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洛,你过得好吗?”詹啸双眼紧盯着她,不想移开一分一秒。
当初他听信了郑欣的鬼话,觉得谭洛汐不在乎自己,想要用郑欣来刺激她。
谁知道不但没有刺激到谭洛汐,彻底让他们分开,她删除自己所有的痕迹,自己再也看不到她,哪怕是社交软件也被她拉黑。
她很绝情,说分手就分手,说回国就回国,也许自己从头到尾都只是一个过客。
郑欣见詹啸的表情,连忙挽住了他。
“啸,看洛洛面色红润,一定是过得很不错的,洛洛,这位是……你还没有介绍呢。”她转移了话题。
詹啸这才看到站在她身边的男人,玉树临风,身材修长,身上散发着冷意,偏偏两人站在一起就是那么般配。
她有男朋友了?
不,不可能,自己追了她那么久她才答应。
“是啊,他是我男朋友。”谭洛汐自然的介绍。
郑欣本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这帅哥还真是,她心里又不平衡了。
视线扫了一眼男人手中提着的手提袋logo,她得意一笑。
“洛洛,就算谭家没落,你也不至于找这么穷的男人吧,这种牌子怎么配得上你大小姐的身份。
哦,对了,你耳朵上这对耳环好像是最便宜的吧?”
第563章 你是几个意思
郑欣故意提高了声音,奢侈品店本来就和其它店不同,并没有多少人,大多还是售货员。
在这种奢侈品店工作的绝大多数人都有一种通病,她们看不起没钱的人。
当你走进店里,首先就得接受来自她们视线的打量。
你身上穿的是什么牌子,有没有对她们产品的购买力。
假如你穿的衣服很便宜,好多售货员都不会理你,遇到没有素质的甚至是出言讥讽。
郑欣这一嗓子就引得周围的人全朝着谭洛汐身上看来,郑欣就是要她难堪。
凭什么同样是女人,她永远都是别人眼中的焦点。
明明自己长得也不错,只要站在谭洛汐身边,就没有人会注意到自己。
就算自己用尽手段从她手中抢走了詹啸,这几个月詹啸压根就没有表现出对自己的喜欢。
他给自己买东西仅仅只是要补偿自己罢了。
今天一看到谭洛汐,他的眼珠子都快贴在谭洛汐身上。
不得不说,谭洛汐现在比起之前在学校的时候更漂亮。
以前她都是清纯的学生打扮,现在穿上ol套装,紧身连衣裙勾勒出她完美的身形。
黑色丝袜包裹下的小腿充满了诱惑,高跟鞋将她的腿部线条衬得很性感。
谭洛汐净身高就有168cm,平时穿惯了平底鞋,现在换上高跟鞋,她的气质和过去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
郑欣以前要穿着高跟鞋才勉强和谭洛汐高,今天谭洛汐这么一打扮,不知道将她甩了多少条街。
詹啸本来就不喜欢郑欣,如今再次看到谭洛汐,他的眼睛都看直了。
这样的洛洛好漂亮,不仅好看还很有气质,是郑欣十辈子都比不上的。
再看她身边站着的男人,身材挺拔修长,自己有178cm,而那男人应该有183cm左右,比自己还高了几公分。
他不苟言笑的站在谭洛汐身边,脸上也是极为冷淡的神情。
看他西装革履,难道他是什么公司的总裁?
几人都在互相打量,场面气氛有些尴尬。
郑欣本以为自己这么说谭洛汐,她一定会羞愤。
没想到谭洛汐笑眯眯道:“在你眼里是便宜和昂贵之分,在我看来这设计很特别独特,而且还适合我。
既然你这么在意价格,不如让詹啸买十斤黄金打成项圈套在你脖子上,让别人都知道贵重,这样不是更好?”
