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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重生之兽语建筑师 > 第1001章 郎本薄情
  温顾下班之后,推开了本杰明宠物店的大门。
  她才走进去,就看见一个帅哥站在那儿拖地。
  诶,本杰明请了这么帅气的小哥当员工,这是员工福利呀!
  看来,本杰明虽然是一个抠门鬼,对于员工还是很好的,就连拖地的小哥都长得这么帅,以后应该还会请更好看的员工吧。
  一想到这里,温顾就忍不住拿出颜控审美目光,观察起帅哥来。
  帅哥已经拖完地了,他抬起头看向温顾。
  四目相对。
  糟糕,是心脏病的感觉。
  果然啊,看到帅哥,心脏就是会跳个不停。
  温顾说:“新来的?”
  “差别这么大么?还是你今天没有戴眼镜?”对方举起了拖把,说,“你,去把大金牙叫出来。”
  温顾看向帅哥,哦,刚才还真是没有认出来呢,原来是本杰明啊。
  本杰明原本十分邋遢,初见的时候,留着长发,穿着灰不溜的衣服和破洞的牛仔裤,还叼着一根都快抽没了的烟。
  看起来就像是四十岁的大叔一样。
  如果不是意识清晰,说话还有点逻辑,又可以给温顾带来一笔报酬的话,温顾肯定是不会理这种黑店老板的。
  今天的本杰明剪了头发,那修长的头发一旦没了,露出了整张脸,嗯,胡子也刮了,现在看起来,不像是四十岁了。
  而他今天穿的是一件黑色修身高领薄毛衣,将他身材的曲线裹得十分精致。裤子换成了绿色的灯芯绒紧身裤,将下半身的曲线勾勒得也是十分诱人。
  他原本就是身躯凛凛大概身高178公分的男子,再仔细看那坚毅挺拔的鼻梁,一双如同黑洞一般诡异、深邃、迷人的眼眸正直勾勾地盯着温顾。
  而温顾比较在意的是,本杰明穿的紧身毛衣包裹而出的隆起处的性感的胸膛。
  本杰明一看就是练过的,这真是如同扫地僧一般,平时拿着一根扫帚扫地,忽然出手能打死一千个人的高手,而本杰明一旦打扮精致起来,简直可以直接送到t台之上走秀的那种。
  温顾说:“本杰明,我觉得吧,你其实根本不需要训练什么宠物明星,要不我当你经纪人,我可以培养你出道,到时候咱们就坐拥几个亿的粉丝,可这劲儿骗钱就是了。”
  本杰明真是服气温顾的脑洞,他说:“你是不是脑子有坑?我要是能出道,早就出道了好吗?我都三十岁了!”
  温顾摸着下巴,说:“你的身材这么好,长相也还凑合,什么时候出道都不算晚,我跟你说啊,我也是培养过明星的,你知道我们国内有个明星,叫做邹天王吧,就是那个唱歌出道的,然后结果演戏拿奖的那个!”
  本杰明没想到邹天王竟然是温顾培养的,不对啊,这信息和他拿到的温顾的资料不太匹配啊。他说:“你之前在国内当经纪人的?”
  温顾挠着后脑勺说:“不是啊,我之前在国内当建筑师的,现在在做设计师,但是我真的培养过邹天王,他出名都是因为我。”
  “你就胡说吧!”本杰明说,“你一个建筑师,唱歌不走调就不错了,还培养明星?只怕是人家给你签过名,你就发梦,觉得自己是他爸爸。”
  温顾说:“我唱歌走调是走调,哎,算了,不和你说了,大金牙的牙齿去看了吗?”
  本杰明说:“可遇上你了,他才有这么个好的待遇。”
  本杰明今天上午,带着大金牙去看了兽医,兽医给大金牙测量了牙齿的尺寸,专门定做了新的牙齿,当然,制作新的牙齿还需要一周时间,等到大金牙换牙齿,已经是一周后了。
  温顾说:“大金牙这么帅气,可不能被金牙这种俗气的东西给夺目了。来,大金牙,今天我们一起去跑步,可好?”
