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棠提了塑料袋子,想要骑自行车过去的,走到自行车处,才想起钥匙在房间里,懒得上去拿了,就准备走路过去,反正也不远,就八九百米的距离而已。
唐棠是小跑过去的,跑在宫凌泽那处,“给你!”
其实唐棠挺好奇的,宫凌泽都走了半天了,怎么还在这清江花苑门口呢,不是早应该到他奶奶家了。
宫凌泽把袋子放在自行车的篮子上,“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一个地方?”
唐棠惊讶住了,这都晚上了,去什么地方?
心姨都应该把饭菜摆上桌了,爸爸和少叔叔也该从书法里出来了。
“恩,去一个地方,我载你过去。”
唐棠,“……”
真是欲言又止,不晓得如何办好了。
“看在我生日的份上,阿棠,陪我去一个地方。”
宫凌泽换了一种语气,伸手抚摸了下唐棠的脑袋,隔了好久没和她好好说话了。
好久没听到他喊一声阿棠,这一声阿棠,唐棠心里堵得慌,喉咙里也被堵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便点了点头,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
宫凌泽带唐棠去了一片田园里,那片田园,宫凌泽以前在那里做过苦力活,帮农主挑过担子,帮农主摘过玉米,拔过花生,在这里,做过一段时间的苦力。
这田园里,有一块土地上,种满了美女樱,是混杂的美女樱,各种颜色的花株都有,美女樱是多年生草本植物,其恣态优美,花色丰富,色彩艳丽,盛开时如花海一样,令人流连忘返,美人樱株丛矮密,花繁色艳,白天看美女樱,会眼前一亮。
宫凌泽一次夜晚的时候来过,见到了夜晚时候的美女樱,那漂亮,不亚于白天。
农田里隔几十米有一个路灯,发出的光照亮这一片农田,给这农田里上一层的朦胧的纱衣,看起来,唯美如画。
更为神奇的是,这里萤火虫多,且集中在美女樱这块地里,夜晚的时候,萤火虫绕在美女樱中飞来飞去,一点一点的亮光,就像星星降落来了一样。
来的路上,唐棠在想一些事情,都不知道这路是如何走的,走到了这样的一块地方。
江城市还有这样充满土地自然气味的地方,唐棠是第一次知道。
夜晚,有路灯,和萤火虫,不是很亮,花颜色分不大清,但这朦胧之中的意境,群星飞舞的生机,已经超越了看花的本身了。
宫凌泽摘了一朵紫色的美女樱,这朵花上还落了两只萤火虫和一只蝴蝶。
“送给你!”
唐棠接过花,戳了下那萤火虫,萤火虫立马就跑开了,带着另外一只萤火虫和那只蝴蝶一起跑开了。
独留了一朵紫色的美女樱。
“阿棠!”
宫凌泽拉着唐棠进入美女樱中,进入花丛中,萤火虫就在旁边飞来飞去,那亮灯一闪一闪的,很是漂亮。
“这真是个好地方,你怎么发现的?”
这是人间仙境,比公园里的花园好看多了,这里,能嗅到土地的味道,很自然的芳香,没人添加人为的因素的气息。
“我在农田干过活,那时候,晚上住在这边,一天晚上出来过,发现这里,晚上和白天的美,很不一样。”
“一直想带你来看看!”
一直想带你来看看!唐棠抿了下唇,这话,听起来,心中能软成一窝水。
一直是多久?
宫凌泽!
一只蝴蝶落在唐棠的鼻尖上,一扑一扑的挥动翅膀,唐棠呼了口气,蝴蝶也并不离开,敢情是把唐棠的鼻尖当成了美女樱的花柄了。
这蝴蝶一直站在这鼻尖上,还挺痒痒的,唐棠拿手指弹了下,这蝴蝶才飞起来,却没飞远,而是落在了宫凌泽的鼻尖上,落下来,又一扑一扑的挥动翅膀,这是找到了一个新家。
唐棠抿唇笑出声,怎么会有这样有特殊爱好的蝴蝶呢,专把人的鼻子当成家。
唐棠伸手戳那只落在宫凌泽鼻尖上的蝴蝶,因为身高的原因,唐棠得借助宫凌泽为依托才能保持平衡,便是不知不觉中向宫凌泽靠了过去。
“这只蝴蝶有灵性,对人鼻子情有独钟!”
“这里好漂亮……”
宫凌泽见眼前女孩露出了如初见时悠然纯真灿烂的笑意,一根绷紧了大半个月的终于松下来的,一口憋了大半个月的气终于消散了。
那个叫阿棠的,笑起来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回来了,那个叫阿棠的,对自己特别好的女孩,又回来了。
萤火虫绕在身边一闪一闪的,越来越多,唐棠说宫凌泽,我唱歌给你听吧。
“好!”
宫凌泽跟她一起在花丛中漫步着,游晃了好几圈,唐棠唱了好几首歌,宫凌泽听了几首他可以记住一辈子的歌。
“阿棠,这里,白天别有一番韵味,明天早上,我们一起来看!”
不管是十五岁的最后一天,还是十六岁的第一天,宫凌泽都想她在身边,她的笑容,真的镌刻在心里了。
“不了,早上,我起不来的!”
再勤奋的自己,都改不了赖床的臭毛病。
“阿棠!”
“爸爸来电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