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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洪荒神帝 > 第1333章我是好人!
  我杀他们,因为他们罹患喜、怒、哀、乐、嗔、痴、怨等多重罪孽,我杀他们,因为他们触怒了我不想与人为敌的良善之心。
  所以一日之间,天机门那群疯狗,全都被我杀了。
  再到第三日,我就很果断地离开了天机门,离开了魔界。
  我是最正直的好人啦,我心里恪知着这一点,所以我要进入当时风头鼎盛,也最最世人称道的人属联盟第一门派——青云门。
  一个正直的人,理当进入一个最正直的门派,做自己最正直的事情。但让我想不到的是,我堂堂原来的天机门的门主,虽然不能再施展以前的手段,但实力却明显还是要超出大多数青云门中之人的强者,在青云门内居然不受重视。
  就这一点,我便已经很清楚青云门是怎样的门派了。
  它一点都不正直好不好?那种包藏私心,唯亲传弟子以为是的狗门派,居然自称为正直,且还将我骗了去加入了其中,这样的狗门派,明显是天下第一邪门嘛!
  不过出污泥而不染,这也是我自己对我自己的训诫,虽然在青云门那样的染缸中,让我觉得我随时随地都有可能被他染得一层污浊,但我还是努力保持着我最正直的良知。
  所以当我还是梼杌峰一个小小的峰主,外出突然遇见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第二材“疯魔女”的时候,我便立即摈弃掉了我和那疯魔女的同族之义,燃起我对妖魔一族必须绝杀到底的正直之心,展开了我对邪魔歪道最决绝的屠杀。
  我先杀了那疯魔女的全族,再把那疯魔女逛到青云山上,用从师尊那里学来的洪荒吸魔阵改变那疯魔女的魔性。
  在那段时间内,有人可能会以为我是念及同族之谊才不杀那疯魔女,可事实上却是,我这般正义之人,怎么可能与魔道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我只是想要先把她保存着,再以她为钥匙,打开屠杀整个魔族的大门而已!
  之后所发生的许多事情,通过那疯魔女的许多回忆,我想大家都已经知道了,整个过程按着我的屠魔大计圆满地进行着,疯魔女被我降伏,四大古魔族之一的赤云家族被我拉下水,赤云烈阳那个赤云族的唯一传人,也终究被我撒出的一张网,悄无声息地罩中。
  这些都是大家所知道的,但有一点,我想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那就是被我困在水牢中数十年的赤云阿布多,也就是鹰吉多布尔山脉上那个愚蠢的被我杀了全部落却还视我为救命恩人的蠢货,你知道她的真实身份是什么吗?
  她姓“赤云”,实际上却不是“赤云家族”的人,那她是什么家族的人呢?这么一问你可能就知道了……
  没错,她是蜍沙家族的人,只是因为当时赤云长空屠杀蜍沙族的人杀得太厉害,一对蜍沙族的夫妻,才会在被追杀的路上,在自己孩子的背上,用刀刻下了“赤云”二字,并将之扔到了鹰吉多布尔一个农夫的猪圈里,她才躲过一劫,被那家的农夫拾得,起名为了赤云阿布多。
  这其实是一种命途中的等价交易,若不然,蜍沙家族的人都死了,赤云家族的赤云烈阳,又怎么可能不死呢?
  如果不是一个蜍沙家族的人却姓着赤云家族的姓氏,那么她的身份,又怎能配得上“疯魔女”这个我生命中,必须要降伏的第二材的名讳?
  所以你也该知道,云阜那个孽种,身兼四大古魔族中,赤云和蜍沙两族最后血脉,其体内魔性,是多么地充沛吧?
  这么说吧,赤云和蜍沙两大家族,已经在魔界繁衍六千年了,其中曾经活过的后代,最少也有数百万,到最后却只剩下了云阜这一个孽种,数百万两大古魔族堆积起来的机缘,最终汇聚到云阜这孽种一个人的身上,你说云阜的魔性,充沛还是不充沛?
  那么如果不充沛,他又怎能配得上“天魔胎”这个我生命中,必须要降伏的第三材的名讳呢?
  说出来你也许可能不信,当云阜那孽种出世的时候,我吞噬他的魔元,竟然感觉比吃从我师尊妙天机身上切下来现烤的鲜肉还要美味,他的天魔真元实在是太充沛了。
  我当时其实是想,直接一口气把才出生的云阜这狗婴吃掉的,可最后我却发现他身体内还有无穷无尽没能榨干的魔力潜能,我用天机术算到,这魔力还来源于他的父亲和母亲,一个蜍沙族的女人和一个赤云族的男人,我完全可以用洪荒吸魔阵,像豢养他母亲一般,再豢养他。
  有人也许会说,我这样善良的人,怎么不对那婴儿也稍微发一点善心呢?在这一点上那就必须得厘清,我和他们的关系。
  我是青云门的正派宗师,而他云阜却是魔孽之后,我道心坚定,且我身为好人,也必须要为所有人属联盟正义的好人说话,我不坑他坑谁?好人杀坏人,这难道也有错?
  赤去和蜍沙两族乃是等价关系的,所以你应当知道,当云阜用刀子把他爹赤云烈阳的脑袋切于刀下的时候,他的母亲赤云阿布多的下场了吧。
  那天我十分地兴奋,我太开心了,我知道云阜狗马上要将父亲杀死,将赤云和蜍沙所有两族的气运完完全全都归为一身了,所以我又涌动起了很久没有涌动的春心。
  我用道力把赤云阿布多又重新变成了鹰吉多布尔大山脉上我看见她时的青葱样子,我对她行了最后一次的屠魔之事,当然我用的不是刀,而是用了我的男人身体,当她被我捅杀流下眼泪闭眼而绝的时候,我想那应该正是他儿子把自己父亲的头颅切飞到天空中,再掀落于地上的时候吧?
  我一边操杀了蜍沙族的最后一个女人,又一边用妙计让赤云族最后一个男人死在了自己儿子的手里,那样的手段,是不是很英猛很威风很霸气很聪明很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