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细想想,她虽然一出手就是五百块,可在其他地方她也都是能省则省。这几天她除了三餐吃食之外,几乎什么东西都不买。
他的那些女同事,只要一有空就讨论买新衣服买零嘴吃。就连他家里那个十几岁的妹子,只要兜里还有几毛钱,零嘴就不可能停。
可她却没有,除了三餐外,屋里一点儿瓜子绿豆糕之类的甜食都没有。
看来,他之前多半是误解她了。
不过,有一点儿她却说错了。她以前哪里穷过?是指小时候在大胡同口吗?
其实,薛伯父虽然千里迢迢带着妻女来县城做技术工,可当初的化肥厂并没有亏待他。当时他比她大,对钱的概念也比较清晰。
当年薛伯父的工资足足是他父亲的三倍,薛家的饮食住行都算在富人行列。
听说后来搬回帝都,薛伯父很快下海经商,赚了不少钱。
她自小生在帝都那样的大城市,跟县城的
环境这么一比,自然会觉得那段时间不好过。
其实,事实并非如此。
薛凌她上辈子曾因为跟歹人合作开公司,歹人趁她不注意,卷走了公司的所有资金和一大部门货款,留下一个负债累累的公司给她。
那段日子,她穷得三餐只能吃馒头加白开水,一人做五六个人的工作,偶尔甚至一天睡不到两个小时。
经过好些年的努力,她才总算还清债务,将公司转亏为盈,度过了难关。
薛凌指的是那段时间,解释她是熬过苦日子的人,哪里敢胡乱花钱。
她经历了很多的事情,早已不是之前傲娇大小姐的心态。
其实,薛凌也觉得恍如隔世,缘分竟如此奇妙,让她回到了过去,也让她有机会重头来过。
一时伤感,忍不住想起临终前的种种,她搂住程天源精壮的腰板,俏丽小脸蛋趴在他的背上,禁不住泪盈满眶。
幸好当时她身边还有他……
腰上的手扣得紧紧的,背上满是柔软触感,程天源微窘,努力假装一切如常,脚踏车踩得一如既往的沉稳。
只是他却没发现,自行车似乎轻快许多,心情也不知不觉好起来……
到了小旅馆后,程天源不敢回头看她,留下一句:“早些休息!”然后一溜烟骑前去了。
薛凌眼睛红红的,看着他轻快离去的健硕颀长背影,抿嘴低低笑了。
那天晚上,她睡了一个好觉,还做了一个甜甜的梦。
梦里,程天源骑着自行车,载着她走在乡间小路上,两人有说有笑……
隔天醒来,她已经有些迟,连忙洗漱出门。
等公车的时候,她在车站附近买了一个大地瓜,一边等一边吃,总算把早餐填补上。
匆匆赶到报社的时候,好几个同事已经到了,王青也刚到。
“早上好!”
“早!”
大家笑呵呵互相道好,随后各自忙了起来。
刘主任也准时到了,问薛凌和王青的交接工作做得怎么样,下周能否准时出英语栏目的资料。
薛凌拍了拍隔壁王青的肩膀,笑答:“王青姐都将资料转交给我,还教我好几个窍门。我看了一下近期的栏目,做了一个总结。下周栏目的初步安排也弄好了,请主任您过目。”
刘主任惊喜扬眉,道:“年轻人很有活力,才工作一天,就已经做了这么多!好!很好!王青是我们报社最杰出的青年之一,跟她学习准没错。”
一旁的王青羞涩笑了,悄悄瞥了薛凌一眼,心里难掩感激。
其实,她只懂那么几个单词,之前几个栏目完全是赶鸭子上架,弄
得很差强人意。
本以为薛凌这个专业英语人才过来,她肯定会被狠狠比下去,想不到薛凌这么谦虚,还特意在主任面前夸自己一把。
她本性怯弱,也没什么信心,平常在报社只能兢兢业业做好自己的工作。主任也极少夸过自己,她还以为主任一直没看重自己。
始料不及主任说她是好青年,还让薛凌跟自己学习——实在是受之有愧!
不过,她内心更多的是开心。
薛凌这么一说,不仅让领导十分满意,也趁机收了身边同事王青的心。
接下来好些时候,多亏了王青的帮助和提醒,她才能平安化险为夷——这是后话。
中午的时候,午餐提前送来了,主任让大家早些吃饭。
薛凌想着昨晚程天源的话,心里踌躇不知道他来这边帮忙找房子没有,看着两个热乎乎的铝餐盒,一时没了胃口。
“王青姐,你们自个吃。我出去找个人,回见啊!”
