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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不是天堂 (1v2 含骨科) > Chapter29.小狼崽
  周末的商场人声鼎沸,就连往日里门可罗雀的奢侈品区,进出的人流量都大了许多。
  内里自然混了不少凑热闹份子。
  柜姐们“看人下菜碟”的时代表面上是一去不复返了,谁知道穿着旧夹克、老布鞋的会不会是哪位低调的富豪呢?现在更流行“一视同仁”以及间歇性演戏,也就是靠假意瞧不起对方,钓某些心高气傲的有钱人上钩。
  可眼见着真正的大主顾上门,全靠业绩过活的柜姐们自然也就顾不得什么专业素养,谁还去理会那些个“进来看看”的散客。
  季凛是第一次进珠宝店。
  他以前没有这方面需求,自然不能算熟客。再加上他一个少年人,穿的也简单,一件t恤顶天了也就几千,能让柜姐们热情迎上来的原因,全靠他手里提了个百达翡丽的小袋子。
  表是他刚才路过时,顺手进去买的,也没仔细挑,就从店员推荐的款里拿了最顺眼的那一块。
  程野下周一生日,他不知道送什么,买贵的准没错。
  但季凛今日出门的主要目的不是这个。
  他昨晚回去谁也没见,饭也没吃,躺在床上睁眼看了一夜天花板。
  外面鸟声啾鸣时分,他突然看不下去了,不是为别的,只因他在光秃秃的吊顶上看到了自己。
  他翻身下床,走出了家门,那时季家的其他人都还在睡梦中。
  季凛来到柜台前,眼神飘忽不定,玻璃底下的钻石闪得他眼疼。可真讨厌,怪不得季昭不喜欢这玩意。
  他也不喜欢。
  柜姐带着挑不出毛病的标准笑容,来到柜台后,语态温柔地开口:“您好,想买戒指吗?”
  季凛一直垂眸盯着这些“鸽子蛋”,没回她的话。
  柜姐继续同他套近乎:“这几个都是我们店里的最新款,您看看,女孩子没有不喜欢钻戒的,买给女朋友她一定很开心。”
  “我妹妹就不喜欢。”
  身经百战的柜姐们对这种程度的不配合根本不放在心上,继续游说着:“你妹妹喜不喜欢是她的男朋友要考虑的事,你又不会给她买,这有什么关系呢?”
  季凛抬起头,看着说话的女生,“我为什么不能给妹妹买?”
  “钻戒是求婚用的呀,你想送妹妹礼物可以看看其他款式。”
  季凛看着她,脸上竟是懵懂无知的木然,“你为什么认为我不可以送给妹妹求婚戒指?”
  “她是你妹妹呀,求婚戒指应该是她将来的未婚夫买的。”
  “那为什么不可以是我呢?”
  “这......”两个店员面面相觑,怔愣片刻后只能勉强一笑,“您如果非要买当然可以,买回去送给谁都随您的意。我们也只是建议。毕竟钻戒比普通款贵很多。当做日常礼物有些浪费。”
  “我没说要买钻戒。我已经告诉你们了,她不喜欢。”
  两位柜姐心里已开始疯狂咒骂,都有些后悔放弃潜在客户跑过来应承这位年轻人,可面上还是保持着毫无破绽的微笑。
  好在季凛最后没让她们失望。
  他在隔壁柜台里挑了一款镶着碎钻的指环,他见过季昭的首饰盒,里面大多是这种简单的款式。
  他想,季昭应该会喜欢这枚戒指。
  他买给她的戒指。
  用来告白的戒指。
  —
  回家时是下午,季凛在楼梯上遇见了季霆桀。
  这个点,季霆桀不该出现在家里的。
