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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农女有田有点闲 > 第179节
  王永贵挤进马车里,将她半抱在怀中,“没死,阿福你放心,有我在呢,怎么舍得让你死?”
  “三郎…”
  孙娘子一声长叹,将凄苦无依,惶恐可怜,表演得淋漓尽致。
  老刘大夫在来得路上就听说了老王家的邪事,再见到此情此景,即使一大把年纪了,他都觉得脸臊得慌。“只是额头蹭破了点皮,放在我们乡下,不用管它,两三天也就好了,只要注意不沾水就行了。”
  林氏实在没忍住:“不就破了点皮吗?搞得跟死了一回一样!狐狸精就是矫情!”
  ……
  王老柱也从里屋出来,开口表示了感谢,问人家老刘大夫,要多少诊金。
  老刘大夫只觉得这王家气氛瘆得慌,开口只要了个出诊费。
  然后,一时都没人掏钱,王永富看着尴尬,要从收购山货的剩下的钱里摸几个铜板出来,被冲出来的张婆子一把拦住了。
  “那是收山货的本钱,人家大老板给的定金,凭啥花在这瘟神狐狸精身上?那个混帐东西带回来的瘟神,让他自己掏钱去!想让老娘掏钱,呸!一个大子都没有!”
  王永贵没奈何,摸出铜钱来给了老刘大夫,把人送走了。
  转过身,张婆子就找王永贵要钱:“既然那么有钱,把这瘟神撞坏的大门给赔一赔…”
  王永贵……
  孙娘子……
  老王家的人……
  等刘大夫一走,王永贵就抱着孙阿福:“阿福,你放心吧,小莲同意你留在咱们家了!”
  什么?
  其余的王家人都傻眼了,这先前爹娘不是拼死不让那狐狸精进门的么?
  怎么这才关着门说了点啥?怎么江氏就同意了?
  林氏忍不住看向江氏的眼神里就带了几分看不起,真没用,公婆都给撑腰,居然自己先软了,把个狐狸精给接进门了。
  要是换做她,别做梦了,哪个女人敢跟自己抢当家的,不挠破她的脸。
  金花和金盘一听这话,立刻回头去找江氏,娘怎么会同意那个狐狸精进门?
  里屋,江氏还愣愣的站在那里,王永珠叹了一口气:“三嫂,你这是何必呢?”
  江氏的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捂着脸,她也想拒绝,可是真的能拒绝吗?她跟王永贵这么多年的夫妻,也算是了解的。
  别看他把自己拉到里屋,口口声声都是为了自己和孩子,说骗孙寡妇的钱就是为了孩子们,让孩子们将来有钱读书,有出息,让她过上好日子。说什么对不起自己,以后要好好补偿。
  可王永贵是个什么样的男人?不达目的不会罢休的,最开始还能跟你好声好气的哄着,不行就是摔门掀桌子的闹,再不行,那就是偷偷的打人,都打在没人看到,没脸说出来的地方。
  她要是真拒绝了,要么,孩子们就没爹了,要么就是事后,王永贵会偷偷的私底下算账。
  尤其他还有那么好的借口和理由,如今是公婆和小姑子支持,要是真因为自己拒绝,将来家里的方子丢了,公婆和小姑子真的不会怪自己吗?她不敢赌。
  既然如此,她还不如顺了王永贵的心意,起码,孩子们还有爹,她,也能报答婆婆和小姑子的恩情。
  至于自己,其实有没有孙阿福有什么区别?
  王永珠也猜到江氏有难处和自己的想法,只能叹气了。
  金花和金盘带着金勺冲进来,看到江氏在哭,也围着哭起来:“娘,别哭!娘,我们不要爹了…”
  江氏听闻这话,忙擦了眼泪:“别胡说,怎么能不要爹呢?以后不可以再这样说了,听到没有!”
