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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妈拉巴子
  魔法历5年冬2月26日,奉红石大帝所命以及受帝国军部20多位军官所托,小佣兵团两位主官大青山、沙若带领120多位小佣兵团员离开汉堡城准备前往冰封大陆请艾米出山。
  就在他们要出发的前一刻,前往神圣教廷东海岸急报巴尔巴斯军情的一伍狂鹫剑士返回了3位,当他们从天空中落下的一瞬间,大青山和沙若从少年们喷火的眼睛已经知道了他们要说什么……噩耗……又是噩耗……
  北部联邦派往艾米诺尔大陆增援的军人一共两批,总计5个大队23500战士。
  北部联邦和艾米诺尔大陆相同,战士分为精锐部队和普通战士以及剑士营。其中,雪月军团与黑龙骑士团等军团相同,是帝国四大骑士团之一。
  雪月军团一共6个大队,总计24000战士。过去40年中雪月军团与哈米人帝国屡有战事发生,因此雪月军团的编制比其他骑士团要大,大队一级的编制已经达到了4500人,而如火狮子骑士团一个大队编制仅2500~3500人。雪月骑士团4500人规模的大队一共5个,在此之外,还有一个雪狼大队编制较小,仅1500哈米人雪狼骑士——这些哈米人都是历来哈米王国宫廷政治斗争失败者的后裔。
  北部联邦军人序列中还有三个在编的位于神圣教廷北部教廷一侧的轻步兵大队,每个大队的规模比雪月军团稍小——3500人。这两大军团构成了北部联邦35000正规军。在北部联邦由于雪兽众多而佣兵团规模又普遍偏小,剑士营所需要承担的工作压力以及危险度相对于其他战区要高很多,因此北部联邦的剑士营总数达到了16个大队,每个大队3000人,总计48000人。
  池寒枫阁下带回的部队前后总计23500人,其中,雪月军团第一骑士大队、第二骑士大队、第一冰川步兵大队三个大队13500,第一、第三轻步兵大队7000人,第一剑士营大队3000人。
  为了组建二线防御力量,池寒桐从中调走了雪月军团第一骑士大队、第一冰川步兵大队、第一轻步兵大队三个大队。本来,按照通云侯阁下最初计划是同时调走这六个大队,在狮子河战区集结7万正规军,对法诺斯军团和恶魔岛军团形成绝对优势。没有想到,被神圣教廷中途截走了三个大队。
  前往神圣教廷的三位指挥官分别为:
  雪月军团第二骑士大队大队长齐烈罗格勋爵(帝国蓝翎骑士);
  第三轻步兵大队大队长耶明亳男爵(帝国骑士);
  第一剑士营大队长沃德维其。
  按照帝国军部律,在没有更高一级指挥官时,级别相同的情况下,四大骑士团同级军官自动成为该战斗团体的最高指挥官。
  在北部联邦中成为一位大队长,难度是其他部队难以想象的。在10多年前,池寒枫以王室外戚的身份调入雪月军团,而且又是在冰封大陆上炙手可热的雪狼幻兽骑士,也只是成为了雪月军团骑士大队代大队长。
  齐烈罗格、耶明亳、沃德维其三位军官都有着超乎其他战区同级职位平均水平以上的经历和战力,如果把他们的履历放在其他战区同阶军官中,都可以用璀璨夺目来形容。
  齐烈罗格勋爵出身于冰雪堡垒一个极为普通的小手工作坊市民家庭,从他高祖爷爷算起,一共有4辈人都在同一个手工作坊里谋生——制作雪球。
  这是一个相当冷辟的职业。在冰封大陆上,不论是哈米人还是帝国居民抑或神圣教廷信众,雪球大赛风靡一时,尤其是在贵族中举办的正规雪球大赛。比赛中,每一方6个人,在规定的范围内,用手中的雪球不断打击对方,以三次命中对方头部或者胸部为胜利条件,对方则可以用手中的小盾牌去抵挡。每次比赛,每个参赛队员至少要投出60个以上的雪球,
