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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综合其它 > 黄金黎明II > 黄金黎明II_227
  我,“啊!我一直以为你无所畏惧!”
  勋世奉,“不,事实上,我对大自然很敬畏。”
  我,“呃……如果你真的敬畏大自然,就不会阉割这一片热带雨林了。要知道rai最有名的就是它的物种多样性,你把这里原本生机勃勃杀气腾腾的原始世界变成了温情脉脉道貌岸然的人类文明,这本身就是对自然的不敬畏啊。”
  他不说,只是笑了一下,就问我,“累吗?”
  我点头。
  勋世奉毫无怜悯,“体力太差。”
  我,“体力再好的女人,也不能让你连着毫无顾忌的使用过后,再好像原始野人一般在雨林中探险依然表现的好像一个英姿勃发的女土匪!还有……也许,我现在已经怀上我们的宝宝了……只是月份太小,我们都不知道。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使用避孕措施了,没准,现在就有一个小宝宝在我肚子里……”
  勋世奉看着我,眼神极其认真。
  他的双眼犹如稀世的蓝钻,尤其在这里,那双眼睛好像掩盖在野蛮荒芜的雨林中的珍宝。
  他把手中裹着锡纸的三明治递给我,让我拿着,随后,背对我蹲下身体。
  “alice,上来,我背着你。”
  勋世奉的肩膀很宽。
  我记得在燕城我们从温泉下山的时候,他也是这样背着我。当时我很疑惑,这样的男人,这样平、宽的肩膀,可以担得起亿万的财富,可以负责几万人的生计,却不知道是否可以担得起一个女人的未来?
  现在呢?
  我负在他的肩膀,对他耳语,“arthur,如果以后我忘记说了,请你一定要记住,……”
  “我知道你爱我,……我也是……”
  我感觉他支撑我膝盖与腿的手指,忽然很用力收紧。
  很用力,很用力。
  ……
  第172章
  勋世奉与我雨林中穿行。
  我只让他背了一会儿,就下来自己走路。如果说南英格兰的夏天让我时刻感受到莎士比亚的《仲夏夜之梦》的美轮美奂,那么这里就让我想起了魔幻小说《彼得潘的豌豆城堡》,周围的植物不可思议的强壮与巨大,似乎只有魔幻小说中才可能出现的景致。
  北京西单街头的负氧离子是个位数,以那个为标准,我们身处的雨林次深处的负氧离子应该是5位数。
  奢侈啊,难以描绘的奢侈啊!
  我用力吸了两口,几乎要醉掉。
  旁边是一个干净的内湖,虽然没有到达勋世奉点名的不达雅干达瀑布,但是这里的清澈已经让人很满意了,哦,有一点小小的不好,就是这里的水中没有鱼也没有任何浮游生物。
  湖水呈现一种诡异的蓝色。
  “这里的铜离子含量太高。”勋世奉说。
  他折了一根树枝扔到湖水中,树枝刚开始在漂浮,一会儿,就被水慢慢浸润,随后,逐渐沉落湖底。内湖太深,我在水边看着,就感觉这根树枝一直沉,一直沉,一直到我都已经无法通过水面看到它了,它似乎还在下落。
  我,“这里湖水大约多深?”
  他,“159米,最深的地方。”
  我,“呃,……好恐怖。”
  勋世奉,“这是我请的地质公司专门探测出来的数据,不够,也有可能不太准确,因为使用的超声波雷达系统,毕竟没有用仪器实地测量过。这里有可能与外面的太平洋想通,也不一定。饿了吗?”
  我点头。
  他,“就在这里休息一下吧。”
  我们坐在栈道这边的一排长椅上,这里刚好是一个让人休息的地方,眼前的湖面很宽广,这样就把原本密不可为的雨林打开一个缺口,阳光普照,映衬着幽蓝的湖水,好像是深藏在密林的稀世之珍——很像是勋世奉的眼睛。
  他把水壶给我,然我喝了一口水,我递还给他,他就在我喝水的地方也喝了一口,随后,给我一块三明治。
  我问他,“当时,你为什么要买这个岛?是因为她美丽的让你着迷吗?”