  金花和金盘又不解,又心疼江氏,只得闷闷的答应了。
  才被江氏牵着出了里屋。
  孙阿福一双滴溜溜的大眼睛,在院子里一转悠,就落到了江氏的身上,娇滴滴的挣开王永贵的怀抱:“三郎……快放开我,我要给姐姐磕头!谢谢姐肯收留我!”说要起来,才做起来,又捂着头,无力的躺回到王永贵的怀里:“哎呦……三郎,我头晕…”
  王永贵又好一顿嘘寒问暖。
  差点没把王家人给活活恶心死。
  好不容易孙阿福能起身了,下了马车,给王老柱和张婆子行礼,又要给江氏行礼。
  王永珠走出来,不慌不忙的道:“先别急着行礼,虽然三嫂答应了,这孙娘子要进门的话也可以,纳妾,纳妾,妾通买卖,先写一张纳妾文书来,写上自愿卖给我们王家为妾才行,首先第一条要是自由身的…”
  第三百三十七章 卖身
  不待王永珠说完,王永贵就从怀里掏出来了一张文书。
  “有的,老妹,阿福她有的,这是荆县的人口证明文书,阿福自幼双亲全无,十五岁嫁人,二十岁丧夫,如今二十有三,是自由之身…”
  盖着红戳的文书,妥妥贴贴。
  上面也写得清清楚楚。
  刚接过文书,脑海里,小田田系统的声音再度响起:“恭喜宿主触发支线任务:商业间谍任务。发现商业间谍,将商业间谍控制在自己手中,完成任务,奖励30积分。查出商业间谍的真实身份,以及幕后主使,完成任务,奖励50积分。此任务无时间限制,请问宿主,是否接受此任务?”
  王永珠心中一动,上次的声望任务完成后,得了20个积分,加上原有的20积分,已经有了40积分,这完成控制商业间谍的任务,一起就有70个积分,反正没有时间限制,先接吧。
  点了接受。
  王永珠看了看手中的文书,又拿给了王老柱,张婆子,王永富还有江氏一并儿看了。
  大家都没有见过县里的人口证明文书,只觉得盖了官府红签的,那应该没错。
  这完全是有备而来。
  王永珠也不多说,把文书证明先收下了。
  “也行,这文书我们先收下了,金壶,你去拿笔墨纸来,写一张纳妾书,就写孙氏阿福,自愿卖给我们王家为妾,从此后,生死都是王家的人,与父母其他人无干。让孙娘子签字画押,再给三嫂敬茶行礼,才能算三房的人。孙娘子,这样你没意见吧?”
  “没意见,没意见,只要能让阿福留下,我们都没意见!”王永贵抢着说。
  孙娘子脸色一变,哀哀凄凄的看着王永贵:“三郎,我虽然是个寡妇,如今也是清白人家,我是甘心给三郎做小,全副身家都愿把予三郎,这等情分,三郎连个良妾都不愿意给阿福吗?”
  王永贵一听身家银子,就昏了头,抬头正要说点什么。
  王永珠一个眼刀甩过来:“闭嘴!孙娘子,要么你就签了这卖身契,要么你就带着你的三郎滚,要是带上你三郎的老婆孩子一起滚也行,正好给我王家省了不少嚼用。”
  王永贵一听,顿时跳脚:“小妹,你这说的是啥话,一个姑娘家家的,爹都没发话,你抢在头里拦着做啥?”
  王永珠冷笑:“因为如今王家是我当家!签不签?不签趁着人家车夫还没走,收拾好一起滚蛋!”