  虽然冰封大陆上一年四季冰雪不断,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冰雪都适合用来作雪球,可以想象,如果随手从地下拿起一个雪团打比赛,大小不一样、重量相差甚多、形体不规则,这样的雪球不论谁掷出去,都很难期待有良好的命中率。更糟糕的是,这样的雪球可能极重,一旦直接击打在脸上相当大的可能是鼻破血流。
  因此,正规雪球大战中,雪球大小、重量都有严格要求。齐烈罗格祖上的家庭作坊就是这一行业中的佼佼者,他们做出来最优秀的雪球甚至被海运到史坎布雷供帝都贵族使用。
  齐烈罗格勋爵16岁的时候,到军营中去送雪球——雪月军团定期举行雪球循环大赛。齐烈罗格勋爵送雪球的那天,刚好是第一骑士大队和第二步兵大队在赛前的表演赛。当时,第二步兵大队大队长是冰雪大陆本地居民,雪球投掷表现极为优异,第一骑士大队的一位队员又恰逢出巡,5比6的场面极其难看。
  第一骑士大队长看到送雪球的少年个子高高的手臂长长的,就下意识地问了一句:“你会打雪球吗?”就这一句,让这个少年走出雪球世家,成为了雪月军团第一骑士大队雪球主力射手。当时,第一骑士大队大队长姓池……名寒枫,第二步兵大队大队长姓哈伯。
  此后,对哈米人的冲突中,齐烈罗格迅速成长起来,池寒枫根据他的特点,专门为他采购了一种名为铁荆棘的外门武器,这种武器最大的特点就是可以把武器两侧铁刺头抛出去击毙敌人。按照池寒枫的说法:“在过去1年的雪球比赛中我们已经输了上千个金币,因此,我们必须去赢了那个混蛋家伙,我给你买这么贵的武器,核心的目的,就是希望你在军队日常训练中,也随时可以保持打雪球的状态,甚至在打仗中也能够如此。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云云。只是,让池大队长失望的是,齐烈罗格在比赛中赢第二步兵大队的次数实在寥寥可数(相比此前当然要多很多了),但是这个小家伙在真正战争中,铁雪球打出去的准度却极好。
  在池寒枫离开军队时,齐烈罗格已经正式晋升为小队长,统御500铁甲骑士。可惜,由于年纪大了,失去了成为幻兽骑士的机会,否则,过去10多年里,齐烈罗格甚至有机会成为其他战区参将等更高职位。
  现年38岁的耶明亳男爵(帝国骑士)出身冰封大陆一个落魄帝国贵族世家,勉强称得上世家吧。和所有落魄子弟一样,为了振兴家族不得不走入军旅。
  从冰雪堡垒进入军营时,被分到了骑士部队,在红月历177年帝国军部发起的暖水河攻防战中,耶明亳男爵以游击的身份参加了战争,随后,被调到第一冰川步兵大队任小队长。此后,帝国与哈米人王宫重修于好,没有战事发生,耶明亳男爵在小队长的位置上一呆就是10年,后来耶明亳男爵阁下申请调入正在与海盗频繁战斗的轻步兵大队,5年后,叙军功升职为大队长。
  值得注意的是,耶明亳男爵阁下与艾米的父亲有一些少为人知的恩怨——在10多年前,正是艾米的父亲莱克·哈伯以小队长身份击败了同为小队长的耶明亳男爵,男爵阁下眼看着这个农民袍泽历经大小12场厮杀,击败了27位小队长和9位中队长,一举夺得第二冰川步兵大队长的职位。
