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邵奇一脸不耐烦:“行行行,都行,你看着办。”
吴涛舔了舔嘴唇:“77姐我都行!只要是你做的我都爱!”
孙邵奇一脸无语看吴涛:“看你那馋样,她不就是一个小网红吗?你至于么?你还能再舔一点吗?”
吴涛小声嘟囔:“奇哥,话不要说太满,万一待会舔的是你呢?”
孙邵奇:“开玩笑,我会舔她?我要是能舔她薛77,我当场叫她妈!”
吴涛:“……”
薛琦把嫩鸡放在案板上,剁成小块放进清水里浸泡,香菇青红椒等配菜,切好备用,鸡块下冷少焯去血水。
等锅里油热,加冰糖炒糖色,再下鸡块,放入调料炒香,加水至沸腾时,加配菜。
这道菜极其讲究技巧,必须用砂锅,不能使用铁锅等,火候也很讲究,一次时间不能超过十分钟,这样能保持肉质鲜嫩。
鸡肉在砂锅里焖煮时,薛琦刚才泡的米吸饱了水。
她选用的米没有丝毫杂物,上另两口小砂锅蒸七分钟,就熟透了。
米饭颗颗分明,粒粒都散发着米饭独有的香气。
这边饭蒸透,那边的黄焖鸡就好了。
薛琦把砂锅里黄焖鸡浇在两口焖米饭的砂锅里,盖上锅盖,端上了桌。
由于厨房是透明,整个过程,孙邵奇和吴涛都看在眼里。
孙邵奇从刚开始的不可一世、不屑一顾,逐渐转为目瞪口呆。
薛琦做饭就跟加了两倍速一样,速度奇快!
孙邵奇觉得自己的脸火辣辣地疼,等黄焖鸡米饭端到他跟前,香气儿漫出来,他觉得脸更疼了!
小锅盖一掀,热气腾腾,香味扑鼻。
舀起一勺黄焖鸡米饭,半勺米,一块鸡肉,半块香菇,勺底还有浓郁的汤汁。
一口下去,味蕾之满足,米粒浸了香喷喷的汤汁依旧不软,咀嚼起来有韧劲儿。鸡肉鲜嫩,不柴不腥,香菇的鲜美彻底把人内心的一把火点燃。
太香了!
孙邵奇再也不能矜持了,不顾滚烫,大勺大勺吃起来。
尤其是吃到锅底,还有香掉牙的锅巴,味透而不粘黏,爽!
吴涛刚吃到一半,孙邵奇一份儿就吃完了。
黄毛少年眼巴巴望着他:“涛,哥平时对你好不好?来,给哥再吃两口!太香了,我第一次吃这么好吃的黄焖鸡!”
吴涛委屈巴巴护住自己的小砂锅:“……奇哥,说好的不舔呢?你别这样。”
薛琦去给自己倒了杯水,转头就看见少年头顶的金色字幕:
【孙邵奇,因“幸福美食”唤起了内心的幸福,反派值减少30,脱离标记。】
【正在觉醒中。】
门口的铃铛响起,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推门进来。
男人约莫三十出头,身高近一米八五,宽肩腿长,气质成熟且严肃,有一种上位者的压迫感。
看见这个男人,仿佛小说里的大叔男主都有了脸。
他出场自带霸总气场,表情严肃,不是很平易近人的样子。
孙付珪仿佛很嫌弃店内的油烟气息,下意识掩鼻,而后目光落在了孙邵奇身上:“小奇。”
听见父亲的声音,孙邵奇浑身都绷紧。
孙付珪走过来,在儿子跟前停下:“说过多少次,不要吃这种路边摊。”
孙邵奇站起身:“爸,太好吃了,你要不要一起尝尝?”
孙付珪抬腕看手表,严格把控时间:“走了,回家。”
他发现薛琦在打量自己,警惕地皱了皱眉头,稍微转身,让薛琦再也看不见他的脸。
——长得太帅,也是一种忧愁。
如他这种有钱又帅的霸总大叔,更是忧愁中的忧愁。
孙付珪是一个一心搞事业的娃控霸总,行走的鉴婊器,没有一个绿茶能逃过他的法眼。
什么一线女明星、女网红,她们的那点儿小心思,都逃不过他的火眼晶睛。
想给他儿子当后妈?抢他儿子的家产?
呵,不可能!
只要他坚定不移的守身如玉,就没有人能抢他儿子的财产!
