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顾铭和夏书遥同行,前往广安城。
这段路很长,需走好几十分钟的黄土地,再到马路边上打车。步行加上等车、乘车进城的时间,要花一个小时左右。
一路上,两人的话很少,甚至都很少看过对方。顾铭只简单说明了一下接下来该做什么,并不过多废话。而夏书遥也很宁静,她的脸颊蒙着一层灰色的雾,明显是太过担心饿狼,没心思多费唇舌。
到马路边,两人等了足足十分钟,并不见进城的的士,只有川流不息的私家小车。
顾铭皱眉:“这个时间点,恐怕很难再等到的士,要不我们一边往城里走,一边等。”
夏书遥没意见,直接往城市的方向走了,用行动作为回复。
漫天银辉下,两人再度前行,而顺马路走进城,就宛如当年顾铭与风雪从勤诚学校步行至合川城一般。“朱陈笑谈闭皓月,携手千里映繁星”,只可惜,此刻走在顾铭身边的人并非风雪,没有笑谈,也没有携手,有的只是悬挂高空的残月与稀疏几点的星火。
两人走了一阵,腿脚已经发热,再抬眼,前路慢慢,只有漆黑蜿蜒的路段以及路两旁的行道树影,不知何时才能进城。
久经沉默的夏书遥却先一步开口了,她抿着嘴,眉梢上挂着散不开的忧郁,低声道:“顾铭,你有没有想过,抓走朗哥那群人,为什么要在屋子里留下信息。”
顾铭淡淡说道:“很简单啊,他们要抓的人并不是饿狼或卿欢,而是你。只是你运气好,那群人破门而入时,你刚好在外面玩游戏,他们久待无果,便把饿狼等人全抓走,再留下信息,让你自己送上门去。”
夏书遥问:“我平日深居浅出,根本就不曾得罪过谁,他们为什么要对付我?”
顾铭偏头看她一眼,仅见她细长的眉与洁净的侧脸,这样漂亮且没有依靠的女孩子,不少人会对她起歹心吧。顾铭不忍说实话,便佯装漫不经心,随口道:“谁知道呢。”
夏书遥却说:“其实我能猜到原因。酒吧那种歌舞升平,酒色糜烂的地方,明面上是供人放松的正规会所,其实暗地里做着很多违法的勾当。比如淫秽,比如贩毒。这些东西,甚至都不需要过多思考便能得出答案。当然,我并不是说世上没有正正当当经营的酒吧,只是城南虎哥那酒吧……”
说到这里,她却不说了,大概是心里揪得太紧,不愿再说下去。
顾铭道:“你也别往坏处想,电话里,罗不遇并没有半点怯弱,反而怒气冲天,想来他是不怕那个虎哥的。我们如此进城,至少得两个小时,而那时,罗不遇早就带人去了不夜酒吧,说不定已经把人都平安的带出来了,我们也只是过去接人,而非深入虎穴。”
夏书遥抿嘴,低声道:“这个可能性太小了。那个罗不遇,他兴师动众而来,其根本原因是为了卿欢。所以,他很可能只救卿欢,并不管朗哥他们的死活。”
顾铭错愕,竟下意识点了头,片刻又觉得自己的反应不太对,只得尴尬地笑笑,道:“呃,我不得不承认,你的猜测很准。以我对罗不遇那王八蛋的了解,他的确不怎么做多余的事情,多半不会冒着与虎哥正面冲突的风险,去救饿狼、山猫、水蛇三人。不过,这只是罗不遇,而非卿欢,是他的话,铁定愿意救饿狼等人的。我用脚指头想就知道,卿欢出事,最急的不是罗不遇,而是陶杳杳。罗不遇向来天不怕地不怕,却又像一条哈巴狗一样跟着陶杳杳,什么事都听她的。也因此,若卿欢向陶杳杳提出救人,陶杳杳便会对罗不遇下指令,后面的事情应该就简单许多了。”
夏书遥凝着眸子点点头,虽然这个说法有理有据,但她心里依旧不安。
最简单的问题是,卿欢在饿狼这里吃了这么多亏,他为什么还愿意救人?答案很简单吧,自然是因为夏书遥。他喜欢夏书遥,所以愿意默默地为她做任何事情。
