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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穿越重生 > 指南剑 > 两分明月10
  第十节
  煦暖的阳光从撩开的布帘外射了进来,照得帐篷内一片柔和,窗外,依稀可听见风的沙沙声,细微得就像摇篮曲。这顶精致帐篷是吴思庭书房,也是周子鸿时常教育弟子的地方,不过今天正主不是周子鸿,而是吴明在教子。
  吴思庭是长子,对于这个大儿子,吴明几乎是倾力培育.帐篷布置得中规中矩,雪梨木做的书案上,整齐的叠放着笔墨纸砚。思庭一年年长成,这书案也根据身高,年年在换,到了现在,已是第五张了。书案左右,则是三张高高的书架,上面堆满了精磨细制的羊皮书。如今活字印刷术虽已发明,但尚未普及,这些羊皮书,几乎都是手写而成,单就这些书,就是一笔不菲的财富。
  思庭端坐在书案边,小小的身板挺得笔直,正认真的写着字。认识定国公的人都说,这个十岁大的孩子颇似乃父,小小年纪,就难得的沉稳,待人处事也是谦和有礼。这固然与思庭的聪慧有关,但更大的关系,则与父亲的耳提面命分不开的。
  吴明端坐在书桌对面,小心的翻着书,不时看一眼儿子。书房里很安静,这种安静持续了很长的时间,过了许久,思庭才松了口气,放下毛笔,看着吴明道:“父亲大人,孩儿写完了。”
  吴明放下书,将儿子书写的那页纸翻转过来,看了看道:“不错,你这手楷书已具其神,若论工整,也算摸到了门径,从明天开始,为父教你行书,开始提高书写速度。”
  吴思庭点点头,看了一眼吴明,然后垂下头道:“父亲大人,孩儿有一事不明,还请你解惑。”
  “哦,”吴明挑了挑眉:“说来听听。”
  民间有句俗话说得好‘皇帝爱长子,百姓喜幺儿。”这里的皇帝,是指有身份,有地位的帝王或者诸侯,他们不一定非爱长子,但长幼有序,在这个世界,长子的正统继承地位是毋庸置疑的。他们是不得不培养长子,以便自己百年之后,传位于他,将家业发扬光大。所以,就算这些皇帝诸侯对其他孩子再喜爱,但对长子的培养仍是必不可少的。否则的话,极易酿成祸事。
  既然打破不了这个传统,吴明也只能入乡随俗,将更多的精力放在长子身上,好在吴思庭也极聪慧,并未让他失望。
  吴明三妻一妾,其中祝玉清是长妻,按说嫡长子应是吴天赐才对,但人人都知道,二夫人,三夫人是以并嫡之礼迎娶过门的。所以吴思庭这个长子,其地位无人敢置疑。
  后天的教育,环境的影响才是最重要的。这几年,何艺在家的时间很少,言传身教的重责都落在了吴明身上。而吴明太忙了,陪孩子的时间也不多,大多数时间,小思庭就是和周子鸿对答,听课。闲暇的时候,就在这小帐篷里读书。
  不论是吴明还是周子鸿,都是一身正气,对小思庭影响也很大。这个十岁大的孩子,为人处事一团和气,更表现出少年人不应有的老成。正因为如此,他平时少有忤逆父亲的话,此番主动提问,倒让吴明吃了一惊。
  吴思庭向吴明长揖一礼,模样极其恭顺:“父亲大人,周先生常教诲孩儿,念书写字,念书写字。可见念书是在写字前面的,这么多年来,父亲大人却为何只要孩儿抄书?”
  吴明看着儿子微微一笑:“无论何种锦绣文章,都由一笔一画构成的。人们读书习字,就是为了通过书来交流,获取知识,字是构成书的根本,是人与人沟通的窗户,写得一手好字,在先天上就有了优势。”
  吴思庭想了想,点点头道:“是,可父亲也说过,孩儿楷书已算初窥门径,为何还要继续练习行书?”
  “古语有曰,‘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又有‘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工整’,是汉字最重要的部分,我们写字,最重要的是工整,要让人知道其意,否则就是鬼画符。不论行书草书,还是后来衍变出来的各种字体。都是在楷书的基础演化而来,万变不离其宗,这也是我让你一直练习楷书的原因。而人在认真写字的过程中,精神高度集中,许多似是而非的问题,就会在这过程中迎刃而解。所谓‘读书百遍,不如抄书一遍’,就是这么个道理。这几年来,你不但对《四书》,《五经》,《道德注疏》等基本书籍熟极而流,对一些杂学如《阡陌记》,《行军策二十四要》等也能与为父对答如流。能有如此成就,都与你专心练字离不开的。”
  吴思庭想了想,又向其父一礼道:“孩儿明白了,多谢父亲教诲。”
  看着乖巧的儿子,吴明眼中掠过一丝欣慰,他捋了一下颌下的短须,又道:“今天的课业就到此了。所谓练武修文,都是不可或缺的,你静静心,为父今天想看看你枪法。”
  吴思庭垂了垂头,道:“是。”他心中有些兴奋,很小的时候,他就立志做一名将军,那个时候,天天围着简飞扬打转,对其神出鬼没的枪术佩服得不行。简飞扬却告诉他,若单以枪术论,他在中西顶多排在第三,不论是父亲还是杨叔叔,都是他拍马难及的。不过父亲名声虽响,却鲜少见他出手,就算偶尔指点,也大多只是指导他扎马步之类的,真正教导自己的,反而是简叔叔和杨叔叔二人。父亲要看自己枪法,那是要传给自己几个绝招吧?