  他们都没有吃晚饭,他们愉快地决定,等到跑完步,再回来吃晚饭。
  温顾对于跑步,是不在话下的,而本杰明,似乎也很热衷于跑步。
  于是,本杰明、温顾和大金牙,两个人一只狗出门跑步了。
  本以为今晚会很顺利的完成跑步训练,没想到……
  温顾和本杰明一起跑步的时候,本杰明崴到脚,温顾只好扶着本杰明一起回家。
  温顾说:“我们吃什么外卖好呢?”
  本杰明说:“我不太喜欢吃外卖的,冰箱里有很多菜!”
  “我不会做饭!”温顾说。
  本杰明说:“你就做你会做的就好了,你都这么大年纪了,总有炒鸡蛋吧!”
  温顾点点头,说:“好吧,那么我就试试看吧,你继续冰敷,等开饭好啦!”她本想打电话给安景落求救,但是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既然本杰明不怕死,那就让本杰明自食其果吧!
  晚饭,是温顾做的。
  本杰明吃了几口,他的表情很是奇怪的咽了下去之后,他决定,还是放下了筷子。
  温顾笑眯眯地给本杰明夹菜,说:“本杰明,你要多吃一点,你实在是太瘦了。”
  本杰明说:“你真的不会做饭是吗?”
  温顾说:“胡说,这不是我做的晚饭吗?”她将本杰明的筷子拿起来,递给本杰明,说,“做的这么好,不应该夸奖我一下吗?”
  本杰明说:“你做饭这么难吃,这么多年是怎么活下来的?”求生欲告诉本杰明,如果他还想多活几年,就不能接这双筷子继续吃了。
  强烈的求生欲已经表现在本杰明的脸上,温顾看在眼里,疼在心里。
  温顾说:“哎,是你说要我做饭的,我就做了,像是这样的爱心晚餐,我还没有给人做过呢,你是第一个!”她一脸伤心地说,“你真的不继续吃了吗?这些菜好可怜啊,活着的时候被放在冰箱里,死了也不能被人吃掉,真是悲惨啊!”
  本杰明简直要崩溃了,他说:“行了行了,我吃还不行么,小祖宗!”
  温顾裂开嘴笑道:“好呀,那接下来的光盘行动就交给你啦!吃完以后我洗碗!嘻嘻!”
  大金牙看着温顾和本杰明。
  他自从被本杰明收养之后,一直看着本杰明单身。
  本杰明是一个虽然保持运动,却因为破产而开始自暴自弃的人,他变得不怎么刮胡子、剪头发的人,似乎他的理想是想成为一个艺术家,最后却成为了一个宠物店老板。
  也正因为本杰明变得很邋遢,周围的女邻居,都不怎么理会本杰明了。
  她们都觉得本杰明实在是太脆弱了。
  直到温顾的到来。
  本杰明似乎看到了未来,不,可能是因为看到了钱的到来,所以很有心情的,今天带着他去看牙医,然后去剪了头发,还买了新的衣服。
  大金牙很高兴看到本杰明燃起了对新生活的渴望,温顾来了也很好,最起码,他可以多吃点狗粮了。
  本杰明和温顾吃完饭以后,温顾将碗留在水池里,说:“嗯,明天再洗吧,反正明天也要洗碗的。”
  本杰明望着温顾离开的背影,对身边的大金牙,说:“大金牙,你说温顾,真的会有人喜欢她吗?做饭难吃,还懒得洗碗。”
  大金牙就这样开始叫了:“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汪。”
  它叫了好一阵子,本杰明什么都听不懂。
  而他理解是,主人你说的都对。
  但其实大金牙说的是:“虽然我的主上是一个做饭难吃,而且非常懒的人,但是我知道,她是一个好人,还会给我吃很多狗粮,主上我爱你,明天见!”
