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台上,入学仪式还在进行,接下来是各种冗长的讲话,教导主任讲话、高年级学长讲话、新生代表讲话……很快大家就开始庆幸校长啥也没说就走人了——大清早听这些简直是催眠啊。
好不容易各种讲话完毕,全体起立唱校歌,然后宣读希波克拉底宣言,宣誓为人类医疗事业奉献终身。
“我宣布,今天的入学仪式圆满结束!”米妮最后走上讲台,微笑着对大家道,“再一次欢迎你们来到医学院,希望你们能在这里度过愉快的大学时代,接下来,是为期两周的军训,大家可以回去准备一下,稍后会有军训教官给你们分班。”
大家鼓掌,散会。
午饭时间,巫承赫照旧和菊次郎一起去餐厅吃饭,早上偷袭过他的双胞胎已经处理了伤口,就坐在离他们不远的一张桌子上吃饭,旁边还多了一名身材瘦小,神情猥琐的白人,大概是他们的跟班。
看着他们两黑一白三个人坐在一起,巫承赫忽然好想吃奥利奥。
“他们在瞪你。”菊次郎偷偷捅了捅巫承赫。巫承赫低头吃饭:“别理他们。”
奥利奥组合似乎也对他颇为忌惮,没有过来找茬,只是隔一会就用杀死爹的眼神扫他一眼。好在巫承赫心理素质极为彪悍,根本不为所动,反而心平气和跟菊次郎商量军训的事情。就在这时,桌面忽然被人敲了一下。
“听说你今早跟人打架了?”蓝瑟小姐穿居高临下看着他,冷冷道,“真是丢脸,第一天上学就把国防部长的儿子打得进了校医室,你可真行。”她也考进了医学院,不过读的是护理专业,这个专业是医学院所有专业里学制最短的,才四年,巫承赫猜她就是因为这个才考到这里来的。
“拜托你别惹事了,以为这里是加百列吗?顶着统帅的名头为非作歹。”这姑娘颠倒是非和脑补的能力简直一流,“在这可没人给你兜着,别连累了马洛。”
“你吃完了吗?”巫承赫问菊次郎。菊次郎略疑惑,看看蓝瑟,又看看巫承赫,道:“啊,吃完了呢。”
“那我走吧。”巫承赫端着餐盘站起来,连看都没看她一眼。蓝瑟小姐一张脸涨的通红:“喂!你什么意思,我是你的长辈,好心提醒你居然这样无礼!”
“你在跟我说话?”巫承赫这才面对她,“抱歉我没听懂,你说什么打架啊,顶着统帅的名头为非作歹啊……这些跟我有什么关系?对不起我不擅长反驳莫须有的指控。还有,我母亲姓巫,我父亲姓辛普森,我们家并没有姓蓝瑟的亲戚,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变成了我的长辈,请问您是哪一边的?”
“你!”前几次挑衅,巫承赫都是忍气吞声,蓝瑟小姐一直以为他是个包子,万万没想到这次他居然反击得这么利落,登时气得说不出话来。
“如果你还因为上次酒会我请你跳舞的事情耿耿于怀,那我再次向你赔礼道歉。”巫承赫郑重地颔首,道,“对不起,再见,祝好胃口。”说完他就撂下骄傲的公主殿下,拉着菊次郎走了。
“哗!这就是有名的蓝瑟小姐吗?”菊次郎啧啧道,“好厉害,就因为你请她跳舞,她就这么讨厌你吗?”他来自第三集团军,对第二集团军的公主殿下只有耳闻,这还是第一次看见。
“嗯,她有严重的公主病。”巫承赫叹气,“你也离她远点,免得被她以为你要吃天鹅肉。”
“呃。”菊次郎不好意思地挠头,“其实我是个基佬呢。”
“那最好了。”巫承赫撇了撇嘴角,我也是。
军训,是阿斯顿大学一项传统特色,所有军事专业的学生都要接受一个月正宗的野外军事化训练,其他非军事专业,像师范、医学、艺术……这样的学院就缩减成了两周,且只在学校里训练,不参加野外集训。
金轩留在了阿斯顿大学任教,但因为专业限制,并没能申请到医学院的职位,而是被安排在了他的本专业——星际战略学院,今后只能以客座教师的身份给巫承赫带一些副科。
马洛则正好在战略学院学习,这里是阿斯顿大学的招牌院校之一,号称“联邦顶尖军事人才的摇篮”,所有新生都要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严格军训,优胜劣汰,哪怕你的联考分数是全联邦第一,军训成绩不合格照样要打包走路。
金轩作为新晋辅导员,这次也被拉了壮丁,去马拉大峡谷操练新生了,暂时不能来骚扰巫承赫,让他度过了一段平静的日子。
两周的军训对巫承赫来说实在不算什么,很容易就熬了过去,期间奥利奥组合又针对他进行了一系列无聊的偷袭,比如使绊马索啦,在他洗澡的时候偷衣服啦……巫承赫对此只能翻白眼,这种小男孩级别的整蛊亏他们想得出来,联邦官二代就都是这点水准吗?连蓝瑟家的小萝莉都不如好吗!
两周以后,巫承赫顺利地拿到了一个A+的军训成绩,远在加百列的汉尼拔收到了他的成绩单,表示非常欣慰,并鼓励他好好学习,争取早点回到加百列军港来,第一医院需要他。
巫承赫没想过进第一医院,但还是没有过早地发表意见,八年医科,时间长着呢,离开父亲的羽翼,要一步一步来。
一个月后,战略学院的军训终于结束了,据说刷掉了近10%的学生,结果可谓残酷。不过在这样严苛的竞争中,马洛还是脱颖而出,以第二名的成绩拿到了正式的入学资格。
军训结束第二天,正好是周六,一大早金轩就发来信息,约巫承赫共度周末。巫承赫有大约三个月没见过金轩了,虽然两人经常视频通话,想想还是有点恍惚,换衣服的时候居然有点纠结,不知道是应该穿帅一点,还是穿随意一点。
这种第一次约会的感觉实在是有点囧,巫承赫患得患失了半天,最后还是换了一身衬衫长裤,又将袖管卷起来,显得不是那么正式。
然而当他看到金轩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实在是自作多情,因为就算他以最大的恶意捯饬自己,站在这货旁边还是会体面得像个王子!
在自己的地盘上,金轩完全没有了顾忌,白衬衫全是破洞,好像刚参加完越战一样,好几个地方都能看到纹身。裤子和鞋不用说了,简直就是卡洛驰代言人。
但是这货身材实在是太好了,又刚监督完军训,小麦色的皮肤像涂了油一样漂亮,加上挑染了银白色的马尾辫,耳朵上的黑曜石耳钉,有一种混杂着颓废与健康的美,视觉攻击简直满级。
为什么有一种“他很帅”的错觉?这不科学!巫承赫捂心颤抖,再这么下去他的审美观都要被杀马特带残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