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怡额头有汗水,脸上有痛苦的神色,但是依旧咬牙坚持,运转升仙决功法,将更多的混沌之力吸收入体,慢慢的炼化之后,纳入自己的丹田之中。
混沌之力暴烈,炼化之时却并不困难,邹怡尝试一下之后就发现了这一点。
所以他临时改变升仙决功法的运行方法,在吸收混沌之力的同时,就开始炼化入体的混沌之力,以免入体的混沌之力横冲直撞伤到自己。
这样一来会减慢吸收混沌之力的速度,但是对邹怡自身来说是有极大好处的,至少会安全很多。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之后,闫坤第一个醒来,他满脸都是兴奋,身上的气势有了巨大的变化,居然已经是悄无声息的突破到了神人之境。
神人和仙人之间的差距不用多说,那绝对是非常明显的。
现在闫坤成神,他的气势变化,一切都变化,好像改头换面了一般。
如果此时邹怡见到闫坤,一定会觉得有陌生感。
现在的闫坤看起来像是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全身上下的武者气息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彬彬有礼的文弱书生样子。
但是只要是修仙者就能够清晰的探知,此刻的闫坤十分的可怕,那种蕴藏在他身体内的强大力量,只怕普通的混沌真神也会觉得有些心悸的。
混沌之力的厉害,不是随便谁都能够知晓的,但是混沌真神体内可能会产生一丝混沌之力,尽管稀薄,却也明白混沌之力的厉害处。
体内有了混沌之力的混沌真神,才算是真正的混沌真神,也才有可能成为超越混沌真神的存在。
那些刚刚突破到混沌真神的人,尽管境界达到了混沌真神的境界,但是他们的实力是不能和真的混沌真神相提并论的。
有人说混沌之力是混沌真神的真正标志,这句话还真没有错的。
现在闫坤体内有大量的混沌之力存在,他成神之日,也就标志着他的实力已经和混沌真神无异。
这在外界是无法想象的,但是在这个混沌界,一旦成神,就可以说已经是混沌真神了。
这是混沌之力的独特之处,也是有大福气的人的幸运之处。
不得不说闫坤是幸运的人,他遇到了邹怡,还进入到了人人都想要找到,却几乎没人找到的混沌界,幸运至极。
闫坤是一个懂得感恩的人,邹怡先是饶恕他带兵入侵绿星之罪,又亲自训练他,将他培养成暗影院的院长,现在更是带着他来到混沌界,让他成为一个堪比混沌真神的神人,他十分感激邹怡,看邹怡的眼神都蕴含着感激。
闫坤默默的注视着还在修炼的邹怡,嘴角露出一丝温馨的笑容,像是再看自己的兄弟一般。
闫坤也只是看了邹怡一眼,他看邹怡还在修炼之中,便没有打扰邹怡,而是继续修炼去了。
邹怡现在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他并不清楚闫坤已经悄无声息的成为了一名神人,而且是一个实力堪比混沌真神的神人。
他也不知道,闫坤成神这么大的事情,居然没有天劫降临,也没有任何心魔出现。
或许是因为混沌界没有成形,天劫没有在这个世界形成,所以闫坤突破的时候就没有天劫出现了。
修炼之时总是没有时间观念的,因为物我两忘,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在这黑漆漆的混沌界呆了多久。
邹怡这一次几乎是从头开始修炼,修炼的升仙决尽管通俗易懂,但是也花费了他不少的精力来研究功法的口诀及修炼之法。
这并非是邹怡想要浪费时间,而是每一个修仙者都必须要经历的事情。
修仙者修炼一种功法或仙术、神术之类的战技,那都需要首先摸透口诀,搞清楚如何修炼。
不然的话,糊里糊涂的就开始修炼,只会适得其反,事倍功半。
邹怡这一次花了近一天的时间才将升仙决关于混沌真仙修炼到神人之境的功法理解透彻。
这还是相当快的,毕竟邹怡的记忆之中有武道真神修炼升仙决的心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邹怡走弯路的可能。
接下来邹怡正是开始修炼升仙决,因为他已经是混沌真仙之境的仙人,修炼九阳决也上千年之久,对新的升仙决倒是有些自己的看法和理解的。
不管是什么功法,其本质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将外界的能量吸收入体,炼化转换称自己的能量。
九阳决也好,升仙决也罢,本质一样,只是修炼的方法和修炼之后的进度不一样罢了。
不得不说升仙决真的是很神奇的绝世功法,邹怡仅仅是修炼了一会儿就发现吸收外界混沌之力的速度大增,远胜之前用九阳决吸收外界的能量。
升仙决炼化入体的混沌之力的速度也更加的快,相比九阳决的话,至少快了数倍。
这让邹怡十分惊喜,也有些后悔之前没有早一些开始修炼升仙决,而是一直都继续修炼九阳决。
九阳决邹怡修炼了千年之久,已经成为习惯,之前得到升仙决的时候,他就不愿意改修升仙决,而是继续修炼九阳决的。
现在回想起来,不说十分后悔,邹怡也还是有些悔意的。
时间慢慢过去,邹怡体内的混沌之力慢慢充盈,居然是将他千年来苦修的仙力全部逼到了第二丹田之中,将他的丹田完全占据了。
按照邹怡丹田的容量来看,他似乎马上就要突破成神了。
但是邹怡并不想马上成神,因为他突破混沌真仙不久,境界不稳,贸然再次突破的话,只怕会发生意外不到的事情。
所以邹怡强行压制自己的境界,一边将自己吸收的混沌之力送到第二丹田存储起来,避免境界马上突破,一边也下了一招险棋。
他分心二用,在这个时候修练起了浴火重生术。
他是不想自己体内的仙力被混沌之力挤出身体之后白白浪费,所以在这个时候放缓了升仙决的修炼,分心修练起了浴火重生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