  温顾才走没多久,她能够听到大金牙的叫声,她心满意足的离开了,嗯,大金牙可真是一只诚实又会说话的狗啊!
  明天见!
  ……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
  本杰明的脚受伤了,训练就变成了室内。
  温顾和本杰明每天晚上会训练大金牙,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
  而这一天,本杰明虽然还有点一瘸一拐,他却坚持要去约会,还说如果再不抓紧时间约会,可能就会错过真爱。
  温顾对于这么相信真爱的本杰明,感到十分意外,她一直以为本杰明不是直男呢。
  要知道,本杰明这么好看,看起来一点都不直!
  整个宠物店里,只有温顾一个人了。
  温顾正在给大金毛梳毛。
  大金牙已经和温顾混熟了,大金牙时常会跟温顾撒娇,希望能够多吃一点狗粮。
  温顾说:“你是一只狗子,不能吃这么多狗粮,今天你要去装新的牙齿啦,再过几天,你就可以吃骨头了。”
  “主上我不要吃骨头,我就喜欢吃狗粮。”大金牙撒娇说,“狗粮这么有营养,各种维生素什么的,还有添加剂,比骨头好吃多了。”
  温顾摸着下巴,说:“你的尊严呢?”
  大金牙说:“如果可以每天吃到很多很多狗粮,我觉得尊严什么的我都可以不要。而且,主上啊,不是所有的狗都喜欢吃骨头的,吃骨头只是习惯,可以用骨头来磨牙。要知道,我们这些犬类,因为成为了人类的宠物,而再也不能在大自然里欢快自由的捕猎,才会产生磨牙的欲望。我是没有这种欲望的,所以,我不需要吃骨头,谢谢。”
  温顾说:“嗯,看来你真是一只无欲无求的好狗,很好,那么,我们就来个约定吧,如果你今天可以和我一起跑完二十公里,我就给你双倍。”
  “一言为定!你和我一起跑吗?”大金牙裂开嘴笑道,之前他们晚上跑十公里就算不错了,二十公里,可是很长的距离哦,主上这小身子骨,真的可以吗?很怀疑啊!
  大金牙的体型比温顾壮硕多了,它有时候总担心自己如果扑到温顾,温顾会被自己压死,所以,它每次和温顾打招呼,都只是在温顾的面前摇摇尾巴。
  “是的,你放心,今天晚上,我一定会陪跑二十公里,少一公里,我都不会算错的。”温顾笑眯眯的拿出了狗绳。
  温顾特地买了一根很长很长的狗绳。在米兰帝国遛狗,是一定要牵狗绳的,不然被发现了,是会被社会罚款单。
  作为一个抠门鬼,温顾是坚决不愿意被罚款的,就算是一分钱也是钱好么!
  温顾给大金牙套上了狗绳,今天本杰明不在店里,所以,今晚只有温顾训练大金牙了,她牵着大金牙,走到宠物店门口。
  大金牙摇着尾巴,看到门口停着一辆单车,温顾坐上了那辆单车。
  大金牙歪着头,说:“所以,你特么骑单车,我跑步?”真是没想到主上竟然心机这么深,这不是欺负它是狗么!如果可以的话,它真想把这辆单车给咬碎!毕竟,说好的约定,就应该公平啊!主上可真是一个奸商!
  大金牙考虑了一下,心说,如果咬碎的话,以后大概是别想吃狗粮了!
  算了算了,还是忍了!为了狗粮!
  温顾说:“这是为了你着想,如果我跑不掉话,你肯定是追不上我的。我骑单车,是为了给你尊严!”
  “主上,你有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哦。”大金牙笑嘻嘻地说。
  温顾也是笑嘻嘻地说:“哎呦呵,我的脸皮在脸上很好,只是如果你还快跑,等会狗粮就会少一半哦!”
  温顾说着,她已经骑上了单车。
  大金牙咬着牙,哼,好吧,看你能骑多快!
