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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18文学 > 都市言情 > 七零糙汉的娇娇媳 > 七零糙汉的娇娇媳 第110节
  刘晓梅红着脸道,“是和苏红兵结婚,我觉得这人挺不错的,这段时间相处以后,觉得他很踏实靠谱。
  我年纪也不小了,遇到合适的人就该结婚,也不能一直拖着。”
  刘晓梅一直知道苏红兵对自己的心意,当初她有对象,就没办法接受这个男人。
  现在失恋了以后,见苏红兵还守着她,刘晓梅便决定给他一个机会,尝试着和他交往了下。
  交往过后,刘晓梅觉得苏红兵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觉得如果和他结婚是个不错的选择。
  回城没指望,她不能抓着以前的事不放,不如珍惜当下,和苏红兵好好的过日子。
  沈漫漫了解到了情况,立马送出了祝福,“晓梅姐,那真恭喜你了。
  你说的没错,遇到合适的就可以考虑在一起,你以后肯定会幸福的。“
  刘晓梅发自内心一笑,“借你吉言。”
  刘晓梅交代了这事就回去了。
  沈漫漫结婚的时候,刘晓梅跑前跑后忙活了不少,这次她结婚,她肯定也得搭把手帮帮忙的。
  第135章 你男人真强
  沈漫漫寻思着等到刘晓梅结婚,她给人家准备点什么礼物好。
  思索一番,沈漫漫打算给刘晓梅做一个结婚的头饰。
  人家结婚了,肯定得打扮的美美的。
  对于刘晓梅来说,这样的礼物可能更实在一些。
  沈漫漫空间有材料,就得自己动手做。
  作为新娘子,红色的饰品比其他颜色的更好。
  沈漫漫先做了一朵花出来,再搭配上一些漂亮的小珠子,头饰做的非常的漂亮。
  她是吃过晚饭回到屋子里点着煤油灯做的。
  顾辰安见小媳妇儿忙着自己的事情,都不搭理他,还挺受伤的。
  “媳妇儿,你在忙啥呢?”
  “做头饰。”
  沈漫漫说着,又解释道,“是给晓梅姐做的。
  晓梅姐这周末要结婚了,我不知道送她什么好,准备做个头饰。”
  “刘知青要结婚了?”顾辰安倒是很意外。
  沈漫漫点头,“嗯,和咱们大队的苏红兵。”
  “大队会计的儿子苏红兵?”
  “嗯,就他。”
  “那小子的福气倒是不错,抱得了美人归呢。“
  苏红兵喜欢刘晓梅的事情,大队的人都知道。
  可惜被刘晓梅拒绝了。
  大家背后说着苏红兵痴心妄想。
  那些知青们的一个个可都是城里人,一个个眼光高的很,一般人看不上。
  现在苏红兵最终守到了机会,刘晓梅真嫁给他。
  苏红兵这是说明没什么是不可能的。
  你不努力就完全没机会,努力了至少有一丝可能。
  就像当初他和沈漫漫的条件差的也很多,但还不是将人家给娶回来了?
  顾辰安没再打扰沈漫漫,让她做着头饰。
  他媳妇儿的手艺可真巧,做出来的饰品很好看。
  沈漫漫一抬头,发现顾辰安盯着自己,便道,“你别等我啊,你先睡觉。不休息好,明天哪有力气干活儿?”
  顾辰安却不同意,“不行,我不困,等你一起睡觉。”
  不搂着小媳妇儿一起睡,他一个人都睡不着。
  以前没媳妇儿的时候还好,有了媳妇儿,他就不习惯一个人睡了。
  沈漫漫无奈,只好由着这家伙。
  她花了两个小时,总算将头饰给做完。
  沈漫漫装在盒子里收了起来,回头送给刘晓梅。
  等忙活完了,沈漫漫有些困了,打了一个哈欠。
  她准备上床睡觉,顾辰安明摆着没有这样直接放过她的意思。
  被顾辰安按住了,沈漫漫惊呼。
  “今晚困了,饶了我吧?”沈漫漫求饶。
  “你睡你的,我忙我的!”
