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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明末混球 > 八十六 倒霉的部落
  晨风将破破烂烂的窗纸吹得飒飒作响,阳光从无处不在的大小窟窿中钻了进来,洒在床头,杨梦龙醒了过来……被冻醒的。现在才初秋,江南水乡的太阳还毒辣得很,边关便开始变冷了,再过上一个月,该下雪了吧?边关的天气,真不是开玩笑的。他爬了起来,伸了个懒腰,一看,哟,那几张破破烂烂的桌子上还摆着盘盘碟碟子,几只老鼠正快乐的蹲在桌面上大吃大嚼,啃着残羹冷饭呢!这几只老鼠一大特征就是瘦,瘦得皮包骨,连毛都枯黄枯黄的,看来跟这几个穷光蛋呆在一起的日子并不好过。不过想想也是,这几个穷光蛋都穷得要死,饥一餐饱一顿的,老鼠还想吃到什么?没被饿死已经是一大奇迹了。再看看其他人,薛思明跟钟宁他们几个蜷缩在同一个被窝里,而他那二十多名士兵则干脆滚通铺,一个个都在微微发抖……冷啊!
  徐猛扛着他那标志性的大斧坐在门口,已经睡着了。这个大个子总是这样,话不多,但是很尽职尽责,大家都喝得不省人事了,他就主动站岗放哨。杨梦龙悄悄站了起来,整理好衣服走了出去……人太多了,汗酸啊脚臭啊熏得他透不过气来,再不出去他肯定得死在生化武器袭击之下的!
  他这一动,徐猛马上就醒了,揉揉眼睛,看着杨梦龙,讷讷的说:“大……大人……”
  杨梦龙“嘘”一声,示意他不要出声,吵醒别人,压低声音问:“昨晚睡得还好吧?”
  徐猛憨憨的一笑,说:“挺好的。”
  杨梦龙说:“好个屁,站了一夜的岗,能好?肚子饿不饿?”
  徐猛摇头:“不饿!”
  杨梦龙说:“又说谎,隔了这么远都能听到你肚子在唱空城计了!走,出去吃早餐。”
  听说又有得吃了,徐猛大乐,跳起来扛着斧头就往外跑,杨梦龙给了他一脚:“你神经病啊?吃个早餐也要扛着大斧去,不怕把人吓死?”
  徐猛认真的说:“这地方有点乱,我要保护大人的安全!”
  杨梦龙说:“带上刀就行了,我还真不信这里能有谁敢拿我怎么样。”
  徐猛说:“用刀的话我使不上劲……”
  杨梦龙眼睛一瞪,说:“就你毛病多!少废话,带上你的刀,我们出去!”
  徐猛只好带上自己的刀,跟着杨梦龙轻手轻脚的走了出去。他所用的刀不是横刀,而是二十九军大刀队惯用的那种大刀,同样是精钢打造的,又厚又重,看上去就像一块开了一面锋的钢板。这种刀一般人根本就使不转,这个怪胎却嫌太轻了,用这种刀使不上劲,真是服了。杨梦龙也佩上自己的横刀和弯刀,两个人昂首挺胸的走了出去。
  此时街头巷尾已经热闹起来了,一些店子都开了门,起劲的吆喝着招揽食客进去吃点东西,还有不少人则带着一只鸡几只蛋或者一担青菜进城,在街边摆卖,买菜的人则挑挑拣拣,讨价还价。杨梦龙还看到几个身穿蒙古服饰的牧民牵着几匹骏马在向过往的行人推销,那几匹马毛色鲜亮,肌肉饱满,双目耿耿有神,更比一般的蒙古马要高高一截,都是好马,只是这里买得起马的人实在太少了,他们喊得嗓子都沙了,围观的人也挺多,可就是没有几个人上去讲价的。倒是他们旁边那个摊位,一名穿着边军军服的菜农生意不错,嫩绿的韭菜一把接一把的卖出去,看得这几个蒙古人郁闷万分。还有一些家伙戴着斗笠,披着披风,佩着刀在街上慢慢踱着,看上去颇有大侠风范,只是风一吹,披风扬起,一身的补丁就完全暴露出来了。这些家伙不是什么大侠,他们是陕西的一种特产,刀客,生来就是好勇斗狠之徒,从小就跟刀打交道,小有所成之后就出道闯荡了。每逢乱世,刀客就特别多,不过他们可不是为了行侠仗义的,行侠仗义对他们而言只是一种谋生手段而已,如果你被土匪威胁了,可以找刀客,支付他们一定的报酬,给他们吃饱饭,土匪来袭的时候他们就会帮你把土匪干掉。如果你有生死仇敌,也可以找刀客,他们会帮你将仇人的脑袋砍下来,当然,挑刀客的时候眼睛一定要放亮一点,要选那种身手不错而又心狠手辣的,要是选中那种徒有其表的刀客,事情办砸了你就惨了。
  刀客的泛滥成灾也意味着在这里几乎家家户户都装备有武器,以免被那些吃不上饭的刀客给抢了……
  徐猛的出现在街头上引发了一阵轰动,没办法,这家伙实在是太高大了,走到哪里都有百分之百的回头率。西北大汉就够高大了,他居然比西北大汉还要高上一截,很多人瞅着他,隐隐有些同情起杨梦龙来:我的乖乖,这么高大,一顿饭还不得吃垮一座山啊?这个小不点惨了,非被他吃到倾家荡产不可!杨梦龙也不在意,带着徐猛走进一家小店里,叫来店小二:“给我们弄点好吃的!”