  大金牙这样想着,便飞奔而出。然而大金牙还是忽略了自己只是一条金毛,他跑起来的速度和温顾骑车的速度差不多快。
  温顾说:“大金牙,你的膝盖不太好,慢点跑,二十公里可是很长的距离,属于耐力跑,你要耐心慢慢跑。”
  “我才不要慢慢跑,只有跑到快,才能越快跑到终点!”、
  温顾笑道:“等到最后五公里的时候,你会跑不动的,相信我!”
  大金牙才不听温顾说的话,它闷着头往前跑。
  温顾和大金牙是从大马路一直跑到了公园里。
  他们绕着公园的路,不知道跑了多久。
  夜晚的公园,僻静无人。
  温顾和大金牙,一人一狗,疯狂地往前冲。
  如果有人看见了,只怕会觉得这个人是疯子,狗也是疯狗。
  等到最后六公里的时候,大金牙就开始气喘吁吁,它已经有些使不上力气了。
  温顾从单车上走了下来,说:“大金牙,我们散步吧,不要跑了。”
  温顾这样说着,她一直陪着大金牙走完了最后的距离,好不容易打卡成功,大金牙吐着舌头,呼吸急促,它觉得自己快要成了一条死狗。
  温顾摸着大金牙的心脏,心说,不行,大金牙的心脏再这样跳下去,大金牙就要挂了,她对自己身体里的火火,说:“火火,你出来看一下大金牙。”
  下一秒。
  一阵金光和火光摩擦,划亮了整个公园。
  一只火凰从温顾的身体钻了出来。
  大金牙趴在地上,吐着舌头,就差口吐白沫了,它没想到自己有生之年,竟然可以看到圣兽。
  虽然都是兽,但是人家是神仙啊!
  一般的兽类,哪里有这个荣幸,可以和神仙见面的!就算是活到死,都没有这个运气。然而,它竟然有幸,只怕是幸福的快死了!
  火火看向地上的大金牙,它对着大金牙呼了一口气,大金牙顿时觉得自己精神百倍,一下子站了起来。
  温顾说:“已经好了?”
  火火说:“圣主,这只狗才两岁多,才刚成年,训练也要循序渐进嘛!”
  温顾笑道:“它和我一样好强而已,好了,谢啦。”
  火火点点头,钻进了温顾的身体里,火光便瞬间消失了。
  大金牙惊讶地说:“主上,没想到圣兽的一口气,竟然这么管用,我刚才吸了仙气,是不是会活得久一些?”
  “你如果听我的话,应该能看见明天早上的太阳。”
  “是是是,我以后再也不顽皮了,以后您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大金牙这样说道,刚才看到主上表演真正的技术,召唤神兽,那一瞬间,它就像是看到了天神一般的温顾。
  温顾的确不愧为百兽之王。
  当然,温顾现在,应该也已经是仙体了才对,大金牙早就在温顾给它梳毛的时候,发现了温顾的身体里,根本没有心跳。
  一个人,不可能没有心脏还能活下去,除非是,已经修炼成了仙人,这样,肉体对于温顾而言,就只是灵魂的一个载体,一个装置。
  但是,温顾又不是纯粹的仙人,而是半人半仙。
  温顾继承了猫妖千年法力而半人半仙,她获得了千年的寿命,也放下了对人世间情感的牵挂,而接下来,想要成为一个纯粹的仙人,就要依靠自己的修为。
  大金牙心说,温顾离开华夏国,来到米兰国,也应该是为了增加自己的修为而来的吧!
