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离开这里。”
以往,玩具熊不会这样直白。但现在金毛快死了,它来不及装神弄鬼吓走这个人。
“贝贝,我来自时空当铺。”
贝贝是玩具熊的名字。
情况比司青颜想的要好一些。
贝贝还没有开始杀人,身上没有血气。
现在,贝贝已经到了情绪崩溃的边缘。
“请救救它……代价由我来付。”
玩具熊双目中的敌意少了一些,露出祈求的眼神。
“可以。”
司青颜躬身,轻轻把手放在金毛犬的头顶。
与先前濒死的张阳不同,这只金毛犬的灵魂快要溃散了。
人类的灵魂是稍大一些的光团,动物的灵魂大概只有人类三分之一那么大,如果是智慧较低的动物,体内根本没有灵魂。
这样的情况,需要分出一点灵魂力量给它,并且帮助它融合。
救一只狗的力量对司青颜不算什么,随手施为罢了,就是融合过程有些长。
司青颜先在边上布上结界,然后把狗抱到怀里,闭上双目。他馈赠的灵魂力量会全方面融进这只金毛犬灵魂中,与此同时,他也会唤醒金毛犬的记忆,让它撑住这个过程。
金毛出生在国内一个犬舍里,父母都是纯种金毛,它也继承了父母的血统,毛色纯,性情温驯。这样一只漂亮的幼犬在宠物店是很容易卖掉的,很快,一个大学生买走了它,并把它送给了自己的女朋友。
女生在宿舍养狗,室友本来有些不高兴,后来都被乖巧可爱的小金毛打动,主动贡献钱包给它买狗粮、零食、玩具、骨头。这个时期的金毛虽然不能常常出去玩,却过得很快乐。常常女主人把它抱在怀里,然后就和男主人亲在一起。
幼犬时期,金毛眼神纯洁无辜,肉嘟嘟毛绒绒的身体像个小球,可爱到了极致。等它越长越大,出现了诸多不便。
女生要去实习了,家中不同意养狗,与她相熟的人都不愿意接收,即使金毛是一只很听话、很讨人喜欢的狗。许多人都喜欢狗,有机会可以摸一摸撸一撸,愿意天天喂食、收捡狗毛、出去遛狗的人却不多。
找来找去,狗被本市一对刚结婚的夫妻收养了。他们没有孩子,一直想养一只听话的狗,就把金毛接过去养。
刚开始几个月他们还有些热情,对金毛尚可,有空就会带它出去玩,常常给它拍照,虽然吃不到以前那种狗粮,也见不到原来的主人,金毛还是很快乐。
有个家就很好了。
后来他们工作越来越忙,需要出差,回家时看见因为过于饥饿四处觅食而把房间弄得一团糟的狗,很气。最后喂金毛吃了一顿饱饭,把它丢在另一个区。
也就是现在的鹿角街。
这里算是富人区,附近有许多小别墅,安逸清净,离繁华的市中心也不远。
金毛过上了流浪狗的生活,出了吃不饱之外还生了病,有次差点被小区保安给打死。住里头的老大爷看见了,就把它捡回去,治伤,搁在家里养。
老大爷鳏寡多年,身体不怎么好,一直与儿子、媳妇住在一起,家中最值钱的就是这座小别墅。儿子媳妇想把这里卖了,再重新换地方买房子,但老大爷不同意。这里是他和老伴生活多年的地方,有太多回忆,就算孩子想卖,也得等他死了以后再卖,反正他身体不好,活不了几年。
老大爷养狗之后高兴了很多,简直把狗当成亲儿子养,成天带金毛出去溜达,把它养得膘肥体壮,油光水滑。
当初把玩具熊买下来的收藏家唐聆也住在这个区,他家中收藏了很多有价值、有来历的东西,买这个玩具熊是看中了它会守护小孩子这一点。唐聆有个独生女,天生患有自闭症,有玩具熊陪着,情况好了很多。
不管小孩子有没有大人看着,生活都充满了不确定性。而玩具熊却可以填补空缺,在她即将面临危险时悄悄行动起来。
唐聆的女儿治好了自闭症,长大后十分优秀,在国外定居,一直想把唐聆接过去。但老爷子认识的几个朋友都在国内,又十分念旧,就没出国,打算等身体实在不行了再去。
养狗的老大爷和唐聆交情很好,两人常常一起锻炼,一起钓鱼,金毛也在唐聆屋子里玩过,阴差阳错找出了早已被放置多年的玩具熊。小姑娘长大以后渐渐忘记了以前自己视若珍宝的玩具熊,唐聆虽然想把这熊传给下一代,但他闺女不想生。送给别人吧,不太乐意,毕竟是花了很大代价买回来的。而且这熊,即使经过保养,也长得这么挫,现在的小孩子都不喜欢。
金毛很喜欢玩具熊。其他的狗伙伴很难遇见一回,遇到凶的,有时候还会被咬。玩具熊却可以天天见到,而且它性格温和善良,是非常好的一只熊。虽然一熊一犬都不会说话,心灵却莫名相通。它们一起看动画片,一起听两个老头吹牛,听他们各自炫耀妻子年轻时的照片,讲各种往事,每次这个时候,金毛都会与玩具熊对视一眼,眼神默契。
唐聆知道玩具熊通灵这事儿,见金毛没撕咬它,而且与它处得很融洽,也没说啥。有个小狗陪着玩具熊也挺好。有时候唐聆甚至会定制款式一样、大小不同的两件衣服,一件给玩具熊套上,一件给金毛穿上。圣诞节它们戴圣诞帽,儿童节戴蝴蝶结,过年的时候还有围巾。
养金毛的老头去世了。
唐聆即将被闺女接去国外。本来他想把金毛和小狗也一起带出去,养狗老头的子女开价很高,嘴脸丑恶。唐聆愿意出这笔钱,金毛却不愿意离开老房子。
老头是和儿子吵架的时候突发心梗去世的,那时他在医院抢救,金毛没被带过去,后来老头的尸体直接拉去了殡仪馆,火化、安葬一条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