然而,夏书遥并不喜欢卿欢,甚至在她眼里,卿欢就像一个粉雕玉琢小弟弟,两者之间根本谈不上男女感情。
所以,夏书遥不知道这事结束后,自己会欠卿欢多少,也不知道该如何偿还。
两人走了近半个小时,还是没有的士路过。前路越来越暗,大抵是走入山脉高耸的路段,把残月与星辰的光亮也都遮掩了。
视界变得漆黑,阴森的风不时划过,卷起层层冷意。
夏书遥忽然双手抱胸,竟是咬牙哆嗦了起来,嘴里不时发出哼声。
顾铭偏头看她,低声道:“这才立春不久,天气仍旧寒冷,你却穿得如此单薄,受不了这冷风的。”
夏书遥露出倔强的笑,颤抖着说道:“没关系的,我们继续往前走,这段路过了,就暖和一些了。”
顾铭沉默,脑中忽然浮出奇怪的画面——绵绵细雨夹杂着料峭寒风,少女身着单薄长衫,在风中一步一步前行,倔强的眼,不曾退缩。若问徒行人为谁坚强,恐怕便是早已深埋在她心中的那个他。黑暗而未知的前方,他在等着她,所以她能步履蹒跚,一步一跌地坚强走下去。
两人又往前行驶了一段,仍没有的士路过,却有一辆长安车无端停在他们身侧。
司机摇下车窗,从里边露出慈祥的脸,笑问:“学生,你们是要进城吗?”
顾铭面无表情地说:“散散步,并不进城。”
司机微微惊愕,回以和善的笑,欲再度摇下车窗时,夏书遥却急促出声:“司机叔叔,带我们进城吧。”
司机问:“你们到底进不进城啊?”
夏书遥抢在顾铭前面,肯定回答道:“当然要进城啊,我们有急事。”
司机便把后门推开,笑道:“上车吧,我送你们进城,不收钱的。”
夏书遥快速上车,整个人蜷缩在车座上哆嗦,显然是被冷得不轻。
顾铭迟疑半晌,也沉默上车了。
而他上车之前留了个心眼,并没把后门关实,只要稍有变数,他便会拉开车门跳车而出。
结果这一路却相当顺利,司机并没有歹心,只是好像送两个路边行人进城罢了。
灯红酒绿的大城市里,两人下车,夏书遥对着车窗里的司机大叔连连道谢。
顾铭却不动声色,还在思考人性的问题。
下车的路段离不夜酒吧不远了,只需折转几条街道,便能抵达,两人便步行过去。
夏书遥问:“顾铭,你刚才为什么要拒绝司机大叔的好意啊?”
顾铭道:“我们认识他吗?”
夏书遥微微一惊,摇头:“不认识。”
顾铭便说:“在那样漆黑而又无人的路段,忽然有个好心人递出手来,谁能保证他有没有坏心啊?万一他把我们载到某个落后的村子里卖掉,我们又找谁哭去?”
夏书遥睁大了眼,原本若秋水一般漂亮的眸子,却在此刻变得有些暗淡了。仅一瞬,她的眼睛又亮起来了,言之凿凿地说:“你把这个世界看得太阴暗了,我敢保证,就算再换一个司机,他也会把我们平安送到城里。世界上的确有坏人,但好人更多啊,不然为什么坏人做坏事需要偷偷摸摸的,因为他们只是人群中的极少部分,被好人视作过街老鼠啊。”
顾铭没说话,是懒得与她理论。毕竟,她又没遇到过人贩子,怎知歹人长什么样子,会用什么手段害人。至于好人视坏人为过街老鼠的说法,恐怕有待考证。当初顾铭叫破了喉咙,满大街的“好人”也没一个愿意伸出援手的。
两人顺街前行十数分钟,终于抵达不夜酒吧。
这条街原本处于城市相对偏僻的角落,夜里并不繁华,大部分建筑都熄了灯,显得灰暗。
唯独一家足有七层楼高的酒吧,通体泛着耀眼霓虹,尤其是金光闪闪的那个“不夜酒吧”的牌子,更是流光溢彩,把整条街都照亮了。
两人对视,心照不宣地点头,尔后并肩往大门里走。
门口相对站着两个衣着端庄的小帅哥,是吧里的服务员。
两人进门时,他们同时鞠躬,用细腻的声线说道:“欢迎光临。”
顾铭偏头看向其中一个服务员,问:“能带我们去找酒吧的老板吗?”