  能够跟随主上一起修行,大金牙也是有可能成为一个有法力的妖怪的。
  大金牙一想到这里,它心里就美滋滋的,真是运气极好啊。
  真是感谢本杰明当年收留了它,要不然,它也就没有机会遇见温顾,跟在温顾的身边了。
  大金牙和温顾准备回家了,他们完全不知道,此时宠物店里,发生着什么事情。
  本杰明的宠物店里……。
  ……
  华夏国。
  京城。
  夜色如墨。
  米娅最近一直都想和周语梵商量结婚的事情,而周语梵一直在生病。
  这一天,周语梵的身体好一些了,米娅便来到了周语梵居住的四合院里。
  周语梵正坐在院子里熬药,整个院子里散发着药香。
  蒲扇扇啊扇,周语梵认真地观察着火苗,就像是在火苗之中看到了当年,他和温顾并肩作战,对付白虎时的场景。
  温顾是个骁勇善战的女子,一点儿都不输给男儿,也正是因为如此,好强如温顾,就算是在商战之中,在所有人眼里,也是一个铁娘子。
  周语梵不知道怎么就想起了那日,温顾等人和白虎宿主杨萍决一死战。
  就在温顾等人准备出发的时候,米兰帝国和非球国,又开始了新的战争。
  华夏国一直和非俅国是兄弟至交,这一次,华夏国立刻派出了精锐部队,自然,这些人中,包括周语梵。
  周语梵面临着二选一的抉择,杨萍,可以说是内忧,而米兰国一旦攻下了非球国,第二个就会打华夏国,华夏国必定生灵涂炭,这是外患。
  周语梵最终选择了,指挥军队打仗。
  温顾等人是支持周语梵的,毕竟,国家的外患,形势更为严峻。
  这一日,周语梵上阵打仗去了。
  温顾呢,她和方图、连幽谷,毅然决然来到沙漠,和杨萍进行最后的对决。
  那日之后。
  朱雀、玄武,再次被白虎重伤。连幽谷和方图、温顾,三人皆是伤痕累累。
  温顾对方图和连幽谷说:“看来我们今日难以打败他们,你们先走,我来断后。”
  据连幽谷说,是温顾独自一人拖住了杨萍和白虎,生生把杨萍耗死在沙漠之中,而白虎呢,钻进了温顾身上的一块木牌子里。
  温顾被埋在了黄沙之中。
  大家找了温顾很久,找到温顾的时候,温顾已经昏迷不醒,直到半年以后,才从医院之中醒过来。
  温顾就是这样一个人,她为了保全别人,总是会选择牺牲自己,甚至不惜和对方同归于尽。
  好在好在,温顾那日没死,最后闯过了鬼门关。
  那样勇敢的温顾,善良的温顾,也是周语梵最最喜欢的温顾。
  此时此刻。
  周语梵抬起头来,看向来人,正是温顾。
  他放下了手中的蒲扇,说:“外头天寒地冻,你怎么来了?”
  米娅说:“我来看看你,你好不好。”
  “我挺好的,你很冷吧。”周语梵伸出手,握住了温顾的手,温顾的手,一点儿都不凉,他却是记得的,温顾从前,一到冬天,手就凉的跟冰块一样。
  米娅说:“我不冷。”
  周语梵拉着米娅进了屋子,他打开灯,说:“我家里没有暖气,我现在去端一盆炭火进来,等我一会儿。”
  米娅拉着周语梵的手,说:“别忙活了,我现在一点都不冷的。我想和你见面,顺便说说结婚的事情。”
  周语梵迟疑地看了米娅一眼,他说:“对不起,我最近身子不好,没有和你商量这些,是我不好。来,坐吧。”
  他拉着温顾,坐到了沙发上。
  周语梵客厅里的沙发,是那种简单的中式木沙发,上面饶是铺着垫子,米娅也是如坐针毡。
  若是从前,米娅就算是再恶劣的环境,坐硬凳子,都无所谓,可是自从成为了温顾以后,她就一直是锦衣玉食的好吃好喝的生活着,她的身体,早早已经不适应过于简陋的环境。如今坐在这样的沙发上,她总觉得很不舒适,但又不好明说。
  她有时候真想和周语梵说一说,可以不可以改变一下居住环境,又不是没钱,也不知道周语梵这些年攒着这些钱半个子儿都不花,究竟是为了什么。
  米娅换了个姿势,说:“我们的婚礼,就定在半年后,怎么着,我们要安排时间拍结婚照、定礼服、还有结婚仪式的商量,这些全都要两个人一起参与。你一直病着,我也不好叨扰你。你今天精神如何?”
