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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会看到,飞舞着手中的藤拍,一前一后在马路上飞奔着的两个儿童。
  你放心,他们绝对不是在干架!
  他们只是在追车而已!
  追自己的四驱车!
  我,从未见过脱缰的野马,但是我此刻终于认识到了什么是脱手的野车。
  根本,跟电视机里面放的,一!点!都!不!一!样!
  突然之间,我的‘天皇巨星’撞上了路边的一个小石子,朝着路中央偏移了自己的路线。
  当时我回身一看,正好有一辆摩托车正疾驰而来。
  无论多少次回想起这一幕,我都会为我的奋不顾身而惊叹,为我的愚蠢而后怕。
  我没有迟疑,直接追着‘天皇巨星’,一起跑到了路中央。
  被车带过的那一下,说实话,我真的不太记得了。
  我对这件事最深刻的记忆点应该是,那个摩托车叔叔塞了我一百块钱,同我私了。
  那时候的的百元大钞还不是少女粉,但是却更为难得。
  我从叔叔手里接过钱,没有哭,非常懂事得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叔叔,我没事。”
  叔叔见我这样安然无损的样子,反倒是迟疑了起来:“小朋友,不然我还是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
  那个年代还没有碰瓷,也很少肇事逃逸。
  叔叔面上的关切是真心实意的,但是我的拒绝也是不容置疑的。
  这事要是闹大了,让陈兰知道我带着人上马路玩儿命,我还有活路吗?
  马路危险。
  谁不知道马路危险啊!
  我给了李醇一块钱,作为封口费。
  他没有损失任何东西,还免费观看了一场人车肉搏,刺激异常。这钱基本跟大风刮来送给他的没有什么区别。
  我相信他会识相的。
  但是显然,他辜负了我对他的殷切期望。
  当年奇多卡是十分流行的一样单品。但很少有人能集齐,因为穷。
  我拿着一百块钱,没有多犹豫,直接冲进了饭店隔壁的超市买了几十包奇多。
  当陈兰怒不可遏地冲进家的时候,我正躲在家里的阳台上狂拆包装袋。
  “储悦!”
  我没有开阳台里的灯,她就这么站在门口,背着光。像是一尊凶神恶煞的佛像,吓得我手里的奇多都掉地上了。
  “给我过来!”
  “哦。”
  我缓缓站起,路过一地的粟米棒,跟在陈兰身后走到了此刻正亮如白昼的客厅。
  果不其然,我看到了李醇。
  虽然他的脸上已没有那副傻笑,却更加让我觉得咬牙切齿。
  “你这个叛徒!”
  也许是我声音实在太凌厉,李醇闻言面部一抽,吓得直往他旁边站着的那个女人身后躲。
  “小陈啊,我知道你们两夫妻开店辛苦,但是也不能不管孩子啊!你看这都跑到马路上去玩了,她自己去就算了还一块儿伙同了我们家小醇,这要出了个意外谁担当的起啊!”
  眼前这个脸跟李醇一般黑,眼睛狭小,鼻子大大的阿姨应该就是他妈。
  “是我被车撞了,又不是你儿子!”
  我受不了她看着我妈妈一副阴阳怪气的样子,直接给她顶了回去。
  当然,下场也很惨。
  陈兰直接给了我一耳光。
  这清脆又刺耳的一声。
  连一旁等着看戏的储盛也给惊住了。他没有拍手鼓掌,也真还算是念着我同他之间一点血缘。
  被车撞的那一下,其实很疼。我的两个膝盖全部都摔破相。
  陈兰的一下,并不重。
  但是我被打偏过去的头,却是很多年没有真正回过来。
  他们太忙了。他们没空想要去了解教育儿子和女儿是不该用同一个方法的。
  我拼尽全力,亲手将自己拱上了公主的宝座。却又一次次的被无情地拉下来,被自己所爱的人们。
  如果那些年我认识西西弗斯的话,我一定话连夜收拾好行李,冲进希腊神话中去找他。
  对当时的我来说,世间最重的巨石莫过于陈兰和储标对我这种囫囵吞枣的教育方法。
  他们只看到了我霸道蛮横的一面,却从来不去关心我细腻敏感的内在。
  我不是储盛。
  我是储悦。我是一个张牙舞爪,需要被好好关爱,温柔教导的女生。
  仅此而已。
  这一次,我没有哭。我只是垂着头。
  “对不起,我错了。”
  但是语调中已经是无法隐忍的哭音。
  这件事以我的全线崩溃而告终。
  第二天,陈兰带我去医院检查。我没有任何意见。
  回来的路上,她又提起了去幼儿园的事情。
  “储悦,你需要去上学。”
  换言之,储悦,你需要教育。
  我没有回答他。我只是想,如果你再逼我,我就去死。
  死亡的含义,六岁的我当然不能参透。
  我只知道,死了,就不见了。
  像我从未谋面的爷爷。
  注定了我这一生,无论走到哪一个阶段都不可能再同他遇见。
  我正寻死觅活的,还是陈染之又唤起了我对生活的希望。
  傍晚的时候,我听饭店里的小熊阿姨说,陈染之打架了。
  他将李醇揍了。
  天哪!李醇!那个鼻涕泡!
  染染怎么受得了!
  ☆、第 7 章
  储标。我的爸爸。咸鱼翻身案例的个中翘楚。
  但我知道,其实我的爸爸很辛苦。
  早年丧父,母亲多病,下面又还拖着一个未出嫁的妹妹和还在读书的弟弟。
  难怪陈兰后来不止一次地同他说,我真是瞎了眼才会嫁给你。
  但是很奇怪,她视力很好,却还是嫁给了他,并给他生了两个孩子。
  就是我和储盛。
  虽然储标现在日子混得不错。“大哥大”不离手,身上还随时都是笔挺的衬衫西裤,连无名指上的金戒指都有皇帝的玉扳指那么粗。但是饭店刚刚起步的那些年,其中苦楚,无法言喻。
  一家四口,没有地方睡,只能挤在厨房的灶台上。
  正好是冬天,每天天不亮,陈兰便背上驼着一个我,手里牵着一个储盛,三人慢慢一同走在十二月的寒风中,披着头顶靛蓝的天色。
  人烟稀少的清晨,宽阔的水泥马路仿佛都望不到尽头。
  这么一大早,只是为去菜市场进今天的货。
  创业本就艰辛,还要带着两个拖油瓶,特别是我这个才一岁多一点,不会走路又不会讲话的小人。听说我小时候因为疏于照顾,便一直多病,发烧不断,动不动就去医院挂水。
  那时候的我就是个洋娃娃,吃完饭,往床上一放,就可以待个大半天。
  我已经无法窥探当时那个小小的我是如何打发这许多无聊又空虚的时光的。但是我总觉得现在的我如此热爱独处,一定也是跟当初有所关系的。
  所有的这些辛苦困顿,自然都是陈兰同我讲的。
  她还说,当时我们一家就像是出来讨饭的。
  其实我一直都很庆幸,当时的我是那么小,小到不足以记得任何事情。
  原来我的皮肉早就代我的精神承受了许多的苦。
  感恩,感谢。
  储标并不算是个严父。但他的原则性很强,比如他认为穿大红色的蓬蓬裙就是不正经人家的小孩。
  可是除去他原则以内的事情外,他对我的管教并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