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少说脏话,哪怕打架时也很少说,但这回是真有点儿忍不了。
他甚至还不是写下“傻逼”, 连写都懒得再写了,直接说了。
夏莓也不传纸条了, 眨了眨眼, 看着他:“所以,喜欢吗?”
“不喜欢。”
“哦。”
她应一声,也不再追问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把纸条拿回来, 撕碎了丢进垃圾桶,又趴下继续睡觉了。
下午体育课,三班和文科十二班一起上。
临近运动会, 热身后大家就各自准备报名的项目。
夏莓没报名,在操场边找到唐青云。
“你报了什么?”
唐青云:“铅球。”
夏莓扬眉:“你还会这个呢?”
唐青云笑着摇了摇头:“不会,我体育不行,但是我们班女生没有要报铅球的, 名额空着, 我就随便报了一个。”
夏莓想要是换作自己,铅球这一类她也是不愿意报名的。
她闲着没事, 找旁边一个认识的同学要了校服外套撑在头顶遮阳,就这么在操场边坐下来, 看唐青云练习。
自己扔自己捡, 几个来回,她气儿就紧了。
“休息会儿吧。”夏莓说。
“嗯。”唐青云挨着她坐下, 用手扇风。
夏莓撑着校服将她也包了进去。
“要去买水喝吗?”夏莓问。
“等会儿去。”唐青云将马尾重新扎了扎,“再休息下。”
“我还以为你体育不错呢。”
“没。”她笑着, “我体质不太好,也就扔扔铅球这样不太累的。”
“我体育也不行,800米还没一回跑完全程的。”
两人正说着话,因为头顶盖着校服,没看到周围,直到那件校服被人拎起,刺眼的阳光照得人眉间皱起。
夏莓回头就看到陈以年的脸:“你干什么!”
他刚打完篮球,袖子卷起,阳光照耀着皮肤上的汗,而后将手里两杯沙冰饮料递过去。
夏莓接受得毫无负担,自己拿一杯,另一杯递给唐青云。
唐青云愣了下,摆手:“我不用了。”
“喝吧。”夏莓说,“这家沙冰特别好喝。”
唐青云还是犹豫,夏莓又说,“快接着呀,我手好冰。”
她这才接过,跟陈以年说了句“谢谢”。
正好一个男生经过,笑着调侃了句:“哟,陈哥还会哄小姑娘开心啊。”
唐青云一顿。
明哲中学的学生在成绩上两极分化严重,好的能全市前列、清北保送,差的则不止高考一条出路,不学无术,都考不了三百分。
两者之间少有交集。
唐青云属于前者,而在认识夏莓后也渐渐认识了些属于后者阵营的人,有时的确会对他们口中没把门的玩笑难以适应。
她坐在地上,抬眼去看陈以年。
白色短袖,五官分明,神色轻慢,在这样的玩笑中游刃有余,他无所谓地笑:“滚,一杯饮料,说得老子多抠似的。”
男生哈哈大笑:“这不是以前都是姑娘给你送水送吃的,这下身份对调,一时没反应过来么。”
唐青云想起之前他打篮球,温媛媛会提前买好冰的运动饮料送过去,还在家亲手做了份爱心点心给他,教室里也总能听到她以“以年哥”如何如何开头的话。
唐青云的确很早之前就听说过他的名字了。
也在那些议论中明白他是个多么随心所欲、来去自如的人。
唐青云不太喜欢这样。
她起身,跟夏莓说了声,先回去了。
夏莓食指点了点陈以年,无声警告。
陈以年惯会装傻,双手举过头顶作投降状,笑得懒散:“饶命。”
没人注意到,不远处的温媛媛看着他们,眼底涌上愤恨的泪。
阳光明媚,让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的温暖洋溢,除了此刻空旷的教室内站在窗边的程清焰。
夏莓提前回到教室,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他阴沉着脸,正在打电话。
夏莓心里咯噔一下,脚下停顿。
程清焰挂了电话往外走,便看到她。
夏莓问:“出什么事了?”