  剑士营大队长沃德维其阁下……哦……错了……剑士营大队长还不能被称为阁下。沃德维其先生加入军旅30年,历经大小战役89次,浑身受伤200多处,在剑士营甚至整个北部联邦军队中都素有“暴雪兽”的称号。如果只是叙军功,沃德维其先生不仅可以被称为阁下甚至……可以期望帝国某个战区的正职军事主官。但是,他的出身导致他最终与贵族无缘——沃德维其是一位哈米人与帝国居民的混血后裔。帝国与哈米人王国宿怨已久,不论投叛过来的哈米人如何忠心,帝国高层军官始终怀有戒心,在正规部队中,哈米人的职位绝对不会高过小队长——这也是为什么雪月骑士团中雪狼大队的规模仅有1500骑,不是不能扩大,而是帝国可以给哈米人大队长这样的职位,但是,按照其带兵规模,还只是中队长的战力。沃德维其能够统领3000之众,已经堪称异数了。
  和所有来自北部联邦战区的军人一样,三个大队长张嘴闭口间喜欢带着脏话,张嘴“妈拉把子”,闭嘴“什么几把玩意”。
  同样,和北部联邦军人一样,三位大队长性格都同样豪爽,战斗中都同样喜欢身先士卒,血肉搏杀;也都有着同样的缺点——崇拜武力鄙夷谋略,而这一点,深深地限制了他们的发展。
  齐烈罗格等三位线条同样粗旷的指挥官根本没有发觉,从他们踏上神圣教廷土地的一天起,在光明神神圣光环笼罩下的教廷神职人员就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如何算计他们。
  当时,教廷的重点放在了对史坎布雷的谋略上,只有4位红衣大主教随同北部联邦军人共同抵达大陆东海岸。在行程途中,并非神圣教廷不想下手,只是,帝国军队数百年来积累的行军七斩十三杀禁令帮他们逃离了一个又一个的陷阱。
  教廷高层神职人员最先的打算是投毒——希望用毒药或者毒雾一网打尽所有的帝国军人。可惜……在艾米帝国行军中七斩十三杀,与行军相关的如下:
  第三斩:不得擅自使用井水、湖水等死水起灶,如无法找到流水,则,必须掘地起井。违令者斩。
  第八杀:行军中,严禁宿营谷地。违令者杀。
  第九杀:宿营中,火头军营房为一级防御营地,无令擅入者杀。
  屡次投毒不成后,教廷两位仅次于教皇的大主教还曾经设想埋伏3万教众偷袭北部联邦的军人,这个想法把4位随军行动红衣大主教吓得脸色煞白,从教廷北部教廷升职上来的主教听到这个消息,吓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一把捂住了说话人的嘴。
  冰封大陆在已知三个大陆中自然环境最为恶劣,每年至少有9个月完全被冰雪覆盖。这里雪大的程度是其他地区居民无法想象的,冬夜里一场大雪后,相当多的时候,第二天居民们会发现天一直不亮——大雪太厚了,已经把整个房屋淹没在雪下。居民们必须从屋顶爬出来后把屋子铲出来。
  都是在大冰雪中居住了几辈子的老居民,但是,哪年没有冻死人?外出只要迷了路,如果两天没有回去,90%是冻毙在密林中;在冰雪大陆中,最危险的还不是冰雪,是野兽——尤其是冬天的野兽,再灵敏的鼻子,也无法找到厚达1.5米下冰雪的食物,饿急了的野兽选择只有一个:袭击人类村庄。除了冰雪堡垒外,哪个城镇没有被大规模的狼群或者雪熊袭击过?
  这样肆虐的自然环境严格地进行着“优胜劣汰”的选择,数万万年来,只要在冰雪大陆中生活下来的种族,无论是人类还是动物,哪怕是一只小小的蚂蚁都远远强盛于其他大陆的同族。
  自然力量太强大了,大到根本让人很难抗衡——因此,北部联邦的居民对于死亡往往都看得很淡。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冰天雪地中,酒成了居民外出必备物品,劣质酒精几乎灌注了每一条北部汉子的血液。
  这一切有意的无意的先天的后天的种种巧合,又进一步导致了北部联邦居民民风极其彪悍,豪爽,重义气,血气方刚,打红了眼……
  ——《山海经·闲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