  周语梵说:“我今天精神总归是不错的,你要是看中了什么喜欢的,直接和我说,对于婚礼,我并没有什么太多的要求。”
  周语梵说着,他抱住了米娅,闻着米娅头发的香味,似乎,这个香味,和那天晚上的不一样。
  周语梵拨弄着米娅的头发,说:“你是换了洗发水了吗?”
  米娅看向周语梵,难道,周语梵是察觉了什么吗?她抱紧了周语梵,说:“嗯,是不是不喜欢这个味道?”
  周语梵忽然有些本能的抗拒,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身体,会变得十分排斥和抗拒和对方的接触,可明明,对方就是温顾啊。
  周语梵想要推开米娅,可是米娅就像是一条毒蛇一样缠绕住了周语梵。
  周语梵一下子用力推开了米娅,说:“我都快被你缠住憋死了。”
  米娅说:“你今天是怎么了,我好端端来看你,你竟然对我发脾气了。”
  周语梵只觉得头疼难忍,他说:“我也不知道是怎么了,可能是我的病症要发作了。”
  米娅靠近周语梵,周语梵便头疼的更加厉害了。
  米娅说:“你是不是要吃药了?我去给你端药。”她站起身来,就要往外面走。
  周语梵看着米娅离开的身影,他的头疼有所缓解了。
  在那一刹那,周语梵终于明白了,这个人,不是温顾。
  是的。
  这些他长久以来忽略的细节,就在这一刻得到了最终的答案。
  他和许都一样犯了一个错误,他担心自己做出错误的判断,而宁愿相信眼前的这个人,才是温顾。
  他也终于想起了温顾说的那句话,你不要用眼睛看我,用你的心。
  温顾说的没错,一个人的眼睛,是会骗人的,而一个人的心,最终都不会被蒙蔽。
  那天晚上,和周语梵一夜温存的那个人,才是温顾。
  周语梵这下全都明白了,他便定了定心神,计上心头。
  周语梵说:“不必了,温顾。”
  米娅说:“你都病了,怎么不要喝药吗?”
  周语梵摆摆手,说:“药还没好,温顾,你过来,我想和你说些话。”
  米娅坐回了周语梵的身边。
  周语梵呢,则说:“我想了很久,这事儿很对不住你,我想和你分开。”
  “你不是都和我求婚了吗?我们在一起这么久,感情都是假的吗?”
  “嗯,是我的问题,对不起。”
  “我哪里做的不好,我改还不行吗?”
  周语梵摇摇头,说:“真的是我的问题,和你没有关系。”
  “已经没有办法挽回了是吗?”
  周语梵微微眯了眼睛,他看向温顾,这个看起来熟悉但是又让他感觉得陌生的温顾,让他不知所措,但很快,他回过神来,他知道,这个人不是温顾。
  他想要逃开,立刻就逃开。
  米娅说:“你是不是要结婚了,觉得很焦虑,才提出分手的?”
  周语梵的眉毛扬了起来:“也有一部分这个原因,一来,我很焦虑,我担心我不能成为一个好的丈夫。二来,我身体不好,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先你而去。而最主要的是,我不能陪伴你。”
  “怎么说?”
