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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捡个杀手做女友 > 第二百零六章 任灵
  任灵……在父母出事之后,自己的一生似乎就被安排好了一样。
  从小跟着奶奶学习苗疆功法,她不能像普通女生一样经常逛街,经常买漂亮的衣服。
  十多年过去了,她的个子似乎一直都不能再长高了,一直都是一米五左右。但是,她的心性是成熟的,她也有过叛逆的举动。
  比如说,为了反对奶奶为自己安排的生活,经常的离家出走,但是她也知道,每次自己跑出去肯定不会超过几个小时就会被家里的保镖发现,然后带回家。
  奶奶从来不会体罚自己,只会和自己讲道理。有些事情必须是她才能完成。
  她很想体验一下恋爱的滋味是如何的,在学校里,虽然有很多人在追求着自己,自己也很开心,可是,开心之余却没有找到那个能够让自己心动的男孩。
  直到,上一次,自己又离家出走跑出去,被一个叫叶小凡的男孩救了。
  当时只是对这个男孩很好奇,而且虽然看清了他长什么样子,却完全不知道他的名字和住在什么地方。
  然后一直到比武大赛,他,再次出现在了自己的视线之中。
  这和两个月之前遇到的他好像有些不一样了,他变得更厉害,而且,速度也很快。然后他一直都赢,连影哥哥都不是他的对手。
  她开始密切的关注他,调查他的身份,了解他的日常生活。
  最后,听到奶奶说自己要嫁给他的时候,心中竟然有一丝的欣喜。是的,自己对他没有任何的排斥心理,甚至还很期待这个叫叶小凡的男孩能给她带来恋爱的刺激感觉。
  不过他有没有喜欢上自己,但是自己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他了。
  反正奶奶跟自己说过了,自己的这一身修为,迟早会交给一个男人,然后让这个男人帮忙重振任家的雄风。
  如果真的要选一个人的话,那就是他吧,至少,还是一个自己喜欢的人。
  空调的冷风吹过,穿着太轻薄的任灵不由得有些凉意。她轻抚着小凡结实的胸膛轻柔的说道:“温柔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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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已深,鱼水游荡,良辰美景。
  清晨,明媚的阳光从窗户外照射进来,鸟语花香,空气清新。
  小凡缓缓的睁开了双眼,看着天花板三秒钟之后,突然惊坐而起。
  果然,事情还是发生了,任灵蜷缩着身子就躺在了自己的身边
  该死的。小凡暗骂了自己一声。却无法改变已经发生了的事实。他竟然真的对这个清澈天真的女孩做了那么禽兽的事情。
  眨巴眨巴,那双可爱的大眼睛突然眨动了几下。看到了旁边的小凡之后,却是皱着眉头嘟起了小嘴。
  “混蛋……”
  “啊?”
  “不是让你温柔一点吗?”
  “我,那个……这怪我咯?”小凡莫名其妙的看着任灵,昨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可是一点都记不起来了啊。
  “哼。”任灵的眉头皱得更深了。然后突然抓起了小凡的胳膊,张开小嘴吧唧一下咬了下去。
  “呀,呀呀,你干嘛?”
  “哼。”说着,任灵掀开了被子,快步的打开门走了出去。连走路的样子都怪怪的。
  任灵刚跑出去没几分钟,又跑了回来,对着小凡没好气的说道:“喂,奶奶叫你下去早餐。”
  小凡用力的挠着头发,这都什么破事啊。
  “任老夫人,事情已经发生了,你的下一步是什么打算啊?”吃着早点,小凡就像是没事一样平静的对着任夫人问道。
  “你没什么感觉吗?”任夫人缓声问道。
  “说好了,我明天就要走,至于任灵我十分的抱歉,如果以后我侥幸不死的话,那我一定把任爷爷留下的三十多年内力全部还给任家的,只是现在我还想借着用用。”小凡知道多说已经无用,他也不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这么乱来的奶奶。
  “任灵,吃好了没?吃好了,去找大块头试试手。”任夫人没有回答小凡,而是转头对着任灵说道。
  “好嘞。”任灵说着立刻放下了碗筷,屁颠屁颠的往门外跑了出去。
  “一起出去看看吧,昨天晚上努力的成果。”任夫人缓缓开口说着。
  小凡疑惑的看过去,然后看到任夫人起身,他也不敢再继续呆着,拿起手里的粥就跟着走了出去。
  大门外,院子内。
  任家的保安队长外号叫大块头的汉子和娇小的任灵面对面的站在了一起。
  “大块头,小心咯。”
  “来吧,小姐。”
  ‘咻。’鬼影步一闪,任灵娇小的身体突然爆射而出。
  ‘砰。’大块头急忙伸手挡住。可是一个巨大的身子,竟然被一个娇小的女孩轰退了数步还倒在了地上。
  这一幕让小凡震惊了,不能不震惊,虽然他知道任灵的身手了不得,可是之前在接佐藤的时候也是被震倒的。而且她本来就不是大块头的对手,要不然,之前也不会被大块头抓住。
  而大块头的实力小凡也领教过,他和任影几乎是可以相提并论的存在。然而,任灵却是在面对面的情况下,一掌把他给震倒了。
  要知道,之前和佐藤交手的时候距离现在也就四天的时间而已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