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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奇幻玄幻 > 老公不是人 > 自己的人
  简初晴同意了小红的提议,计划找几个牙牧族人过来竹林这边的基地学种田。只是唯一的麻烦就是附近的水源比较远,生活并不太方便。一想到住在这里每天的生活用水,得大老远的去背回来,她就觉得太费时间和精力了。
  况且牙牧族人并不是那种很聪明的样子,水源问题搞不好还得靠他们来解决,她就有些担心:
  “也不是不行,就是我们需在竹林附近找到水源才行啊。没有水,他们怎么生活?”
  小红倒是不太在意,说:“水源是远了些。不过也不着急,我们只是先做这个计划,还不知道人家牙牧族人愿意不愿意来呢。再说了,他们在这里放过牧,应当是很能适应这边的生活,水的问题,也不用太担心了。”
  “也对,慢慢来,我们自己先在这里开一块田,试着种些红薯和辣椒。”简初晴也说。计划总归是计划,想要落实下来,还得经过不少实际行动呢。最起码他们得自己先种一些出来,才能让别人来种啊。
  不然,把人弄过来了,一切还得从头开始,也麻烦。而且水源的问题,她也想到了一个解决办法,下次过去,和鲛人族商量一下,让他们帮着找找,鲛人族应当对这种事情更加有经验。
  至于她和小红在这里所需要的生活用水,就更好解决了。他俩又不是天天在这里吃住,只是隔段时间过来住几天,也就不在意去远处取水了。而且等天凉些了,水也用的少些了,从家里背一些出来,都可以用两三天了。
  两人一路没停歇的穿行在这条往返过多次的小路上,连路两边再次疯长的荒草都没时间去修整,就只顾着埋头赶路。前几天下过一场大雨,这片荒原又疯长了一大截。
  “这里的草,就像没季节似的,天天都在长。”简初晴抱怨道。
  小红说:“现在天气还这么热,草当然在长啦。也不知道秋冬会是个什么样子?”他真担心,这里的野草一年四季都长,没有枯萎的时候。那样,他俩可得忙坏了,得隔三岔五就得来割草了。
  眼看着太阳要落山了,小红再次展开翅膀说:“还是我带你飞吧。”
  这回家的一路,丛林里小红就驮着简初晴走过很远的路,其实他也很累了。毕竟带着一个一百多斤的人,还带着两只装满了东西的篓子,加起来总也得有个约五百斤重量了。所以,简初晴在能自己行走的地方,都会尽量自己走,让他休息一下,就怕把他累坏了。
  现在篓子里的食物吃掉了,就剩下些路上捡的蛋,重量减轻了不少,简初晴也不再矫情,再次爬到小红的背上。
  赶在日落之前,两人总算回到了家,还正好遇上了一阵回家的鸡。
  看到熟悉的大花和小花,外加一群小鸡仔和几只明显是大花和小花勾搭回来的野公鸡,简初晴兴奋的两眼发光。
  原来,他们不在家的时候,小鸡仔总算孵化了。
  “这次离家的时间真是太长了,小鸡仔都有了。大花,小花,辛苦你们啦。”简初晴兴奋的盯着这些小鸡仔,脑子里已经想像出自己拥有了一个大型养鸡场的场景。
  而野公鸡们在见到他俩的一瞬间就惊慌失措的飞进了附近的荒草丛中躲藏,大花和小花在愣了片刻后,随着简初晴的招唤,而认出自己的主人了。
  它俩咯咯叫着,围着简初晴打转,简初晴很开心,说:“真乖,等我去弄食给你们吃啊。”说着,她扔下背篓,提着刀就往菜园子跑。
  小红见状,不由的摇了摇头,自己打开了院子大门,把两只篓子拿进去,又拿了扫把开始打扫卫生。
  院子里很乱,没人管就是这样的,四处是灰尘和飘来的树叶等垃圾,还四处都布满了蜘蛛网。
  简初晴跑到菜园子看到疯长的庄稼,总算是大松了一口气,还好,所有的庄稼都长的很好,并没有被祸害掉,也没有自己枯死。当然了,野草也跟着疯长了,田里到处都是嫩草,得好好除几天草了。
  菜都疯长了一大截,西红柿和辣椒结的压满枝头,好些熟透了的都掉在地上了,甚至还长出了一些小嫩苗来。
  后来她种的土豆和红薯更是长得疯,藤枝都布满了一大块田。眼见又可以有一茬子收获了。简初晴粗粗看了几眼,越看越欢喜。然而,此刻她还顾不得这些,她首先扯了几把青菜苗,一部分喂鸡,一部分拿去做菜,然后又摘了几个西红柿,几把辣椒,几个玉米,就回来了。