  “只要我在工作,我就随时在这个世界的任何的角落,你找不到我,而我,也无法联系你。在你失明的时候,陪在你身边的人,不是我,而是许都,是谢林瑞,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帮助你度过难关的是,也不是我。如果我们将来有了孩子,我能陪在他身边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从前,我不是一个好儿子,我的父母死了,我一个人偷生活到现在,现在,我不会是一个好的丈夫,未来,我更加不会是一个好的父亲。”
  “正因为如此,你才拒绝和我结婚,才是你会拒绝和全天下所有的女人结婚?”米娅不甘心地问道。
  周语梵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现在不想结婚。”他露出哀伤的神色,说,“你会恨我吧,觉得我是个渣男吧。”
  米娅原本还想痛骂周语梵,只是没想到周语梵居然会承认自己是个渣男,那么,她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对面一个渣男,女人永远是最为受伤的那个。
  原本以为,自己得到了温顾的身份,得到了温顾的钱,得到了温顾的产业,也会顺理成章得到温顾的男人,可是,这个男人,根本没有这么喜欢温顾啊,居然在准备结婚的时候,说出了分手这么残忍的话来。
  米娅说:“既然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又哪里有什么渣不渣的,不过是感情淡了,不想勉强对方罢了。那如果是这样,我们的婚事取消吧,和大家说一声就是。你的家人,你自己说,我的家人,我自己说,我们也算是和平分手,将来再见面的时候,还是朋友,好吗?”
  周语梵慢慢地点了点头,说:“好,谢谢你,温顾,你真好。”
  “我很好我自己知道,不需要你给我发好人卡。”米娅挺直了背,她说,“那么,我现在回家了,以后,我都不会来这里了。再见!”
  米娅这样说着,她便走出了四合院。
  外面的天空真是让人压抑,明明晚上出门的时候,还是晴空万里,现在,就像跟谁赌了气似的阴沉下来。
  树叶间没有一丝微风吹过。
  新月如半圈金环,和着几颗零星的白色小花朵似的星星,嵌在深蓝色的天空里。
  米娅可没有心情赏月,她摇了摇头。
  然而,米娅嗤笑了一声,她坐进了车里,前呼后拥的几辆车簇拥着她坐的车,离开了周语梵的四合院。
  在离开的路上,米娅像是用光了所有的力气似的,瘫坐在皮椅之上,她问司机:“你说,我是不好看吗?”
  司机说:“温小姐,你长的好看,是人尽皆知的,忽然问我做什么?”
  米娅冷冰冰地说:“既然我美,为什么,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喜欢我。”
  司机看了一眼后视镜说:“这世界上有各种各样的美人,也有各种各样的男人,每个男人都会有自己的喜好,有的人喜欢好看的,有的人喜欢贤惠的,有的人喜欢霸道的,既然喜好不一样,任何女人都不可能得到世界上所有男人的喜爱。”
  米娅说:“那男人有什么厌倦呢?”
  司机说:“唔,这可是一个难题,男人本来就是喜新厌旧的动物,大家只是心照不宣。男人之所以厌倦,大抵是因为新鲜感,不管是男人,所有人都喜欢新鲜。为了这一份新鲜感,也有人宁愿铤而走险。所以说呢,现在的姑娘为什么不愿意结婚了,就是因为,男人靠不住,而自己靠得住,不结婚也挺好的。”
  “说是这么说,你的女儿,你不希望她结婚吗?”米娅反问。
  司机说:“我要是有个女儿,我也希望她能找个喜欢的人,对她好的人,恩爱到老。但这个社会啊,人心浮躁,已经不是我们那个简单的年代了。选择越是多,人就越是难以选择,选来选去,最后懒得选了,不选了,也不结婚了。”
  米娅出生于非俅国,在她的家乡,女子一出生,便注定要早早结婚的命运,若不是米娅长得很丑,父母也没有办法把她嫁出去,她也不至于待在家里直至二十多岁。
  米娅既出生于传统的国家和家庭,也始终是个没有自信的人,她在心底是希望找到一个可靠地男人结婚的,她想要婚姻。
  周语梵的相貌和家世,的确很是不错,然而就像是周语梵所说,他心系天下,无法为了小家庭付出,这对于自己的妻子是不公平的。
  周语梵这样的人,在目前的确是不合适拥有妻子、不合适拥有婚姻的。
  家庭的维系,需要两个人维系,而不是一个在南半球一个人在北半球。
  而周语梵啊,天生薄唇,便是薄情。
  呵呵,郎本薄情。
  米娅对于周语梵本来就没什么感情,不过是瞧着是个有价值的如意郎君而攥在手里罢了,既然攥不住,那么……
  ……
  周语梵见米娅离开了,他忽然听到了狗狗的叫声,他再回过头去。
  看到四合院的沙砾地上,蹲着一只黑狗,卷着小小的耳朵。润湿的黑毛微微卷曲,身子向前探着。
  这么小的小狗,怎么会走到他家里来?
