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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重生九零天降小财媳 > 第二十二章:工作搞定
  对方也很满意,双方商定好工资待遇后确定明天就来上班。
  将工作搞定了后三人都十分高兴,这会儿也已经是中午了,宋语找了个小馆子叫了三个菜又给宋刚叫了一两酒。
  “哥,以后就好好干着,别三心二意。”这话其实一半是说给林红听的。
  “放心吧妹子,哥肯定好好干。”
  宋语点头。
  这个年代包工头十分吃香的,等宋刚熟悉了后她再提点他一二,要是自己手底下有人,做包工头的也是一条不错出路。
  这些以前她都不知道,是后来才接触到的。
  报仇之前得先活下去,宋语被动的开始接触社会,只是刚接触社会,她就感觉自己像是个文盲。
  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
  她好歹也是高中毕业,在那个年代那就是很高的知识分子了。可放在现在,那就同等于文盲。
  于是对知识的渴望让她像海绵一样,快速的吸收了很多的知识
  手机用最便宜的那种,电脑是不敢想的。
  所以她就很喜欢看报纸,她工作的酒店里也会订阅一些报纸供客人翻阅。
  当天的报纸轮不到她看,但是隔天后这些报纸就无人问津了。她会偷偷的收集起来,等忙完后厨的活儿后会在午休的时候拿着报纸躲在一旁安静的看着。
  财经报,新闻报,杂志报等等各种各样的报纸。里面的内容十分丰富,这些报纸让她快速的跟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对接上了。
  其中财经报上就有很多名人成功的故事。
  所以对于那些有钱人是如何发家致富的,宋语还真的知道不少,其中大部分就是搞房地产搞包工头出身的。
  那时候看就是为了适应那个快速发展的社会,没成想如今还能用上那时候看到的知识了。
  三人吃过午饭宋语带着他们去了皇城根脚下转悠。她也没来过,所以三人都看的十分仔细。
  远处看巍峨的宫墙屹立在那像是巨人一般,走进看才能看到墙上斑驳的痕迹,那都是岁月留下的伤痕,记录了这个城市曾经经历过的辉煌与没落。
  三人一直到天黑才回到霍家。
  回到家后宋刚将那两蛇皮袋的东西整理了下,除了给宋语带的一些干货外就是棉被跟衣服了。
  宋语看林红的身材跟她差不多,将柜子里的一些衣服收拾了几件给她。
  林红虽然不高兴是宋语穿过的,暗自埋怨宋语也不给她买一件新衣服。
  但那样式很好看,宋语说给她不舍得说不要。
  最后又拿了宋语桌上的一瓶面霜才作罢。
  宋语也随她了。当着林红的面给了他们二人一人一百块钱:“工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发,这个钱你们留着傍身。”
  “就这么点啊。”林红看着那些一张整钱。
  百元大钞出来没几年,也就在城市里流通,小地方见的最大的前就是十块钱的面钞。
  “嫂子,我跟霍天结婚后也没上班,这些钱还是之前存下来的。要是你觉得少那就等我攒多了再给你吧。”说着就要收回来。
  林红赶紧踹兜里:“先拿着吧。”
  宋语也不跟她计较,转身出去了。
  等宋语一走,林红将宋刚那一百块也要走了,转身从口袋里掏出五块钱给宋刚:“你一个大老爷们吃喝都在工地也不需要钱,这个我给你收着。”
  宋刚被林红管的服服帖帖:“多少给我留点喝口酒。”
  “喝什么喝……一天天的就知道灌猫尿……”
  宋刚被骂的不言语了。
  外面的宋语闻言摇摇头,这个宋刚太老实了,被林红吃的死死的。
  等林红不在的时候宋语又偷偷的给了宋刚五十块:“哥,这个钱你留着,别让嫂子知道了啊。”
  宋刚连连点头,看着妹妹笑的十分得意:“还是我妹儿心疼我,没白疼你。”
  宋语笑了笑没说话。
  第二天宋语跟他们一起,将两人分别送到不同的地方。
  先送的林红。两人帮着林红将床铺铺好,看着林红被人带着去上工后这才离开。
  这么一折腾也到了中午了。宋语带着宋刚好好的吃了一顿有油水的。
  “哥,你要好好干活,家里以后就靠你了。”宋语道。
  她是个自私的人,还是想顾着自己原来的家庭,尤其是还不知道那边什么情况下,她更加迫不及待的想要知道她父母现在到底如何了。
  “放心吧妹子,哥肯定好好干活。等哥挣钱了给你买好吃的。”
  宋语笑了笑。
  “哥,干活的时候也别傻乎乎的干,要多看,多学,俗话说技多不压身,昨天那工头也说了,小工工资最低。你得往上走,跟人学学手艺,学个瓦匠之类的手艺,工资还能高点儿。”
  宋刚点头:“俺也是这么想的,等学会了回去俺给俺们家那土屋换成大楼房,嘿嘿嘿……”
  “好,那你就好好干。”
  兄妹俩吃完了午饭,宋语将宋刚送到工地。
  她去看了下住宿的棚子,都是简单搭起来的工棚,也就是不漏雨罢了。
  这个月还行,等天冷了肯定冷。
  宋语想着在等月底要给宋刚送床被子来,不然身体冻坏了就得不偿失了。
  跟宋刚告别后宋语坐车回去的路上也在想自己要干点什么。霍天的那个离婚手续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办下来,不能指望着他的那些钱。她得自己要有挣钱的本事。
  干什么好呢?
  上辈子最好的年华都在大山里被人囚禁着过了,唯一学的那点本事还都是后来那三年学的。
  那三年她就在酒店里干杂工,然后帮厨,厨艺也是在那个时候跟着大师傅们学的。
  报纸上看到的那些发家致富的故事倒是不少,但前提是她得先弄到第一桶金啊。
  不如……还去厨房找工作?端盘子洗碗洗菜她都行啊,就是掌勺也不在话下。
  想到这里宋语想着明天先打听打听哪里酒店饭庄多,到时候就去问问。
  别的不说,她昨天跟今天带他们俩吃饭的时候,那饭菜的口感真的很一般。她完全可以拍胸脯保证他们做的没她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