  店小二热情的说:“好咧!俺们这里好吃的东西有羊肉泡馍、锅盔、大馒头、裤带面、卤牛肉,少爷想吃点什么?”
  杨梦龙说:“给我来一碗羊杂,一碗裤带面。”一指徐猛,“给他来十个大馒头,一个锅盔,两斤卤牛肉!”
  店小二咋舌:“他……他吃得了这么多吗?”
  杨梦龙说:“少废话,端上来就是了!”
  店小二应了一声,下去忙活了。没多久,杨梦龙叫的吃食送了上来,都挺有西北特色的。裤带面,说白了就是一根老粗的面条,一碗就那么一根,嚼劲十足,是陕西的传统美食;那炸得黄焦焦的锅盔就更不用说了,历史悠久,早在战国时期,秦军就拿它当军粮了。这玩意一大特色就是硬,跟黑列巴差不多,普通人切下一小块用火烤软就能吃饱了,据说秦军吃饭的时候就以它为主食,打仗的时候将它挂在胸前当盾牌,可见它有多硬。羊肉泡馍汤汁浓稠喷香,卤牛肉切得很大块,十分鲜嫩,让徐猛垂涎三尺……他最爱吃肉了。杨梦龙挟起裤带面咬了一口,啧啧,面条嚼劲十足,汤底浓稠,真香哪!这才是传统美食嘛,不像二十一世纪,净拿味精拌开水作汤底,难吃死了!
  徐猛都不用等杨梦龙开口了,看到杨梦龙开吃,他一手抓起一个大馒头就往嘴里塞,一口下去,老大的馒头就被咬掉了半个。店小二瞠目结舌,我的乖乖,还真是个大胃王啊,那个小不点惨了,请这个大个子吃饭,真的会破产的!正傻看着,外面传来马蹄声,那几个站了一大早都没什么生意上门的蒙古人牵着他们的马来到店门口栓住,然后一脸晦气的走了进来,要了一斤牛肉,十个大馒头,然后闷闷不乐的吃着,看得出他们心情很不好,都没什么人说话了。
  榆林人经常跟蒙古人干仗,双方早就结下了血仇,但是看到蒙古人进来,那些食客也没什么反应,店小二招呼得也挺殷勤,显然他们跟蒙古人的关系也挺复杂的,打仗的时候是生死仇敌,不打仗的时候则是朋友,真奇怪。吃了一个大馒头,中间那位国字脸、浓胡子的蒙古大汉一巴掌拍在桌面上,用汉语骂:“烦死了!酒!拿酒来!”
  他身边那位相貌端正的汉子瞪了他一眼,说:“喝喝喝,就知道喝!再这样下去,我们部落所有的家当都要让你变成酒钱喝清光了!”
  大胡子怒骂:“我们部落有个屁家当!有家当的话就用不着卖战马了!”
  相貌端正的汉子也火了,喝:“其台,你给我闭嘴!”其他人也是神色不善,瞪着这个口没遮拦的家伙,大有拔出弯刀捅了他的意思。
  大胡子给吓了一跳,声音放低了不少:“多桑,看到部落变成现在这样子,我心里不痛快,所以说了气话,你们别介意。”
  相貌端正的汉子哼了一声:“就你不痛快?看到部落走到这步田地,谁心里会痛快?该死的满洲人,拉我们部落的青壮去当炮灰,却又不肯分给我们一点战利品,害得我们部落的青壮死伤殆尽却一无所获,连放牧割草的人手都凑不齐了……我心里也不痛快,来啊,给我们来十斤烈酒,我们要喝个痛快!”
  看样子这位名叫多桑的汉子地位还是蛮高的,这一嗓子吼过去,其他几个蒙古汉子马上响应,叫嚷着赶紧上酒。杨梦龙听得好笑,居然混到要卖战马的地步,这个蒙古部落也算倒霉了。蒙古人对战马的感情是非常深的,他们视战马为兄弟、朋友,在战场上宁愿饿死也不肯杀马,更别提把战马当成商品出售了。一个部落如果到了要出售自己养的战马的地步,只能说明,他们快被逼到生死存亡的关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