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阁老前几年已过了花甲之寿,明年就往六十六岁上数了。不过他这位夫人却是续娶的,今年才四十五。前头原配生了二子,如今都在外为官,第三子乃是继室夫人生的,今年才二十二,正在读书预备后年的春闱。因此这位三少奶奶,就是阁老夫人的亲儿媳了。
此刻阁老夫人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手却在下面狠狠掐了一把儿媳妇,终于让她闭上了嘴。难道只有她一个人看出来那是安郡王吗?为什么别人都不吭声呢?居然还提他的大婚,难道不知道太后根本不想让安郡王成亲吗?
说起这个儿媳,阁老夫人就一肚子怨气。于阁老的心思都放在原配两子身上,给那两个儿子各娶了名门之女,不管内里怎样,走出去一个个都是仪态温雅,至少不会乱说话。偏到了自己亲生的儿子身上,就说于家手中无兵权,必要笼络武将,硬生生给他娶了个卫所千户的女儿,唯一的好处就能生养,进门三年抱俩,可是到了外头这嘴巴就管不住,弄得阁老夫人恨不得给她上个笼头再带出来。
幸而能坐在太后身边的都是太后亲近之人,阁老夫人稍有安慰的同时又觉得更加丢脸——她素来以身份自傲,却有一个拿不出手儿媳,恐怕那些身份不如她的人都在暗暗笑她了吧?
于三少奶奶却仍旧不大明白。她觉得自己说的话都是在贬低安郡王,太后该喜欢听才是,为什么婆母还要掐自己一把呢?总之当初她觉得能嫁到阁老府来十分幸运,但真嫁进来了才发现,其实这亲事也不怎么样。夫君到现在都还是个举人,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做官呢?于家看着煊赫一时,可真置身其中,才发现并不是像看起来那么华丽美妙的。
太后从山坡上看下去,只见沈数的红衣在树林中若隐若现,纵横奔驰。虽然有树木遮挡看不清楚,但看他这样子也知道成绩定然不错。
“八郎在哪里?”太后脸色就又沉了一点,并没有转头,只问身边的青玉。
她说的八郎,是于阁老堂兄的孙子于锐,金吾卫指挥使,于家至今唯一算是手握兵权的子弟。于阁老对他抱有很大希望,盼着他再过几年能统领宫内十二卫。
不过统领内宫侍卫可不是件容易的事,第一就要身手过人,下头人服膺才行。于锐本事虽有,到底太过年轻,是以这次南苑围猎,无论是于阁老还是太后,都叮嘱过他一定要大显身手拔得头筹,如此于家才好为他升迁。
青玉眯着眼睛仔细看了看,但于锐穿的是侍卫服色,纵然十二卫服色有些不同,但散入树林之中也难以分辨清楚,不比沈数穿的是郡王的大红颜色,又骑了一匹乌骓马,看起来格外显眼。
“去告诉八郎,须尽全力。”太后沉沉地说了一句,知道青玉会找人设法把话传过去。这围猎要从早晨直到午后,足有时间。
其实不用太后说,于锐也会拼尽全力的。他天生力气极大,读书不成,却在学武上极有天赋,是于家的异类。若是别的时候,或许他在于家会是个不被重视的人,只能自己艰难地去走那条学武之路。但现在,于阁老年纪已迈,于家本支的子弟出色的又不多,于阁老极想再揽到一部分兵权,他这个从武之人就陡然重要了起来。于阁老特意为他谋划,只要他在此次围猎中力压众人夺得锦标,将来的前程就会一帆风顺。
有这样的许诺在前,于锐如何会不拼命?他选了最好的弓箭、最轻而结实的皮甲,以及特意挑来的最好的马匹,做好了一切准备。可是,就在皇帝刚刚下令的时候,他就被人抢到了前头。
