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雪山又问:“有事?”
林子森微微弯下了腰:“少爷睡吧,没急事,醒了再说也来得及。”
叶雪山闭上眼睛,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说吧,我虽然病了,但是心里清楚。你不说,我还惦记着。”
林子森把腰又弯得深了一些:“真没大事,就是金先生把款子送去了公司,你不在,我接下了。”
叶雪山对于自己那点既不好说也不好听的事业,是非常的看重,忍着眩晕的痛苦开动脑筋,他又拼命挣出了声音:“数目都对?”
林子森答道:“对。支票也验过了。”
叶雪山半死不活的哼道:“钱你先收着,其它的话,明天再说吧。”
林子森没有走,在客厅内的沙发上对付了一夜。翌日清晨早早起来,他用凉水洗了把脸,然后上楼去看叶雪山。
卧室的房门虚掩着,一推就开。林子森迈步进门,扑面便是一股子郁闷温吞的热空气。昨夜未曾合拢窗帘,如今阳光透过大玻璃窗,尽数照射在了床上。叶雪山仰面朝天睡得正酣,羽绒被子都被蹬到了脚下。
林子森蹑手蹑脚的走到窗边,缓缓拉拢一半窗帘,随即转身拎起被子,向上盖到叶雪山的胸口。手背轻轻贴上对方额头,他发现虽然隐隐的还是热,但温度显然比昨晚低了许多。
林子森放了心,悄无声息的下楼回家去了。
叶雪山中午醒来,就觉浑身松快了好些,头脑也彻底清醒了。心里想起林子森昨晚给自己喂水喂药,他好像是有些感动,也好像是无所谓——不知道,懒得想。
洗漱过后,他换上一身宝蓝色夹袍,自认为挺精神,便打算出门去趟林宅。哪知汽车开到半路,他却是遇上了林子森在街上和人打架!
还不是小打小闹,而是一场群殴。叶雪山放眼一望,也分不清敌我,就认得一个林子森。汽车夫一脚踩了刹车,回头请他的示下,然而他安安静静的坐在车内,只是透过车窗默默观战。
叶雪山认为林子森可能是属螃蟹的,看着一身骨头,其实骨头里面全是肉,拳脚打得虎虎生风。忽然被人一棍子抡到头上了,他也不在乎。抬手抓住木棍向怀里一带,他迎面一拳挥出去,当场打得对方口鼻喷血。
人家挂了彩,他也好不到哪里去,一线鲜血顺着鬓角流下来,滴滴答答的染红了他的衣领。叶雪山看到这里,便不声不响的推开车门下了汽车。弯下腰去深深的吸了一口长气,他抬手在嘴边围了个喇叭,拼了命的骤然喊道:“巡捕来啦!”
说来也巧,他这一嗓子还没喊完,路口那边果然赶来了一队高丽巡捕。街上混混见状,立刻闹着要散;而林子森一路连推带搡的跑过来,很识相的一步迈进汽车。叶雪山随后上去,“砰”的一声关上车门:“开车!”
叶雪山坐在车内,开口问道:“子森,你多大了,还在街上和人打架?”
林子森不住的抬手擦血,一边擦一边看了叶雪山一眼,嘴里倒是没言语。
叶雪山掏出手帕往他怀里一扔,老气横秋的又教训道:“你三十了,不是十三,怎么总像小时候一样爱动手?”
林子森这回答应了一声,拿起手帕继续抹拭头脸。
及至到了家中,他洗出两盆血水;叶雪山则是站在院内,一边逗狗一边问道:“程武还在热河吗?”
房中的林子森终于找到了头上的伤口,对着镜子敷上药粉:“少爷,我没让他回来。”
叶雪山给大黄狗扔了块水果糖,故意没剥糖纸。哪知大黄狗更精明,一舌头把糖卷进嘴里,三嚼两嚼的先吐糖纸再吃糖。
叶雪山觉出了趣味,想要摸摸它,可又嫌它脏:“他没老婆没孩子的,留哪儿都一样,让他在热河呆着吧!”
林子森走出屋子,站在门口说道:“少爷说的有理,那边应该留个人办事接应。”
叶雪山转身走到他的面前,仰脸去看他的伤;他垂下头去,头顶皮肤能够感受到叶雪山的呼吸。这很奇妙,因为叶雪山是她的儿子,他们身上流着同样的血。
林子森记得她也曾经温柔的善待过自己,他被人打得鼻青脸肿,她就向那青肿伤处轻轻吹出凉风,呵气如兰,正如此刻。
很美丽的开始,很糟糕的结束。那样一份不得见光的爱情,对于她可能只是个寂寞时的消遣,对于自己,却是贯穿整个少年时代的梦魇。她真是不好对付的,一时恼了,一时笑了,他愿意为了她去死,可是她忽然想要改恶从善,就冷酷无情的把他撵了出去,并且从此再不见他。
抬起头面对了叶雪山,他语气淡然的问道:“少爷吃早饭了吗?”
