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心情更觉压抑,刚才电话的内容,他多少能够猜到吧!
凌江市是繁华的现代大都市,男女普遍结婚较晚,独身主义也能被尊重和理解,因为大家更在乎自我的追求和价值。
可是,在老家那种小地方不一样。尤其是女孩,只要从学校毕业,不止父母和三姑六婆,连同周围的街坊邻居都会热心地帮忙介绍对象。
明媚没想到,今天竟然是父亲亲自打电话过来。可见父亲对他嘴里的那个对象相当满意,不允许她拒绝。
也难怪,在小地方有房有车等于有了骄傲的资本,父亲自然不愿意错过。
明媚一想到这些,才稍微缓解的头痛登时又严重了。
她用力拍了拍额头,发现霍仲庭的视线依然落在自己身上,于是勉强挤出一丝笑来:“不好意思给霍先生添麻烦了。时间不早,我该走了。”
手机显示十二点半,不算太晚。明媚快步冲向沙发,拿起自己的包往门口走。
霍仲庭及时抓住她的胳膊,力道很轻,不至于弄疼她,但他吐出来的话语却如同腊月寒冰,“脸色惨白像鬼一样,三更半夜走出去想吓谁?”
明媚不得已停下脚步,叹了口气:“霍先生,如果你没办法好好表达关心,至少,请不要这样怄气似的跟人讲话,可以吗?”
她不是傻子,毕竟是自己情不自禁爱上了的男人,岂能听不出冷言冷语里藏着的关心?“面恶心善”就是形容这种人的吧!
霍仲庭英挺的浓眉瞬间拧紧,反问道:“你说谁怄气?”
明媚眼眸变得酸涩:“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怄气……”
此刻身心疲惫,恨不得下一秒就扑倒在书房那张柔软的床上,一觉睡到明天下午,但是她不能那样做。
她坚定地推开他的手,笑了笑:“无论如何,谢谢照顾。以前我说过一句话,现在仍然坚信——你是一个好人。”
真的,很好。
可惜不可能属于她。
明媚深深地看了他一眼,强迫自己举步离开。因为再多停留一秒钟,只怕想扑的不是书房里的床,而是这个叫霍仲庭的男人。
霍仲庭盯着她挺直的背,“你住哪里?”
明媚心口一颤,直觉地问道:“霍先生打算送我一程吗?”
“问你住在哪里?”霍仲庭声音低沉得不像话,听起来更像是在跟人怄气了,“明早的新闻头条,我不希望看到明远集团某职员冻死街头的消息,又或者——”
他微微顿了一下,道:“家乡的父亲等不到女儿回去相亲嫁人,跑到明远集团来闹事。”
霍仲庭你咒我啊!谁父亲要来闹事了?明媚将话语压在嗓子眼,念在他其实是有意想送自己的份上,决定不计较。
她看上去心平气和地回答:“我暂时住颜真那边,不过不敢劳烦霍先生送,等会我可以自己搭出租车。”让他送,若被发现她偷偷住在舞蹈房,那可糟糕了。
霍仲庭不悦道:“我有说过要送你吗?”
“没有。是我自己想多了,误解了。”明媚忽然想起了什么,眸子再度扫视了一圈屋内,“对了,昨晚唐先生的围巾,请问可以还给我吗?”
霍仲庭眸光一紧,冷声道:“扔了。”
“你……真的扔了?”
“垃圾本来就该扔掉!”
“霍先生,你明知道那是别人送我的礼物,我还要还给人家的。你这样……”
“纪小姐,你不是要走吗?请。”霍仲庭推着她往门外赶。
都说女人翻脸跟翻书一样,但是男人变起脸来,也会风起云涌变幻莫测。
明媚很快发现自己不该提围巾的事,因为不但没有拿回来,还在十几秒钟之后被人嫌恶地赶出门。
身后重重的关门声,她意识到霍仲庭的怒气不小。
看来,他跟那个叫唐萧的真有仇怨。
唉!那么舒服的高级羊毛围巾,就这样被扔掉太可惜了。好在,兴许以后自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唐先生,不至于需要买条新的赔给人家。
走到楼下,夜风冰凉。
明媚将羽绒服的拉链拉高,将脸蛋缩在脖子里。
还算幸运,小区外没多久正好有一辆出租车开来,她很快上了车,报了明远大厦的地址。晚上道路比较顺畅,二十几分钟便抵达了目的地。
屋子里,霍仲庭一连抽了两支烟。
明媚猜的没错,原本他是打算送她的。再好心一点,说不定还会允许她留下来多住一夜。可她偏偏要提唐萧,把唐萧的围巾看得那么珍贵,是不是表示她对那个人也很重视?
一个仲坚,一个唐萧,纪明媚不止花招多,让人不爽的地方也多!
他打开手机看了眼时间,已经半个小时了。别怪他没有绅士风度,这么晚让她一个年轻女子单独离开,怪只怪她脾气太倔,专挑他不喜欢的做!
霍仲庭抬起手腕,按揉着隐隐抽痛的太阳穴,自己向来引以为傲的好脾气,在纪明媚面前莫名其妙地变没了。
纪明媚……
他闭上眼,长长地吐出一口烟雾,英俊的脸庞在白色烟雾背后变得模糊。
忽然手机叮咚一声,短信息传入。
随意地扫视,意外地发现竟然是纪明媚发来的。
——霍先生,我已安全回到住处,不用担心。
谁担心了?霍仲庭瞪着那行字,紧绷的神经却自动地放松下来。
如此万籁俱寂的时刻,坦诚聆听内心的声音,他无法否认,自己在面对明媚的时候,心底不受控制涌现出了一种感觉。
那种感觉,叫做在乎。
他何时开始在乎起她来了?这是不是表示自己喜欢上了她?
不不,是有点在乎没错,但一定不是爱情!男女间狂热的恋爱,他曾经真切地经历过,不是这样的。
冷静下来理性分析,最可能的因素就是习惯——跟纪明媚同居一个多月,无形中养成了一种自动关注的习惯。
同理,她离开后最多一个月,自己也能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况了,说不定根本不用一个月,一个星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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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气晴朗。
明媚自更衣室的小房间里醒来,睁开眼睛,看见久违的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地上。
她伸出一只手,摸了摸铺满阳光的地板,淡淡的温暖让人心情愉悦。
有阳光,真好。
她喜欢阳光。
同一时间,霍仲庭站在大卧室的穿衣镜前,亲自整理领带、袖口,衣装笔挺地准备出门。
阳光从落地式的阳台玻璃门照进来,他皱了皱眉,上前将门拉开。
一抹小小的绿色映入眼帘,那是前些天仲庭出差安州市买回的太阳花,特意送给明媚的。原本是一盆不起眼的杂草,经过了冰冻天气,奇异地增添了一抹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