抢先一步的是西北回来的四皇子,安郡王沈数。
于锐听说过沈数在西北上阵杀敌的事儿,但他一直没怎么放在心上。也不单是他,就算是于阁老,都不是十分相信的。
不说沈数今年才不过二十岁,单说他是皇室血脉龙子凤孙,千金之子坐不垂堂,又怎么会去两军阵前那么危险的地方?不过是因为定北侯统率西北,想在军中给自己外甥谋个军功,造几桩功劳出来罢了。
所以于锐虽然觉得沈数会些弓马拳脚,骑的那匹马又是特别神骏的乌云盖雪,但也不觉得他能有多少成绩,更不必说压过自己了。
然而就是这个他没怎么放在心上的安郡王,第一个策马冲了出去,还第一个开弓放箭,一箭就射倒了一头鹿。
这个射倒可跟皇帝那种虽然射中了脖子却未曾致命,最后还是被侍卫们扑倒的情况不同。于锐看得清楚,沈数那一箭是从左眼进去,贯右眼而出,虽然那鹿当时离得不算很远,但已经撒开四蹄奔跑起来,于锐自忖若是自己去射,当会射鹿颈或鹿腹,并不敢去射鹿眼的。
只此一箭,就能看出来沈数绝非不学无术之辈,纵然在西北的时候没有真正上阵杀敌,至少武功也是勤练的。
不过,于锐很快就顾不上思索了,因为沈数驰马在前,弓如满月箭似流星,才突入林中不远,就已经一连射杀了两羊一鹿,如果于锐还在那里胡思乱想,就要被远远抛开了。
于锐为了今日已经准备了几个月,岂肯轻易就让人压了自己,当即也是连连开弓。他早跟南苑的人通过气,知道何处猎物最多,当即策马直奔西边,果然撞上了鹿群。
鹿群见于锐迎头而来,自然是转身便逃。南苑虽大,但皇帝来围猎,管事的人自是从四面将猎物赶到中间,再拉以大网阻止逃出,因此鹿群跑来跑去,便是绕了一个大圈。于锐追在后头,瞄上了那头领头的公鹿。
这头公鹿身高腿长,一双鹿角极是威风,若是射中乃是极长脸面的猎物。但它跑得快跳得高,于锐连放了两箭都落了空,反而激起了好胜的心思,死盯着公鹿猛追。眼看追得渐近,于锐瞄准了又是一箭射出去,那鹿猛地往旁边一跳,箭矢擦着它后背射空,却陡然间又是一声弦响,一支乌黑的箭从鹿眼中贯穿而过,这鹿一头栽倒在了地上。
于锐猛地勒住马缰,瞪着前方的黑马:“安郡王!”
前方放箭的人正是沈数,他甚至都没有让马匹放慢脚步,只是遥遥举起手中长弓向于锐一示意,便旋风般地卷过去了。
于锐脸都青了。猎物近在眼前却被人抢走了,更是自己一箭未中而沈数中了,这简直比在他脸上打一巴掌都要过份!他盯着沈数的背影,猛地一抖缰绳驱马跟上去——沈数能抢他的猎物,他也能抢沈数的!
两匹马一前一后从树林中驰过,于锐两眼已经不去搜索猎物,而是紧盯沈数,只要沈数举弓,他就立刻抢先出箭。这样仓促,他的准头自然也不大好,偏偏两次遇上的都是狐狸之类独行的小兽,草丛矮树里头乱钻,他一箭也未射中。
不过如此一来,野兽被他惊扰,沈数也没有出箭的机会。在于锐第二次先射不中,惊得一只鼬嗖地一下钻进了土洞里之后,沈数回头看了他一眼。
于锐挑衅地昂起头,眼角余光瞥见一只雉鸡正惊惶地扑腾着从矮树丛里起飞,立刻一箭射去。几乎在他举弓的同时,沈数那边也是一声弦响,半空之中两箭相撞,雉鸡却扑腾着飞远了。
“你——”于锐怒发冲冠,沈数却只对他微微一笑,猛地一夹马腹,乌云盖雪一声长嘶,跃过一棵风倒木,将于锐甩在了后头。
于锐握着弓的手几乎发起抖来,正想不管不顾地冲上去跟沈数打一架,猛听远处传来一片嘈杂的喊声:“老虎,有老虎!”
