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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女配独自美丽[快穿] > 第159节
  亲爹亲娘种了一辈子的地,是地地道道的老农民。他们以前给地主家做佃户,辛苦一年到头,结果连个吃饱的口粮都没有。直到土改之后,建了公社,大家你搭一把锄头,我搭一把种子,才渐渐把日子过好,有了口粮,勉强饿不死。
  大哥是在地主那会儿生的,跟着爹娘吃了不少苦,也是种地的一把好手。他娶了妻,生了子,如今是家里的顶梁柱。他足下有一儿一女,如今也能帮家里干活,是两个劳动力。
  二哥是解放土改之后生的,他生的时候正是好年景,家里有吃的,有喝的,把他养得白白胖胖,是家里最享福的人。和常年下地干活,显得十分苍老的大哥不同,二哥自小就是个游手好闲的小白脸,也不干活,渐渐养出来一个白皮公子哥来。
  可是穷苦人家哪里有享福的命?你不干活,就得饿死。二哥被亲娘用扫帚撵着去干活都不乐意,酱油瓶倒了都不扶一下,懒惰成性。要不是大哥老实巴交,还愿意捞他一把,给他口饭吃,二哥在饥荒那些年,早就饿死了。
  亲爹亲娘是最看不惯这个二哥的,哪想知青下乡哪些年,他愣是凭着一张好脸,勾搭上城里的闺女,给人家做上门女婿,如今进城享福去了。
  三哥是最俊的,他赶上了好时候,当初征兵时他去应征,身材高挑的他入选,随后就当了兵,如今还在服役,不着家。
  原主是最小的女儿,是老两口年纪很大的时候,才得来的宝贝女儿。
  老来得女,自然是疼得紧。
  原主自小不缺吃不缺穿,不管家里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第一个紧着的总是她。穷苦人家的孩子在原主这个年纪,都是要下地干活的。女孩子到了十六岁,就寻摸寻摸好人家,给她找个夫家嫁掉,绝对不会多养一天。
  可原主不一样。
  她不仅不用干活,还能读书。大哥那一双儿女都要下地了,但原主却什么也不用干。
  从小学到高中,要不是现在学校关停,估计后面还能读大学,这在乡下人家里来说简直不可思议。乡亲们都笑陆家养了个祖宗,帮别人家养女儿,精细的养着个赔钱货,不疼儿子,只疼女儿,简直脑子里装了屎。
  陆家那老两口可不这么想,他们就像这个时代的两朵奇葩,把幺女娇宠得不像话。活不用干,甚至别人一句闲言碎语,老两口都能炸掉,然后带着他们的儿子孙子,找对方算账。
  在这样的环境下,原主也被娇惯得和这个地方格格不入。她基本是要星星不给月亮,要什么有什么,从小就没受过什么挫折。
  直到原主十七岁那年,她的学校刚刚停办关校。
  在学校无事可做的原主回了乡下老家,在路上一不留神摔下了新挖的池塘里,差点一名呼呼。
  幸好有人路过,恰巧救了她一命。
  那人是来他们庄上干活历练的知青,原主本就一腔少女心无处安放,正是少女怀情的年纪。一个长得帅气的漂亮男人救了她,两人湿漉漉、衣衫不整的抱在一起被人看见,这在乡下人看来,几乎就是绑定在一起的了。
  故事虽然俗套,但是英雄救美不管在何时何地,都意外的管用。
  但无奈,事情并不像原主想的那么顺利。
  神女有心,襄王无意。
  原主自那天落水之后,死心塌地的爱上了那个男知青,一颗心全挂在他的身上。她觉得,那个男人,就是上天送给她的礼物,是她青春年少时最亮眼的一道风景。
  乡下这个时候还很保守,别说是未婚男女,就是有了婚约,已经结婚的小夫妻们,当众搂搂抱抱都是不成体统的,所以关于他们两人的流言就开始飞速流传开了。
  原主这边是有心,听到这些流言也只是娇羞一笑,还让自己的母亲去查探对方的口风。
  哪想,陆母上门把事情说清楚后,男知青面色大变。
  他说,他已经有了心仪的姑娘,不会再娶别人。现在是新民主社会,他们这样是强迫,不占理。就是告到革委会去,他也不认。
  一番话,把所有的路都给堵死,给说绝了。
  原主那对泼辣的父母,哪能让对方这么欺负自己的闺女啊?