  可他不仅出现了,还一反常态地主动把季凛叫到了书房。
  季凛跟着他来到书房面对面坐好,隔着桌面,季霆桀把一份文件推到了他的面前。
  季凛看了父亲一眼,无声无息地从靠背上直起身子,拿过文件翻看。
  季霆桀坐在对面的座椅上,两肘撑住扶手,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看着季凛说道:“这上面列举了所有我决定转到你和你妹妹名下的财产,动产、不动产、期货基金、部分公司股份等等。等你们成年以后就可以完成手续,现在先给你们看看。”
  季凛皱着眉,草草翻着白花花代表着真金白银的纸张。
  “还有我作为监护人替你们代管的你们母亲的遗产,到时候可以一并完成继承手续。”
  季凛一句“你也要死了吗”滑到嗓子又硬生生憋回去,他忽然想起了和季昭的约定,他们拉过勾的,他不能违背承诺。
  季凛当然知道他不是要死了,股份转让协议里只分出一小部分,大头还握在他手里。
  没等他问,季霆桀言简意赅地解答了他心中的疑惑。
  “我要结婚了。”
  季凛不能说自己不震惊,可转念又觉得一切都在情理之中,季霆桀这种人,不可能一辈子单着,有一个看似和谐的家庭对于在生意场上行走也是至关重要的。
  但季凛不是很明白,“你结婚和给我们财产有什么关系吗?担心可以写婚前协议。”
  “和这个无关。”季霆桀看着儿子,继续解释自己心中所想,“我这次会是真正的结婚,未来一定还会有其他孩子。”
  季凛一点都不在意他再生十个八个,他甚至怀疑季霆桀现在外面就有不少没带进门的孩子。他觉得挺好,进来接他的班也不是不可以。
  “蒋雨会是一位合格的季家太太,你爷爷奶奶也很喜欢她,可她家世很普通,将来她的孩子也会有一个普通的外祖家。但你和季昭不一样。”
  季凛懂了。
  林思晴是林家的独生女,她死后,双胞胎就是林家唯一的继承人,将来也会得到外祖家倾尽一切的支持。
  季霆桀在婚礼前这样做,是在向所有人表明态度。
  “季家将来会交到你们兄妹手上,这是我和你爷爷奶奶共同的意思。”
  季凛漫无目的地翻着手里的白纸,翻着翻着眼眶突然有些湿,可他憋回去了,没有在季霆桀面前显露。
  这是多少钱啊,够一个人挥霍几辈子。
  可他不是因为这个。
  季凛手撑下颌看着自己的父亲,很久之后终于说了一句“谢谢你啊”。
  谢谢你,起码在算计到钱时,还记得自己是我的父亲。
  季凛站起身,“不过不用了,你把属于我的那份都留给昭昭吧。股份也是,我对管理季家的产业没兴趣,将来你要是退了,可以选择职业经理人,只要股份握在我们手上,外公外婆他们就一定会和季家一条心。”
  季霆桀向后靠在椅背上,对十七岁的季凛此番“豪言壮语”毫不在意,没有人和钱过不去,心如止水只因尚是年少。
  “随你安排。给你和给小昭没区别。”
  季凛点点头,转身欲走。
  谁成想季霆桀的声音又在身后响起,“你以前不是这样的。”
  季霆桀要和他聊天。季凛浑身叫嚣着只想逃,可他还是好奇大过反胃,决定留下来听听。
  “你以前,虽然也不是个太老实的孩子,可大多数时候不会反抗我的安排。但你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你身上长出了逆鳞吗?”
