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樊少鹏醒来,发现小丫头的水灵灵的双眼看着自己,手抚着自己的脸。他也轻柔了:“习琳,你等等,今晚还去吃火锅吗?我收拾一下陪你去。”他现在已经精神好多了。
习琳一个转身背对他,忍住眼里的泪滴:“你神经病啊?都这个样子了还去吃辣的,要是你有个什么事,我还不给你陪葬了?我要回去,你松开我。”
松开也不行啊,习琳的衣裳都被樊少鹏扔地上了。
樊少鹏要证明一件事:“习琳,我们都领证了,不要离婚好吗?以后我不会管着你,你也可以继续读大学好吗?”这位在商界纵横捭阖,在黑道挥斥方遒,从来黑脸冷脸示人的樊总,要听他这么温和的一段顺求的话,真是如蜀犬吠日。
习琳不想听了:“我想回家。”
樊少鹏高兴了:“好,我们这就回家。”他是太兴奋了,没有注意习琳的情绪。
习琳回答说:“不是去你家,我要回沈家。”
“好好,”樊少鹏对她的小丫头,小美人鱼,小妖精,是一百个答应和宠爱:“现在还没婚礼呢,就先去沈家住着,那里是你娘家。”
“嗯。”习琳先应着,现在不能和樊少鹏谈判,要不然今天就离不开这个病房了。
樊少鹏打电话给家里佣人,把他和习琳的衣裳都送来了。出去时候,曲慎安等人看他们都换了全新的衣裳,不由得感叹老大樊少鹏在各个方面都是男人中的佼佼者。
曹福在感叹樊少鹏的雄姿之余,也瞪了习琳一眼,小声骂着:臭丫头,没看见谦哥身体不好吗?居然还这么要,要死你!
樊少鹏把习琳送回沈家,习琳嘱咐他按时吃药,樊少鹏拉着她不愿松开,诚笑着:“习琳,我们举行婚礼吧,我已经准备好了。”
习琳转身,没做回答,往楼上跑了。
樊少鹏患得患失地回去了,决定每日来一次,像少男一样在习琳的窗下唱歌弹琴,用真诚来感动她,而不是他堆置如山的钱财。
习琳却在当晚就给了他电话:“对不起,樊少鹏,我觉得我们的婚姻还需要考虑,所以不要准备婚礼。”
“还考虑什么?你都看到了,我可以过你的生活!”樊少鹏急如青春少年。
“好,我不进来,习琳,我们聊聊,”樊少鹏就隔着门与她说:“我告诉你,习琳,我们已经领证,已经是夫妻了,这婚礼只是个形式!”樊少鹏语气重了。
习琳就知道他会等不及恢复本性,回答:“怎么了,你想把我活捉回去吗?让一个活死人做你的妻子吗?将来只怕你会自己提出离婚!”
外面樊少鹏也有点烦恼:“习琳,你就是为了我们的生活不同而烦恼吗?你担心什么呢?我们两个各自都没有父母,以后不用担心双方不合。这些都不是问题,关键是你对我,我知道你爱我,只是现在有点婚前抑郁了。”
什么啊?哪里有人这么不害臊地说别人喜欢自己?也亏樊少鹏不害羞地说出来。习琳简直可笑可气地无言以对。
“你别站在外面了,我心烦,走啊,”习琳回避了樊少鹏的话。
樊少鹏也就“好好,我先走,习琳你别胡思乱想了”。
习琳在门后面仔细听着,确实一点动静都没,她扔下棒子,想要再窝在床铺上,继续把她的心思整理一下。
外面的风好大啊,把窗户都震动地咚咚响。习琳去关窗户,一个黑脸出现在自己面前,把她惊地往后退,捡起了地上的棒子,对着樊少鹏喊道:“你要干什么?樊少鹏,这里是乐乐的房间,你别乱来啊!”
习琳也不想问他“怎么爬上窗户来的”,依她对樊少鹏的了解,这不是难题。那次在温泉山庄,樊少鹏为救习琳,一对五,空手夺白刃,冒死将几个凶徒打倒在地。对了,那次,樊少鹏是空手对着那些穷凶极恶的歹徒的刀刺和手枪。他,那次也是为了习琳在生死边缘走了一回。
“习琳,我是给你送这些东西来的,”樊少鹏把背上的盒子解下来,对习琳解释道:“里面有婚裙和所有首饰,婚礼那天用的。我准备后天举行婚礼,后天你记得穿这婚裙。”
“你先出去,”习琳还对樊少鹏的爬窗感到害怕呢。
樊少鹏“好好”地往后退,在他关门的时候,另外加了一句:“后天,记住了,就算习琳你不穿婚裙,我的迎亲队伍也会到这里,我要把你娶走!”
“你还不出去!”习琳真急地要用棒子揍他了。
关上房门和窗户,全部反锁,习琳在一个封闭的环境里。看着那个精致典雅的盒子,心乱如麻。
现在樊少鹏是真的来逼婚了啊,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还要考虑呢?就看在樊少鹏愿意为自己舍命的份上也要以身相许不是吗?
烦躁的习琳把那盒子打开,将雪白的婚裙拿出来放在前面对着镜子照了照,并转了一圈,哇,从没见过这样美的裙子。再看看有什么好东西:这些首饰好看,就是太重了。这双高跟鞋好高啊?婚礼那天能穿吗?
习琳的思绪辗转沉溺在婚礼中了。一会儿又从高昂跌入低谷:我傻了吗?就为这些东西嫁了?
逃婚吗?不行,习琳最讨厌这样的人,电视剧里这样的桥段让她吐槽不少:在婚礼上逃婚的人都是自私的,要不就早点解除婚约,要不就婚后离婚,非要在婚礼上逃婚让那个牵手的人尴尬哭泣吗?
好像想远了,现在还是想着怎么办吧?樊少鹏对自己所做的一切真的是无话可说,只是霸道了点。不过谁还没有缺点呢?他怎么说还算也是个人,又不是外星人。要是再想找个比樊少鹏对自己好的人,恐怕是没了吧。
都说女人在选对于爱自己的人与自己爱的人,应该选择前者,才会更幸福。现在自己也没有爱地要死要活的人,而樊少鹏却对自己爱地死去活来,而且,自己好像对他有一点不知是爱是感动的情丝。那就嫁吧,要不还真烦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