  周语梵曾经有过一只狗,也就是因为和那只狗诀别的时候,他知道,温顾通晓兽语。他必须找到温顾,他想要和阿灰好好告别。
  阿灰,是一条黑色比时国牧羊犬。
  那天,周语梵的狗阿灰,快死了。
  周语梵找到了温顾,说:“帮我做件事。”
  周语梵说:“我的狗,在我车后座。”
  周语梵的吉普车车里,散发着浓烈的血腥味。
  温顾的眉头拧了起来。
  周语梵打开车里的灯,温顾看清楚了,后座上躺着一条奄奄一息的阿灰。
  阿灰浑身的毛色,从浅黄褐色到黑色,好象毛尖涂上了木炭,或者黑色的灰尘落在毛尖。只不过,它这一身漂亮的毛色,沾满了血,看样子,它是受了很重的伤。它低声地哀嚎,这一车浓烈的血腥味,它快死了。
  周语梵声音嘶哑地说:“它叫阿灰。”他的阿灰,受的伤实在是太重了,就连最好的军方兽医,都说没有办法替阿灰续命,他当时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找到温顾。
  温顾低声对阿灰说道:“你好,阿灰,我叫温顾,我是你主人的朋友,你能听到我说话吗?”
  周语梵坐在阿灰的左侧,他仔细听着温顾说话,他完全听不懂温顾在说什么,他只觉得温顾像是在念咒语,只是,温顾同他的阿灰说着什么,阿灰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珠中,猛地闪出一丝光彩,它慢慢的抬起了头,似乎恢复了生命力一般。
  周语梵眼前一亮,这个温顾,的确是能和兽类说话的,她有着普通人类没有的本事。他花费这么大的代价,来找温顾,果然是个正确的决定。
  他像是经历了一场劫难,用尽了全身力气,趴在阿灰的身侧,声音嘶哑地说道:“阿灰,对不起。”
  阿灰的眼睛弯了弯,说道:“温顾,你把我的话,带给我的主人好吗?主人,你不需要说对不起,真的。我总是要死的,只是,离开的比较早一点。往后,你要好好活着,长命百岁。”
  温顾转述了阿灰的话,周语梵的眼珠子上,似乎蒙上了一阵软软的灰。
  阿灰的话还没有说完,它的身体抽搐了一下,最后,那只被温顾握住的大爪子,终于慢慢失去了力气。
  阿灰虽然断气了,只是,它的那双眼睛,一直是睁着的,久久不肯闭上。看起来,是有什么心事没有了却啊。
  温顾将食指凑近阿灰的鼻翼,已经没有气息了,阿灰就这样去了。
  温顾没有做声,而是轻声对死去的阿灰道:“我答应你。”说着,她用手去摸阿灰的眼睛,阿灰终于合上了双眼。
  周语梵见阿灰合上了眼睛,他想要继续问温顾,阿灰刚才对她说了什么,可是,那也许是阿灰和她之间的约定吧。
  现在想来,时隔多年,他的床头柜上,还有着他和阿灰的照片。
  周语梵抱起了沙地上的那只黑色的狗,这只小狗,真是可怜啊,才出生没多久,要么是被主人丢弃,要么是迷了路不知道怎么回家。
  那么,就让这个小朋友暂且,在此住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