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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大唐再起 > 第1122章 修法
  山西事毕,洛阳再望,李嘉的心情格外的舒畅。
  但,灭国太多,激情完全被消耗完毕,小小的北汉国,很难再给予他兴奋了,所以,在大臣们的恭迎中,李嘉直接进入了皇宫。
  七月暑热正行,洛阳皇宫宛若火炉一般,让人喘不过气来,李嘉好心情,全被扑灭了。
  无奈,他只能将就着住着,毕竟朝廷大部分的衙门,已经迁徙到了洛阳,正在不断地运转的,他只能迁就。
  至于他心中,则思量着该如何扩建行宫,也就是像满清的避暑山庄一样,不至于受困于京中,四季难熬。
  政事堂内的宰相们,已经习惯了热度,正汗流浃背地为皇帝汇报工作。
  其实也就没有多大事,皇帝只不过错过了六月至七月的夏收罢了,孙钊满脸喜悦地为皇帝进行汇报。
  简单来说,天下几近统一,中原太平了两年,南方太平了四五年,一切都按照既定的计划,朝廷也在不断地运转着。
  不过,五代乱世以来,弊端重重,吏治难了,须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从而稳定统治。
  钱粮方面,北方十府,南方十三府,二十三府之地,共上缴中央,约莫粮食三千万石,钱八百万贯,富余的很,洛阳的仓库,可谓是满满当当。
  虽然洛阳城依旧在完善,但对于府库却修缮的很早,如洛口仓等,加一起,约莫能存到两千万石的粮食。
  不过,比较可惜的是,稻米的储存,顶多三五年,而像粟米,也就是俗称的小米,能存储十年左右,这也是北方的百姓的主食,唯一的缺点就是产量太少,正在逐步的被小麦代替。
  所以,孙钊意气风发,脸上带笑道:“如今北汉既下,海晏河清,天下太平,府库之钱粮,足以支用两年,地方各府,除却湘西、山东外,皆以自足,百姓安居,盗匪皆无,此乃盛世也!”
  “盛世啊!”
  李嘉感叹了一句,见到众人一脸喜色,不由得说道:“虽然列国皆亡,但只能算作是太平罢了,北方契丹,虎踞东北,一直伺机待发,咱们虽然说可以庆贺,但却莫要忘却了危险。”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这话一出,端是霸气。
  众人纷纷被镇住,也明白了皇帝生命不止,战争不止的心态,一时间纷纷心思百转千回,口中言语尽皆吞没。
  显然,皇帝已经明白,多年的战争,已经消磨了百姓们最后一点心血,文人们也对其深恨之,虽然武人们依旧猖獗,但文人也不是一点抵抗力都没有的。
  所以,眼见着天下都快差不多了,文人们就有些偃旗息鼓的意思。
  皇帝也霸气一句,直接噎死他们下面的话,不给其机会。
  见到场面有些尴尬,赵诚依托着首相的身份,笑着说道:“陛下所言甚是,燕云未复,宛若有屋无门,岂不是坐等盗贼乱入?”
  “只是,燕云之事,事关契丹,须得仔细谨慎才行,不急于一时,而在微臣看来,大唐内无忧患,只有外敌,须以治国为要!”
  “此话有理!”李嘉点点头,治国为主,打仗为辅,这是正理,断不可逆之。
  说白了,只要中原恢复了元气,打契丹岂不是手到擒来?
  要知道,当初赵光义北伐时,动用了四十万人,契丹人大为惊恐,进行了全国征调,才堪堪为用。
  而如今,说来尴尬,李嘉如今根本就拿不出四十万人,三十万都够呛,治国才能扩军,扩军才能打仗。
  众人眼见赵诚圆过来了,不由得感慨万千。
  果然,首相就是首相。
  “孟子有云,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前唐欧阳询有言,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
  赵诚挺身而出,满脸诚恳之色道:“前唐距今,已过六十载,沧海桑田,民风数变,大唐疏律已经不堪为用,周世宗几经而定刑统律,朝野为之大定,大唐如今坐拥天下,岂不再修之?”
  所谓的律法,其实就铸钱,年号,修史一样,主要是宣告正统地位,告诉天下百姓,已经改朝换代了,须按照新法从事。
  而像五代的刑法体系,实际上是唐朝刑法体系的延承,五代各朝都非常重视刑法体系的建设,比如后梁有有《大梁新定格式律令》,后唐有《同光刑律统类》等。
  像后汉,法律最为严苛,比秦汉还要酷烈,四年而亡不冤。
  比如,刘知远痛恨盗贼,“盗贼毋问赃多少皆抵死。”
  偷盗一文钱,也是死刑。
  甚至,宰相苏逢吉自己草诏法律文书,下达到各州县,规定:凡是贼盗,家人连同四邻,皆全族处斩。
  后来族诛太惨烈,被众人抵制,就把族去掉,规定凡是贼盗,家人连同四邻,皆处斩。
  这样严酷的法律,已经远远超出乱世重典的范畴,因而带来了惨烈的后果。
  山东郓州,捕贼使者张令柔“尽杀平阴县十七村民数百人”。
  卫州刺史叶仁鲁,率兵捕盗贼。当时有十几个村民一起帮忙逐盗,到了山中盗贼逃散了,叶刺史则不分青红皂白,抓住这些村民,“断其脚筋,暴之山麓,宛转号呼,累日而死。”
  叶仁鲁滥杀无辜,却被苏逢吉认为是个能干的人才!
  于是,天下地方官竞相效仿,因盗杀人泛滥成灾。
  后汉其他的法律非常严苛,比如贩卖私盐、酒曲者一律处死。私自贩卖牛皮一寸即判死刑……
  后周进行删减,制成《大周刑统》,民心大悦。
  历史上北宋,就是沿用其法,只是进行改换头面罢了。
  唐律其实弊端迭出,如,其对犯罪的人,施行身份有别制。
  “唐律疏议”中规定有贵族、官吏犯罪可以通过议请、减、免、赎、官当等各种渠道免除减轻,只要有官身,根本就没有死刑这一说。
  而对于犯罪的贱民,则让其“畏危而寡罪”,“以刑止刑”,严惩不贷。
  说白了,其存留的等级差,让人不忍直视,法律被践踏,何以治国?
  安史之乱,其实是必然的。
  所以说唐朝,是中国最后一个贵族门阀时代。
  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怎么能容忍这样一个不公平的法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