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宇低头抠手,“我还没看呢!我得先看!看完了再借你!”
“也行。”陆继学拿着书转身就走,“交给班主任喽。”
宋宇赶紧追了过去。
“别啊班长大人!您先看!您先看!满意了再还我!哈哈哈!别客气!千万别客气!”
三十六计,缓兵之计。
第15章
29.
宋宇的书算是顺利地保下来了,准确地说是顺利地保到别人书包里去了,不过他并不后悔,顶多后悔那么一点点,书还能不能拿回来他不知道,但总比被班主任当成禁书卖废品好。
想起陆继学,宋宇一拍脑门,想起赵可交给自己的信,心说陆继学收到女生情书大概会开心吧,仔细回想赵可的容貌,也是漂亮的,虽然他自己也觉着像陆继学这样的人和赵可是有些不般配的,也许是一个太过耀眼,一个又普普通通的,让人既向往这种故事,又觉着这种故事不太可能发生。
好不容易挺到放学的时间,宋宇收拾书包,说是收拾书包,其实是撑开书包,一只手握着淡粉色信封,不知如何送出去比较好。
宋宇思索过,要不就偷偷搁到陆继学书桌膛里,他看见了就算看见了,没看见也算自己的工作完成了,起码在邮递这一环节是没有出错的,但是陆继学除了军训和午休时间,几乎都坐在座位上写题看书,连厕所都不怎么去,宋宇根本没有机会插手,搞的信封一直躺在自己书包里,现在握着那淡粉色信封,如同握着一块儿燃烧着的火炭,非常烫手。
这就叫烫手的山芋,贼烫手,让人什么都不想只想把山芋飞速地扔出去。
要不就当面递给他,直接往他身上一扔,看不看就是他的事了。
宋宇终于决定了,慢腾腾地掏出那封信,犹如女孩子掏姨妈巾送给闺蜜那般的娇羞,仿佛写情书的人是他一样。
宋宇站起,给自己打气,加油,宋宇你可以的!
越往后走,宋宇越觉着不对劲,陆继学身边围了一圈的人,那简直是大圈套小圈,不站仔细点都容易被人踩脚。
陆继学是不是欠人钱了?这么多人追债?
宋宇往前挤,想挤进圈里,却被班里一个身材十分魁梧的男同学扼制住了命运的后脖颈。
“喂,你也是来送情书的?来晚了,往后排排!”
什么?
宋宇拿着信封,被人推到了圈外。
“这送情书的人也太多了吧!我淦!”
“不瞒你说,本校现在第一赚钱的跑腿业务不是去小卖部买烤肠干脆面辣条,也不是代写代抄各类作业,而是!直达高一五班陆继学的心里——情书特送项目!”
宋宇震惊,老实说,自从进入淮市一中读书以后,震惊的次数猛增。
陆继学原本正收拾书包,见到宋宇同学也来了,轻轻地瞄一眼,掏出兜里的五班日志,拿起桌上的黑色中性笔就准备记名。
一个聪明的跑腿同学察觉到了,立马大喊,“快跑啊!快跑!班长大人要记名了!快!跑!”
一听说班长大人要把送情书的人全部记在五班日志里,大家赶紧逃跑,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五班日志,顾名思义,高一五班的日志,一般记录的都是谁谁谁上学迟到,谁谁谁没写作业,谁谁谁值日不合格,谁谁谁上课交头接耳,很少有表扬的,比如:宋宇今天军训很认真!宋宇今天向后转分清方向了!宋宇今天齐步走换正步走很标准!
俗话说得好,班级日志等于死亡笔记,班长要记名了那还不跑?
30.
宋宇也想跑,但为什么没跑成,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自己被几个胖子挤住了,完全抵不过,二是自己实在不想拿着情书拿一宿,也不是给自己的情包里太诡异,越想越不得劲,还是赶紧送出去比较好!
陆继学的桌子上都是粉红色的情书,看得宋宇好羡慕。
“宋宇同学是代送?还是自己的?”
“是代送!我初中同桌写的!”宋宇为了避免陆继学误会,连说了三遍,不是我写的,真不是我写的!
陆继学点了点头,拿起笔就要写字。
“宋宇结交外班同学扰乱本班秩序!给班长本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严重影响其学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