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这里什么都好
这是一个不大的山寨,村中一共只有二三十户人家,和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其他的少数民族山寨不同,这个山寨还没有进行商业化开发,虽然显得有些穷困,但是却保留了黎族山寨原汁原味的生态,在幽幽的群山之中,显得非常的祥和,恬静。
刘士卿他们碰到的那位中年男子,姓孙,具体叫什么,他比划了半天,刘士卿他们也没有听出来。中年男子也就没有强求。他这次上山采药,是为了给自己的妻子治病。山寨还保留了很原始的风俗习惯,除了吃草药之外,还有请当地的巫师做法事,搞得非常的神秘。
刘士卿他们饶有兴致的看着巫师做事情,这些巫师深得“神秘”二字的精髓,一切都搞得神神秘秘的,念咒,杀鸡、烧香、烧纸等等一系列活动下来,搞得刘士卿他们是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巫师做完法事后,还饶有兴致的和刘士卿他们交谈了一会儿,可惜和那位中年男子一样,这位巫师也不会讲普通话,甚至连听普通话,也比不上刘士卿初遇的那位中年男子。
巫师颇感无趣,摆了摆手就走了。山寨里面有一些人,得到了消息,纷纷的聚在了中年男子的家,想看猴一样,看着刘士卿他们。
中年男子的妻子在巫师走后,就沉沉的睡去了,面色红润,呼吸平稳,看样子,不会有什么事情了。刘士卿知道黎族的巫师除了做一些被外界称之为封建迷信的活动外,其实很多巫师还是草药医生,都还是有些手段的,倒不是全部都是瞎蒙。
中年男子见妻子有所好转,松了口气。从屋里面摸出一件东西来,竟然是一个手机,看样子,使用的念头已经不短了,表面的漆都有些脱落了。
中年男子拨通了电话,对着手机叽里呱啦的说了一大通话,段丽怡勉强辨别出来,似乎中年男子是叫他的男子回家来。
过了有半个多小时,日头已偏西,才有一个笑起来一脸阳光的黎族小伙儿从外面跑回来,“尊贵的客人,欢迎你们到我家里来做客。”
刘士卿长松了一口气,终于碰上一个能讲普通话的主儿了。“你好呀,这位大哥。我叫刘士卿,这次来是想和几位朋友一起好好的转转吊罗山。希望能够有一个或者几个熟悉吊罗山的朋友,给我们当向导。”刘士卿给杨诺婷递了个眼色,杨诺婷从包里面取了一沓钱出来,大概有十二三张百元大钞,“这是订金,等到我们玩够了,至少还有这么多。”
财不露富的古训,刘士卿不是不知道,不过他也不怕山寨的黎族人会见财起意,一方面是他们看起来都比较淳朴,应该不会做出打劫的勾当来,另一方面,刘士卿他们这几个人,无论是段丽怡还是宋一涵,都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也都受过严格的训练,即便是有人动了歹心,也很难有人能够成功的伏击他们。刘士卿或许没多少反侦察、野外生存的经验,但是他的战斗力,却是相当高的,真要是有人打他们的主意,只怕会偷鸡不成蚀把米。
在杨诺婷掏钱出来的时候,刘士卿一直在仔细的观察面前这对黎族父子的表情、眼神,他们的表现都很正常,没有露出什么贪婪的神色。
那位黎族小伙子看了看钱,又看了看刘士卿,“客人,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你,才好决定能不能收你的这笔钱?”
“你问吧。”刘士卿笑道。
“你们打算游览什么地方?是那些已经开发的景区吗?如果是这样的话,你们根本就没有必要雇用我,公园有专业的导游的。”黎族小伙子很认真的说道。
刘士卿淡淡一笑,“我想去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探幽寻奇,所以才要找一个熟悉吊罗山的当地人给我当向导。”
黎族小伙子对刘士卿的回答,并不感觉到惊奇,他以前也碰到过不少这样的人,不喜欢去人多的地方,更喜欢到一些人迹罕至的地方,寻求刺激,寻找还没有被外人发现的美景。“是你一个人,还是要和你身边的这些姑娘们一起?”
