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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大明:开局抢了陈圆圆 > 第159章 翻被手,枪出如龙
  玉溪澄江县,梁王山。
  梁王山,又名罗藏山,为滇中第一高峰,因元代梁王在此扎营而得名,是澄江十景之一。
  站在山巅,昆明之滇池,澄江之抚仙湖、阳宗海,江川之星云湖尽收眼底,可谓“举目观四海”。
  李定国的一万兵马在梁王山安营扎寨,营寨靠山背水,进可攻退可守。
  抚仙湖里船只林立,纵使明军包围了梁王山,李定国仍旧可以率军从容退入湖心岛,继续顽抗。
  而且附近渔村里的船只,全被李定国搜罗一空,明军到了湖畔,只能望洋兴叹徒呼奈何。
  大雪纷纷扬扬,山峰银装素裹,湖上云雾缭绕。
  李定国伫立在山腰营寨门口,诗兴大发,吟诵道:“战退玉龙三百万,败鳞残甲满天飞!”
  “将军气概豪迈,真乃英雄也!”夏完淳不知何时来了。
  李定国回头,笑道:“世无英雄遂使竖子成名,我岂敢妄称英雄?夏使者,崇祯已经到了玉溪,并派出两万先头部队杀往此地,不日即可兵临梁王山下,你便可以重回崇祯身边了。”
  夏完淳道:“大战来临,将军还不早做准备?”
  李定国道:“区区两万兵卒,奈何不了我!”
  “李将军,我自然知道你本事了得,乃是常胜将军。可我朝皇帝陛下足智多谋,不可小觑。尤其是我军之中有一支英勇善战的队伍,号称新军,善于长途奔袭。我猜此次前来攻打梁王山的先头部队,必定是新军,将军莫要大意轻敌。”
  “夏使者,你是崇祯皇帝的心腹臣子,怎么替我担忧起来了?我败了不更好吗?”
  “我当然希望大明朝的军队每一战都大获全胜,而且我有这个信心。只是我朝皇帝一直对将军赞不绝口,言语间大为钦佩,一心一意只想招揽将军为国效力,我担心两军交手,刀剑无眼,将军万一有个差池,皇帝陛下会伤心的!”夏完淳道。
  李定国问道:“崇祯当真如此看重我?”
  夏完淳道:“这还有假?我跟随皇帝从南京城出发,一路上伺候左右寸步不离,听了太多陛下对将军的称赞。李将军,陛下对你的身世了如指掌,对你的战绩如数家珍,对你的为人称赞有加!”
  “这么说吧,我还从来没见过陛下如此看重任何一个人呢,将军在陛下心目中独一无二!”
  李定国惊诧不已,想了想道:“我明白了,崇祯想要招降大西军,故而才惺惺作态。无非是崇祯的帝王心术,御人之策罢了。”
  夏完淳摇头道:“李将军,你如此看待我朝皇帝陛下,那就大错特错了……”
  正说着,山下旌旗摇动,人喊马嘶。一个将领匆忙奔来,叫道:“李将军,明军先锋部队开始攻山了!”
  “来得好快哪!”李定国说着,拔出腰刀,喊道,“迎敌!”
  不多时,两军在山前一片开阔地带相遇。明军这两万士兵领了圣旨,前来摸清楚李定国军队的虚实,一上来便猛攻猛打,枪声大作。
  “明军装备果然精良,大雪天还能开枪,他们用的是什么火枪?”李定国暗道。
  随即下令道:“翻被手出列,挡住敌军火力!弓箭手,射击!一营骑兵,随我冲锋!”
