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家大宅的后院出去,有一片野湖,水是从山上的一处泉眼里冒出来的,紧接着又沿着山路下来,正好在半山腰的这一块坑地上汇聚成了一片晶莹剔透,冬天也不会结冰的湖泊。
深究起来,简南会知道这里,也是和这次一样,因为沈月芬和柳璃的暗中交锋。
那是她来到秦家的第一个冬天,那一年冬天,气温一场寒冷,连真个南方都陷入了暴雪低温,北城更是被寒潮折磨得不成样子。
就是人生中迄今为止最冷的时候,那年的除夕夜,秦家主母沈月芬,下了明令,不允许柳璃和她上桌吃饭,否则,她当晚便自尽给秦老爷子看,也让北城的人看看,秦家家主是如何宠妾灭妻的!
秦老爷子何其爱面子,自然是答应了。
简南原本以为,沈月芬那么彪悍的女人,还是沈家药业的千金小姐,必然是会赢得漂亮彻底的,谁知道,那一晚上之后,但凡是由秦家主办的晚宴酒会,无论是自己家里人还是亲戚和朋友,全部都交给了柳璃来布置安排,甚至的,后来只要是秦老爷子出去应酬,带上的女伴,也成了柳璃专属一人的位置。
其他人或许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但是简南却是明了的,那天晚上,柳璃给秦老爷子留了一封信,说是要给他一份新年礼物。
然后柳璃带着简南和渔具,早早地便来到了后山上的这片湖,柳璃网鱼,收拾钓上来的鲜鱼,简南捡柴火,挖坑,最后一条条地用荷叶包裹再用锡纸包裹,用做叫花鸡的做法,烧制出了‘叫花鱼’。
那一年十六岁的简南刚开始没明白是为了什么,还傻乎乎地以为她们已经沦落到连一碗白米饭都吃不起,需要靠着柳璃亲自下湖抓鱼才能填饱肚子的程度了,添柴火的时候,甚至有一点悲壮和凄凉。
后来秦老爷子来了,柳璃笑着邀请他来参加自己的除夕饭。
“以前我家里穷,过年的时候,家里的大人就会带着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去湖里面抓鱼来烤着吃,虽然那时候父亲很凶,觉得我是女孩儿,以后嫁出去了就是别人家的了,鱼身上肉质最鲜美的那块是给弟弟的,湖里的水很冷,走下去的时候,腿骨头都在打着颤儿,但是我还是很高兴,因为大家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平平安安的,健健康康的,就很值得安慰了。”
“这就是你前些天,走路的时候突然踉跄差点摔倒的原因?”
“嗯,可能是那时候留下来的病根,不过现在已经好很多了,我现在已经不会莫名其妙的抽筋,要不然晚上睡觉的时候,一脚把你踹下床,你还不得吓死!”
柳璃笑得风华万千,又带着些小女儿的娇嗔:“我们在一起之后,我本来一直想着要带你一起试试这种围着湖面吃烤鱼的感觉,但是你一直很忙,没有时间,今天终于有了机会了,试试吧,看看我的手艺好不好。”
简南记得很清楚,秦老爷子盯着柳璃手上的那条烤鱼,盯了很久,那双精明沉着的双眸里,带着雷霆万钧的气势,那时候是暗淡的,就像是在怀念什么逝去了,再也得不到的美好,又像极了在思念谁。
很久,久到十六岁的简南都以为秦老爷子会嫌弃烤鱼太过廉价而拒绝品尝的时候,秦老爷子竟然接过了柳璃手中的烤鱼,甚至吃的一干二净。
“南南小时候也喜欢这样吃,从尾巴开始,然后将中间那一块留在最后面,我还以为这丫头是随了谁的,原来是随了你啊!”
被点名的简南很是莫名,惴惴不安地低着头,秦老爷子却突然喊了她的名字,招手示意她过去,柳璃笑了笑,打趣:“这丫头胆子很小的,你别这么虎着脸,把丫头吓到了,我可是就这么唯一一个的宝贝女儿,你给我吓着了,我要找你的!”
“这不也是我唯一的女儿,秦家的女儿,胆量和见识,都应该比其他人,要来得高。”
秦老爷子说这句话的时候,十六岁的简南已经惶恐地挪到了他身边,然后秦老爷子说:“以后不要喊叔叔了,我是你父亲,你应该喊我一声爸爸。”
我的爸爸只有简承佑!你才不是我爸爸!
简南是想这么回答的,但是一抬头,便看见了柳璃对她的笑容,那双充满了母爱怜意的泛着水雾的眸子里,闪过只有简南看得懂的威胁。
“秦爸。”
柳璃笑了:“女儿在这里,她爸也在这里,等厉北那小子也在,哎呦,就真是圆满了!”