谭洛汐一句话就替自己解了围,周围的人也都笑了笑。
这么一对比,一个高贵,一个庸俗。
郑欣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夜暴富的暴发户,从贫穷到富有,想要天下所有人都知道自己有钱。
手上戴着金手表,恨不得十根手指都戴着戒指,脖子上还得套上一根拇指粗的金链子。
自以为是很有钱,殊不知别人在背后都在嘲笑他的品味。
郑欣被她这么一讽刺脸都红了,但她死鸭子嘴硬。
“t家的东西在我看来每一件都是艺术品,比起这对耳环,我倒是觉得这个手镯更好看。”
说着她让柜姐取了一个镶满了钻石的手镯,价格七万多。
她将手抬了起来,上面还有一个卡家的手镯。
“这个是刚刚在卡家买的,二十几万呢,啸对我可真好。”
谭洛汐内心有一百头羊驼跑过,好歹她也是出身豪门,就算家道中落,她也算是从小在蜜罐子里泡大的。
饶是谭洛汐不太喜欢首饰,她家里也有几件很值钱的,每一件都是七位数起。
还有一些六位数的她都没太注意过,不喜欢都给姐姐了。
对于家里很穷的郑欣来说二十几万就是特别昂贵的东西了,她拿着二十几万的东西在谭洛汐面前炫富。
谭洛汐只觉得可笑,是不是她平时太过于节俭,导致郑欣觉得她家很穷?
“是嘛,对你好就好。”谭洛汐忍住了爆粗口的冲动。
好歹身边还有林均,好歹身边还有其他人,她可不想被人嘲笑。
换个地方,她肯定把郑欣揍得满地找牙,当白莲花当上瘾了。
“均哥哥,我就要这个了。”谭洛汐指着自己耳朵上的耳环,嘴角勾起一抹浅浅的笑容。
“以后每天我都戴着。”
她的笑容对詹啸来说不知道有多讽刺,自己追了她那么久,还谈了一段时间,她可从来没有这么对自己笑过。
谭洛汐是一个乐天派的女孩,她很容易微笑,可是那都是没心没肺的笑容,像是这样小女人娇羞的笑容很少有人见过。
明明才这么短暂的时间,她怎么会对另外一个男人微笑。
心中溢出一抹苦涩,詹啸不相信她这么快就找了男朋友,更觉得她是为了让自己生气,故意演戏。
林均揉了揉她的头,“好,每天都戴着。”
两人并没有太多交流,只是四目相对那种爱意都溢出来了。
詹啸眼中充满了不甘,而郑欣也很不爽。
本以为她被自己抢走了男朋友会难过得要死要活,没想到居然没有一点难过,这么快回国就找到了男朋友。
而自己还得捡她剩下的男人,还不被他所喜欢。
谭洛汐牵着林均准备去付款,林均却是矗立在柜台前面。
“把这条项链取给我。”
他所看到的是一条红宝石和钻石镶嵌而成的锁骨链,链条很细。
宝石并不大,周围镶嵌着一圈小小的钻石,很是精致。
她皮肤白,戴上一定会很好看。
看似细腻的项链其实也要四万多,林均没有考虑价格,而是他觉得这条项链很适合小女人。
“均哥哥,不要了,一对耳环就够,我不喜欢项链。”
“试试看。”
林均不由分说取来了项链,撩开她的碎发,亲自给她戴上。
明明只是戴项链的动作,却让人觉得充满浪漫和温馨。
谭洛汐回过头看着他娇羞道:“好看吗?”
林均手指抚摸着那颗小小的红宝石,在她雪白的脖颈上熠熠生辉。
很漂亮也很有格调,不会那么突兀,处处透着精致。
他的手指抚过项链的时候也顺带碰到了她的脖子,指腹抚摸过的地方让她颤栗不已。
她的身体居然敏感到了这种地步,想着那一天那一场没有到最后的情事,她的脸倏然变红。
林均醇厚的声音传来:“很好看。”
周围的柜姐们全都是两眼冒着粉红色小泡泡,卧槽,要不要这么撩啊!
这个男人简直是自带撩人系统,男友给女友戴项链是很常见的动作,偏偏他做出来就让人脸红心跳。
郑欣看到谭洛汐脸上那一抹娇羞,她知道谭洛汐是真的爱上了这个男人。
这些年来追她的男生不少,她都没有感觉,这个男人有什么好的?
郑欣打量着林均,他长相偏秀气,是现在最流行的那种小鲜肉类型。
穿上一身西装,身上的冷意让人觉得他十分禁欲,偏偏就是这样的感觉很撩人。
林均才没有管别人怎么想,他的眼中只有谭洛汐脖子上的那颗红宝石。
越看越喜欢。
“就这了。”
谭洛汐想要拿自己的卡出来付钱,“我说了我不喜欢欠别人东西,我自己给。”
四万多,林均平时那么节俭,太贵了。
林均蹙眉,是不是因为那辆车导致谭洛汐觉得他是一个穷光蛋?连女朋友喜欢的首饰都买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