她将两个餐盒塞进军布斜包,踩着塑胶凉鞋,匆匆奔出了报社。
(本章完)
第十四章 共享午餐
程天源是一个说话算数的男人。
昨晚兼职做到晚上十点半,回去匆匆洗澡睡下,一大早起床上班的时候,便提前跟供销社的老板请假。
老板起初不大肯,听他说午休过半个小时就回来,才勉强同意。
供销社搬来搬去的事情不少,程天源干活认真,从不懈怠,老板对他一向很满意。如果是其他人,老板铁定是不肯的。
他中午下班后,便蹬着自行车往报社方向去了。
报社在县城的西面,离供销社大概二十分钟的脚程。他对那边不怎么熟悉,之前问过县城的同事,了解附近的一些情况。
同事说,这边交通方便,又靠近新开发区,近几年建了不少新房子。
这边大多数的房子都偏贵,出租的房子也偏少,在这边要找房子住,肯定会很费劲。
程天源考虑薛凌在这边上班,怕她上下班麻烦,所以坚持要在这边找。
可惜,他绕了大半个小时,还没找到挂出租的房子。
他在报社附近绕来绕去,绕了一条大路和几条大巷子,除了几家破旧老房子外,一点儿收获也没有。
尽管已经入秋,不过秋老虎的太阳可一点儿也不逊,晒得他脸皮微微痛。
瞧见巷口有一棵大榕树,他将自行车推过去,坐在榕树下的石板上。拿出铁水壶拧开,灌了好几口,干涸酸涩的喉咙才总算缓过来。
一大早上班,忙碌一个早上,中午又跑了大老远的路,肚子早就咕咕直叫。
他将早上买的冷馒头拿出来,啃了几口,又喝了水,,慢慢咀嚼着。
忽然,眼前出现一双熟悉的塑胶女款凉鞋1
他本能抬起头——看到薛凌额头汗水点点,发丝微乱,一双美丽眼睛正笑盈盈看着自己,雪白俏脸因为跑动的关系,微微红了。
他惊讶挑眉,将口中的馒头咽下。
“你怎么来了?”
薛凌喘着气,笑呵呵解释:“刚才在那边路口看到你,离得太远,喊了你没听到。我是一路跑过来的。”
语罢,她累吁吁坐在他的身边。
程天源见她跑得累,连忙将馒头搁下,拧开水壶给她。
“喝两口,歇一歇。”
递出的动作停顿一下,他猛然往回缩,手往口袋里翻找过去,一边解释:“刚才我喝过。我找出手绢给你擦擦。”
八十年代初,根本没纸巾这样的小巧东西,大家身边都带着一两条手绢,擦汗擦嘴用。
“不用了。”薛凌丝毫不在意,手抢过他手中的水壶,大口喝了好几口。
程天源看着她吞咽的动作,暗自有些尴尬。
大城市
长大的人就是不一样,她一个女孩子大大咧咧,他一个大男人反而忸怩得很——实在不行!
他不自在轻咳,开口打破别扭的尴尬。
“报社在前面那条街,刚才我绕过那边两趟。天气热,你怎么还出来?吃了吗?”
薛凌将水壶塞给他,一脸不好意思。
“天气这么热,你中午只休息一个小时,还要大老远跑来帮我找房子,我怎么能躲里头凉快!我还没吃。”
程天源剑眉微蹙,望了一下高高挂在中天的太阳。
“都快十二点了吧。我先带你去找点儿吃的,还是咋地?”
“不用。”薛凌笑嘻嘻打开军色斜包,掏出仍热乎的铝餐盒,道:“我们一块吃,吃完再一起去找房子。”
她递了一个餐盒给他,自己打开一个,里头装着白米饭,还加了十几颗花生米在角落。
程天源打开另一个,发现是一个大鸡腿和两样青菜,还有五六颗炸小肉丸。
“挺丰盛的,普通饭堂肯定供应不了这么多”
薛凌笑答:“是啊!我听同事说,报社只负责供应一餐,主任体恤大家辛苦,叮嘱厨房的老阿姨每餐都弄丰盛些,一定要有两样肉加两样菜,份量不能少。我食量小,肯定吃不完。你帮我吃点儿,免得浪费了。”
程天源道:“你先吃,我带了馒头。”
“不行!”薛凌瞪大杏眼,道:“一块吃,一会儿冷了就不好吃了。咱们三餐都尽量吃热乎的,不然容易拉下肠胃病!”
语罢,她瞪向程天源手中的冷馒头。
程天源微愣,握馒头的手不自觉缩了缩。
“……没事,我也只是偶尔吃。我已经吃一个了,不怎么饿。”
薛凌霸气伸手,一把夺了他的冷馒头,塞回原来的布包里。
“跟我一块吃,不然我也不吃!”
程天源略有些无奈,拿她没办法,只好拿起筷子吃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