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失重感折磨,倏地醒过来了,茫然的看着白亮的天,四周安静,过了一分钟,突然反应过来今天是星期一,撩开被子,身上的衣服是干净的,手心里的桃核也不见了,还是在沈平格的房间里,但连燕来不及多想,慌乱跑出卧室。
胡乱收拾了书包,却看到餐桌上贴了张便利条——“请假了,下午再去上课吧。”
字迹是沈平格的。连燕脚步停下,悬起来的心放下了。不用那么急了,磨蹭了会儿,慢慢吃完了饭,也不等下午了,九点来钟就去了学校。
那时还没下课,连燕不想进教室,那难免会成为目光焦点,他背着,从后门的玻璃那儿遥遥看沈平格。
他强烈思念沈平格,虽然只是一夜没见,连燕却想接吻,想同他有身体的接触,想把手伸进他的裤子里,也想弄脏他的手掌心,这些都是青春期蓬勃的念想。
连燕无法做到真切的远离沈平格。
沈平格他们在上课,是英语,他听的专心,又带点漫不经心,连燕对他身上的气质着迷,甚至觉得他转笔的姿势都好看,阳光照进来,眼睫尾都带着金色。
“你和平格在一起,没有任何好处,你也看到了,别人知道你们在一起,骂的有多难听,小燕,你忍心让平格挨骂吗?他本来可以不用经受这些的。”
连燕想起沈逸明的话,抿了抿嘴唇,却还是挪不开眼睛,死死盯着沈平格的脸,忽的看到沈平格侧目看过来,连燕心里一咯噔,下意识躲到一边,贴着墙边。过了半晌,才慢慢离开了,像贼。
中午一起吃饭难免惹人目光,连燕也不想吃饭,于是错失见他一面的机会,在教室里趴在桌面上睡觉。
明明大家都知道,他们却还是见不得光,晚上也是如此,晚自习放学的时候,喧嚷中也平白遭人戏弄,问一句:“你男朋友呢,怎么一天没来找你?”又嬉嬉笑笑,“分手了?”
连燕攥紧了手,又松开,沉默的收拾书包。
就这样吧。
出了教室门,连燕突然看到门口的身影,沈平格拎着个书包,倚在墙边,好像在出神,感知到他的目光,看了过来,说:“终于下课了啊。”连燕顿住脚步,脑中一片空白,又怔怔的看着沈平格伸出手,朝向他,声音很轻的说:“来,走吧。”
沈平格为什么会在这儿?连燕来不及多想,就把自己交给了他——出自本能。
忘记在哪里看到的了,人在死之前,眼前会出现一生中最难以忘记的事情,连燕想,那这一刻绝对值得在死前想起,除了像梦。沈平格攥住他的手,带他穿过人群,穿过五彩斑斓的目光,他还听到不怀好意的喝彩和起哄声,真切的鼓掌声,好像他是英雄!可他明明什么都不是。
连燕迷茫的看着沈平格的头发与侧脸,又尝试抓紧他的手,跟上他,他们不像是要放学的,而是要急着逃离地球,私奔到宇宙里。
他心里滚烫的肿胀起来,心里充盈着难言的满足感与幸福感,决定不放开他,跟着他下楼,控制不住的笑起来。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