“一起吧。”刘士卿有些不太确定的说道,他现在还不敢肯定体质相对不是太好的郭倩蓉、杨诺婷、王馥佳还有夏康甜她们,是否适合在吊罗山国家森林公园内长途奔波,毕竟寻找麝香猫,谁也不知道需要几天的工夫,又需要到什么样的地形条件上活动。
黎族小伙子皱了皱眉头,在他看来,杨诺婷她们几个漂亮归漂亮,却有那么点绣花枕头的意思,想在复杂多变的吊罗山探幽寻密,有点困难。不过他也不太好说什么,以前他也接待过一些类似的女游客,或许外表看起来很弱,不过有时候她们的耐性甚至比一些男游客还要好。
“好吧,我可以给你们当向导,一天一百五十块。”他倒是没有狮子大开口。
刘士卿想了想,“这样吧,你要是能帮我介绍一些老猎人,并帮着我们游说他一起给我们当向导,我可以给你一天一百八十块,要是再能帮我们找一个女向导,我就给你涨到一天两百块。”
之所以要找女向导,是为了让郭倩蓉她们更加方便一点,深山老林之中,有时候,男生和女生所遇到的困难会有所差别。
黎族小伙子点了点头,笑道:“好,我这就帮你们去找人。对了,我叫孙雄英,今年二十三岁了,很高兴能够认识各位帅哥、美女。”
刘士卿在这种充满了原始气息的黎族山寨听到这么都市的话,楞了一下,旋即笑着摇了摇头。
刘士卿他们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孙雄英领着两个同村人回来了,“刘士卿,这是孙大叔,这是孙大叔的女儿,你们叫她孙小妹就行,他们父女俩是我们山寨最优秀的猎手,对吊罗山的熟悉程度,只比我多,不比我少。孙大叔,小妹,这几位就是要进山的客人。”
刘士卿回转身,从杨诺婷那里要了些钱过来,也是一千多块钱,“孙大叔,这是雇佣你们父女俩给我们当向导的订金,你们父女俩,我一天给你们三百五十块,这个价钱,你们还满意吧?”
孙大叔用他那布满老茧的手,攥住刘士卿给他的钱,点了点头,孙小妹瞪着她那双灵动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刘士卿还有他身边的那几位打扮时尚、美丽的女子,又看了看自己身上有些陈旧的黎族服饰,眼神之中流露出浓浓的羡慕。
天色已晚,现在出发肯定是不行的,刘士卿他们只能住在这个小小的黎族山寨了。晚上,村民们凑在一起,为刘士卿他们办了一场篝火晚会。山寨的淳朴乡民们,在一个小广场上,围着熊熊燃烧的篝火,又唱又跳,他们端出了自己酿造的米酒,热情的招待着刘士卿他们。
山寨里面也有电视机、dvd这样的娱乐电器,不过对于用惯了电器的刘士卿他们来讲,还是这种又唱又跳的方式,格外的让他们觉得好玩、新奇。
一觉睡到大天亮,刘士卿起床的时候,段丽怡和宋一涵已经在院子里面打了好几趟拳了。两个人练得都是刘士卿交给她们的强体拳。郭倩蓉她们也都在跑步、瑜伽之类的健身运动。夏康甜站在一棵树下,吊着嗓子。
“士卿,你起来了。”王馥佳笑着端着一盆水,走向了刘士卿,“快洗把脸吧,我都把水给你打好了。”
刘士卿草草的洗把脸,擦了擦。然后走到院子中,深深的呼吸了一口吊罗山大清早清新无比的空气,再看看外面如梦如幻的美景,脑海中大概只剩下妙不可言四个字了。对比一下,无论是老家武灵市,还是燕京,无论是空气质量,还是景色,绝对是没有办法和吊罗山相比的,差的实在是太远了。简直一个在天,一个在地。
“刘士卿,昨天晚上睡得还好吧?”孙雄英从外面走了进来,他的手里面拎着一条鱼。这是他刚刚从山寨附近的河流中抓的。“今天早晨有鱼吃呀,纯天然绿色无污染的有机鱼。”
通过昨天晚上的交流,刘士卿得知孙雄英是个受过现代教育的人,是这个黎族山寨的第一个大学生,千辛万苦考到外面去读书,结果毕业即失业,他的黎族身份,没有给他找工作带来什么好处。心灰意冷下,回到了山寨,凭着自己对吊罗山的熟悉,给一些有需要的人当向导,或者上山采药,每个月下来也能够挣两三千块钱,不比他的大学同学挣得少,也就绝了去城市找工作的心思了。
这里什么都好,就是饮食方面,刘士卿他们真的很难习惯,像这个山寨的黎族做鱼的时候,都是用白水煮,煮熟之后,蘸着盐吃。刘士卿他们根本就不习惯。后来,还是在孙雄英的坚持下,孙雄英的父亲又给刘士卿他们做了几个汉族常见的菜,西红柿炒鸡蛋,醋溜土豆丝,这才没有让刘士卿他们饿肚子。(未完待续,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