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尘弄,轻风摇。
求爱不得,独自守望人不问。
飞星溯,月桂染。
银汉迢迢,执手忘修长生道。
大梦初醒,
恰似情劫历一场。
尘风贵为幽冥魔族公主,执一柄绝命,剑荡八荒,将整个魔界屠为血海魔狱,最终加冕魔界万古圣魔女皇。
望尽前尘,功成名就,独情路坎坷。
尘风口中吐出一枚晶莹剔透的魔丹,其中暴雪霜冻,寒气逼人,一念之间冰封万里。
她痴痴的望着手指间这枚蓝宝石一般的魔丹,追忆百年前那名养丹人,音容笑貌,历历在目。一声轻笑,化了铁石心肠。
幸好,当时一念天堂,为自己种下情种。一百五十年后,那个养丹人也该再世为人了吧?
尘风抛下滔天权势,来到记忆中的大陆。她上天入地,将这一界翻了个遍,独不见养丹人转世的踪迹。
寻了十数年,始终未曾放弃。
这一年,尘风至明月城寻情,意外感受到了养丹人的气息。她欣喜若狂,决定留下来找寻养丹人转世。
为了方便行动,掩人耳目,尘风吞了明月城主陈明珠的千金陈碧云的魂魄,摇身一变成了明珠城的少主人。
一日,尘风模仿陈碧云,恭敬的接受父亲教诲,直等陈明珠讲完一大段漏洞百出的修仙法门后,又照例给她布置下繁重课业。见到父亲满意的离开,自行修炼去后,尘风织了一具分身假装治学,自己则偷偷溜到城中寻访前缘。
尘风秀眸流转,望向街角那群衣着肮脏的野孩子。
这群野孩子是明珠城中最活跃的拾荒团伙之一贪狼帮的成员。
拾荒团伙是最常见的凡人互助组织,在末世荒城中收集补给品。其组织严密,成员之间互帮互助,彼此绝对信任。但是对外人却冷酷无情,而且从不轻易接纳新人加入。
尘风已经关注了这群野孩子数月之久。她从第一眼看到那名少年时,视线便再也无法从他身上移开分秒。
少年大约十五、六,皮肤黝黑,顶着一头蓬松枯黄的乱发,发梢末段有刀割留下的齐整切痕。身上穿着脏兮兮的麻纺布衣,左脚蹬一只兽皮靴,右脚只穿草绳结成的鞋,用小动物的皮毛简单包裹了一下,大大提高了鞋子的耐用程度。
“王一,把你今天的收获交给我。”一名高高瘦瘦,骨骼粗大的少年颐指气使的呼喝道。
黑脸少年王一低头笑笑,似早有预料。他取出一块长方形的玻璃盒子,盒子两头用金属电极片密封,玻璃盒子中晃荡着绿色的溶液。
“哇哦!你小子走了狗屎运吗?竟能找到一块原力电池。”高个子少年惊呼一声,旋即从王一手中夺过玻璃盒子,塞进自己的腰兜里。
“老高,小心原力电池不稳定,爆了你的猪腰子!”另有一名身体结实的少年嘲笑道。
“滚!”老高没好气的说道,“韩阳,把你的收获也交出来吧!”
说话那少年也从背包里取出一大块铸铁,“哐铛”一声置于老高脚边。
“给你,我还嫌太重呢。你平时吃得比大家都多,不能只吃饭不干活吧。现在正好是你体现自己价值的时候。”韩阳不屑一顾的瞅了老高一眼后说道。
老高架不住韩阳的嘲弄,弯腰去搬动那块铸铁,可是一发力却根本挪不动铸铁分毫。
其他野孩子看到老高憋得满脸通红,顿时哄堂大笑。王一也跟着抿嘴微笑。
老高脸红得跟猪肝似的,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了。
他一甩手,大声呵斥道,“王一,你把这块锈铁搬上车!”说完之后,他便大摇大摆的跳上马车,对着天空扬了扬马鞭。
众人也不再说话,各自将拾荒所得搬上马车,接着跳上马车,互相紧挨着取暖。
这时,王一费力的搬起那块铸铁。难以想象,他瘦弱的骨骼中竟然隐藏着如此巨大的爆发力,众人均看得目瞪口呆。
老高原本不过是发发牢骚,料定自己举不起的铁锭,王一那副瘦弱的身板就更加没戏了,最后还是得韩阳自己动手,所以才故意拿王一撒气。却未曾想到王一竟然当着所有人的面,将铁锭搬了起来,还能走上几步。
老高觉得抹不开面子,不等王一将铸铁搬运上马车,便一扬马鞭,催着马匹奔了出去。
“老高停车!王一还没上车呢!”韩阳大声喊道。
“大哥让我多锻炼锻炼他,让他跟着跑吧。”话音一落,老高手中马鞭狠狠抽在马屁股上,嘴里高声“驾”了一声。
拉车的马匹屁股吃痛,撒开四蹄狂奔出去,将王一独自留在荒城之中。
尘风在一边看得真切,恨得牙痒痒的,真想冲上去将那名高个子少年抽魂炼魄。
王一无奈的摇了摇头。他抬头望向天空,日冕已经黯淡下来,成了一个大大的鸡蛋黄,躲在西边的云层中,时隐时现,肉眼直视也无不可。
“回去是来不及了,看来只能在此露宿一夜了。”王一自言自语道。
他抱着铁锭走进路边废弃的公寓,找了一个碎石堆,为铁锭略作掩饰。然后小心翼翼的向公寓楼二楼探索。
二楼围墙上蚀痕斑斑,背对街道的一面墙体坍塌,正面漏空,起不了遮风避雨的效果。
王一不禁摇了摇头。他攀着突兀的墙体,三纵两跳落在地上,敏捷得像一只猿猴。
接着,他又走进第二间房子,检查设施,确认是否适合过夜。
经年累月的蹉跎,明月城中的楼房早就在风雨、草木的侵蚀下,土崩瓦解。
王一依稀记得上一次见到兴修土木,还是十年前在另外一座城市。
从前人们修缮房屋,全部依靠原力驱动的机械臂自动完成。但是,自从原力电池越来越难被找到,能找到的原力电池都被用到更紧要的用途上,这种装载在人身上的机械臂便被废弃了。
