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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我在HP耍大刀 > 音乐之声
  1993年12月11日,晚上六点四十五分。
  西弗勒斯·斯内普没有来过考文特花园。他自然是来过伦敦的——毕竟魔法部,国王十字车站,还有对角巷都在伦敦——但是考文特花园是一个彻底的麻瓜区域,洁净、齐整、精致,换而言之,毫无趣味。皇家歌剧院是一个高大洁白的石砌建筑,连着一个玻璃大厅,这时整个建筑被灯光照得辉煌透亮,衣着考究的人们正一波一波地往里面走着。
  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斯内普看见了一个高挑纤秀的女人,她的漆黑的长卷发在脑后挽成发髻,独自站在一个避开人流的墙角。她穿着一条勃艮第红的及膝连衣裙,外面披着奶油白色的细羊毛大衣,衣襟上别着红宝石胸针,耳垂上坠着配套的宝石耳环,手上戴着酒红色手套,足下踩着同色的天鹅绒面搭扣细高跟鞋。她站在那里,身边的衣着华丽的人们就都变成了淡薄的水彩背景,只有她是用油画颜料涂抹出来的,色彩鲜艳明媚,笔触细腻流畅。仿佛感觉到了他的到来,那女人忽然转过脸来,正是玛西娅娜。她朝他走来,抬着脸欢喜地说:“你来了!”她形状优美的嘴唇上点了只比裙子略浅的鲜艳红色,乌黑的眼线勾勒出她眼尾上挑的双眼,睫毛乌黑,眼珠子透蓝,看起来更像猫了。
  玛西娅娜原以为斯内普不会出现了。虽说斯内普的好奇心就好像阿喀琉斯的脚踵,但同时此君性情古怪,阴晴不定,来与不来大约是五五之数。因此,在她看见那瘦削高大的黑影时,心里其实是惊喜非常的。她抬眼看去,只见他今天穿了一件单排扣羊毛长大衣,竖起的领子上露出铁灰色羊绒围巾的一条细边,下面穿着黑色裤子,黑色德比皮鞋,竟然非常得体。见他还是冷着一张脸,她嫣然一笑:“你今晚看起来真不错。快进去吧,我保证你不会后悔的。”
  他们走进包厢时,乐池里的交响乐队已经给乐器调好音了。玛西娅娜发现斯内普正在不着痕迹地打量四周的环境,观察舞台还有附近的观众,就猜到他大概从来没看过歌剧。她不由得忐忑起来:如果他一点都不喜欢,最后肯定恶狠狠地嘲弄我。
  她凑过去悄声说:“我说的那个有趣的事情,要到后半场才出现。但是这个表演本身也不错的……总之,时机快到的时候我会提醒你,你一定要按我说得做啊。”
  他面无表情地看向她,还没等他回答,悠长的管弦和声响起,四周灯光暗了下去。表演开始了,欢快的序曲旋律蔓延开来。大幕拉开,一个男人一边被一条巨蛇追逐,一边绝望地歌唱,一群人举着那纸扎的巨蛇紧追不舍。玛西娅娜想起上个学期末的事情,忍不住想笑,她悄悄看向斯内普,发现他嘴边也带着一点古怪的笑意。表演继续,玛西娅娜不时偷偷观察斯内普,发现他全神贯注地听着,身子微微前倾,而在情节幽默滑稽的时候,他也会露出浅浅的的笑。她心里不禁欢喜起来。
  中场休息时,斯内普转向她:“所以……这是你为备课做的研究之一吗? ”
  “其实不是的。说来你可能会笑话我,”她把目光投向满座的观众席,里面的人大都年长,年轻人不多,孩童更是少之又少,“我从小就喜欢这个。我每年都会来。”
  “你是要告诉我,阿拉斯托·穆迪会带你来看歌剧?“斯内普挑起眉,忽然又说,”不……当然……我忘了,当然是你的父亲。意大利人和他们的歌剧,当然了。”
  “没错。”她低下头,手指无意识地朝锁骨伸去。
  斯内普注意到她大衣下的连衣裙是露肩的款式,领口停在锁骨下两指宽处,露出平直精致的肩膀线条和修长的脖颈。
  “我还以为骄傲的意大利人只会喜欢意大利的歌剧呢。 ”
  玛西娅娜大笑起来,“拜托!我父亲是在英国长大的啊。对,他也许还是最喜欢意大利的歌剧,我却还挺喜欢法国人的作品呢。 ”
  “显然也足够喜欢德国人的。”他把手搭在包厢的护栏上,修长的手指点了点舞台。
  “莫扎特总是好的。”
  “当然,毕竟他是个巫师。”
  “咦?你居然知道! ”她惊喜地看向他,斯内普很是自得地哼了一声。
  下半场开始了不到十分钟,玛西娅娜突然拉住斯内普的手肘,快速地说,“马上就要开始了!听着,尽力专心感受剧院里的魔力,”斯内普瞪着她,她继续说,“就像我们在斯诺多尼亚做的那样,就像你熬魔药时那样,尽最大努力专注。”
  他照做了。
  他听见她激动的声音轻轻地说,“等着……等着……就是现在!”
