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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黑马王子 > Chapter 06
  清晨五点。
  杜约约一点也不认床,趴在严楚绍家的床上大声打鼾,很是不雅观。
  忽然,身体一阵剧烈摇晃,战斗状态模式被开啟,随手抓了一个抱枕护在胸前,瞪大双眼盯着来人。
  严楚绍看着我这副模样,皱了皱眉头,「起床。」
  要说是什么模样,大概就是一个偷穿大人衣服的小屁孩边流口水边打呼,衣服还掀到肚脐以上的模样。
  瞄了一眼墙上的时鐘,我也学他皱了皱眉头,「现在才五点欸!」
  「去买衣服。」
  我不解,「这么早去买衣服做什么?五点商家都开门了吗?」
  「商店街是二十四小时营业,且地狱十八层皆可进出的地方。不趁日出阳气重一点的时候去,你这不会法术的小鬼就只有被抢的份。」
  「可是我身无分文,穷到连鬼都不敢抓我。」我暗自记下,终于找到一句地狱通用的俗谚。
  他额上青筋浮起,深呼吸后又退去。随后嘴角掛着一抹感觉有些嘲讽意味的笑,「不去你今晚就裸着身子。」
  我把刚刚护在胸前的抱枕猛力向他丢去,随后进浴室刷牙洗脸去了。
  瞪着镜子里满嘴泡沫的自己,感叹一样米养百样人,怎么有人一开口就能挑起人家的怒火?
  出了浴室,我朝客厅里翘着二郎腿啃吐司的严楚绍走去。
  我瞄了一眼餐桌,怎么没看见我的那份早餐?
  「我的在哪?」
  「加蛋三十。」
  「……」
  这分明就是在欺负爸妈没按时烧金纸的我!
  我狠瞪了他一下,随后往一旁的沙发用力摔下去,等他老子吃完早餐爽了在出门。
  人间和地狱的币值没什么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更便宜,但无奈严楚绍是个抠巴的雇主!
  一到地狱的商店街我就紧紧贴着橱窗,对那些雪纺纱洋装投以闪亮的眼神。实在是太美了!我在人间都只有穿过t-shirt,现在看到这些少女漫画中出现的衣服不禁让我大开眼界。
  没办法,谁叫我生前是宅女,见识不广。
  我对严楚绍眨眨眼,再指指橱窗内的洋装,希望他买给我的是这件。
  没想到他只是扯过我的手,带我走进一条暗巷。
  什么?暗巷?!
  这、这难道就是传说中把女生逼到背抵着墙,然后男生在帅气的用手搥着墙面让女主无法脱离自己领域的绝佳胜地?!
  我惊恐的看了严楚绍一眼,没想到他会看上我。
  唉,可惜我对你不来电啊,果然生的美也是一种错误。
  或许是看到我多变的表情,严楚绍翻了个白眼送我。随后用他的铁砂掌拍我的背再指指前方。
  一堆地摊。
  更正,一堆卖衣服的地摊。
  「去挑吧。」他又指了一次。
  「可是我比较喜欢刚……」我话说到一半,看到他阴冷的眼神瞬间闭起嘴巴。
  先看了高档货再看看地摊货总觉得看哪件都不顺眼,于是我颓丧的随手拿了几件短袖短裤就用眼神示意严楚绍叫他帮我付钱。
  唉,往好处想,就当是方便行动吧,穿洋装的话一个回旋踢就走光了。
  严楚绍晃了晃从老闆手中接过的纸袋,「从你薪水里扣。」
  怎么有人能这么小气,会被指派去西方猎怪的好歹也是个领高薪的大官吧?帮助清寒百姓付这些地摊货的几百元是会死啊?抠巴!
  「欸,我薪水有多少啊?」在回家的路上,我问。
  「25k。」
  喔,不错啊,比刚出社会的大学生多了三千……
  你认为我会这样讲?拜託,保鑣好歹也算是个赌上性命的伟大工作,他给我25k对得起自己?对得起天地?
  而且小说里的保标和杀手这种危险的职业,薪水不都是百万起跳吗?怎么一到严楚绍这里薪水就只剩四十分之一?
  算了,我肚量大不跟他吵,大人不记小人过!顶多我省吃俭用一点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