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道身影重重落在地上,同学们连忙躲闪,这三人在学校之中也是赫赫有名之辈,他们都是跆拳道的高手,参加过许多的比赛,是学校的骄傲,也是学校的耻辱。
众人本以为他们会突然暴起再对凌岩发难,但是他们谁也没有起来,而凌岩已经站起来,没有人看见他是怎么站起来的,只见他轻飘飘地老陈面前,“老板,再来一碗面,汤给我弄烫点。”
老陈已经被他展露出来的功夫震慑,他也跟三人交过手,当然,失败了,他在三人中最弱的一个人面前只能勉强支撑,不得不交钱。
而凌岩却赢了,他比这三个人还厉害。
三人在地上无声的哀嚎,没有人清楚他们为什么不起来,唯一清楚的只有凌岩,他用筷子同时击中了他们三人三个穴位,四周的人都没有看清楚,认为他玩的是花花肠子。
那三根筷子夹着他的元气,那三个穴位又是人的血脉的必经之路,配合他的元气入侵其中,他们气血不通,筋骨如蚁啃咬,自是痛苦万分。
“两千块钱,三位谁付?”凌岩不等他们回答,就亲自动手搜刮钱财,三个钱包被他拾起,这三个钱包十分讲究,入手滑腻,少说都要上千块,凌岩如弃敞帚般将其扔掉,拿出里面的钱财。
很多很多的钱,每个人身上都有五千块多,这在学生中也是不多见的,即便他们是富二代,也很少会把这么多钱带在身上,唯一的可能就是他们抢的,勒索而来。
“妈的,这么多钱,老子这辈子都没见过。”凌岩冷笑。
四周的人却没有相信他的话,因为他又拿出一根雪茄出来点燃了,他身上的这身衣服少说也有上万元,那根雪茄是古巴最好的雪茄,手工定制,少说也有五百美元,他怎么会没见过这么多钱?
很快,汤来了,地上三人还是倒在地上,面容痛苦地纠结在一起,看着他,歹毒的目光恨不得把他吃了。
凌岩捡起地上的两根筷子,把面前端到为首的青年面前,温柔地夹起拉面,那是手工拉成的面,面筋紧韧,饶有嚼味。
“来,张开嘴,慢慢吃。”凌岩就像照顾自己的弟弟一样,温柔地把面条递到他口边,只要青年一张口就能吃到。
青年张口了,吃了一截,惊惧地看着凌岩,热气隔阂了二人,面很烫,惹得青年眯起双眼,他不想吃,可是他只能吃,每吃一口,身体就多一分痛苦,他想叫骂,却害怕,只能服从。
一口吃完又吃了一口,很快,面没了,还有汤在。
“别浪费,把汤喝了。”果然,凌岩如是说道。
汤很烫,凌岩很温柔,喝一口,身体就暖和一阵,不一会儿,身体的痛苦没了,青年能自如活动了,可是他不敢动,只能看着凌岩。
凌岩问道:“好吃吗?”
青年点头:“很好吃。”
“是呀,可是我不喜欢吃。”
“为什么?”青年几乎是下意识地开口。
其他人也是一阵疑惑,他们完全忘记了这是一场战斗,可不是哥哥照顾弟弟。
“因为我看见了你。”凌岩依旧微笑,他玩弄着手中的碗,碗中传来“咔咔咔”崩裂的声音,那瓷碗居然被他扳断了,就像孩子撕下一页纸一样容易。
“放了我们,这件事情一笔勾销如何?”青年感到一股寒意,这人肯定杀过不少的人,还是用一种很变态的方法杀的。
炎炎夏日,众人都感到一股冰寒,他们不约而同地放下了手机,却没人敢走动。
“不。”
“为什么?”青年喊道。
“因为我需要一条狗!”凌岩站起来,放下手里的碗,碗碎了,尽数落在地上,不少弹到青年和他朋友身上。
“你,你想要当你的狗。”青年咬牙道,熊熊怒火在他眼眶之中跳动,他怕了,不按套路出牌的人最危险,可是要他当狗?这比杀了他还难受。
“你不配!”凌岩将刚得的钱数好,然后对半分开,塞了一半给一旁傻站着的老陈。
他冲着人群挥手,人群让出一条路,路的尽头,站着一名魁梧的男子,正疑惑地看着这里。
“看够了吗?”凌岩问道。
“看,看够了。”项雄跑了过去,他没有带什么小弟,转眼间就恭恭敬敬地站在凌岩面前,“让您久等了,凌先生。”
“看到了什么?”凌岩问道。
“什么也没看到。”项雄下意识地摇头。
“听到了什么?”
