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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不放手(1v2,兄弟盖饭) > 8.林伯承,你肮脏
  正当鹿嘉犹豫之时,楼下传来了异响。
  “小嘉,我回来了。”
  是林伯承回来了。
  暧昧瞬间被消解,两人径直从沙发上弹起,迅速整理自己的仪容和表情,各整各的。
  林仲启率先出去,鹿嘉隔了一段时间后也从房间里出来,造成不在一起的假象。
  他们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慌张地好似什么都做了。
  鹿嘉亲昵地给丈夫一个拥抱,这个拥抱比以往更加地用力黏腻,好像能弥补愧疚似的。
  “你这是怎么了,突然这么爱我?”
  林伯承笑着回抱她,工作的疲惫一扫而空,觉得自己幸福极了。
  “嗯。特别爱你。”
  鹿嘉不撒手,猫似地蹭蹭丈夫的侧颈。
  她知道林仲启在某处看着呢,这是用行动告诫自己,也告诫林仲启。
  他们都是成年人,马上三十了,都知道有些事万万不能做。
  地狱的大门不会因为爱情而关闭。
  三个人一起吃晚饭,“其乐融融”。
  林伯承丢来一串钥匙,语气平常:“阿启,我给你买了套房子。你也马上三十了,该有个落脚的地方了。”
  林仲启眼神阴霾地瞥了一眼,郁郁道:“当年我向你要,你不给。如今我四海为家,你倒是送我了。”
  “……”林伯承皱眉,没有接茬,他知道弟弟指的是哪件事。
  那年林仲启22岁,林伯承27岁。林仲启还在读大四,林伯承已在公司管理层任职。
  林仲启兴冲冲地跑到林伯承的办公室,央求他的好哥哥:“哥,我求你个事儿,很小很小的一件事儿。”
  林伯承西装革履地批阅文件,头也不抬:“小事还找我干嘛?”
  “对你是小事,对我是难事呀!”林仲启夺走了林伯承手里的笔,一脸的讨好。
  “哥,送我套房,好不好?”
  “你要房做什么?”林伯承意识到不对劲。
  林仲启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笑得一脸不值钱。
  “哥,我终于和嘉嘉谈恋爱了,我们同居要用房呀。”
  林伯承瞳孔放大,呼吸一滞,平日良好的情绪管理也失控了。
  “你们谈多久了?”
  “快两个月咯!”
  林伯承一脚踢到了弟弟的屁股上,从小到大他都是这么管教不成器的弟弟,只是这次带了颇多的私人恩怨。
  “哥,你不应该是祝贺我吗!”林仲启捂着屁股跳开,怕再受攻击。
  “才两个月,同什么居!这么不珍惜女孩子的名声吗!”
  林伯承拿起桌上的装饰球往弟弟身上砸。
  林仲启眼疾手快地接住,委屈极了。
  “哥,你冷静一点。若有房,我和嘉嘉平常约会更方便啊!而且我们马上就毕业了,早晚要住一块。我要是有套房,按嘉嘉的心意装修布置,那不是更好吗!”
  “再说了,嘉嘉肯定是我老婆,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两家父母早就说好的事情,我又不会不负责,早点承担我丈夫的责任啊!”
  林伯承一时语塞,还是接受不了这个突然的打击,只能愤恨地又在弟弟的屁股上踢了一脚。
  “别找我要房。等你们真结婚再给!”
  林仲启嘟嘟囔囔地走了,而林伯承则在弟弟走后做了整整一个多星期的噩梦。
  梦里的场景几乎都是一致的。
  教堂中,他穿着精致的西服,一脸幸福。鹿嘉穿着白婚纱,娇羞地向他走了。
  正当他们互相宣誓要成为彼此的唯一时,教堂的大门“碰”的一声打开。
  “我不同意!”
  从教堂大门的发白的光影里跑来一个同样穿黑西装的男人。
  是林仲启,来抢婚啦!
  他想抓住鹿嘉的手,可鹿嘉像看见了天神一般,连抱歉的眼神都没有,立刻抛下自己,疯狂地奔向林仲启。
  这噩梦太真实了,林伯承每次吓得从床上醒来,都要捂着心脏痛好久。
  梦都是反的,他安慰自己。
  是啊,梦都是反的,弟弟林仲启才是和鹿嘉青梅竹马且定娃娃亲的人,要抢婚也是他林伯承抢……
  也是在那时,他才惊觉,他根本无法接受鹿嘉嫁给别人,哪怕她要嫁给自己的亲弟弟。
  大约是两个星期后,一份投资报告送上了林伯承的桌面。他在报告里看见了一个熟悉的名字,鹿建辛,鹿嘉的父亲。
  林伯承知道,他的机会来了。
  从过往的回忆中苏醒,回到各怀心思的饭桌。
  林仲启嘴角一扯,目露讽刺。
  他知道林伯承的意思,这是让他搬出去住。
  他很难过,他的哥哥,他的亲哥哥。
  再一次放弃了他。
  于是他拿走了房钥匙,语中带刺:“你是我哥。你给的东西,我自然会要。我哥怎么会害我呢?”
  鹿嘉试图打圆场:“阿启……”
  她还没说完,林仲启就起身走了,徒然两人尴尬。
  是夜,卧室。
  鹿嘉还在为今天发生的事情辗转反侧,一双浑厚的大手探入了她的里衣,炙热的鼻息喷在了后颈,欲火渐渐点燃两人的体温。
  “我们最近是不是太频繁了?”
  她嘴上抗拒,身体不自觉地将臀部抵在了某个坚硬上。
  “我们结婚七年了,要七年之痒咯。要生个孩子拴住你才好。”
  林伯承咬着她的耳垂,惹得她浑身酥麻,大手抚向了她微微有肉但平坦的小腹,带着殷切。
  鹿嘉放松地享受他的侍弄,握住身后的巨物轻轻撸动,加速火苗的燃烧。
  她笑着调侃:“是这心思啊,真肮脏。”
  林伯承翻身而上,轻咬翘立的红梅,孽根抵住腿心,耐心摩挲,在锦被之下,彼此燃烧。
  是啊,林伯承,你肮脏。
  19岁时,对14岁的邻家妹妹动欲念。
  23岁时,对18岁的天真少女动情思。
  27岁时,对22岁的胞弟的女友下手。
  他是一条阴沟里的臭虫,明明隐藏着最龌龊的心思,偏偏要装得光明磊落。
  为了自己的欲望,不择手段地毁掉弟弟的幸福,还要以拯救者的姿态降临,骗取她的感恩与忠诚。
  卑劣、自私、恶毒、伪善,她若知道自己的真面目会怎么样?
  他不敢想,他害怕。
  他颤抖着、将浓白毫无阻碍地送入幽谷的最深处,将怀中人用力揉进自己的胸腔,才勉强有一丝丝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