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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科幻异能 > 天命出马仙 > 天命出马仙 第40节
  或许是老班主的诅咒让周长生心生胆寒,他让人取了一把刀,竟将老班主的双眼挖了出来,扔在了地上。
  有句话叫做剜心般的疼痛,其实剜眼更疼,老班主没了眼睛,疼的在地上打滚,口中仍然咒骂不绝,又过了好一阵,才慢慢气绝身亡。
  周长生看着院子里横七竖八的尸体,后脊梁也是直冒寒气,他让人把这些尸体秘密运到自己家废弃的一个碾房空地,掘地三尺,把这些尸体埋了下去。
  至于戏班子的其他杂七杂八的东西,能烧的烧,能毁的毁,唯独老班主的那把黄花梨二胡,周长生觉得有点舍不得,于是便留了下来。
  就这样,戏班子的钱财全部进了周长生的腰包,由于他在当地乃是一霸,也没人会问他这件事,对外就说戏班子起早离开了。
  他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岂不知,那些戏班子的人们冤魂不散,怨气难消,一直纠缠着他。
  又过了没两年,土改运动开始,周长生的家产就被分了,他本人也卷着一些财产,带着妻儿远走他乡。
  再后来,周长生由于日夜被冤魂索命,早早去世,那些戏班子的怨魂又接着找他的儿子,直到现在,已经间隔六十年了,却仍然还是找到了周明阳。
  正如老班主死前所说,他要让周家家破人亡,三代不得安宁。
  现在,周明阳家里的确是三代不得安宁,但还没有家破人亡,所以,他们是不会轻易罢休的。
  我们几个听了老班主的哭诉,不由都是心中恻然,想起当年周家大院里惨死的三十七条人命,同时看向周明阳。
  人家无缘无故被他爷爷害死了三十七个人,别说三代,就是找他五代,那也是活该。
  周明阳老婆,听了这段惨绝人寰的往事,也是脸色惨白,体如筛糠,连话都说不出来了。
  不得不说,周明阳爷爷为了霸占人家一个小姑娘,又为了几句口舌之争,就做出这种杀人害命,还夺人钱财的事,实在是天理难容,罪该万死。
  说完之后,周明阳不敢看我们,似乎有些抬不起头来。
  这种事情,就是家丑,并且还是天大的丑闻,虽然说是祖上犯下的,但也会影响后人的生意。
  何雨晨眉头一皱,说道:“我们今天来就是给你化解这段冤仇的,当年是你爷爷做下的事,罪不在你,只要你敞开心扉,听我们的话,这件事很好解决。”
  郭瘸子也应和着说:“是啊是啊,要不,你听她一言?”
  周明阳听见郭瘸子的话,苦笑着点了点头。
  见他们的话起了作用,我想起了在阴魂关的时候,对幻境里戏班子们说过的话,于是上前说道:“这样吧,还是按照刚才的话,我们帮你把那些东西送走,但你要好好伺候人家,毕竟等于是给人换了个新家,人生地不熟,啥也没有,住的不舒服,说不定就会去害别人,到时候我怕是还要出手。”
  我这样说了之后,周明阳点了点头:“行,没问题,都听你的。”
  这时,何雨晨对我附耳说道:“你那句还要出手,怕是要给自己惹麻烦了。”
  我忙问她为啥,何雨晨却没有说,只是看着我,意味深长地笑了……
  郭瘸子嘴里啧啧连声,拍了拍周明阳的肩膀。
  “大兄弟,你说出来了也是好事,那算是解开了心结,日后也就不会有负担了。”
  周明阳眼泪都快下来了,一个劲的点头应声。
  接下来,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我们只需要给那些东西找个新家就行了。
  另外就是去学校的树林中,把病因给除了,一切就万事大吉了!
  我告诉周明阳,事不宜迟,现在赶紧去派出所投案,潜藏在校园之中六十余年的血案,此时也该大白于天下了,替他爷爷自首,国法自会公正判决。
  不过,何雨晨忽然拉着我,悄悄对我说了一句话,让我一阵心惊胆跳。
  她说:“你的那句让他替爷爷投案自首,让国法判决,怕是给你自己惹了一个大麻烦。”
  我忙问她为啥,何雨晨却没有说,只是看着我,意味深长地笑了……
  然后,她不急不忙地说出了四个字。
  “人命关天”。
  第68章 出马笔记
  何雨晨的这句话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难道我不正是因为人命关天,才想让这段血案大白天下的吗?
  为什么反而会给自己找来麻烦?