叶雪山看过林子森那混合了药粉的伤口之后,已经没了食欲:“吃是没吃,可也不饿。要是有粥,我就喝一碗。”
林子森听他这话,竟是要在自己这里吃饭的意思。一言不发的转身走去厨房,林子森开始淘米煮粥。
23
23、心有灵犀 ...
林子森作为一名单身汉,家里缺盐少醋,难得开伙。找出两只粗瓷大碗洗了又洗,他盛出米粥晾在灶台上,然后便要出门买几样熟食小菜回来。叶雪山从后方撵上去,一把扯住他的衣袖:“你算了吧!头破血流的还乱跑什么?我又不饿,随便吃点就行。”
林子森转过身来说道:“少爷,家里连咸菜都没有,就只喝粥?”
叶雪山把他往院里拽:“就只喝粥,别的不要。”
林子森翻出一包白糖,捏起一撮撒进碗里,把粥拌得又烂又甜。如今正值下午,太阳晒得地上暖洋洋的,叶雪山搬了椅子坐在院内,捧着大碗低头喝粥。林子森自己也喝了一碗,锅里还剩了一些,全倒出来喂了大黄狗。
一锅米粥填饱了院内三个活物的肚子,两人一狗全出了汗。叶雪山无欲无求的发着呆,感觉此刻十分适合想些心事,可是想什么呢?他心里实在是没事。
这个时候,林子森忽然开口说道:“少爷这么大了,该娶亲了。”
叶雪山打了个小小的哈欠,然后不以为然的摇了摇头:“娶个好的,倒也罢了;娶个坏的,甩都甩不脱。我还年轻,犯不上给自己套枷锁。”
林子森不再说话,心里知道他是一匹野马,在外面玩还玩不过来呢,哪里需要家庭?
院内越来越静,只有偶尔的风声掠过。叶雪山向后一靠,发现此情此景似曾相识。在他很小的时候,家里也养过大黄狗,也有过林子森。林子森那年才十几岁,可是已经长得很高,像个成年小伙子。叶雪山记得林子森在娘那里总挨骂,挨了骂也笑嘻嘻的不恼;还记得林子森时常抱着自己在院子里来回走动着晒太阳——那时住的是一套大四合院,院里有花有草;林子森走着走着,就把自己放在一把高高的大椅子上。自己懒洋洋的在上面坐了许久,末了开始赖唧唧的哭泣,因为林子森不见了,自己晒得周身难受,汗水顺着脖子往下淌,前胸后背的衣裳都潮湿了。
思及至此,叶雪山就要慨叹时光如水,滔滔而逝,转眼间十几年过去了,自己活成了这个样子,林子森活成了那个样子,娘呢,干脆是死了。
双手扶着膝盖站起来,叶雪山转向林子森说道:“我走了,你自己注意安全。晚上我要请金鹤亭吃饭,下午如果有事找我,直接往吴公馆打电话就行。”
林子森早已熟悉他的行踪,他便不说,也能知道。认认真真的答了一声,他走到门口踢开拦路黄狗,叶雪山装着一肚子热粥,就此向外走了。
叶雪山在吴公馆消磨了一个下午。吴碧城的房内放着几份英文报纸,他拿起最新的一份浏览一遍,只能勉强看懂标题。新闻讲着中国南北的大事,仿佛山东已经开战了。
说起山东,自然也就要想起顾雄飞。叶雪山满心漠然,因为现在有了贺占江做靠山,所以就觉得顾雄飞已经没什么大用,死了也行。顾雄飞没家眷,要是真见了阎王,北京的宅子大概就归自己了。除了房屋,恐怕还有存款。军阀不分大小,没有穷的。他很冷静的算了笔账,认为顾雄飞手里至少得有个几十万,上百万也很正常。
吴碧城见他对着报纸发呆,便走过来跟着瞄了一眼,然后问道:“你在担心战争吗?是不是令兄上战场了?”
叶雪山一点头:“是啊是啊,我正在惦念着他。”
说完这话,他满怀厌恶的笑了,感觉自己像是说了脏话,而且是奇脏无比,听得自己都不好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