  女高音嘹亮的声音准确地唱出一个个断音,她富有感情的声音穿透空气,在剧院里回荡,回音和她的嗓音微妙地重合在一起。就好像在平静的水面滴了一滴水珠,剧院里原本毫无波动的魔力荡起了一层一层的涟漪。随着旋律越来越高昂,她唱出第二段花腔,这次魔力的波动更加明显了,一阵麻瓜无法看见,无法听见,无法觉察的微波扫过剧院里的观众,他们脸上都露出了如痴如醉的表情,有的人脸上露出了和女演员一模一样的悲伤和愤慨。
  斯内普抓紧了座椅扶手,不可置信地看向玛西娅娜,“那是什么?”
  她露出一个狡黠的微笑,“你没感觉错。至于细节……我们大可散场讨论。现在么…… ”她挑了个舒服的姿势窝在椅子里,“我要继续看表演啦!”
  斯内普比她想象的更有耐心。他也安静地欣赏完了下半场表演。直到散场,两人走出剧院,他才问道,“那个女演员……她是个哑炮吗? ”
  “不是呢,彻头彻尾的麻瓜。”
  “可是这不可能。虽然极其微弱,但她的确搅动了魔力。麻瓜怎么能做到这一点呢?”
  他们并肩在人行道上走着,伦敦的冬天并不太冷,夜风吹在脸上让人觉得清爽愉快。玛西娅娜思索着,慢慢地说道,“古时的仪式魔法,不也是依靠歌咏实现的吗?那时的巫师可以利用狂热的信徒,和他们的情绪产生共鸣,加强自己力量,从而用出强大的法术。莫扎特在写这一段乐章的时候,非常巧妙地加入了仪式魔法的元素……我认为,只要能够用德语饱含感情又准确地唱出他当初谱写的旋律,哪怕是麻瓜也能施出一个极其微弱的、影响情绪的魔法。当然啦,普通听众只会觉得饱受感动,认为这单纯是艺术的魅力。”
  “魔法竟然可以这样使用……天才的想法。”
  他们一直在往北走。人行道旁有人在拉小提琴,也有人在放声歌唱,音乐的声音在夜晚浮动。路灯昏黄,晴朗的夜空是一种极美丽的墨蓝色。空气里有清淡的玫瑰香气,若有若无地混着像是荔枝又像是红茶的甜味。玛西娅娜突然停在了一家小小的店铺前,透过玻璃橱窗,斯内普看见摆满了各色蛋糕、酥点、曲奇和水果挞的橱柜,还有橱柜上一个巨大的三层银盘,上面摆满了泡芙,麦芬,各种花色的巧克力和夹着各色馅料的面包。
  “这家店有全伦敦最好吃的杂莓芝士蛋糕,”她热情洋溢地说,蓝眼睛闪闪发亮,“你想尝尝看吗?保证比霍格沃兹的甜点还棒。”
  斯内普发现他无法说出拒绝的话。
  她推门进去,愉快地为自己点了一角杂莓芝士蛋糕,扭头问他,“你要什么?我非常推荐他们的芝士蛋糕,嗯,黑森林也非常不错。”斯内普确实觉得有一些饿了,决定尝一尝黑森林蛋糕——他已经发现了,玛西娅娜对食物有相当高的热忱和相当好的品味,她的推荐很有参考价值。
  玛西娅娜另外点了一整个杂莓芝士蛋糕和一整个黑森林蛋糕打包带走,付了帐,端着两个小碟子找了个角落坐下。
  斯内普觉得有些不自在,可是玛西娅娜看起来非常快活。
  她把自己的碟子往他面前推了推,“我还没动过,你真得尝尝这个。”她讲得如此理直气壮,他竟然不自觉地就照做了,用银叉子切下一角柔软洁白的蛋糕拨到自己的碟子里。
  “我最喜欢他们的芝士蛋糕,因为特别清爽,简直像是慕斯和酸奶一样……”她说着也叉起一小块蛋糕,把小叉子送到嘴里,唔了一声,不说话了。
  她没说错,斯内普发现这确实是他吃过最好吃的蛋糕。草莓、蓝莓和树莓裹着糖浆挤在雪白的芝士蛋糕上,酸味完全平衡了芝士的浓郁,并不过甜。他又叉起一块黑森林蛋糕,觉得竟然比方才的芝士蛋糕更加美味。巧克力的微苦,樱桃的微酸,淡淡的酒味和奶油的香浓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口感绝妙。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话,店铺里播放着柔和的爵士乐,他们都觉得非常平静舒适,虽然没有喝酒,却有一种微醺般的愉悦。
  “你今晚为什么邀请我?”离开点心店后,斯内普终于问道,“你有很多的老朋友,不缺愿意陪你看歌剧的人。为什么不邀请他们?”