  中西总督府是由一个帐篷群构成,在书房不远处,就有由篱笆构成的一个院子,占地甚广,这就是演武场,也是小思庭平时打熬筋骨的地方。出了帐篷,两人没走几步就到了,吴明从落兵台上抽出一支枪来扔给他:“来,试试。”
  这是把新枪,崭新的枪。大概刚刚开锋,吴明扔过来时,从枪头上传来一过股厉啸,刮得吴思庭皮肤生疼。他接过来,横在手中一看,就见一截草屑正落在枪尖上,无声无息的断为两截。他吃了一惊,道:“好枪!”这枪轻重合手,坚中带韧,不但枪尖锋利,枪杆也不知用什么制成,黑黝黝的,看起来像晒干的硬木,可握在手中,却有一种金属般的质感。
  “当然是把好枪,要换在十年前,为父可不舍得送给你。”
  吴思庭把枪放在手中掂了掂:“父亲,这枪是什么做成的,孩儿从未见过这么锋利的枪尖,也从未见过韧性,硬度如此出众的枪杆。”
  “那当然,这可是黑铁门主送给为父的礼物,他好歹是一门之主,送出来的礼物能寒酸了?”眼见儿子对长枪爱不释手,吴明心下也甚欣慰:“至于枪杆,枪尖是什么材料做成的,为父也不清楚。不过蓝门主曾说,是他参照远古的金属制成,叫做合金。”
  合金这个词,对吴明来说并不陌生,不过此时此地,却另有一番感慨。这东西轻便坚韧,即使在他那个时代,也未见如此好的材料,也不知这蓝成是如何鼓捣出来的。这东西的珍贵程度自不必说,不过这么多年下来,他早用赤宵顺手,这把枪留在手里,终究是装饰的成分居多,而吴思庭是他长子,又酷爱枪法,与此枪倒是绝配。
  原来是蓝门主送给父亲的,吴思庭把玩着手中的长枪,心道原来如此。蓝成到中西之后,周子鸿经常拜访他,吴思庭做为其弟子,对这个黑铁门主自不陌生。他将合金枪握在手中,微微一抖,吐了个门户,在场中一展所学。
  拦、提、挑、撩、刺、崩、拨、扎。吴明常告诉他,枪术招类繁复,但万变不离其宗,基本要领却不外乎以上几个动作,世人最重招式,却不知招式是死的,人是活的,战场之上瞬息万变,那有时间让你摆开架势来表演?所以要想学枪,还是得基本功扎实,一法通万法通,也只有如此,将来在枪术一道上才有望大成。
  不过真要表演,却不可能一味蛮来,吴思庭使出的,正是杨易教他的枪法。杨家枪法他自不能乱传,但此枪法经过杨易改进,威力有所减少,灵巧却大大增加,正适合吴思庭这种正在长身体的半大小子。
  这一下全力施展,枪影弥漫,整个演武场都是吴思庭闪转腾挪的身影,一趟下来,吴思庭额头见汗,手中的枪忽地一收,直直站好,心中有些惴惴,生怕自己有什么差错,但见到父亲脸上的微笑,他才放下心来。
  尽管知道过分赞誉对儿子不好,但吴明仍是道:“思庭,枪术基本功你很扎实,能学的几乎都学去了,现在就算为父想教你,你没什么可教的。剩下的,就看你如何结合实战的磨练了。
  吴思庭张了张嘴,正想询问自己有何不足之时,这时黑二从外面转了进来:“公爷,南蛮人那边有动静了……”
  北蒙在南蛮有探子,黑衣卫闻名天下,岂会落后于人?不过吴明做事仔细,明言收集的消息要尽量翔实,不可似是而非。如此一来,花费的时间自然较多,所以中西虽离南蛮较近,反比西蒙得到消息晚一些。
  这么多年了,南蛮人终于要来了。自希烈陨落之日起,吴明就知道,自己和南蛮人的事远没完,自己要找他们麻烦,以全轩辕竟遗愿。他们同样不会善罢甘休,以为元帅复仇。得到这个消息,他反而有些如释重负。眼见儿子眼巴巴的看着自己,不由歉然道:“思庭,今天的功课到此为止,为父有些事得先走了。这枪就送你做为十岁生日礼物吧。对了,趁手的兵器不可无名,你快给他取个名字。”
  吴思庭将长枪在手中抖了个花:“既然是蓝叔叔送的,他是黑铁门之主,那就叫黑金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