  我不懂,何雨晨也没有明说,面对我的追问,她又告诉了我六个字。
  “天机不可泄露。”
  我撇了撇嘴,对她说,看来天机不可泄露这六个字是放在古今任何时候都通用的,只要他不想说,或者他也弄不清楚,就可以用这六个字来糊弄过去。
  何雨晨瞪了我一眼,说她才不是阴阳先生,她只是一个带着任务的人,来这世间走上一遭,等任务结束了,她就可以回去了,仅此而已。
  我又问她是什么任务,她没有回话,只是深深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
  好吧好吧,这应该又是她的什么“天机”吧。
  既然她不想说,那就不问。
  接下来,周明阳的二十万元酬金就入了账,从这方面来看,他倒是比那个上官富要痛快许多。
  按照约定,我先是跟杨守成分了一半,每人十万,不过他没好意思收,因为我们刚才这已经不在治病的范畴之内了,又是破关又是过阴的,跟他半毛钱关系也没有。
  不过我还是硬塞给了他,我告诉他,这是规矩。
  剩下的十万,我本应该分给郭瘸子两万,剩下八万我和何雨晨一人一半,但何雨晨说,她刚好要用一万块钱,所以给她一万就行了,多余的她一分都不要。
  这样的话,我倒是有点纠结了,总不能给他们两个三万,我自己留七万,那也太不仗义了。
  再说,师父曾经告诉我,赚钱这件事对修行人来说,绝非福报,千万莫要因此沾沾自喜,否则将可能会惹祸上身。
  于是,我就强行分给了何雨晨和郭瘸子每人三万,我也只收了三万,剩下的一万,我打算用来给老班主以及和他一同遇害的人,单独做一场法事超度。
  何雨晨对我的做法竖起了大拇指,她说你很聪明,通常化解这种事情都要担很多的心魔业障,何况几十条人命,做一场法事是最好不过的,不但能给他们超度,同时也能给自己净化心灵,算是给自己心里一个交代。
  接下来,周明阳就主动拿着那把二胡,去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了,但这件事我没有参与,因为我一直惦记着师父留给我的那本书,所以离开周家之后,和何雨晨还有郭瘸子分道扬镳,独自回了公寓。
  至于他们拿了钱之后去干什么,就跟我无关了,我回到公寓,便迫不及待地打开了这本“出马仙笔记”。
  笔记是手写的,字称不上好看,但很端正,看起来让人很是舒服。
  “出马仙这一称呼,源于东北,又名萨满巫师,是从古萨满教蜕变而来,继承了上古萨满文化的传承,并经过演变,而发扬成一种巫文化。它最早成型于清朝初期,经过几百年的发展,现在已发展到了全国各地,甚至国外。”
  “所谓巫师,古人传说中是可以与鬼神交流沟通和传达信息的人,他们负责的就是把神的旨意带给凡人,再把凡人的话语传达给天神。萨满文化之中的萨满巫师,正是一个建立于凡人和神鬼之间互通信息的特殊职业,但传承到今天,已经演变成了出马的形式,也有了更科学的解释。”
  “出马又称为顶香、出堂、搬杆子,各地域叫法不同,但最终都是同一个目的,那就是为人看事查病,救苦救难,积累功德。可以说,出马源于萨满文化,又有所不同,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动物仙附体一说。”
  “玄学上说,出马就是指一些动物仙,修炼数百年乃至上千年,修炼得道后,为了自身能够继续修炼,或者接受了上天正神的任务,来到人间积累功德,以求达到位列仙班,成为正修仙神的目的。其中又以胡黄蟒常最为多见,故被世人称为四大家族。这些家族内,又以通天教主、金花教主、胡三太爷、胡三太奶最为出名,负责统领及监管天下出马的仙家。”
  “为了修行,或因接受了上天任务,开堂出马的仙家们,想要积累功德,修成正果,普度世人,但又不方便直接幻化成人,或以直接的形式去度人治病,所以,他们便选择有仙缘和悟性之人做为香童,也就是出马弟子,来与其相互配合,以附体的形式来度化世人,从此,世间才多了一个特殊的职业----出马弟子。”
  看到这里的时候,我身上莫名的涌出一股暖流,浑身都热乎乎的,但同时也有一股冷飕飕的寒意,从四肢而起,遍体冰冷,鸡皮疙瘩也起了一层。
  这两种感觉同时出现在身上,让我不由自主的就体验了一次“冰火两重天”。
  我再继续往下看。
  “出马弟子与仙家的缘分,一般分为两种,一是前世的缘分,如弟子前生曾是正神或菩萨童子,又或是精灵家族的一员,仙家与其前世曾是父子、兄弟、师徒、同门的关系,弟子本身就有着一定的法力,只不过经历了轮回,已将前世的事情忘却,空有法力,却无法运用。这些弟子有的是因有过错而下界,有的是接受任务转世度人,所以,从生下来之时,就已经和仙家捆绑在一起,今世注定要一起度化世人,积累功德,共成正果。”
  “还有的一类弟子,是家族延续的出马缘分,也就是其家族祖先曾供奉过仙家,做过出马弟子,祖先过世后,仙家功德还未积满,依旧逗留人间,所以就要继续在弟子的后代中,选择有慧根且品行端正的子孙,继承堂口大任。”
  “另有一类弟子,则是半路出家,因身具邪骨,容易通灵,而被一些仙家相中,选为出马弟子。”
  “在出马的仙家精灵中,也是种类繁多,其中分为正仙、散仙、鬼仙。”
  “正仙便是胡黄蟒常四大家族,世人通常只知仙家五大家族是狐黄白柳灰,岂不知真正的四大家族只有胡黄蟒常,其中常又包含了蛇,在大多数的堂口中,正仙统称四大家族,但堂单上必须要写五大家,为:胡黄常蟒蛇。又称为内五行仙家,也有一些说法,将鬼仙加在内五行中,也就是:胡黄常蟒和清风。而无论任何一种说法,天下所有的仙家中,都是以胡黄两家为主。”
  “散仙则较为复杂,例如鹰、雕、虎、鹤、狼、兔、龟、鱼、灰、白、哈、狸……这些散仙又称为外五行仙家,当然,除了动物以外,往往还会有一些植物仙,但极为稀少,其中大多为各种花仙。”
  “鬼仙又分为家亲冤鬼、外鬼冤魂。”
  我正看得津津有味,聚精会神,看到这里忽然一愣,不由停了下来。
  散仙里面的那些仙家大部分都能看明白是什么,但是那个“哈”,又是什么动物成仙?
