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乔麦想起来,那时她的朋友叫她妤妤,好像是影视学院的大学生。
电影官微下,已经被男女主粉丝控评,一派文明和谐,欣欣向荣的景象。
只有些营销号下面,有路人发出疑问:
[这女的谁啊?以前没见过。]
[还是在校学生就能接季导的戏,是不是带资进组啊?]
有人回复:[估计不是睡她妈的人厉害,就是睡她的人厉害。]
……
很快这两条负面评论被女主粉丝喷成了筛子。
乔麦有些感慨,没想到两个月才前见过的人,一个籍籍无名的nobody,会在两个月后摇身一变成了明星。果然娱乐圈的生活才最刺激。
不知不觉吃瓜吃到晚饭时间,严朗打了内线电话过来,问她要不要去餐厅吃饭。
乔麦不太想去。午餐虽然吃得很好,还吃到了她没吃过的食材,但压力也是有的,去餐厅用餐的女性大多穿正装,像她这样一身休闲装就来吃饭的是独一个。
乔麦犹豫片刻,回绝了严朗,随后叫了客房服务,简单点了份套餐。
吃过饭,依旧无所事事,她甚至无聊到开始用手机给小说码字,把这两天发生的事情记录下来。
直到晚上十点多,房间门口才有了动静。
陆之和推门走进来,垂着眼,脸上没什么表情,不细看似乎和平时无异。
身后跟着孙同,一脸担心的样子。
乔麦放下手机,从沙发站起来,朝他们走过去:“忙完了吗?”
陆之和径直擦过她身边,到床边坐下,沉默不语,衬衣领口解开了几颗扣子,随意地敞着。
乔麦闻到一股浓烈的酒精味,询问地看向孙同。
孙同小声道:“陆总喝多了,你好好照顾他,我就先撤了。”
乔麦哦了声,目送孙同离开,房间门关上。
她原地愣了会儿,朝陆之和走过去,在他面前站定。
虽然还是同样的一张脸,但今天他难得给人一种很疲惫的感觉。
乔麦直觉地抬起手,轻轻摸了摸他的头:“是不是很难受?”
头顶被人像摸小狗那样地摸了两下,陆之和终于抬起头,沉默地望着她。
乔麦这才看清他额头有层细汗,眉头微微蹙起,似乎真是不太舒服。
“我帮你洗把脸吧?”
陆之和没有反应,只是望着她。
乔麦有些不确定地抬起手,试图去帮他摘下眼镜。
在她的手要碰到他时,陆之和直觉地往后退了点。
琥珀色眸子映着头顶的灯光,有复杂的情绪一闪而过。
乔麦手尴尬地顿在半空,眼神有点受伤。
但她没有退却,沉默而固执地望着他。
两人视线僵持,须臾,陆之和认输,身子慢慢往前靠了些,乔麦帮他取下眼镜,放到床边的柜子。
“你等我一下。”
她转身去拧了条热毛巾出来,仔细地替他洗脸。
陆之和微微昂着头,任由她不太熟练地给他擦汗,视线一瞬不瞬地落她脸上。
偶尔她的视线会撞上他的,又很快移开。
擦好之后,乔麦把毛巾放回去,过来问他:“你要不躺下睡会儿?”
陆之和眉峰微蹙,捂着自己的胃,大概是疼得有些厉害:“我箱子里有药,帮我拿一下。”
乔麦过去打开他行李箱,夹层里果然装了胃药。
早上收拾行李时,没见他放药进去,大概一直就装在行李箱里常备。
乔麦把药拿出来,再去倒了杯水,一齐送到他手上。
陆之和吃过药,顺势躺到床上休息。
乔麦把房间顶灯关掉,只留了床头灯,屋子里瞬间暗下来,只有一点点微弱的橘色光线。
她从床的另一侧上去,有些担心地问:“你有没有好一点?”
陆之和闭着眼,左手搭在额头,神情虽然没有明显痛苦,但呼吸是重的。
他扯了扯嘴角,佯装轻松地嗯了声。
乔麦直觉他在逞强,也许男人都不想外人看见自己脆弱的一面。
“要不要去医院?输个液什么的,会好得快点。”
陆之和说话有气无力:“不用,老毛病,过会儿就能缓过来。”
乔麦有点不知道怎么办:“那有什么别的我可以帮你做的吗?”
