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大俗人一个,和高雅、浪漫、宏大、伟大这些词根本就不沾边,你要我谈什么?难道我一定要每天都大喊着拯救世界和平……”
整天为了一点点小钱而奔波,生活中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琐碎的家长里短,不得不说确实是俗到家了。
在小蓉子的印象中,李大哥从来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穷鬼,几乎每天都在为了钱而烦恼,这样的俗物虽不可爱,却真实无比。
可小蓉子也很清楚,李大哥也有自己的原则,所以对他哭穷的抱怨仅仅是付之一笑:“穷点不算什么,我那个时候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了,比李大哥现在还惨呢。不过我始终坚信,李大哥就是浑金璞玉,虽灰尘掩面却难遮其耀眼的光芒。李大哥就是锥隐囊中,虽不为人所知却有着让人不敢轻忽的锋锐。有一天,我相信终于会有那么一天,李大哥会让我们看到你的力量和坚强。李大哥肯定会爆发出最雄壮最热烈的强音,我期待着那个心跳的时刻……”
程佩佩最受不了有人夸赞李陆飞,听着小蓉子这一大串排比句说出来,嘴巴都要咧到耳朵根子上了:“行了,行了,这又不是演戏,小蓉子你也就别弄这些大串的台词了好不好?就小流氓这样的,说默默无闻那都是好听的,简直就是胸无大志庸庸碌碌。还浑金璞玉?还锥隐囊中?你这是笑话他呢吧?什么最雄壮最热烈?这些形容词用在他身上合适吗?”
小蓉子笑而不语。
也只有在小蓉子的心目中,李陆飞才是一个真正的英雄,平淡、琐碎、庸庸碌碌等等所有的这一切,只不过是掩盖在金子表面的那层尘土,只不过是神兵利器那锋锐无匹的刃口所蒙的一层锈渍,只要稍加磨砺,必然光芒四射锋锐难当。连小蓉子自己都已经走上了梦想的金光大道,李大哥的崛起还会遥远么?
虽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可小蓉子就是有这种莫名其妙的直觉,她甚至已经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了:李大哥的崛起已经近在咫尺,或许只要一眨眼的工夫,他就可以画家成蝶振翅高飞……
或许这些纯粹就是小蓉子一厢情愿的看法,因为连李陆飞本人都不认为自己有什么英雄的潜质。当晚,小蓉子掏腰包,三个人一起吃了顿肥牛火锅。也不知道是因为心情太好,还是因为心情不太好的缘故,李陆飞喝了很多酒,也说了很多话,半醉不醉的睡了一夜。
到第二天清晨,脑袋还隐隐的疼,额头处好似埋进了一根针时不时的就疼一下,宿醉的感觉依然挥之不去。
浑身乏力,精神不振,连食欲都不剩下多少。
“我要是再喝这么多酒,我就是猪。”一边暗自发誓,一边匆匆忙忙的洗漱一下,早点都没有吃,来开房门就往下走。
在宿舍楼门口,遇到了正准备上班的程佩佩。
程佩佩和昨天没有什么不同,还穿着那件束腰的女式夹克,铅笔裤也没有换,就连妆容和发式都和昨天晚上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