服务员谦和地回答道:“虎哥平时很忙,我们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如果你们实在有事找他,可以去吧台找赵姐,她应该知道虎哥在哪里。”
顾铭轻轻点头,转而大步走进。
酒吧里面的配置呈暖色系,是橙黄与酒红色的搭配,除了吧台上的大屏幕,其他四壁都铺上毛茸茸的壁毡,地面也是软的,像是铺了一层很柔和的毛毯。吧内空间很大,整齐摆着好几十张玻璃茶几,每一张茶几上都放有一株小盆栽。吧内柱子上绕着绿油油的藤萝,在暖色中夹杂一丝淡淡的凉意,视觉上更为舒畅。
而此刻,吧内坐满了人,几乎每一个位子都有顾客,服务员们忙里忙外,几乎都没注意吧内又多出两个人来。
顾铭冷眼看去,里面的人形形色色,上至花甲老人,下到妙龄少女,男女老幼,各式各样的人都有。而他们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点,便是眼色迷离,好似目中只有眼前晃动着的红酒杯。
顾铭看到了,一个穿着很暴露的女孩喝醉了,仅片刻便有好几个“好心少年”围过去,一个个笑脸相迎,争先恐后地要送女孩回家。
顾铭大抵能猜到,那个女孩今晚又成了陌生少年的枕边人。至于为什么要说“又”,恐怕仅看一眼便知,她早已不是第一次遇到此类事情了。
吧内有空调,且酒色弥漫,早已压下源自大自然的冷意。
但夏书遥依旧感觉冷,她不断呵手,小心翼翼地说道:“顾铭,我们去吧台找那个赵姐吧。”
顾铭点点头,不再去看吧里的顾客,大步往吧台方向走。
坐吧的赵姐的年龄并不大,看上去只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子,她长得并不算太漂亮,但她的一举一动又满载优雅,若换掉那一身严肃的工作服,身着汉服霓裳,头扎金步摇,腰挂红流苏,便成了货真价实的古典大美女。
“两位,你们需要喝点什么?”
两人走近,赵姐笑语脉脉,开眉而笑的脸像一只轻轻摇曳的小风铃,异常引人注目。
顾铭摇头,淡淡说道:“赵姐,能告诉我们虎哥在哪里吗?”
赵姐不笑了,脸色变得端庄平静,却又不显得失礼。她问:“你们找虎哥干什么?”
顾铭道:“处理一些私事。”
赵姐蹙眉,问:“你们叫什么名字。”
“顾铭。”
“夏书遥。”
两人相继说出自己的名字,赵姐看向夏书遥,脸上有了一丝淡淡的苦涩,低声道:“像你这么好的女孩子,也要来这里上班吗?”
夏书遥摇头,却又不解释,问:“赵姐,能告诉我虎哥在哪里了吗?”
赵姐苦笑道:“虎哥交待过,如果有个叫夏书遥的女孩子找来,就带她到六楼的大厅里去。”
“六楼大厅?”夏书遥轻喃一句,旋即道:“好的,谢谢你,赵姐。”
赵姐便说:“你们往左走,顺过道过去,有电梯,到六楼一眼就能看到大厅,虎哥就在哪里。另外,今天不怎么太平,有人来我们吧里找麻烦,那些人现在也在六楼,你们去的时候也留一个心眼,别不小心伤着自己了。”
夏书遥再度道谢,转身便往电梯那边走。
顾铭想问来闹事的那群人是不是罗不遇带来的,可是再想开口时,赵姐却回以歉意的笑,明显不想再说什么了。
顾铭懂了,也道个谢,大步跟上夏书遥,顺电梯一同上六楼去。
结果一点也不意外,电梯门刚开,两人便顺过道口子看到大厅里的画面,却是两拨人冷漠对峙着。
顾铭远远看到一个光头,那王八蛋正是罗不遇。他对面的是一个身着西装的年轻小伙子,看上去很帅气,像一个知识分子,但从他的站位来看,他明显就是这个酒吧的老板,也就是虎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