  他们老两口,带上陆家的所有人,闹到知青点去,要求给个说法。
  场面一下子闹得很难看,每天下工后,不少人就围着陆家看戏,看热闹不嫌事大。那男知青也是个犟驴,不愿意低头,就不答应。
  最后连大队长都看不下去,只能出来断了这桩官司。
  最后双方各大五十大板,没让男知青真娶原主,就这么和稀泥了事,谁也不许再提。
  事情表面上是过去了,然而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却没有停下来。
  要知道,这种事情在乡下可了不得,名声算毁掉了。
  十里八乡的人都知道,原主和男知青搂搂抱抱,不检点,不干净。之前原主的名声就不好听,本就没多少人来说媒,如今更是彻底臭了,嫁不出去。
  原主瞬间从一个人人羡慕的姑娘,变成了人人都可嘲笑的对象。她从天堂跌落地狱,被打击得自闭了,破罐子破摔,也就不嫁了,就留在家里,当一个极品的老姑子。
  剧情到此为止。
  陆溪睁开眼睛,伸了一下懒腰,感觉晒在身上的太阳特别暖和,特别舒服。
  待惯了s级世界,a级世界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真是令人感觉到无比的怀念。这个世界的任务难度对陆溪来说,简直就像过家家一样简单。她甚至可以当成一个度假的世界来看待,在这里,只需要好好享受这美好的生活就够了。
  现在原主还差几个月就满十八岁了。也就是说,她的学校已经关停,她也回乡了。在回乡的路上,也已经不小心跌进了生产队新挖的池塘里,也已经被那个男知青给救了。
  如今这个时候,正是他们两个暧昧流言传得最凶猛的时候。
  村子里的人都在用暧昧的眼神看他们,俨然已经把他们看成了一对。原主一腔少女心思正是怦然心动时,已经打算要找亲娘,让她上门去找男知青说亲,然后把婚事快点定下来。原主知道,那个长得眉清目秀的男知青在村里的姑娘里,可是很欢迎的。
  要是不早点定下来,那么煮熟的鸭子也就飞了。
  也正是这种着急的心态,才会导致后面陆家老两口火急火燎的办事,一点体面都顾不上,恨不得拉郎,才闹得那样大,那样下不来台。
  陆溪深深的叹口气,有些无奈了。
  希望陆母还没来得及找媒人,这样她劝说陆母放弃还能简单点。
  至于嫁人……
  至于嫁人,陆溪本身对这个没什么执念,原主心思太细腻才会一直注意别人的想法,可要依照陆溪来看,等改革开放后,她可以去任何一个地方。海阔天空,这么点狭小的地方,根本关不住,她也不必为了其他人闲言碎语而自暴自弃。
  人生这么长,此时发生的事情,在人生的道路上根本微不足道。只有想得开,路才会越走越广阔,不然很容易就走近沟里的。况且,陆溪也并不打算任由不利于自己的流言自己流传下去。
  流言止于智者,她有的是法子让这些人闭嘴。
  原主被家里宠坏了,心理承受能力不一样,被人说了闲话之后,没有选择反击回去,不会辩解,反而是破罐子破摔,最后名声才烂成那样。
  陆溪不打算重复她的路子。
  说她懒?行啊,那就从小事情做起,打肿你们的脸颊!
  陆溪没有继续躺在椅子上悠闲悠闲的晒太阳,而是站起来,打算给自己找点活干。
  本来她是想要去田里帮忙干点活,挣点工分的,无奈原主真的没下过地,甚至不知道去地里的路怎么走的,陆溪只能放弃。
  她又打算扫扫院子,可是一眼扫过去,地面干干净净,整整洁洁,不需要她做什么。
  煮饭?