老虎!于锐顿时精神一振。
一般皇帝来围猎时,是不会放老虎出来的,因为怕伤了贵人。不过今日是众人争胜,自然要放些大猎物出来,单是射些羊鹿之类,虽然猎物不小,可也不大好听。
诸野兽之中,熊与野猪听起来不显,却是十分危险的,相比之下,倒是猎虎最为划算威风。
于锐一圈马头,就向虎啸传来之处疾驰过去,一面高呼:“不要毁了虎皮!”虎不比熊,若是乱箭齐发,射死不难,非比熊罴之类,中了箭反而更加疯狂。他离得远,若是被那些人抢了先,只怕赶不及。若是这样一喊,想来那些人也不好一起放箭。
其实于锐是过虑了,等他赶到近前便发现,碰上老虎的不是侍卫,而是一群勋贵子弟。这十几个人都是弓马稀松的,并没有争胜之心,不过是大家聚在一起,射点山鸡兔子作耍罢了。就是见了狼他们也要往后退退,更何况是虎呢,此刻已经有人吓得掉头就跑,更有人连控马都不会了,只会扯着嗓子乱叫。
于锐大喜。若是他能射得一只虎,那无论沈数射多少头鹿都及不上,今日定是他拔得头筹了。兴奋之下,他更连连催马往前赶。
谁知那头老虎见着人多,陡然间仰起头来,发出一声吼叫。
这一声虎啸穿越山林,引起远山之间连环回响。林中一片混乱,百兽走避,有几个勋贵子弟座下的马已经前蹄一屈,吓得跪倒在地,连背上的骑手都被掀了下来。
老虎仰头长啸之时,正露出了颈下。于锐弯弓搭箭,正要觑准机会射出,他骑的马却被这一声虎啸惊得直跳起来,于锐手一松,箭矢偏转,擦着老虎的身侧飞了过去。
侍卫们用的马虽是不错,也经过训练,但毕竟未经战阵,乍见猛虎,便不可避免地被惊着了。
不过于锐这一箭势大力沉,虽未射中,却也将虎腹擦得生痛。老虎知道厉害,嗖地掉转头去四爪一蹬,径往林中逃去。
于锐用力催马,可马匹惊了,一时哪里控制得住。他正勒着马缰在原地打转,便听马蹄声如鼓槌疾落,一件大红的短披风如红云一般自他身边卷过,后头紧跟着一个随从,追着老虎去了。
又是沈数!于锐气得头晕眼花,手上猛一用力,勒得那马口鲜血直流,终于是站住了。只是站虽站住,却不肯向前,于锐连抽了三鞭,马儿只是原地乱转,一步也不肯动。于锐正想着换匹马,便听林外牛角号又悠长地响起来——射猎时间已到,要收兵回营了。
树林外的女眷们已经等得有些不耐烦了。林子里围猎,许多大猎物自有随行的兵丁去抬出来。初时她们看见一头头野兽流水价被送出来还在惊叹,到后来就有些厌烦起来,只有家中有子弟参与射猎的,还在关心地看。
太后自然也是关心的,但隔着层层树林,实在也看不见什么,倒是用力过度,只觉得两眼有些昏花,头也晕眩起来。青玉急忙上前给她轻轻按摩两边太阳穴,南华郡主却转头道:“蒋氏呢?太后有些不适,你难道没看见么?”
果然来麻烦了。桃华暗暗心想,也只得上前。不过她却不是去按摩太后头部,反而拉起太后的手,在她手背上点按起来。
南华郡主眉毛一竖:“你这是做什么?”她心里很不痛快。昨日江恒去太后面前给桃华讨情,满屋子坐的都是命妇们,南华郡主就觉得好几个人都在意味深长地笑。虽然她拿不到什么证据,可就是觉得,这些人定是觉得江恒跟蒋家丫头有什么私情,所以在讥讽呢。
所谓杯弓蛇影因斧疑邻,人最怕就是自己生了疑心,南华郡主这念头一生,就辗转了半夜都没睡好。江恒如今正是议亲的好时候,万不可被耽搁了。
南华郡主是个护短的人,千不好万不好,绝不可能是自家人不好,所以一定不是江恒做得有什么不对,必然是蒋家丫头有什么失当之处,说不定就是她让江恒来求情的,而江恒看在她为文氏诊过喜脉的份上,不得不答应——南华郡主倒忘记了自己当日吃的那赛螃蟹还是桃华看出蹊跷的呢。
如果可能,南华郡主真想怀疑这蒋家丫头勾引自己儿子。然而事实上江恒每日去哪里她都是了如指掌的,自进京之后,江恒也只在宫里遇见过蒋家丫头一次,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勾引的实情。可是南华郡主依旧心里不自在,如今可不是逮着个机会就要发作。
“这是中渚穴。”桃华欠了欠身,一边回答一边仍旧给太后揉按穴道,“专止头晕目眩。”
南华郡主不大相信:“母后觉得怎样?”她倒也是真的关切太后。
太后默然片刻,淡淡嗯了一声。她心里也不痛快,但这中渚穴按过之后,的确觉得好些,又不能睁着眼睛说瞎话,只得随便应了一声。
吴才人在旁眨了眨眼睛,细声细气地道:“原来按这穴道就能治好头晕目眩,怎没听宫中太医们说过,莫不是民间偏方?”