  第69章 仙家天条
  我想了想,觉得这里所说的“哈”,应该是“蛤”,也就是蛤蟆,青蛙。
  青蛙当然也是有灵性的,但是修炼成仙的,还真不多见。
  我不由想起了小时候发生在老家的一件事,那是我大概十岁那年,有一次跟小伙伴们去河边逮蛤蟆,遇到一件离奇的事情。
  住在农村或者家附近有小河的朋友应该都知道,逮蛤蟆是一个不分年代的童年乐趣,我们那里都是用木棍绑上一根磨尖了的粗铁丝,三五个就吆喝着去了河边,然后就在河岸边和草丛里以及石头缝里找蛤蟆。
  一旦被我们发现蛤蟆的踪迹,蹑手蹑脚地走过去,眼睛盯着,一下子扎过去,扎得准的,直接穿膛破肚,扎得不准的,就可能扎在腿上,头上,总之那个蛤蟆最后的下场就是被我们串成一串,拎回家,剥皮下锅,特别香。
  还有的人比较高级了,他们会弄一种手摇的发电设备,一端也绑在铁丝上,然后清晨起来,专门找路边的小河沟,还有存水的石头缝,带电的铁丝往水里一插,只要那附近有蛤蟆,分分钟就翻了肚皮浮上来,乖乖做了俘虏。
  这个游戏差不多全国各地的小孩子应该都玩过,只不过是方法不同,吃法也不同,有的是水煮,有的是油炸,还有直接烤着吃的。
  但偏偏就在那一年的夏天,我们一起去逮蛤蟆的几个小伙伴里,有人出事了。
  确切的说,应该是他爸出事了。
  那个小孩叫什么我已经忘了,就记得小名是叫做小石头,那天逮蛤蟆回家,他晚上睡了一觉之后,就发起了高烧,浑身就像长了一种奇怪的皮癣,变得通红通红的,不断的喊痒,最后自己把皮肤都抓破了,鲜血淋漓的,用了药也不见好。
  他爸急坏了,四处找人想办法,又各种烧香拜神,折腾了三四天之后,还真的慢慢减轻了症状。
  他本以为没事了,可没想到,这怪病好像会传染,他儿子刚好一点,他又起了一身的红色皮癣,而且比他儿子更严重,碰都不能碰,一碰就犹如剥皮般的疼痛。
  几天后,他全身的皮似乎真的开始慢慢蜕皮,身上通红通红的,人也奄奄一息,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去医院也没辙,只能躺在家里等死了。
  这天晚上,小石头睡觉的时候忽然坐了一个怪梦,梦到一个穿绿衣服的人,大脑袋宽嘴巴,气呼呼地对他说,你们家剥了我的皮,欠了我的命,终于该还了。
  小石头把这个梦对家里人说了,家里人也觉得蹊跷,就去找到一个当地的大仙求救,结果那个大仙一听就明白了,对他家人说,那个穿绿衣服的就是一个青蛙,它是当年被小石头他爸活剥了皮而死的,死后它一灵未泯,修炼了几十年,成仙了,现在是回来报仇的。
  那家人一听吓坏了,赶忙求大仙救命,那大仙说,救你可以,但是必须答应那只青蛙的要求,否则,必死无疑。
  最后又折腾了一番,那家人听了大仙的话,在家里给那只青蛙放了个香炉,每天早晚三炷香,虔诚念诵佛号一百零八次,但必须用他的香才行。
  这样又过了一个多月,小石头他爸才渐渐好转。
  又过了三个月后,大仙就告诉他们,不用再烧香念佛了,那只青蛙已经得到超度,走了。
  从那之后,不但他们家再也不敢捉青蛙逮蛤蟆了,我们那的小孩听说了这件事之后,也都吓得不行,所以,我们那的蛤蟆着实是过了几年好日子。
  其实我很清楚,所谓的大仙,是不存在的,之所以烧香拜佛会好,是因为那香上有手脚,是用专门的草药制作而成,燃烧后散发的烟气,治好了他们的皮肤病。
  胡思乱想了一番,我收起思绪,继续往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