  一段时间不在家,她好想念家里的饭菜呢。今天她一定要先安慰一下自己这段时间饱受煎熬的胃。光吃肉对她来说,还真是有些不习惯。虽然她吃的不少,但却永远觉得自己没吃饱。这种感受,她真是受够了。
  所以,没等小红打扫完院子,简初晴就风风火火的回来了,
  简初晴把青菜扔给鸡们,大花和小花立马咯咯叫着带着孩子们过来进食。
  “小红,先不忙着收拾这些,把玉米剥了,我来煮粥。”
  “好的。”小红放下扫把,拿着玉米去河边了,得先洗洗手脸,剥好的玉米才更加干净嘛。
  玉米棒子交给小红剥粒了,简初晴又拿了几个红薯和土豆出来,提着菜篮子拎着水桶去河边洗涮。
  回到家里,简初晴切红薯块先放在锅里煮着,等小红玉米粒剥好了,再加进去一起煮一锅玉米红薯粥。
  西红柿太多,她干脆就直接做了个西红柿浓汤土豆炖鸡块。这锅菜在一边炖着,她又开始处理嫩辣椒,准备搞个虎皮辣椒。现在有了油,又有了好用的炒锅,做这道菜就很容易了,再炒个青菜就齐活了。
  她本来只想做这三个菜的,结果小红拿着剥好的玉米粒回来时,还带回了一条约五斤重的大鱼。返程途中,除了最开始带的二十斤腌鱼块,在第二天就吃掉了,他俩就再也没有吃过鱼了。
  看着这么新鲜的鱼,简初晴决定再多做个红烧鱼。
  于是,他俩的晚餐就很丰盛了。
  这一顿就是正儿八经的有饭有菜了,而且还是好几个菜,有荤有素,有肉有鱼,搭配合理。
  小红就拿土豆炖鸡块当主食了,只喝了一碗粥,其余的全给简初晴喝了,还说:“你不是馋粥很多次了吗,全给你喝了。”
  简初晴喝了一口粥,吃了一个虎皮辣椒,笑道:“行了,你喜欢喝就再喝一碗。今天这么多菜,我不用光喝粥。”
  如此,小红也不客气,又给自己添了半碗粥。虽然他爱吃肉类,但也很喜欢玉米粥啊。毕竟吃的少,又不是能顿顿吃到的食物。物以为稀为贵嘛。玉米这个再普通的东西,现在也成了紧俏货。
  “总算好好吃了顿饭。”捧着吃饱的肚子,简初晴满足的打了个嗝。
  小红好笑的说:“说的你顿顿吃的少了似的。”
  简初晴的饭量他很清楚,也看见她每顿吃了多少食物。说真的,她可真没少吃,顿顿都是两大碗。就她这饭量,比普通人大多了。只是跟他不能比,甚至和阿夜他们都不能比。
  这个地方的人都挺能吃的,简初晴以前还觉得自己吃的多,现在也没这个感觉了。左看右看,都是她吃的最少嘛。
  “可那不叫饭啊。”
  简初晴就是那种一顿饭不管吃了多少菜,吃了多少东西,不吃几口米饭,就总觉得没吃饱一个样。其实不是没吃饱,而是欠缺了那几口主食。
  说到饭这个话题,小红没话好说了。他很清楚简初晴嘴中的饭是什么,指的是大米饭,玉米粥,面条包子馒头之类的。但因为在这里他们没有大米也没有小麦,就把主食变成了玉米粥,红薯和土豆。还好,经历了未世,简初晴就算吃不上米面,吃些红薯土豆与一样能觉得吃饱了。不然,两人还有的头疼了。
  但是,他们在这里生活的时间也不短了,充足的食物,再加上空气好环境好,又没了性命之忧,日子过得滋润了些。简初晴也从一开始的什么都吃,只要能填肚子补充营养对身体好就行了,到开始有选择,爱挑选了。
  毕竟他们现在有了个实力嘛。在这里生活,大家已经失去了很多现代有的最普通生活,一些最平常的享乐也没有了,要是还连吃都不能满足自己,生活还有什么乐趣嘛。所以,小红也挺理解简初晴的做法和想法的。其实他有时候也很不满意啊。
  一想到,他们连睡觉的被子都没有,连穿的衣服都这么简陋,他也很不舒服。说来说去,他们眼下,其实也就解决了生活的最基本需求。
  人嘛,都是有更高层次的需求的啊。谁不想生活的更加舒适呢。所谓由节俭入奢容易,反过来就难喽。简初晴都是享受过最现代化便捷生活的人,现在再让出门靠双脚走,回到原始状态,能不难吗?
  于是,他就打算下次从另一个方向走,再去寻找一下其他的地方,看能不能找到大米小麦之类的粮作物。
  简初晴所说的各项娱乐活动是他无法找到的,吃这方面他想自己还是应当能满足简初晴的需求的。
  自己的人嘛,总得自己来解决这些问题啊。不然,他也觉得挺没面子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