孙邵奇“喔”了一声,一脸不情愿地起身。
跟着他爹走到门口,孙邵奇突然转过头,对着正在收餐具的薛琦喊了一声:“妈!”
吴涛吓得手里的书包都掉了:“……?”
孙付珪的助理和保镖守在外面,他把儿子的书包和校服丢给助理。
他正一脸严肃下台阶,霸总如他,听见儿子的声音,在台阶上一脚踩滑!
鉴婊器.孙付珪:“!!!”
——不好。高级绿茶婊出现了!
第27章 第一份红烧肉
◎纨绔儿子霸总爹(3更合一)◎
谁都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尤其是薛琦,吓得手都抖了一下,手里的餐具差点落在地上。
薛琦:“……”
一脸震惊看着孙绍奇, 满脸写满了问号。
少年,你觉醒归觉醒, 叫妈就是你不对了吧?
孙付珪听见那声“妈”,一脚踩空,从台阶上摔下去。
好在台阶下站了两名保镖, 把他给接住, 否则他真的会摔个狗吃屎。
他站稳身体, 回头看店里, 赫然看见儿子跪在了地上:“对不起, 妈,我错了。”
孙付珪被儿子这真情实感的反应吓到腿软。
如果不是仔细看过薛琦,他可能真的会以为, 是孙绍奇死去的妈妈诈尸了!
随后, 孙绍奇捂着脸痛哭出声,宛如精神受到了巨大折磨。
吴涛和薛琦赶忙把他扶起来, 少年在两人搀扶下, 重新坐回了椅子上。
薛琦看见了孙绍奇头顶上的字幕:
【孙绍奇,觉醒100%。】
少年觉醒了,脑子里出现了很多关于原著的情节。
那一幕幕画面,像放电影似的, 从他脑中一闪而过。
在孙绍奇很小的时候,他就发现自己跟其它人不同, 他没有妈妈, 由奶奶带大。
小时候, 孙绍奇一直很讨厌爸爸孙付珪,总觉得父亲不仅不能给他很多爱,也不能改善他和奶奶的生活,极不负责,
很小的时候,孙绍奇和孙付珪吵架,总是反复问他:为什么要生下自己?为什么不告诉他妈妈是谁?
无论他怎么闹,孙付珪都绝口不提他妈的事。
这就导致,孙绍奇一直跟孙付珪有隔阂,尤其是进入青春期,他压根不想好好学习,只想投资发大财,想自己开公司,想财务自由后,脱离父亲,去找他妈。
直到现在,他看了原著剧情,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的。
父亲孙付珪因为交不起高中学费,16岁辍学,外出打工,为了养活生病的老母亲,什么肮脏的活儿都干过。
收过垃圾,去工地搬过砖、偷过钢筋。
最穷的时候,睡在天桥下面。
有一次母亲住院,孙付珪为了给母亲邮寄两千块钱回去,去捐了精。
老板说他基因好,给了他三千块和一堆补品。
孙付珪以为捐精之后,就没他什么事儿了,可是突然有一天,一个年长他很多的女人找上门,告诉他,关于儿子孙绍奇的存在。
孙绍奇的妈妈未婚,想要个孩子,用了孙付珪的精子。
儿子的妈妈因癌症早逝,临走前担心孩子被养父母虐待,找了一些关系,找到了孙付珪。
那时候孙绍奇一岁不到,而孙付珪才18岁。
孙奶奶比较传统封建,觉得这孩子再这么说都是孙家的血脉,便留了下来。
而18岁的孙付珪,还是个处男,就稀里糊涂当了爹。
毕竟孙绍奇出生是非常规手段,也忒离奇。
为了隐瞒孙绍奇出生的真相,每当孙绍奇问起他妈妈是谁的时候,孙付珪都说:
“别问了,老子真不记得了。你爹年轻的时候帅破宇宙,跟一个叫小芳的姑娘一夜情,冲动之下,没把你射在墙上,就闹了这出大事儿!之后姑娘偷偷生下你,把你偷偷放在我家门口就离开了,据说,后来出国嫁了老外。”
……
孙绍奇初中以前,家里不富裕,和奶奶生活在县城。
从幼儿园到小学,总有同龄人欺负他。
孙奶奶为了不让孙子被欺负,特地从乡下抱来一只大黄,送孙子上下学。
孙绍奇一年级时,小小一只的大黄就跟着他,每天乖巧地趴在校门口等他放学。
二年级时,大黄会帮他叼书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