“没事,我出去一趟。”
还没等她回神,一扭头程清焰早不见了,连带起的风都止了。
等下一节班主任的课,问及程清焰去哪了,夏莓才知道他连假都没请。
翻墙出去的吗?
夏莓说“不知道”,她也的确不知道。
她给程清焰发了两条短信,都没回复。
等放学又给他打了通电话,也没人接。
回到家,他还是不在,夏莓决定等一会儿,程清焰离开时大概下午四点,现在才过了一个多小时。
毕竟夏莓见识过他狠起来的模样,知道一般人也没法拿他怎样,也没太担心。
可等到晚上八点,程清焰还是没有一条回音。
ktv内人声喧哗,并不怎么隔音的门将包厢内的歌声传出来,各种各样的声色混杂在一起,掩去其中一间包厢内的声音。
程志远满脸是血,脸上手上都有伤,那件白色破背心也被血染污,他蜷缩在地,痛苦哀嚎。
庞屏坐在沙发上,手臂展开搭在两侧,脚就踩在程志远的脸上,嘴里叼烟,食指在沙发背上轻点。
“你胆倒大,真一个人来了?”
程清焰淡声:“你想怎么样?”
刚才庞屏打电话给他,说程志远在他手里。
他不知道为什么,程志远总是能在他刚平静的生活中毫不留情地卷起漩涡骇浪。
程志远这个人,他早已经对他不抱一丝期待,甚至恨不得他早点死了清净,但他无法避免地必须承认,程志远是他血缘上的父亲,他无所谓程志远死,但无法眼睁睁看他死。
厌恶,鄙夷,但挣脱不开。
无时无刻不在提醒他,他身体里、血管内流着的血有一半来源于这个人,是脏的、臭的。
庞屏把烟从嘴里拿下来:“这事儿也简单,陈年往事了,我这人也不爱斤斤计较,只是从前吃过的亏总得有个交代,你说是吧?”
庞屏笑两声,脚又用力在程志远脸上碾了碾。
程志远痛呼出声,嘶吼着:“程清焰,你老子被打了你他娘的就看着?!孬种!”
程清焰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
庞屏敲了敲面前的茶几:“你把这些喝了,我今天就放了他。”
桌上几十瓶酒。
啤的白的洋的都有。
再能喝的人也架不住混这么多瓶酒。
程清焰上前一步,用牙咬开瓶盖,仰头灌酒。
他几乎没有停顿,喉结因吞咽的动作上下滑动,酒精划过脖颈和锁骨,濡湿校服领口,侧脸线条凌厉。
包厢内昏暗灯光打在他脸上,碎发挡眼,颓唐但倨傲。
喝完一瓶,他开了第二瓶,再喝。
接着是第三瓶、第四瓶……
周围那些人原本还在起哄,看到后面渐渐闭嘴,庞屏坐直了点,脸上的笑也收回去,目光变得阴沉。
程清焰在这样的处境下,也没有处在下风。
也因此让庞屏感受不到丝毫快意。
他一口气喝完所有,最后一瓶的空瓶子砸碎在地,程清焰看着他:“行了吗?”
“操。”庞屏冷笑着踹程志远,“行,这脏东西老子也懒得碰。”
程清焰也没去扶他,确定庞屏会放人后转身就走。
“程清焰。”庞屏忽然又叫住他。
“骨头这么硬,总归是要吃苦的,他就是前车之鉴。”他指了指脚边的程志远,“之前硬是搅黄赌场生意,现在还不是跟条狗一样。”
庞屏年近三十,摸爬滚打多年,一般人他都不怕,也不怕程志远。
程志远老了,就算从前是条疯狗,老了也成不了什么事。
但程清焰不一样,他有当年程志远的疯狂和野蛮,即便表面看不出来,但庞屏看人很准,深知这样的人才恐怖。
就像那句俗语,会咬人的狗不叫。