  “他们感觉不到的,”她不在意地说,“绝大部分的巫师都不可能感觉得到,他们没有足够的敏感度。可是……”她垂下眼,“这样奇妙的东西,只有我一个人欣赏不是很可惜吗。”她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知道这种魔法没什么用处,可还是很神奇不是吗?”
  虽然她的话没说得很透,可斯内普居然完全理解了——在他孤独的童年,他也曾是多么欣喜于能够和莉莉分享魔法的奥妙。这也许甚至与陪伴无关,仅仅是一个人看见奇妙事物时的本能——那人必带着孩童般的惊奇,要回头寻找第一个同类,问他,你也瞧见了吗?是不是很美?斯内普没有回答,只是和她并肩慢慢地走着。即使午夜将近,伦敦的街道上仍有很多人。在这个不属于他们的世界里,他们偷得了一个没有潜藏的黑魔王,没有逃狱的布莱克,没有痛苦,没有恐惧,没有怨恨,也没有遗憾的夜晚。在这短暂的几个小时里,只有音乐,甜点,发现新事物的快乐,一个即使没有魔法还是很美的麻瓜伦敦,还有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巫。
  他们走到了一个黑暗的小巷口,玛西娅娜停住了脚步,“这里就挺适合幻影移形的。”她抬起脸,“你今晚开心吗?”
  他迟疑了片刻,低声回答,“我的确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
  “那就好,我真高兴。”她眉眼弯弯地笑起来。“那么,我们明年见了。晚安。”
  “……晚安。”
  玛西娅娜往前走了几步,又转过身来,微笑着说,“我今晚很开心。你能来我真的很高兴。”说完,她原地一旋,大衣和连衣裙的裙摆优雅地扬起,转瞬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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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写的时候作者想着:约会!约会!!!
  写完一看——
  教授:科学与探索。
  玛爷:蛋糕真好吃。
  ……我真傻,真的。
  2. 为了勉强增加言情氛围,请配合bgm食用:the scientist, by coldplay
  3. 题外话:数年前我曾远远瞥见一个男人,瘦高,至少三十五岁,深色头发(亚麻色?褐色?太远了说不好),一身黑色竖领羊毛长大衣,抱着一个纸袋,袋里一根法棍,在微雨的街头行走。至今想起仍觉心动:难以想象这短短一秒间,这个陌生人的风仪能给我留下这样深的印象。这样的一身牢牢踩在我审美上,且私以为非得是又瘦又高,而且不甚年轻的男人才能穿出味道,故把这一身装扮给了教授。
  4. 玩笑之余,这一个情节其实是我在构思全文最早的情景之一。很多最初的构思都被我扔掉了,但这个留了下来。这文虽然看起来沙雕又幼稚,但是作者并不真的是个智障(深沉)。女主出现在教授大错已经铸成,性格基本定型的时期,失去了趁早截胡捡走幼年小可怜的机会,其实言情线巨难走。我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我希望他们的路能够解答我的疑问——一个人究竟能不能自我和解,又能做到哪一步。一个陷入自我厌恨的人(斯),应该怎么自救?一个被过往痛苦缠身的人(玛),怎样才能获得内心的宁静?
  这些问题没有简单的回答,其中一个肤浅的、暂时的解决方法我认为是享受和欣赏一下世间的好东西,尤其是艺术。实话说我觉得快乐的人是不怎么需要艺术的,但苦闷的人需要艺术带来的安慰,所以我终究还是写了这一章。
  另外一个把言情线开端放在子时代的原因就是,我认为教授身上的悲剧塑造了他。在读了很多次原文中关于他的描写之后,我认为他是一个内心强大到令我惊奇的人——这种强大是他一次又一次陷入心灵上的绝境又一次又一次挣扎着走下去磨成的,而且这种强大给他带来了一种自信。没错,我并不认为成年的教授是一个自卑的人。我舍不得这样的一个人物,而教授的很多粉丝爱上的也是这么一个人物。当然养成小斯内普的文真的很萌很暖很可爱,但是已经有很多厉害的大大写过了,我就不献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