  季凛想反驳他,他没觉得自己变了,在他的记忆中,他一直都是这个样子。
  “从季昭搬来的那天开始。”
  季凛僵在原地,没法动弹,他想不通这之间的联系。
  季霆桀却没有继续讲下去,而是以一种成年人自觉看透一切的傲慢语气,模棱两可地说着:“季昭才是那个小狼崽。”
  是她教会你咬人,也是她让你学会恨我。
  如果不是她,你一辈子都在我的掌控之下。
  置身其中的季凛读不懂他晦涩的话语,他只是听到季霆桀将季昭形容为侵略性极强的“狼”,再联想到刚才谈到的结婚事宜,忽然忆起一件被众人刻意埋藏的往事。
  他沉下脸色,义正言辞地警告季霆桀:“希望这次你能管好带进家里的人,不要再生事端。”
  季霆桀听到他的话,看着他蕴着怒意的脸,立刻明白了他所言为何,半响没讲话,难得没去计较他话中的无礼。
  可季凛没有就此结束。
  也许是因着季霆桀今日难得的主动,或者他躺在浴室地面被江彦舟踹醒了什么,亦或是,他盯着天花板的那一夜回忆起太多从前。
  季凛只觉得疲惫不堪,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去做,和这相比,季霆桀对他来说,更像是即将挥手告别的从前,悄然放下,对谁都好。
  “我不恨你,真的,因为在昭昭那件事上,你起码还算一位合格的父亲。”
  说完,季凛转身走出了书房。路过二楼拐角时,他停下了脚步。
  季凛手摸上栏杆,向下俯视着,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似是反着光,他细看,恍惚中竟觉那光是红色,是血,他的血,季昭的血,大福的血。
  浓重的血腥味穿越时空扑鼻而来,季凛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夜晚,那个万物混乱伊始的节点。
  季霆桀不是第一次有合适的伴侣。
  上一次季凛见到他的准结婚对象,是在去年跨年夜。季霆桀将宴会办在了家里。
  那天白天他因为琐事又挨了打,脸上沾了点小伤,季霆桀不愿让他出去见人,他也乐得清闲,躲在房间里看电影。
  所有宾客都在一楼,推杯换盏,觥筹交错,好不热闹。
  他带着耳机,隔绝了全世界的喧嚣。可花瓶落地的剧烈声响依然隔着房门进入了他的耳朵。
  季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意,只是一个花瓶而已,谁都有可能碰倒,甚至可能是大福那只蠢猫推下去的。
  可在那个夜晚,季凛被命运牵引着,从床上起身,走出房门,看到了一副他永生难忘的痛苦画面。
  听到房门打开、有人走出的声响,被捂住嘴倒在地上的季昭挣扎着,拼尽全力朝他挥舞手臂,哪怕只能发出呜咽,季凛也能感受到她呼喊的声嘶力竭。
  而一个喝到神志不清的高壮西装男,正压在她身上,疯狂撕扯着她本就不多的睡裙。
  花瓶是季昭在拉扯中打碎的,压在她手臂下,淌了一地血。
  季凛想起当时的自己一瞬间耳中只剩巨大嗡鸣,冲上去,一把掀开压在上面的男人,失去痛觉般一拳一拳泄着心中恨意。
  他记得自己好像还抄起了地上的尖利花瓶碎片,挥手,向下,落在了男人的下体。等到下面的人群冲上来,被拉开时,他眼前只剩一片鲜红。
  尖叫声、怒吼声,世界像个飘雪的旋转水晶玻璃球,凝固在里面的,是他抱着季昭缩在角落的身影。
  那个男人没有得逞,季昭只是受了很大的惊吓。
  他们坐在一地碎片之上,相互依偎着,季昭没有流泪,没有颤抖,只是不断向季凛重复着“对不起、对不起”。
  她告诉他,她只是想把大福抱到她的房间玩一会。可大福却被她亲手扔到了楼下。
  她在混乱中失手杀了一只猫。
  她不停向他道歉,直到崩溃大哭。
  季凛怎么会怪她呢,他在怪自己。
  如果他没有躲在楼上,而是游荡在下面,也许会发现一个喝醉的男人踉跄着上了楼。
  如果他没有带上耳机,而是安静地躺着,也许会在事情发生的第一秒听到声响。
  如果他一直和季昭待在一起,顺着她,哄着她,拿出做哥哥的大度来,时时刻刻和她不相分离,那么刚才的所有根本就不会发生。
  都是他的错。
  他真的该死。
  时隔近一年,季凛再站在这里,依然这么觉得。
  那个男人是季霆桀当时女伴的弟弟,他被送去医院时还有一口气,据说命也保住了,可后来,没有人再看见过他出现,无论是在江城,还是在任何地方。
  包括那位原本有机会成为他们后妈的女人,和她的一家,后来都在江城消失的无影无踪。
  这一切,只有季霆桀能做到。
  季凛原本是恨他的,恨到无以复加,可想起这件事,他总在绝望的边缘告诉自己:总有那样一些关键时刻,季霆桀会作为一名父亲站出来,保护自己的孩子。
  这就足够了。
  所以,偶尔某个孤枕难眠的深夜,他躺在床上,会忽然奇怪的想:他愿意原谅他。
  也许更重要的是,那个满是血色的跨年夜,以另一种特别的方式永远镌刻在了他的生命里。
  到他老、到他死的那一刻,都会一直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