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城骁工作的时候很专注很投入,说是“忘我”都不为过,等陈志章打电话过来催他出发的时候,他这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了。
前几天宋淮陪着他在公司加班的时候,他特意给自己定了个闹钟,就怕忙起来忘了去31楼“淮淮的私人饭堂”给宋淮做饭,但因为今天宋淮没来,他就把闹钟给取消了,结果还真的就忙到忘了时间和饭局。
厉城骁虽然是个冷面霸总,但还不是魔鬼,他只是让陈志章陪他一起去饭局,并没有让他也来加班,因为这几天忙活的内容他不放心交给别人来弄,而且陈志章最近交了个女朋友,两人正处于热恋期,厉城骁也不忍心强行终止人家的二人世界——
如果是以前的厉总,或许会毫不留情地让陈志章来加班,因为那时候的厉大少爷,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爱情”,甚至觉得这种感情莫名其妙、让人费解。
谈什么恋爱?工作不好吗?——是大少爷以前的真实想法。
但这段时间以来,厉总他自己感受到了爱一个人的那种感觉,那是全世界最美妙最幸福的感觉,是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便知道剥夺别人享受爱情的权利是不厚道的,是会被马踢的。
所以,厉城骁只是让他到点了来接他去吃饭的地方,因为陈助理酒量好,简直就是应酬必备品。厉城骁戒烟了,连酒都不怎么喝了,怕回去了熏着宋淮。带着陈志章能让他少喝很多。
而且,如果应酬的时候只有一个老板单枪匹马赴约,总会让人这个老板可能不太能管得住自己手底下的人,或者不太有威信,会让人瞧不起,继而影响到工作的开展。
陈志章开着车在厉氏集团楼下等着,厉城骁在往电梯口走的时候低头玩手机,翻到通讯录里“宋淮”的名字上,只是犹豫了一会儿,就拨了出去。
一上午没见到宋淮的面了,心里还怪想他的,也不知道没给宋淮做饭,他今天中午会不会吃得不好。
厉大少爷心里好操心。
他握着手机,听着手机里的声音,眉头越锁越深:虽然拨通了,但是电话那头一直没人接。
都到中午的饭点了,还没起床么?
厉城骁把电话挂断,拨了秦姨的电话,想提醒秦姨一会儿记得重新给宋淮热饭吃,他担心宋淮醒来后饿肚子。然而,秦姨却告诉他,宋淮根本就不在家里,一大早就出门了,也就比他晚出门了半个小时。
大少爷眼睛一眯:这家伙到底干什么去了?神秘兮兮的,居然骗他说好困所以没来厉氏。
倒也不担心宋淮会出什么意外,毕竟手机是能拨通的,如果真是出了什么事情,只会有两种情况发生:
其一,关机;
其二,被陌生人接起。
厉城骁还没来得及细想宋淮能搞出什么名堂来,手机响了,他垂眸一看,笑了。
大少爷脑子里登时飘出了一句诗:
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
“厉城骁!”宋淮的声音隔着无线电波传来,厉城骁因为工作而有些疲惫的身心顿时受到了治愈,嘴角也跟着翘了起来。
厉城骁走进电梯里,盯着上面跳动的数字从32一直往下降,声音里透着说不出的散漫与慵懒:“在哪儿呢?”
“还能在哪里,家里呗。”宋淮睁着眼睛说瞎话。
“哦?”厉城骁心中觉得好笑,也不打算戳穿对方,他倒要看看这家伙究竟在搞什么名堂,便顺着对方的话,问道,“吃饭了吗?”
“吃啦,”宋淮继续撒谎,“吃得可饱了。”
厉城骁低低一笑,两人又说了些有的没的,便挂掉了电话。宋淮显然是睁着眼睛说瞎话,虽然他不知道对方在暗搓搓搞什么小秘密,但厉总觉得还是不要管太多,每个人都需要自己的空间。
尤其是像宋淮这么二十岁出头的年纪,管得越紧越容易激起对方的叛逆心思——这都是大少爷平时看书做功课得来的。厉城骁可不想被宋淮嫌弃,到时候那家伙又指着他的鼻子说他俩有代沟的话……
大少爷那颗玻璃心估计要滴血。
然而,到了吃饭的地方,厉大少爷心态爆|炸。
今天这个饭局的地方选在了星海市比较出名的餐厅,有中餐也有西餐,也有一个非常有诗意的名字:
湖中月。
它就坐落在本市最大的人工湖的湖中心。
不论是建筑的外观,还是名字,亦或是里面的装潢,都带着一份浪漫,所以这个地方又成了星海市有名的有钱人家的公子小姐们约会的地方,毕竟贵还自带逼格。
厉城骁才刚走到湖中月的门边,透过巨大的玻璃,就看到宋淮和一个男人在西餐区吃着东西。
那个男人,就是厉子凡那天晚上趁他不注意勾搭宋淮的胡奕阳。他还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胡奕阳倒是好本事,居然还是找到了宋淮。
一想起宋淮在电话里骗他说在家,实际上却在这里跟另外一个男人吃饭……
厉城骁气得磨牙。他从来不会限制宋淮的自由,也不去干涉宋淮的交际,但是跟一个本市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还是个喜欢男人的花花公子坐在一起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