“狗,我听到了狗,我愿意当您的狗。”项雄说道。
没有人清楚为什么他这么大的一个人会这么紧张,凌岩轻声细语的语调,足以让不少少女对他刮目相看,男儿对他心存好感,当然,这是在没有看见他出手的那一幕。
“揍死他们。”凌岩指着三人,下了命令。
众人倒吸了一口凉气,他们这时候必须要走了,可是都没走,反而伸长了脖子看热闹,手机又准备好了。
“你敢!”青年怒喝,站了起来,满脸通红,冲着凌岩吼道,“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霍爷的干儿子洪天,项雄还是我的人。”
项雄杵在原地,冷汗直冒,众人又吸了一口凉气,愈发好奇,事情变得更加精彩了,霍爷在枫叶市何等人物?呼风唤雨撒豆成兵都不足以形容,哪怕是市长见了,都得恭恭敬敬,身为霍爷的儿子又是何等的风光?怎会在他人面前低头。
凌岩确实是有令人低头的实力,可在霍爷面前,都不够看。
“喂,你太过分了,赶快跪下来道歉。”
“就是,兄弟,快起来,别躺着,让这混小子道歉。”
认清局势的人往往才能活得更好,他们搀扶起地上的还躺着的两名青年,全然忽视了他们脸上的痛苦。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有理也会变成无理。
凌岩之前大展神威之时,没有人敢开口,即便他赢了,也很少有人表态,因为他们害怕,可是现在一切局势明了,他们不怕了,凌岩再强再厉害,在霍爷面前连只蝼蚁都不如。
“跪下,磕头!”洪天命令道,这一刻,他恢复先前沉稳高深,没有人在听到霍爷名头的时候不害怕的。
凌岩昂着头,冷笑。
项雄匆匆忙忙来到青年耳边低语几声,青年脸色瞬间变了,惊悚地看着他。
“跪下,磕头!”凌岩知道他明白自己的身份了,自己即便是他干爹都要敬畏三分。
其他人愤怒,冲着凌岩叫囔,骂他不识好歹。
洪天却跪了下来,磕了头,他们惊呆了,表情跟见了鬼似的,所有人面面相觑,洪天跪了?霍爷的义子居然跪了!
晴朗地天空忽然暗了下来,一道迅猛地霹雳划破云霄,轰隆雷响,震耳欲聋。
众人置若罔闻,他们看着跪下的洪天,堂堂地霍爷义子,居然就这样跪了?
“五十万,一会儿叫你干爹拿给我。”凌岩淡淡地说道。
他走了,穿越了人群,项雄连忙跟上,却挨了一脚,他胸膛的位置凹陷了,他吃惊地张着眼,口中流出血沫,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正在离去的身影。
“为,为什么?”有人听他这般问道。
雷电来也快去也快,雷响之后,旭阳破晓,凌岩停了下来,仰望苍穹,“妈的,这狗天气,就跟狗奴才一样,中看不中用。”
项雄明白了,他苦笑,躺在地上,洪天却站了起来,阴冷歹毒地望着他,“连条狗都不会做,真是可笑。”
洪天也走了,项雄感觉自己的身体要裂开,骨骼破碎的痛苦撕裂他的身体,他终于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可是如果有选择,他又会怎么做?无论怎么做,他都是错了。
老陈站在原地,揣着怀里的钱,很多很多的钱,约有上万块,是自己一个多月的收入,但是自己能拿得了吗?这可是霍爷干儿子的钱呀!
老陈看着地上出的气明显比入的气还要少的项雄,叹了一口气,替他打了一个电话,将他扶到一张椅子上,又做起了买卖。
事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在这里最聪明的就是学生,他们见到凌岩来头这么大,居然能让霍爷义子下跪,如同潮水一般迅速退去,而后,又有新人围满了这家小摊,抱怨老师课堂,或者开心地谈论着往后的日子。
凌岩重新回到自己的店铺前,望着紧闭的店门,默默点燃了一根雪茄,抽烟抽得太快是不好的,可是吃完了饭,不抽烟,难道玩手机不成?凌岩现在不想玩手机,他现在可不想在网络上看到自己大展神威的照片。
麻烦肯定会来,他行事就是这么高调,越是高调,他吸引的人就越多,兄弟们都说他是最好的僚机,最好的工艺大师,因为他做什么事都是好的,做什么事都是完美的,滴水不漏。
可是凌岩却不喜欢僚机,他更喜欢称呼自己为狗,疯狗,没有什么华丽地称呼,不是什么天雄,龙牙,猎鹰这等威风凛凛地称呼,因为狗,比什么都好,可以看家护院,还好养,剩饭剩菜就行,如果不行,还能卖了,或者直接蒸了吃,狗就是好,什么事都会做,就像他能从老陈眼中看到他的欲望,他想要反抗,可是不敢,那自己就帮他,替他问候他们一句“抢劫你们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