。”
  他拽了拽布条,小丧尸踉踉跄跄地往前走了两步。
  它嘶吼着,显然不满意这种待遇。偏偏脑袋被套得严实,什么都咬不到,什么都看不见,只能跟着布条的节奏,无头苍蝇一样往前走。
  江妙妙推着车,陆启明牵着小丧尸,拖家带口地离开地下室,于天黑前赶到新家。
  晚上是城市里最危险的时候,丧尸们不必忍受灼热的阳光,感知度最强,很容易察觉到他们的存在。
  因此一进门,陆启明就把所有窗户都反锁,将小丧尸单独放在一个房间里,自己则和江妙妙,到二楼没有窗户的小房间里睡觉。
  屋子里没有炉灶和燃料,晚饭是一人两块干脆面。
  天气变热了,不盖被子倒是不冷。但地板太硬,江妙妙身上的伤口又结痂了,怎么睡都是硌着的,翻来覆去很不舒服。
  陆启明在黑暗中听了半天,突然起身,将衣服裤子都脱下,只留一条小裤衩,铺在地上说:
  “你睡这里。”
  她摸了摸,惊讶。
  “你不穿衣服吗?”
  “我热。”
  气温有那么高吗?
  她摸摸肩膀,心想有东西垫总比没东西好,躺了过去。
  陆启明裸着身体躺在冰凉的地板上,没一会儿便响起轻微的鼾声。
  江妙妙以前觉得吵,现在却越听越安心,很快也涌出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