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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上等男人 > 第【121】章:干妹的约法
  小芳听了老板娘的这个计谋,不禁吓了一跳。“阿姨,您这不是给儿子下套子嘛。”
  “对呀,我儿子胆小,一听说要报警,他就会乖乖就范了。等结了婚,你就接管这个家了。虽然我儿子有点不成器,但只要有你管着,他就不敢瞎胡混了。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你还挽救了一个失足青年呢。”老板娘喜滋滋地说。
  小芳推托道:“阿姨,我爹妈不会干的。”
  “你爹妈管不了你,古话说得好:臣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你在外面打工,你爹妈又不了解你的情况,到时候,先瞒一段时间,等有了小孩,再跟你爹妈说也不晚。另外,你也没必要跟你爹妈说实话嘛,就说我儿子是未婚。”老板娘乐嗬嗬地说。
  “阿姨,我可不敢骗我爹妈,我爹脾气可暴了,以前,他是杀猪的,脾气一上来,就提着杀猪刀满村子转,吓得一村子关门闭户,都不敢出门。”小芳编了个谎话。其实,小芳的爹连鸡都不敢杀。
  “妈呀!你爹这么厉害呀。”老板娘有点胆寒了。她想:假若真惹恼了这个亲家,到时候提着杀猪刀来了,还没人能抵挡得住。即使报了警,等警察来了,十个、八个也杀了。
  “是啊,我小时候,有一次不听话,我爹追我,我爬到树上去了。我爹硬是拿杀猪刀,把碗口粗的树拦腰砍断了,硬是把我从树上摔了下来。好在我叔叔赶来了,才把我爹手里的杀猪刀夺了下来。我妈说:要不是我叔叔赶来得及时,我的小命就难保了。”小芳绘声绘色地说。其实,这个事情确实有,但不是发生在小芳身上。
  老板娘听小芳这么一说,心想:这退婚的事儿,还真不好办了。对付小芳的爹,看来,不能来硬的,只能来软的。
  “小芳,你如果愿意做我的儿媳妇,那么,我到你家跑一趟,做做你爹的思想工作。我想:就凭着我这三寸不烂之舌,肯定能做通你爹的工作。到时候,等你爹点了头,咱们再办婚礼也不晚。”老板娘思忖了一会儿,缓缓说道。
  总而言之,现在,老板娘是盯住小芳了。她认定:只有小芳这个姑娘才能挽救自己的儿子。只要小芳做了自己的儿媳妇,这个家就有希望了。
  “好吧。”小芳心想:拖一时是一时。
  老板娘想:得把这个小芳缠住,不能让她跑了。于是,她拉住小芳的手,说:“既然你不一定能做我的儿媳妇,那就先做我的干女儿吧。”
  “做您的干女儿?”小芳一时楞了,不知道该不该答应。
  “对呀。先做我的干女儿,等以后跟我儿子结婚后,你既是我女儿,又是我媳妇,亲上加亲,你说,该有多好呀。”老板娘恳切地说。
  小芳觉得老板娘盛情难却,刚才,已经拒绝做她的儿媳妇了,现在,总不能又拒绝做她的干女儿吧。于是,她只好点点头。
  “女儿!”老板娘紧紧握着小芳的手,深情地说:“从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女儿了,那么,就有责任管你的哥哥了,以后,他有做得不合适的地方,你就不客气地管,该骂就骂,该打就打!”
  小芳心想:说了半天,做儿媳妇也好,做女儿也罢,都是为了让我管您的儿子啊。又一想:不管怎么说,老板娘是器重自己的,是对自己有情有义的,好吧,那我就替她管管这个不成器的儿子吧。
  老板娘和小芳正说着小话,小狗子从面馆回来了。
  “妈呀,累死我了,李小龙让我把桌子、板凳都用清洁剂抹了一遍。”小狗子显摆着自己的政绩,他一眼就看到茶叽上的点心了。“咦,你俩吃点心呢。”
  “你别馋,馋了也没用,就是给我女儿买的。”老板娘板着脸说。
  “给您女儿的买的,哪儿来的女儿?”小狗子诧异地问。
  “正好,我宣布一下:从今晚起,小芳就是我的女儿了。”老板娘说。
  “小芳又拜您干妈了?”小狗子瞪圆了眼睛。
  “是啊,我一辈子就想要个女儿,今晚,总算是遂了心愿。”老板娘欣喜地说。
  “老妈,您最近犯了什么病呀,又是干儿子,又是干女儿,赶明儿,不会又弄个干孙子、干孙女吧。”小狗子不满地说。
  “你太不成器,我已经不指望你了。”老板娘拿眼睛横着小狗子说。
  “老妈,我以前虽然不成器,但我现在已经下决心痛改前非了嘛,这两天,我的表现还可以吧。”小狗子说。
  “还凑合吧。”老板娘的评价一般。说心里话:老板娘这两天对小狗子的表现是相当满意的,但她不能表露出来。
  “我都可以评先进了,还凑合?您的要求也太高了吧。”小狗子委屈地说。
  “对了,我跟你说一声,从今晚起,小芳就是你妹妹了,也就是我们一家人了。所以,她有权利管你了。你记着:以后,小芳的话你必须听,不听,她会对你不客气的。我把话到前面,免得你不服管,吃了大亏。”老板娘严肃地说。
  “老妈,你一会儿让小芳做我媳妇,一会儿又让她当我妹妹,搞了半天,就是要对付我呀。得,我以后没好日子过了。”小狗子知道大事不妙,但他也没办法。
  “你听着,我既然当了你妹妹,就不能不管你这个哥哥。我有约法三章,你听好了。”小芳开始行使当妹妹的管辖权了。
  “你…你真拿着鸡毛当令箭,要管我呀?!”小狗子没想到小芳还真“走马上任”了。
  “对!你听好了。第一:以后你要老老实实到面馆去上班,只要面馆开门,你就得去干活。第二:有事必须要向我请假,得到我的批准。第三:身上不准揣钱,需要花钱要详细说明用途,然后,由我找阿姨去要。总之,你的每一分钱都必须经过我的手。”
  “妈呀,你这约法三章把我捆得死死的,连动都不能动弹了。”小狗子叫嚷着。
  “你说得很对。就是要把你捆得死死的。”小芳又扭头对老板娘说:“今后,您不要给他一分钱,需要花钱,必须找我要,由我到您这儿拿钱。”
  老板娘连连点头,说:“好,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