  不,不需要煮饭。
  家里的米被她亲娘锁起来了,平时除了做饭,谁也没见过米缸长什么样。
  陆溪只好把目光落在院子里正在低着脑袋啄米的小鸡仔上。
  小鸡仔你饿了吧?姐姐这就给你喂吃的。
  陆溪在院子里走了一圈,看到一个陶缸里装了半缸的麸皮,这些糠就是用来喂猪喂鸡的——陆家的家底不错,年底时在生产队抓到了一只母猪,养了半年,母猪又下了崽,家底比较殷实。
  这些鸡崽则是刚刚养的,不能拿出去卖,只能自家人吃。是她亲娘觉得她回家后瘦了,要给她补补身体,所以才废了好大功夫才买来,等长大了杀给她吃。
  陆溪给小鸡仔撒了一把麦麸,又蹲下来,看了一眼鸡笼,看到里面有两只母鸡,一只羽毛艳丽的公鸡。
  鸡笼里的鸡看到外面的小鸡仔有吃的,公鸡叫得特别响亮,母鸡也一直咯咯咯的叫着,显然也是饿了。
  陆溪怕把它们放出来,会被公鸡追着满院子的跑,只能小心翼翼往里头撒了一把麦麸,然后迅速往后退。
  此时,在陆家围起来的篱笆外,站着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她嘲笑的看着陆溪小心翼翼的做派,暗道一声矫情,然后摇摇头,走开了。
  陆溪眼角的余光瞥见她,却没打招呼。
  从原主的记忆里,她能知道,刚才走过去的人,正是和她亲娘不对付的翠花婶婶,两人平时说话夹枪带棒的,不是个好相与的主。
  陆溪拿着扫把,打算扫自己的屋子去了,却没想到,她只是给鸡撒个麦麸而已,都能让翠花传出朵儿花来。
  -
  翠花是给自家男人送午饭去的,此时,生产队里的人都在田里干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从地里刨食,都过得不容易,也只有陆溪这种父母偏心眼偏骨子里的姑娘,才能被娇养起来,一双手连水都没沾过,养得细皮嫩肉的,好生让人羡慕。
  想起刚才路过陆家遇见的事情,翠花看到隔壁田垄里正在收拾家伙,打算围在一起吃早上带来的馍馍解饿的陆家人,摇了摇头。
  明明家里就有一个丫头,居然连饭也不用她送。听听陆老婆子说的那话,什么太阳太毒了,怕她闺女受不住,什么田垄上糙汉子多,不便宜他们的眼睛。
  宠成这样,以后准找不到婆家,看她找谁哭去。
  都是土生土养的,当陆溪比谁高贵似的,翠花就见不得她这嘚瑟劲儿,当下便阴阳怪气起来。
  她冲着陆秀英说道:“我说秀英啊,你好歹也管管你家那个闺女吧。刚才,我路过你们家门口,看到她在扒拉鸡笼。她不会是要把老母鸡拿走送人吧?要我说,虽然他们两个现在走得近,但现在还没定下来呢,是不是你家的人都不一定,不能这么倒贴。老母鸡还是要留下来,下蛋好。”
  翠花影射的是之前陆溪偷偷给男知青送吃的,但被男知青退回来的事情,这是戳着她闺女的脊梁骨骂呢。
  陆秀英泼辣的劲儿不是白说的,只有她骂哭别人的份儿,别人要想起到她头上来拉屎拉尿,做梦去吧!
  都是千年的狐狸,跟她玩什么聊斋?当她听不出来,翠花这嘴碎的婆子骂她闺女呢!
  陆秀英当下把镰刀一扔,下巴一扬,插着腰对老大媳妇说:“老大媳妇,你回家去。溪溪不会做饭,别让老母鸡把她伤了。你回家,帮她把鸡杀了,咱们今天吃鸡肉。”
  这不过年不过节的,吃什么肉?陆秀英疯了?
  翠花怔了一下,面色讪讪,不好看起来。
  她也就这么随口一说,至于护犊子护到这份上吗?脑门被夹了吧?
  何氏也立即把镰刀放下来,点头应道:“哎,这就回去。”
  老大媳妇何氏是最听话温顺的,向来是让干什么就干什么,也很能吃苦。别人说闲话,说她在陆家受了欺负,干最苦最累的活,但是挨最毒的骂。要伺候着一大家子吃吃喝喝就算了,就连一个没有出嫁的小姑子都能爬到她头上来。
  何氏却不这么想。
  她其实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是逃荒来到这个地方的。
  是陆秀英不嫌弃她,愿意让大儿子娶她,她才能在这里安家落户,生儿育女。村子了的婆婆都严苛,陆秀英算好的了。除了偏心小姑这件事情,其他没得说。至于小姑子现在再怎么娇纵,也迟早要嫁人的,她只管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就是,不需要管别人怎么想。
  现在管家的人是婆婆,她只需要听着就是。
  只有吃过逃荒这茬苦的人才明白,她现在的日子多么的幸福。所以何氏是满足的,她甚至是感激陆家的。
  她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记不清了,要不是陆家给她一口饭吃,哪里能活得到现在?
  何氏快步小跑着回到家里,真怕陆溪把自己划了伤了。要是让婆婆回来看到,小姑子被伤着了,她是要挨骂的。
  挨骂也没什么,何氏都习惯了。
  她的愿望就是,活着就好,其他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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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姑。”何氏看到陆溪搭着椅子,想要扫横梁上的蜘蛛网,看到她摇摇欲坠的样子,吓得快昏厥过去了。
  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小姑这打扮,居然是要干活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