秦老爷子的眼角,慢慢浮现出了笑意。
“会有的,会有机会的。”
……
那天晚上,秦家大宅所有人都聚集在前院,和沈月芬一起观看烟火表演的时候,然而一家之主的秦老爷子,却是在后山的湖边,在月光如练,银色的光洒了一地的湖水边,听柳璃里聊小时候她在山里面生活的故事,而简南在一边默默地听着,适时地配合当一个乖女儿。
其实那时候,沈月芬怕是就已经输了吧,不是输给了柳璃的年轻貌美,那时候的柳璃,两个孩子的母亲,小女儿也已经十六了,保养再好,怎么比得上那些二十出头的鲜嫩多汁的小姑娘?
沈月芬不止一次地骂过柳璃是狐狸精,靠着美色迷惑男人,简南起初也是这么想的,但其实,过了十年,简南突然明白,沈月芬输给了柳璃的,或许是心机。
……
回忆结束的时候,简南正好带着秦厉北来到了湖边,今天晚上的一方天空,黑幕低垂,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漆黑黑的一片,除了靠近后院出来的那条小道上有几盏地灯发着羸弱的昏黄的灯光,什么也看不见。
简南无比遗憾:“本来是想抓几条鱼回去,明天早上炸鱼条给你们吃的,现在怕是不行了,没口福的俩小朋友。走吧,天黑路滑,咱们回去吧,去厨房看看有没有蛋糕垫垫肚子。”
按照刚刚的那一出大戏来看,等会儿年夜饭的餐桌上,估计戏也不会少,省心不到哪儿去,所以还是先填饱肚子再说。
团团揉揉眼睛:“麻麻~这里的鱼很好吃吗?”
“那是当然的了,也不知道小鱼苗是从哪儿来的,肉质肥美,鲜而不腻,咬起来还q弹爽滑,真的,团团,麻麻告诉你哈,这真的是全世界最好吃的鱼了!”
团团流着哈喇子,明亮的眼睛一眨一眨:“……想吃~”
秦厉北不爱吃鱼,但听简南这么一说,倒也是很好奇,这片湖在他以养子身份踏进秦家大门的时候,就已经存在了,只是因为在后山,杂草丛生,一到夜里便很是荒凉,因而平时也没有人来搭理这里,不知道南南这个小丫头是怎么知道这里的鱼好吃的,难道是吃货天生的直觉?
秦厉北使劲儿将自己脑子里面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啪飞,任由简南抓着他的手往外面走去,结果刚一转身,便看见了身后不远处,站着的男人。
“你怎么会在这儿?”
简南惊讶,下意识便问出了口,问完之后,恨不能立马将自己的舌头咬掉,她这么自然而然的询问语气是要做什么,秦世勋貌似和她也不是很熟——除了那次在医院,求他为秦厉北献血之外。
“你们,今天不该来的。”
“是老爷子亲自发的话,作为晚辈,我总不能不听吧,那样的话,多没有教养啊,你说是不是?倒是你,沈扬诺不是受了很大的惊吓么,孕妇这时候情绪总是比较脆弱的,你应该在她身边陪着她才是啊。”
简南的潜台词就是,而不是来这边质问我们,不该来你们家吃饭!说的谁想来一样,在你们秦家的饭桌上吃一顿饭,感觉都要折寿的,你知道么?!我们仨人也很委屈的啊!这时候在家看春晚嗑瓜子做什么不行啊!非得来这里找罪受!
或许是因为周围没有人,黑漆漆的一片后山荒凉,倒是给了简南自由自在的感觉,吐槽起来也是分外的不留余地,弹幕在心里瞬间唰唰唰地连成了一片!
然而,秦世勋却没有继续和简南打嘴炮,他双手插兜,似是百无聊赖地靠在了旁边的树干上,瞥了秦厉北他们三个人一眼,继而幽幽地叹气:“你们现在这样看起来,还真的是像一家三口,呵,在知道秦厉北失忆又变成弱智之后,我一度觉得他的这一辈子算是彻底毁了,但是现在这么一看,或许秦家的三个儿子中,最幸福的,莫过于他了吧。”
秦世勋似乎想到了什么,自嘲地笑了笑,胸腔中憋闷的一股子浊气,一时间上不来下不去,就那么卡在那里,生生地要将他卡死在这摊烂泥里面。
“想要的女人就站在他身边,怀里抱着儿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多好,多让人羡慕。但是你知道吗?”
秦世勋话锋一转,语气变得像今天晚上的寒风一样冰冷起来,“你们过的太幸福的话,我们会嫉妒的,我们得不到的,凭什么一个傻子就能得到,他手上犯的错,不比我们少。到时候,我们会忍不住想要摧毁他的幸福的。”
骤然变得冷漠起来的秦世勋,简南顿时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这个男人,她刚刚因为献血的事情,而对他有了一丝感激,难道,秦世勋现在这番话的意思是,他也要站到她们的对立面去了,是么?
“别人的幸福,是牺牲了多少换来的,你们既然看不见,就不要妄自猜测别人得来的太过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