闻言,陆之和缓缓抬起眼皮,看她一眼,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说:“过来让我抱抱。”
乔麦:“……”
看在他生病的份上,她没跟他较真,挪到他身边侧躺下。
陆之和翻了个身,手搭上她的腰,将她揽进怀里,调整到一个舒服的姿势。
乔麦抬眼看他:“这样就能好些?”
陆之和轻轻嗯了声,也低头看着她。
昏暗的光线中,视线交缠,似乎有别样的情愫在悄悄滋长,萌芽。
乔麦伸手拨了下他额发,笑说:“没想到我还能有这个疗效,抱一抱就能治胃病,那收费的话,我岂不是要财富自由了?”
陆之和被她逗笑,唇角浮起浅浅的弧度:“小财迷。”
过了会儿,又幽幽地说了句:“只能我一个人抱。”
乔麦觉得他有些孩子气,不过是她一句玩笑,他竟然还认了真。
看在他病着的份上,她好脾气地哄着:“好,你一个人抱。”
陆之和这才满意地闭上眼,安安静静躺着。
房间一时陷入沉寂,微弱的橘色光线下,他的脸部轮廓似乎柔和了些,高挺的鼻梁投下阴影。
随着时间推移,呼吸渐渐没有那么沉重。
乔麦以为他睡着了,轻轻把手背搭在他额头,试了试额温,有一点高,大概是因为胃炎的缘故?
“你下午怎么过的?” 陆之和忽然出声,眼睛仍然闭着。
乔麦吓一跳:“我还以为你睡着了。”
顿了顿,又说:“也没什么,就严朗带我在会馆里逛了逛,然后就回房间了。”
“没有去泡温泉?”
“没有。”
“为什么没去?”
乔麦默了默:“我一个人有点不好意思。”
陆之和张开眼,对上她视线,神色有些复杂:“抱歉,是我考虑不周。”
乔麦无所谓地笑笑:“没关系,反正明天就回去了。”
说着又问:“你呢?怎么会喝这么多酒。”
陆之和无奈地:“罗局是内蒙人,白酒五斤起步,他太太又无辣不欢,我只能舍命陪君子。”
乔麦记得他不吃辣,顿时眼神复杂了些:“我还以为就我们这种底层社畜需要陪酒,没想到你这样当领导的也要陪。”
陆之和扯了扯嘴角:“你以为权贵两个字,权为什么在前面。”
乔麦沉默。像他这样的人,已经是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猎食者,却依然逃不过能吃掉他的上家。
良久后,她问:“你都这么有钱,是不是可以不用那么拼?”
有钱人都卷成这样,让她这样的穷人情何以堪。
陆之和抬手摸了摸她的头,沉默了许久才说:“你不在我这个位置,不懂有些事身不由己。我不仅要向公司的股东交代,还要向家里交代。”
乔麦眨了眨眼:“家里?”
“我外公和我妈。外公白手起家,经历了很多磨难才积攒下今天的家底。他亲眼见过许多企业的兴衰起落,眼见人起高楼,眼见人宴宾客,眼见人楼塌了,所以外公一直居安思危,对子女要求极其严格。”
乔麦点点头:“所以你不能像其他的富三代那样,整天吃喝玩乐纸醉金迷,还是得做出成绩。”
陆之和嗯了声。
乔麦又有了疑问:“不过,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你们不那么努力,钱也应该够用好久了吧。”
“有谁会嫌钱多?” 陆之和笑了笑:“其实有钱人更爱钱,因为尝过钱的好处和力量。而且相比穷人,有钱人更害怕坠落,怕变得一无所有任人宰割,所以会想尽办法留在现有阶层,甚至爬得更高。”
乔麦沉默了很久,才感慨道:“原来人跟人想要的东西,那么不一样。”
陆之和低头看她:“你想要什么?”
“目前么?” 乔麦几乎不用怎么想:“想在北城有套房。”
陆之和笑道:“这么简单?我送你一套。”
乔麦:“……”
连房子这样的东西都可以说送就送吗?
须臾,她摇了摇头:“不是。我不是问你要东西,你没明白我的意思。”
她解释道:“我真正想要的,是能负担我理想生活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