  既然江氏立不起来,她也不想再跟三房磨叽了,既然这孙娘子为了染料方子,连自己都可以搭上,那就别怪她狠心,让她签卖身契约了。
  自己给过他们选择的机会,给过孙娘子活路了。
  既然非要寻死,她也没那么多烂好心拦着。
  先前是她想错了,还是心太软,想要当好家,心软可是大忌。
  “爹?小妹说真的?如今家里是她当家?”王永贵傻眼了,看向王老柱。
  王老柱吧嗒一口烟,点点头。
  “大哥,你?你…”王永贵看向王永富,家里人这莫不是傻了?放着好好的爹和大哥不当家,让给妹子当家?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小妹当家挺好的,我们一家都听她的。”王永富飞快的表明立场。
  王永贵这下没辙了,只好哄孙娘子:“阿福啊,你放心,只是签个契书而已,你放心好了,小莲不会为难你的,你就先委屈委屈哈…”说着又凑到孙娘子耳边嘀咕了几句什么。
  孙娘子眼中掠过一抹不甘,娇滴滴的道:“三郎,人家可都是为了你,为了三郎,我什么委屈都能忍的…”
  金壶黑着脸,将纳妾买卖文书往孙娘子一丢:“签字画押吧!”
  孙娘子拿着买卖文书看了半天,脸上神色变幻,:“这上面写的啥,我又不识字,你们不会骗我吧?”
  “金壶,念给她听!”王永珠吩咐。
  金壶也就念起来,大致就是孙阿福自愿卖给王家,折银若干,从此后生死都由王家之类的话。
  孙阿福听了一下没毛病,只是听到折银这里,眼神动了一下,回头去看王永贵:“三郎,我这就算卖与你家了,我连人都是你的了,这卖身银子也都一并给你吧!”
  说完,咬牙在最后按了手印。
  金壶一见孙阿福按好了手印,飞快的将文书收回,交到了王永珠的手里。
  王永珠满意的看了一眼,收了起来。
  “那行了,三哥,你去请人家车夫进来,把车钱结了,送人家走吧,不然好早晚了,还留着过夜不成?”王永珠似笑非笑的建议。
  王永贵一听,招呼着王永富和金壶,让帮忙把东西给搬下来。
  金壶满脸不情愿,被王永富拍了一下后背,才勉强把马车里的行李给搬下来,丢在院子里,好几个大包裹,看上去惹眼的很。
  又把马车夫给叫进来,王永贵知道自己娘此刻不可能给钱,只好找孙阿福嘀咕了两句,孙阿福才掏出一个小荷包给了王永贵,结清了马车钱。
  等马车一走,王家的前门后门一关。
  张婆子就下命令了:“把东西给搬到我屋里去。”
  一声令下,王永富和金壶麻溜的就搬东西,孙阿福急眼了:“那,那是我的东西!”
  “呸!你人都卖给我老王家了,你的东西就是我老王家的东西!”张婆子理直气壮。
  孙阿福被这种操作给一时弄懵了,回过神来,就一双眼睛含着眼泪要掉不掉,十分委屈的看着王永贵:“三郎——”
  王永贵一路早就想把孙阿福的家当都捞到自己手里,只是孙阿福嘴上说的好听,出手给他做新衣裳,吃的喝得也都大方,出门还给他兜里装十来个铜板,可就是摸不着那大头的银子。
  见老娘这一下子,就将孙阿福的家当全搬到自己屋里去了,也着急啊,这在孙阿福手里,还有捞出来花的机会,到老娘手里,那就基本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
  舔舔嘴唇,王永贵知道直接要回来估计够呛,不过他眼珠子一转:“娘,这些东西你先替我们保管着,可那文书上说的,买下阿福的银子是不是得给阿福啊?”
  第三百三十八章 绑上一天一夜
  张婆子啐了王永贵一脸:“你要买妾,凭啥老娘给你掏钱?老娘有这银子,买两头猪养到过年还能卖钱吃肉,哪里像你买个不中用的妾回来,还要浪费家里的粮食。”
  “再说了,就算给她卖身银子,她刚不是说了,这卖身银子都给你。这还没分家呢,你得了这银子,难不成还想留着当私房钱?不还是得交给老娘?”
  王永贵被张婆子带得也有点歪了,一想,的确,阿福说把卖身银子给自己,自己还没分家,有了收入肯定要交给爹娘,也就是卖身银子要交给爹娘。
  这逻辑,没毛病。
  只是怎么觉得哪里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