  沈漫漫:“……”
  这可能吗?
  配合着顾辰安,沈漫漫又折腾了一个小时。
  等到睡觉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了。
  对于二十一世纪来说,晚上十点可能只是夜生活的开始。
  可是在七十年代,很少人能折腾到十点还不睡的。
  这时候没娱乐活动,大多数就是天黑了就睡觉。
  如今到了夏天,七八点太黑就能睡。
  要是到了冬天的话,下午五点钟天就暗沉下来,直接上床睡觉了。
  第二天,沈漫漫有些犯困,连连打着哈欠。
  看到沈漫漫哈欠连连,办公室里一个女老师便关心的问了句,“沈老师,你昨晚没休息好啊?”
  沈漫漫点头,“嗯,昨晚睡的有些晚,早上又被狗叫声给吵醒了,起来的早,所以没睡够。”
  女老师暧昧的看了沈漫漫一眼,“你男人可真强啊。”
  人家莫名其妙的来了这一句,沈漫漫却是知道意思的,整张脸顿时就红了起来。
  “咳咳……”沈漫漫轻咳了一声,不知道怎么接话。
  女老师知道沈漫漫这是害羞了。
  人家一个小丫头,刚结婚估计不好意思说,等再过几年就不会觉得臊了。他们这些生过孩子的女人在一起聊天,啥荤段子都能说得出来的。
  沈漫漫等着下午放学了以后,拿着自己做的头饰就给刘晓梅送了过去。
  “晓梅姐,这是送你的新婚礼物,我也不知道送啥好,就自己做了一个头饰,你不要嫌弃。”
  刘晓梅一看沈漫漫做的头饰,被吸引的一下子挪不开眼。
  这头饰可太好看了,比她以前在百货大楼里见过的头饰都要来得好看。
  刘晓梅不仅不嫌弃,反而喜欢的很。
  “沈知青,你做的头饰可真好看,我很喜欢。”刘晓梅脸上潋滟着笑。
  李卫红凑到了跟前看了下,露出了满眼的惊艳,“沈知青,你的手可真巧啊,做出来的头饰太好看了。”
  “我就自己瞎捣鼓的,你们要是喜欢,回头等你们结婚的时候,我都送一个。”
  “沈知青,这是你说的,我可记着了。”江文芳也赶紧搭话,这么好看的头饰自己得占上一份。
  “我说的,你们倒是和晓梅姐一样早点找对象嫁出去啊。”
  说到这个,大家就有些焉巴了。
  找对象哪儿是那么好找的,总不能随便找一个凑合吧。
  大家说笑了几句,刘晓梅又冲沈漫漫问道,“沈知青,你家的自行车能不能借我一下,我明天要和苏红兵同志去一趟城。
  过几天就要结婚了,他们家准备带我买点儿结婚用品,再挑几身衣服。”
  生产队不是每天都有车去县城,如果步行过去,去县城的距离太远,靠着两条腿累不说,还得费好几个小时。
  往返一趟,大半天的时间可能都在路上。
  沈漫漫爽快的答应,“没问题,你明早去我家拿。”
  刘晓梅连声道谢。
  等着第二天,刘晓梅借了自行车去了县城,回来时大包小包的提了不少的东西回来。
  从刘晓梅买的东西来看,就知道人家男方是给足了诚意和重视的。
  虽说苏红兵不能像顾辰安一样,给沈漫漫买自行车,买收音机,但是凑了钱,给刘晓梅买了一只手表。
  另外买了两套成衣,一双小皮鞋。
  这派头,在乡下绝对算很好的。
  得亏是苏红兵的爹是大队会计,这么多年下来,家里攒了点家底。
  这如果是一般的乡下人家,就算舍得也没那个能力给新媳妇这么置办的。
  刘晓梅不傻,自然看得出来苏家人对她的重视,苏红兵对她的好。
  原本她以为自己接受苏红兵,只是对人身的讲究,这会儿才知道不是,苏红兵比她以前的那个对象对她更好,更适合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