桃华很不愿意再跟她打交道,但又不能不答,便也简单地嗯了一声。
吴才人便又眨了眨眼睛,露出些害怕的神色:“这些偏方有的可信,有的却是不能信的。妾从前在家时,家里有个妈妈得了心悸之症,也是听了什么偏方,让人扎针,结果——”
她故意顿住不说,皇后便道:“结果什么?”
吴才人脸上露出惊骇之色:“结果被扎死了!”
☆、第91章 赌注
扎死了三个字从吴才人口中说出来,周围便有人小声惊呼起来。
太后半闭着眼睛倚在座位上,微微皱了皱眉。她知道吴才人说的话都是皇后示意的,不由得有些心烦。这些日子她也观察过桃华,若说像夏氏,其实也没有多像,不过是从侧面某个角度看上去轮廓有个六七分相似罢了,但再稍稍一转头,立刻就不像了。
尤其夏氏是个柔弱的,未语先笑,说得一口吴侬软语,整个人就似那湖里的菱花,清秀娇弱,让人见了就心怜。可蒋家这个丫头,生得明艳照人,眉宇之间还隐隐透着英气,纵然是低眉垂目的时候也是神色冷淡腰背笔直。虽也是南方人,可说话的口气干净利落,有些北方人的爽利,跟夏氏完全不一样。
为了这么一个实在并不太相似的人,皇后实在是太急于出手了。这个侄女位居中宫十年,没养出母仪天下的雍荣来,倒是暴露了内里那冲动急躁的本性。
说起来,太后不是不遗憾的。皇帝登基之时,于家其实还有一个女儿,排行第九,比皇后小两岁,当时才十四。那个孩子比皇后更稳当,只是年纪太小些,实在不宜立刻成婚。
于家当时只怕夏氏被立为皇后,此后再要废后就太麻烦了,因此便选了正适龄的皇后。其实夏氏娘家无人,他们完全可以让她先在中宫坐两年,等于九娘年纪大些,再设法废后的。
就为了要元后的位置,避免废后的麻烦,便选了如今的皇后。结果在娘家做姑娘的时候瞧着还好,如今受了十年冷落,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为了避免一个能解决的麻烦,却惹下了这个没法解决的麻烦,太后如今真觉得,实在是不划算。
果然,吴才人一说完,皇后就冷了脸:“此话当真?”
太后忍不住就想叹口气。就算这事是真的,又能怎么样呢?皇后难道能证明桃华现在替太后按揉的穴位有害吗?无据而责,只能让皇后显得无知而蛮横。更何况,蒋家这个丫头,并不是什么省油的灯。
吴才人连连点头:“妾以性命担保,是真的!”说着,她便担忧地看向桃华,“蒋姑娘,你这偏方,可靠得住?”
桃华手上丝毫不停,仿佛根本没听见吴才人说什么,直到她点名道姓地问了,才淡淡回答:“药医不死病,佛渡有缘人。吴才人家中的妈妈是福薄,且愚蠢,才会鬼使神差地听了庸医之语,丢了性命。太后却是凤体,福缘深厚,岂是吴才人家中下人可比。吴才人莫不成觉得,太后也跟你家的妈妈一般无知无识?”
果然如此。太后微微张开眼睛,瞥了一眼桃华。她就知道这丫头是个口齿伶俐的,皇后这样无凭无据的攻击,根本伤不到她分毫,倒是吴才人要倒霉了。
吴才人已经连忙离座下跪:“妾万不敢有此心思,只是关切太后凤体,生恐医治不当有所损伤,太后明鉴。”
太后抬了抬眼皮:“以后若是不懂,就不要随意开口。起来吧。”
吴才人一张雪白的脸胀得血红,旁边有几个嫔妃已经掩着口在偷偷地笑了。幸而忽然响起的牛角号声解救了她,青玉欢喜地道:“太后,狩猎结束了。”
一时间众人的目光都往下方看去。只见众人流水般从树林里撤出来,而平地上早已经排开一溜小山丘般的猎物堆,其中有两堆特别地高。太后也不得欠身眯着眼睛看去:“哪些是八郎的猎物?”
