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建国得了个“买凶杀人”的罪名入狱后,没过几天,因为没有了上属单位的庇护,他以前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的事情也被牵扯出来。
这下数项罪名加身,周建国怕是要在监狱里度过下半辈子了。
连已经逃出国的妻子和女儿周紫婷也被“请”了回来,并且限制出境,周家的财产不干净,里面涉嫌赃款,要清清楚楚的查一遍。
相比之下,站出来爆料的周馨怡可谓是赢得了众人的同情心,还借机宣传了一把自己的小说《长乐宫权》。
嘉娱传媒的最后一笔版权费已经付清了,《长乐宫权》的改编权也正式移交给公司,并且已经商谈好,由曾两次获得“盛鼎奖电视剧最佳导演”的何玄清监制,原作者担任编剧。
不过周馨怡觉得自己担任编剧,难免会因为经验不足显得稚嫩,很担心因为这个影响了影视剧的拍摄效果。
同样,导演何玄清也有这个顾虑。所以经过商议,两方又向投资方申请资金,重金聘请了文社的编剧团队,确保剧本的故事逻辑清晰,脉络精彩。
这样周馨怡既能以编剧的身份参与到拍摄之中,又不会因为独断性而能擅自改动剧本,实属一举两得。对导演,对剧方也是极其难得的退让。
不过现在临近年关,拍摄的事情自然要放到年后谈,就算时间上准备的再快,基础流程和确定场地要等到春天的时候。
现在角色还没有确定,周馨怡也就不急着筹备规划。
正好给导演留出了时间,好好的钻研一下原著小说,捋清楚其中的时间故事脉络,等到来年再行拍摄。
洛晚晴从下属那里得知了进度,和自己想象中差不多,没有过多催促。
只是提醒了一下公司的营销部,不要过早的买热搜刷期望,现在的观众都不是傻子。“酒香不怕巷子深”,好剧播出口碑自然会跟上来。
过早的开始刷营销,即使是一部古装巨制会惹得人厌烦,如果到时候播出与预期不符,会被嘲讽的更加厉害。
她这几天也与周馨怡一直在保持联系,后来周家的事情尘埃落定,也总算不辜负了两人费心的一番筹划。
这些事情洛晚晴都提前与父亲报备过,征得了同意之后,才敢行动。不然就凭借向宋铭动用暗影的人手一事,就解释不过去。
洛安城对于周家处于无所谓的态度,周建国也好,中清银行也好,既没交情也没有仇怨,于是随着女儿去折腾。
没想到最后的结果倒是出乎意料,活活把周建国送进了监狱,还牵扯出他以前做的一些丑事,也算是没有胡乱报仇。
转眼间就到过年的时候,洛晚晴因为身上还有伤,也不能胡乱跑,这次新年倒是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守岁。
大年三十的那晚上,城市的夜空烟花璀璨,将天上星子的光芒都掩盖了过去。
洛晚晴虽然成人了,可还是收到了许多的红包,有父亲给的,有哥哥给的,还有宋叔给的,金额不在少数。
过年的几天,洛家虽然亲朋不多,但是洛安城生意场上的好友不少,还是要四处拜年问好,走家串门儿的沾一沾过年的喜气。
不过这些也是走过场,归其原因还是要笼络各方,不要生疏了感情。
往年这些事向来是交给洛轩然的,他能言善辩,无论和什么人打交道,话里话外都吃不了亏。又极其会看形势做事,不轻易得罪人。
今年有些例外,洛晚晴被父亲交代,要带着她去认识些朋友拓展人脉,出席场合增加权威,也是为了长久打算考虑。
所以今年洛晚晴也不曾闲着,跟着父亲和哥哥走亲拜友之后,已经累的如去了半条命。
她也更能体会到,哥哥洛轩然无论在什么场合下,都能应付自如,恰当得体,不知是天赋还是后天刻意而为,反正很是让人羡慕。
在其中的闲谈中,洛晚晴也听说了些最新的消息,譬如白家的事情。
白黎飞犯案本就没有确凿的证据,被人过问设法从监狱里捞了出来,藏毒的事情全都推到了他弟弟白奕飞的头上。
虽然说他弟弟拒不认罪,不过白奕飞身上的罪名多了,也不在乎这一项,索性都立案调查。
所以倒是托了他的福,白家终究还是在新年前团聚了,一家人待在一起过年,没有落得个两地分离。
只是他们自知元气大伤,白氏集团也没缓过来,老老实实的待在家里,低调至极,也不敢再出来招摇了。
洛晚晴得知的意外不仅是这一桩,新年未过完,父亲洛安城就要带着她去出席伦敦的一个招商会议。
不容得洛晚晴拒绝,她只好收拾行李踏上了异国之旅。唯一庆幸的是,曾在这里留学,算不上是陌生的城市。
洛晚晴原来只知道,家里的产业在海外也有一部分,不过专门委托了别人打理,详细的情形她也不清楚。
现在才知道,所设想的产业远比想象中要多,委托打理的人竟然是林若瑶的父亲,着实是吃了一惊。
她从前不知道父亲和林家有来往,只是感觉连商业上也没有合作,想必也没什么关系。连林若瑶也不曾提起过,或许她也不知道。
洛晚晴觉得,父亲所隐瞒的事情不少,远远超出自己的预期。只是算不上坏事,想问也无从下口。
即使问了,也会被父亲一句“原想等你长大接触生意上的事,再告诉你”轻易的堵回来。
索性就开始认真的跟着父亲学习,不过短短几天,见识的东西多了阅历变得丰富,更是比从前增益不少。
本来只是招商会议,在伦敦待不了几天,可是父亲私下里还有些事情要处理,于是又多留了两天。
洛晚晴闲着无事,在房间里又待不住,换了身衣服自己出去走走。
这里的街道如三年前一样,看着就有种莫名的熟悉感,只是无论怎样,如今都已经物是人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