  军令一出,上千个士兵迅速行动起来,五十名为一队,手执水湿棉被,张其两角,站到队伍最前面。
  湿棉被或是蒙在木板之上,或是蒙在八仙桌上,一同竖立起来,便成了一道盾阵。
  原来这是农民军在长期战争之中,摸索出来的一套克制火枪的防御之法。后来的清军进一步改良这种战术,名为“翻被手”。
  打湿的棉被加木板,对于铅子在一定距离上有良好的防御能力,这个距离大致是在三十步以外,这是公认的。此方法也常常被用于实战,甚至直到近代抗日战争中,还有部队用八仙桌顶着几床打湿的厚棉被来攻城。
  其实最早使用湿棉被抵挡枪子的,应该还是戚继光,他发明的刚柔牌就用到了棉被:“用人所盖棉被覆於木格上,固一时从便之法,然不若所制刚柔牌,四五十步之外可以遮衔铅子,屡试无失。然近至三十步,亦要打透。但铅子铳必是远放,定无一二十步可放之事。今开法於后,不立图者,秘之也。”
  农民军早期装备简陋,扛着锄头握着镰刀就上战场,如何防御明军的火枪成了一大难题。后来得知湿棉被加木板能起作用,便迅速推广开来。
  李定国军中的翻被手,除了举着盾牌之外,还要手握单双刀排列而前,后面跟着鸟枪长矛大队,比单纯使用藤牌更为得力。
  但这种防御之策不能一味夸大,这个时期的火器火力无法与后世枪支相提并论,发射的铅弹穿透力有限,但也必须保持至少三十步的距离,否则仍旧难免一死。
  至于有的抗日神剧里直接用湿棉被抵挡机枪子弹的情节,纯属胡扯,完全侮辱人的智商。
  对于李定国来说,他并不指望单纯依靠翻被手就能挡住明军的进攻,而是另有打算。
  明军开枪射击,铅弹噼里啪啦打在盾牌之上,穿透不了。趁此机会,李定国的军队射箭还击,箭雨纷飞。
  等稍稍滞缓了明军前进的节奏,李定国率领骑兵,一马当先冲了出来,风驰电掣般呼啸而来。
  大西军还在张献忠手里的时候,便有一个最大的特点,擅长野战,擅长奔袭。
  在明末诸雄中,张献忠部能脱颖而出,横行天下,据地开国,最重要的因素是张献忠非常重视骑兵,比李自成还要重视。
  在张军中,骑兵和步兵的比例是“马七步三”,主力部队“人人有精骑或跨双马”,“介马有付,去来如风,一日夜踔数百里”。每到一处,在缴获战利品事最看重骡马,其他均不在意。
  因为拥有强大的骑兵,史称“张献忠之行兵,其来也如风雨之骤至,其去也如鬼蜮之难知。故数月间或驰江北,或趋楚豫,蹂躏三省,令官兵追逐不暇,即孙子所云‘出其所不趋,趋其所不意,避实击虚’之法。将帅坠其术中而不觉耳。”
  李定国跟随张献忠十余年,耳濡目染,自然也器重并善于使用骑兵,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此时的李定国身披白袍,穿着银色铠甲,手持亮银枪,胯下一匹白马,身先士卒冲杀在最前面,整个人与天地一色,仿佛一条玉龙舞动。
  他起初只管驱马狂奔,子弹在身边飞窜,狂风在耳旁呼啸,却连眉头也不皱一下。
  霎时间冲进明军队列之中,长枪上下翻飞,宛如游龙。眨眼之间,就刺死了几人,枪头染血,却不作片刻停留,径直往明军深处奔突。
  见到此情此景,明军将士们目瞪口呆,惊为天人!
  等回过神来,上千个骑兵已经把队形冲乱了,阵脚不稳。
  “来者可是李定国将军?”明军一个将领喊道。
  “正是在下!”李定国闻言,高声应答。声如洪钟,天地为之动荡。
  那个明军将领道:“陛下有令,不得伤害李将军,撤!”
  明军士兵们立即调头狂奔,撤出了战场。李定国也不追击,大咧咧端坐于马背之上,目光如炬,面色如水。
  万里寒光生积雪,三边曙色动危旌。大雪下得愈发紧了,风中有一袭白袍,鼓荡不休猎猎作响。
  一杆银枪,挺立在天地之间,如同欲上九天的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