王一已经检查了十几间破败的楼房,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栖身之地。
当夜幕降临,气温将骤降至零下数十度,王一缺衣少食,若是连一个抵御寒风的栖身之地都找不到的话,很难想象他能挨过十几个小时的漫漫长夜。
王一沉着的脸上渐渐显露出焦虑之色。他加快走路的步伐,寄希望在日落之前,寻找到合适的避难所。
尘风偷偷走到王一的前面,在那栋房子里略作手脚。她催动百草经,在漏风的墙体边栽下一排云杉。
百草经是一门功法,可以掌控植物的力量。是尘风少女时,从一位狐族前辈身上窃来的技能。
在魔力的催育下,云杉树疯狂的抽条长高,眨眼之间便密布在墙外,在房子漏风那一面形成一道天然的防风屏。
尘风仍不满意,便又在云杉树上刻上了岁月的沧桑,让眼前的一切尽量显得更加自然一些。然后,她悄然隐去身形,躲在一边继续观察。
几分钟后,王一探头入内张望。在查看了屋内状况后,脸上终于露出一丝轻松的神情。
然后他从背包内取出一副机械手套,戴在手上。又从裤裆里摸出一块原力电池,塞进机械手套中。
王一活动了一下机械手套的指关节,金属关节活动时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王一皱了皱眉,便掏出一个黑乎乎的油布包,里面有一块固体油脂,不知道是什么油凝结而成。他将油脂握在手心里,用体温加热油脂。不一会儿,手指缝隙间漏出淡黄色晶莹的油珠来。
王一将油滴在机械手套上。经过润滑的机械关节重新活动自如,刺耳的摩擦声也几乎听不到了,只剩厚重的电动马达传动声。
王一开始在挨着云杉一侧的地板上刨坑。机械手套分金裂石,十分犀利。刨开石板地好比切开一块奶酪那般轻松。不一会儿,王一便在地上挖开一个深十公分,大小有两平方米见方的坑。
他又就地取材,从云杉树上撇下枝丫,平铺在刚才挖好的坑里。最后,在上面铺上一层薄薄的引火干绒草。这些干绒草,都是王一早就准备好,随身携带之物。
王一取来碎砖块为火坑搭一个临时的顶棚,做成向上通风的形状,再在云杉树中间扣出一个缺口,与通风口相连。这样,一座能排烟的临时室内取暖炉便造好了。
接着,王一取下机械手套,拔出原力电池。他又取出一团钢丝球,将钢丝球放在电池上摩擦,直到擦出火花。
火花溅落在干绒草上,火势渐起。
只用了不到十分钟,王一就熟练的完成上述行动,仿佛这些事他已经做过成千上百次,每一个步骤都印刻在他的肌肉中,闭着眼睛也能完成。
王一摊开背包,从里面取出应急物资。有半塑料罐子净水,三块肉干,以及一小包盐巴。这些都是他用平日省下来的食物,以备不时之需,今天正好可以用到。
说来也奇怪,他吃的比别人少,但是力气却一点也不比别人小,相反他始终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力气。
比起那个吃得再多也不长力气的老高来说,他对贪狼帮的贡献可要大得多。
可是老高是贪狼帮帮主一母同胞的亲弟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因此老高在贪狼帮中总是狐假虎威。
虽然许多人都看不惯她,但是大多数人都看在帮主的面子上,不与老高一般见识。
老高也并非没有自知之明,大多数情况下他也不会轻易招惹别人,只有在王一面前,才显得特别趾高气昂。
其中缘由,还是因为王一总是一副和善的模样,不管怎么欺负他,他也只是一笑了之,从来不发脾气。老高欺负他惯了,不知不觉之间便把王一视作自己为数不多的朋友,有时候会对着王一撒泼。比如今天这一次,老高就有点过分了。
王一打开塑料瓶盖,小口抿了一口,润了润唇,浅尝即止,并没有贪饮。
干净的水是稀缺资源。普通拾荒者外出收集资料,活动量较大,因此平均每天需要消耗五升饮用水。如果待在营地内,消耗量较少,但是至少也需要两升至三升不等。
幸好,王一连水的消耗量都只有普通人的一半不到,因此他可以节省下许多资源。
他将一块肉干塞进嘴里,咀嚼起来。要嚼得很烂才能吞下去,这样可以提高消化系统的吸收率,最大程度利用食物富含的能量。
补充完水和食物,稍作休息,让食物的能量最大化被身体吸收之后。王一又马不停蹄的开始布置房屋的警戒系统。
他搬来巨石堵住大门,又在每一道开放的入口处设置拉线铃铛。
做好警戒后,王一终于稍稍放松下来。将背包展开,竟然是一块用兽皮缝制的毯子。
虽然制作了临时取暖炉,但是在野外露宿,气温是最大的敌人之一。若是不注意保暖,很可能会冻死在睡梦中。
王一正打算抓紧时间,稍做休憩。
突然,窗口传来轻脆的“铃铃”声。有人触动了他设置的警戒线。
他立刻肾上腺素飙升,整个人腾的一下从地上跳起来。与此同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戴上机械手套,装上电池,掩至屋内死角。两只眼睛瞪得像夜空中的猫头鹰似的,一眨都不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