于三少奶奶便笑道:“最高的那两堆看起来差不多,其中定有一堆是八郎的。”她是武将之女,也跟着父亲打过猎,猎物多少倒是一眼便知。这两堆猎物不但数量差不多,质量也差不多,看起来不分上下的样子。
太后微微皱眉,但还是点了点头。虽说没能独占鳌头,但至少也是并列第一,也足够之后于阁老将他提拔起来了。
这念头尚未转完,就听一片合噪之声,众人抬眼看去,都不由得倒抽了一口冷气——两名兵丁扛着一头白额大虎,从林中吃力地走了出来。
“这,这虎是谁射的?”太后顿时睁大了眼睛。若是于锐射的,那就足以镇住全场了。
可惜还没有人回答,就见一匹黑马从林中踏出,马背上的人红衣猎猎,背弓腰刀,神态怡然地跟在扛着老虎的兵丁后头,正是沈数。而另一边,于锐却是空着双手出来,胯下马一副萎靡之态,于锐的双眼则是一直狠狠盯着沈数。
如此一来,这虎究竟是谁射的,便一目了然了。
太后看着两名兵丁将那头大虎放到最高的两个猎物堆中左边的那个顶端,脸色便阴沉了下来。沈数不但射得猎物的数量最多,还有一头虎,那今日出类拔萃独占鳌头的,当然就是他了。
皇帝也去林中转了一圈,不过只得了一头羊和几只野鸡兔子。但他本意也不在猎获上,此刻已经带着人出来,在空地上察看众人的猎物了。
见沈数猎得这头猛虎,皇帝顿时笑了,只是这笑容并不明显,至少远在山坡上的太后看不清楚:“四皇弟果然勇猛。”
满身大汗的一众侍卫和勋贵子弟们都无话可说。有几个眼睛尖的已经看见,沈数这一堆猎物,只只都是被射中了眼睛,略小些的猎物,甚至是箭透双眼。单是这手箭术,他们就不敢说自己能做得到。
“今日射猎,看来是四皇弟夺得头筹了。”皇帝笑着,又指了指另一堆猎物,“这是谁的?”
“回皇上,是于指挥使的猎物。”旁边早有人谄媚地回答。
“哦?于指挥使当是第二。”皇帝哈哈笑着,像是心情很好,“这猎物也是极多的。”
这一会儿,已经有人将众人的猎物计数排行,挑出了前十名了。其中绝大多数都是侍卫,只有曹鸣勉强挂了个第十,这是因为他射到了一头狼。而排在他后面的那名侍卫猎物其实比他多,但没有射到狼虎等凶兽,就只能屈居其后了。
这也是给勋贵子弟们争了脸面,有些也想在皇帝面前露脸的不免嫉妒,却也有人高兴,围着曹鸣庆祝起来。而得了名次的侍卫们也都有人前来道贺,当即场面就热闹起来。皇帝看得高兴,挥手道:“今日凡得猎物在十只以上的,朕都有赏!”
只说十只以上,没说是大是小,如此一来倒有半数都能得赏,顿时欢声动地。
一片欢喜之中,太后等人也从山坡上走了下来,皇帝便笑道:“四皇弟既夺得头筹,就由四皇弟先挑彩头。”一摆手,那十个捧了彩头的太监便跑出来,一片珠光宝气地摆在了众人眼前。
沈数翻身下马。本朝亲王郡王例穿大红,但因先帝子嗣少,朝堂上很久都没见大红色常服了。今日沈数穿的劲装上还绣着金线寸蟒纹,在午后的艳阳下闪闪发亮。
他肤色略深,原是不合京城审美的,京城里的人,偏好白皙的肤色,这样大红的颜色多是女子们穿,男子纵然穿红,也是檀色或枣红色之类。然而此时此刻,这样烈火般的颜色穿在沈数身上,衬着他微汗的面庞,勾勒出宽肩细腰长腿修臂的身材,却是格外地意气风发,令人眩目。
崔秀婉隐在人群里,怔怔地看着。沈数左肩披着一块褐色皮甲,背后又系了一条大红色短披风,披风边角上同样绣着金线寸蟒纹,从马上翻身而下的时候,披风飞扬,如同红云一般,映着阳光金鳞闪烁、威风凛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