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云刀渐渐加快了攻击速度和力量,感觉他这几天没见,功力有了很大的提深。他的身影围绕着我和冯萱,不时的向我射出冷冷的阴气。一个不注意,一道强劲的力道击中了我的小腿,我小腿一麻,支持不住摔倒在地。
我抬起头,冯萱和吴云天已经不见了。学清冲我笑笑:“你做梦了吧!洗涑一下,吃饭吧。”我才发现自己坐在地上,原来是个梦。我不好意思的挠挠头。
这时天已经亮了,学清已经做好的斋饭。我们吃完饭后向雪语道长辞行。雪语道长给了我四粒玉俯太清丹,然后拿出一本手抄的册子给我:“小秦,这是我读《道德经》的一点心得,你有兴趣就看看。我觉得你和我很有缘分,有时间就来我这里坐坐。”
我有些受宠若惊的说:“道长,这么珍贵的东西,我受之不恭。”
“小秦,不管什么物品,只有在有缘人的手里才是最好的归宿。拿着吧,即使你不加入道教,参悟这本道教经典也会为你以后的人生提供无穷的智慧,所以好好看看。”
“另外,我会叫宁道长叫你一套吐纳的心法,你可以试着修行一下。”然后又拿出另一本小册子交给学清:“这是我读《南华经》第二章《齐物论》的体会,你回去参悟吧。” 学清感激的接过来,稽首道谢。
我拿出手机,发现这里没有信号,暂时无法和蒋斌队长取得联系。我和学清告别了雪语道长,登上一座山头,我看见有信号了,就给蒋斌打电话。蒋斌叫我们在昨天分手的路边等着,他还在邻省办事,他会让别人来接我们。
等我和学清走出大山,看见有辆车在路边,见到我俩按了按喇叭,示意是来接我们的。我们上了车,看见一个年纪和蒋队长差不多的男人,胡子拉碴,不修边幅,跟我们打招呼:“我是蒋斌的同事,公安局的法医黄国平,蒋队长叫我来接你们回灵宝观。”
我们向黄法医道谢,黄法医说:“不用客气,回头找到青姑上尸虫我还得谢你们呢!我一直认为道教和佛教的最大不同就是,道教里所说的很多内容,未必是迷信。它们只是用现代科学还无法解释的东西。”
“就说这个上尸虫吧,它并不是虚幻的存在,它只是一种我们还不了解的只存在于古籍记录中的具有某种特殊毒性的生物,它还必须依赖某种特殊的环境才能生存。想想即将发现一种失传千年的生物,还对这桩离奇的案件的侦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就很兴奋。”
回到灵宝观,差不多中午了。宁道长在他斋房等着我们,学清把昨晚我们拜访雪语道长的经过汇报了一下,就退出去了。
黄法医看上去比我还着急,问宁道长:“道长,蒋斌说接下来找青姑上尸虫的事情由你来指挥,那我们接下来要怎么做呢?”
宁道长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怎么做。只是我和我师弟根据发生的事情,以及蒋队长提供的一个线索,我们猜测刘奔或者出云豢养这种毒虫的地方可能就在那栋烂尾楼。”
“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结论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在小秦拍摄的询问魏行鬼魂的视频和最后马总自白的视频里,都能够听到一种奇怪的声音。这种声音不经过多年的修行,是很难听见的。但是带上现在平板式耳麦就能够听到了,想必黄法医已经听过了。”
我听宁道长这么说,我突然想起来,那天我回放询问魏行鬼魂时,确实有些人留言,问这是什么声音,我当时没在意。现在才知道,确实有奇怪的声音,只是我听不见,而只有那些带着平板式耳麦的观众能听见。
宁道长接着说:“另一个原因是魏行提供的情况,它到了这里之后,我们做过一次深入地谈话。他提到在那栋烂尾楼的地下,有很恐怖的东西,它说是鬼死了以后的魂魄。我想它说的这种东西叫聻(jian)。”
我和黄法医都听呆了,只听说过人会死,从来没听说过鬼还会死。宁道长看着我俩震惊的眼神,笑着说:“其实这个聻我也只是听说过,在金朝有一个叫韩道昭的写过一本韵书叫《五音集韵》,提到过聻,对这个字的注解是人死做鬼,人见惧之,鬼死做聻,鬼见怕之。”
“在清朝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中有一篇叫《章阿端》说的就是帮助鬼逃离聻的故事。小秦,你回忆一下,当时魏行是不是不顾一切的要离开那栋烂尾楼。他离开的原因就是要躲避这个聻。”
我回想了当时的情况的确是这样,魏行在没有得到冯萱的任何保证得情况下,不顾一切地钻进了有法力的盒子,看来它确实是在逃避什么东西。
“所以说,接下来寻找青姑上尸虫的行动,充满了不确定的危险。因为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对付这个叫聻的东西,昨天晚上,我和紫衣查了一晚上的古籍,也没有找到应付的方法。我们只好根据《章阿端》中的叙述,去求教一位佛教的法师,他就是帘山北面十公里左右幕山上广教寺的主持园林法师。
“园林法师听说这件事情,非常重视,派来了他的得意弟子通常法师前来协助我们。现在已经在路上了,估计一会儿就到。我们等通常法师来了,定出方案就走。”
没过多久,学清领着一位和尚进来了。这位通常法师五十多岁,一看就是个练功多年的武僧,身体非常强壮,即使被宽大的僧衣包裹,也能看出他那健实的肌肉。
互相介绍行李之后,圆通法师说:“聻这种东西在我们的佛教记录中也找不到,所以它的能力和危险都无从知晓,但是我想,邪不胜正。园林法师派我过来,也是希望亲眼见见这个聻。如果真的有,就试试它的深浅,找到制服它的方法。即使有再大的危险,我与诸位共同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