  “不是。”勋世奉看着眼前的景色,“其实,相对于这样的荒岛,我比较喜欢现代文明。来这里渡蜜月是因为我不想被打扰。”
  我,“呃……那你为什么还要买它?”
  “因为这附近蕴藏着丰富的石油资源。”
  勋世奉也咬了一口三明治。
  “我的公司已经拿到了开采许可。有一次看关于这里的矿产探查文件的时候,我看见了这个岛,这里没有人烟,却有淡水,并且还覆盖着热带雨林。”
  他的手指着远处,“这里的雨林有很大一部分没有探明,但是我的一家制药公司的科学家认为这里有他们需要的植物,这种植物是制造出癌症蛋白的关键,如果癌症蛋白被制造出来,那么,人类的癌症就会成为肺病或者感冒一样容易治疗的疾病,这样,这种药物就是cer的killer,只有这种药物,我这间制药公司握有唯一并且排他性的专利,它股价会飙升到难以想象的高度,于是,我就买了这个岛。”
  我,“呃……那个,我问你,这一生,你有没有过一次,哪怕是一次,花钱就仅仅只是消费,是不计较收益的?”
  勋世奉真的开始认真的想,然后,他用他那个无比美丽的大脑冥思苦想之后,只是笑着摇头。
  我退而求其次,“呃,好吧,那么,你有没有一次,做出了决定,最后感觉自己亏了。哦,这个你也没有,康斯坦丁今天你的地位,绝对是一个又一个的正确无比的决策架构起来的。”
  “不,失败的决策,其实有很多。”
  勋世奉用手指揪开一块三明治的面包,他好像不太喜欢吃面包的硬皮,于是,就把硬皮扔到一旁土壤上。
  他,“没有人做的决策百分之百正确,也没有人会在华尔街长盛不衰。也许今天做的决定是正确的,但是30年后,今天的决策也许就成了阻碍发展的负面因素。我所能做的并不是屠龙,而是仅仅躲开巨龙,并且在它腾空的时候扯住它的翅膀就可以了。”
  勋世奉刚说完又想要揪掉第二块面包边边,我赶紧拿了过来。
  “你不爱吃这个,给我吃好了。这个有咀嚼的口感。”我放在嘴巴里面,“咦,我记得你好像很喜欢吃有嚼头的牛扒,但是为什么不吃面包边呢?”
  他看着我,“牛扒是用一套牛身上最好的部位做成的食物。”
  我,“so……”
  勋世奉,“我只吃食材的精华的部分。这个面包边是糟粕,我不吃。”
  “这个……”我有些支支吾吾。
  “怎么?”
  我,“牛这个名字,之前使用的量词应该是头,一头牛,两头牛。因为牛比较大,比羊要大,所以一般情况下,就使用头这个词来形容牛,而不是套。牛在没有被分成后座、后腿、背脊、眼肉之前,它是一个活生生的、一整个生物。头这个词也是这个意思,代表有生命,而不是使用套这个字,套好像是说一头牛已经被大卸八块了,成为没有生命的牛扒肉而被组合在一起。”
  “哦。”他只是淡淡的一个字。随后,他又说,“中文很难,并且有些混乱。”
  我,“这个,当时你少年时代为什么不想学中文?中文与英语是完全不同的语言体系,如果从小启蒙的话,现在会容易很多。中国号称文明古国5000年历史,这种语言是一脉相承的,从甲骨文时代一直到现在,演变了很多,于是越来越庞杂。许多词语,句子,还有表达的意思都丰富而微妙,有很多精妙的地方甚至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对于中文非母语的人来说,学这个简直就是痛苦他妈给痛苦开门,痛苦到家了。
  勋世奉吃完了三明治,他没有再撕扯面包边,反而是把它们都放进嘴巴里面。
  他,“当时,用不到,后来学中文,是因为用到了。”
  我,“果然是实用主义者。”
  他,“我从来没有想过会找一个会中文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